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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團伙案警示:網路的世界不容無法無天

  李強

  昨天,全國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路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拉開序幕。將「謠言並非止於智者,而是止於下一個謠言」奉為圭臬的「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8月21日京華時報)

  電腦一開,網線一接,就一步跨進網路之門,直抵網路世界。這裡,彷彿一切無拘無束,既隨意,又愜意,自由任我行。需要提出的是,是不是什麼都不用帶就可以「凈身」來到這裡?

  答案肯定是:NO!但如果有人膽敢偏要什麼不帶就來到網路,下場就會同「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一樣,道德必討伐之,法律必嚴懲之。

  在網路世界裡,「秦火火」等人將「謠言並非止於智者,而是止於下一個謠言」奉為圭臬,惡意編造傳播網路謠言,就在我們為「紅十字會強行募捐」憤憤不平、為「動車事故天價賠償」義憤填膺的時候,誰能想到「本故事純屬虛構」,人們的正義感就這樣被褻瀆,善良就這樣被欺騙,然而他們呢,他們卻利用網民的熱情為非法牟利積聚「人氣指數」,你能說他們身上還有道德的影子嗎?據辦案民警介紹,「秦火火」等人夥同「意見領袖」、組織網路「水軍」長期在網上製作事端、為非作歹,已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其組織嚴密、目的明確、手段惡劣、獲利巨大,是一個典型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網路犯罪組織,他們長期在網上搬弄是非、顛倒黑白,攫取利益、為所欲為,嚴重擾亂了網路秩序。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你能說在他們眼裡還有法律的存在嗎?

  網路不可能也從來不是法外之地,我國有一系列關於互聯網的法律法規,比如關於禁止網路謠言問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早就有了明確的要求:「互聯網服務的提供者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傳播含有危害國家安全、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或侮辱誹謗他人的信息」。我國《刑法》對以造謠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交易的虛假信息、捏造並散布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的虛偽事實、編造恐怖信息等行為,也都作出了有罪規定,法律嚴懲力度得以加大。

  「秦火火」團伙案再次為廣大網民敲響警鐘,在網路的世界裡必須帶著法律、道德等「貼身物品」入內,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道德風尚等底線,只有具備了這些,你才是自由的,互聯網也才是安全的。

  營造健康向上的網路環境,從我們每一個人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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