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慈善,信息公開是信任的基石(熱點追蹤)

信力是公益慈善組織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與根本,因信息不公開導致的公信力下降已經嚴重影響了慈善事業健康發展。民政部年內將出台《公益慈善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慈善事業法》初稿已提交國務院審議的消息,再次引發人們對公益慈善信息公開的關注——徐 雋《 人民日報 》( 2012年06月20日 18 版)

佚 名繪慈善信任的風波「詐捐門」、「郭美美」、「盧美美」事件,讓慈善組織成為「眾矢之的」今年6月3日,一則「中華儒商總會人去樓空,涉嫌詐捐被調查」的報道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據媒體透露,中華儒商總會「號稱捐了5600萬,實際到賬只有30萬,在被調查後辦公地已人去樓空」。這已經不是人們第一次聽到「詐捐」的消息了。2011年8月,中國版權協會教育委員會秘書長羅凡華向媒體透露,第五屆中國青少年創意大賽的冠名方尚德電力未按「捐贈書」承諾,向大賽交付價值1500萬元的光伏發電組件,而中華慈善總會卻向尚德電力出具了相關收據,使其可獲得稅收優惠。近年來,受到「詐捐」質疑的不只儒商總會、尚德電力,一些知名人士也曾深陷「詐捐門」。除了「詐捐門」事件,去年發生的「郭美美」、「盧美美」事件,也衝擊著人們對公益慈善組織的信任。據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監測數據顯示,2011年3至5月,全國慈善組織共接收捐款62.6億元;「郭美美事件」發生後的6至8月,全國慈善組織只接收捐款8.4億元,降幅達86.6%。「一個有著百餘年歷史的紅十字會,怎麼會在一個小姑娘郭美美的衝擊下產生這麼大的問題?我很震撼,也在深思。」中國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慨嘆。北京的羅女士最近選擇長途跋涉,到西部山區尋找貧困失學兒童,親自把款物送到孩子們手上。「出了這麼多事情,我現在已經不敢相信慈善組織了,還是一對一的資助讓我放心。」羅女士說。重建信任的努力公益基金會「曬賬單」、《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指引》向社會發布、《慈善捐助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將於年內出台……慈善信任風波發酵的同時,要求公益慈善信息公開的呼聲也日益高漲,不論是公益慈善組織自身還是政府相關部門,都開始了一系列重建公眾信任的努力。2011年7月8日,中國基金會中心網的35家發起機構發出了《公益基金會「曬賬單」倡議書》,號召「基金會及時、準確和真實公布年度財務報告、項目審計報告等重要信息,曬出賬單;充分尊重捐贈者意願和要求,認真解答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質詢。」該中心網理事長徐永光說:「我們希望通過信息披露,實現基金會行業的自律、自治和自我規範,同時通過建立全行業的信息披露平台,形成捐款人理性捐錢,基金會透明管錢,公益服務組織高效花錢的機制,讓慈善資源流向最透明、最有效率的機構。」北京慈弘慈善基金會則是將財務信息全部公開。「基金會每天發生的捐贈收入和項目支出均以列表形式公示在基金會網站上,項目落實過程中的所有財務信息均全程公示,精確到分。每一個捐助人均可以在財務公開網站上查詢到詳盡的財務信息,從而了解每一分善款的去處。」北京慈弘慈善基金會秘書長庄偉說。因「郭美美」事件深陷信任危機的中國紅十字會於2011年7月31日推出了「捐贈信息發布平台」,目前公眾可查詢青海玉樹地震的捐贈數據。2012年6月6日,中國紅十字會首次舉行開放日活動。在活動中,趙白鴿介紹:「以紅十字冠名醫院的清理已經取得初步成效,重新調查登記的紅十字醫院有1603家。下一步,中國紅十字會將聯合衛生部下發規範冠名醫療機構的文件並組織自查和抽查,結果將向社會公布。」除了公益慈善組織自身的努力,主管慈善事業發展的民政部門也加快了推進公益慈善信息公開的步伐。2011年12月16日,民政部制定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指引》正式向社會發布;2012年6月4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透露,《慈善捐助信息公開管理辦法》將於年內出台,《慈善事業法》初稿已經提交國務院審議……「我們搞公益慈善事業搞了幾十年,直到2011年《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指引》公布,才有了第一個有關信息公開的詳細的指導性文件。如果公益慈善信息早點公開,公眾對公益慈善組織多些了解和監督,這些網路事件就不會發生了,即便發生,它的衝擊影響肯定也不會這麼大。」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培峰說。信息公開的困境信息化建設不足、經費匱乏、專業人才短缺經歷了2011年的慈善信任風波,信息公開成為了公益慈善行業的廣泛共識。但是,公益慈善信息公開的水平距離公眾的期待還有很大差距。據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發布的《中國慈善透明報告(2011)》顯示,僅有8%的受調查公眾對公益慈善組織的信息公開狀況表示滿意,這一比例與2010年的9%相比還有所下降。有學者總結了公益慈善組織不願意披露相關信息的原因:沒有信息披露的壓力和動力。《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指引》不具有強制性,公益慈善組織不披露信息不會受到處罰,披露了信息不會得到好處,披露信息與否,與獲得捐款數額、獲得政府支持無關。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楊文庄不完全同意此種分析:「公開透明是公益慈善組織的生命,與公眾良性互動,獲得信任應該是公益慈善組織的自覺自愿行動。」他說,「不要過分強調強制性,而應該通過動員、培訓,啟發公益慈善組織更加公開和透明,贏得社會信任。公益慈善組織應該明白,公眾完全可以用錢投票、用腳投票去選擇他們信任的公益慈善組織,這就是所有公益慈善組織信息披露的壓力和動力。」公益慈善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需要有相關的人員和技術支持。「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今年投入了幾十萬改版網站,加強和改進信息公開。這筆投入不是小數目,對於那些經費緊張的中小公益慈善組織而言,很難做到。」楊文庄說。即使是中國紅十字會這樣的大型公益慈善組織,也面臨諸多困難。「對中國紅十字系統來講,信息公開的主要困難在於:已上線的信息化系統較少,大部分地方紅十字會除網站外基本沒有其他應用系統;各地方紅十字會普遍反映信息化建設經費匱乏;各地方紅十字會人員編製少,信息化專業人才短缺。」中國紅十字會秘書長王汝鵬介紹。庄偉向記者介紹了他們在信息公開時面臨的困難:「我們要求受助者提供親筆簽名並按手印的簽收單,同時附上身份證複印件。但是在西部貧困山區,有的受助者需要走幾十里山路到鎮里才能找到一台複印機。」她說,「在制定政策時,必須要考慮到中國東西部的差異。」「公開的程度,不僅要考慮捐贈者和社會的要求,也要注意保護隱私,保護受助者的自尊。有的受助者對獲得資助時讓他『簽字畫押』、拍照很反感、很抵觸,覺得自己的尊嚴受到了輕視。有的捐贈者也不願意公開自己的姓名和捐贈額。」劉培峰說。多措並舉的建議對慈善組織更多地放開、加大財力物力的投入、建立信息公開的統一平台「目前慈善組織信息披露不盡如人意、飽受詬病,根源就在主要慈善組織的壟斷與封閉。」徐永光說,「眼下我國有權向公眾募捐的公募基金會,絕大多數仍由政府各部門創辦,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不在乎輿論監督,也就缺乏公開透明的動力。」2011年的一系列慈善社會問責事件,公眾輿論無不指向「官辦」慈善機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也讓政府形象受到了損害。徐永光呼籲,「對慈善組織更多地放開,形成一種慈善組織有效競爭的機制。」對於推動信息公開的方式,楊文庄建議將自上而下的強制公開,轉變為由下自上、上下互動的主動公開,「讓全行業明白,信息越公開、善款效率越高,才能吸引公眾更多捐贈。」信息公開,需要投入大量的財力物力,勢必增加基金會的行政成本,而國務院2004年頒行的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這一比例與國外相比是非常低的,導致很多基金會不具備信息公開的財力和能力。北京師範大學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對記者說:「我們對信息公開制定了一個世界級的高標準,但是卻沒有給予基金會與國際水平相當的行政財力。過高的標準不易落實,法律法規制定時要尊重慈善事業發展的規律,要適應中國現階段的實際情況,建立現代的公開透明方式。」王振耀呼籲:「加強對基金會工作人員的培訓,讓他們學會如何透明,而不是一股腦地將所有賬單曬在網路上。」對於立法規制公益慈善信息公開,劉培峰建議:「有關部門制定公開的法律法規時,應該細化標準,鼓勵公益慈善組織建立信息公開的統一平台,以降低成本;用年檢等形式加強對公益慈善組織信息公開的監管;公開內容要區分是向社會公開還是向有關部門、捐助人公開。」民政部、國家發改委《民政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提出了「完善慈善信息統計和公開制度,加強慈善信息統計和公開平台建設,健全捐贈款物使用的查詢、追蹤、反饋和公示機制,及時發布慈善數據和報告」的目標,明確「以信息披露、財務報表和重大活動監管為重點,加強公益慈善組織年檢和評估工作。推動形成法律監督、行政監管、輿論監督、公眾監督、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監管機制。依法查處慈善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據記者了解,目前,由民政部推動,一套覆蓋全行業,涉及政府部門、事業單位、各類社會組織的慈善捐助信息系統正在緊鑼密鼓的測試中。該系統收集的信息內容,既包括機構的募捐數據年報,也包括具體捐贈的出處、去向。這套系統年內上線後,可供捐贈者和公眾免費檢索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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