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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我們的愛都成了傷害

過了三十歲之後,我對於單獨旅行這件事,似乎沒有那麼享受了。

一則是懶,二則去過的國家多了,少了許多好奇心;三則獨自出門,有好多不確定,這種不確定,在年輕時還頗為興奮,而現在,則覺得——麻煩。

總而言之,還是懶。

比起旅行,我更喜歡走之前收拾行李箱。我收拾箱子的能力,連我那素來要求高的天秤座媽都讚嘆不已,我媽看《小團圓》,看到蕊秋理箱子,居然破天荒誇讚我:「你和她比也差不多。」

當然比她還是差了那麼一點:

>> 物件一一拼湊得天衣無縫,軟的不會團皺,硬的不會砸破砸扁,衣服拿出來不用燙就能穿。有一次蕊秋在國外一個小城裡,當地沒有苦力,雇了兩個大學生來扛抬箱子。因為箱子太大太重,二人一失手,它便從台階上滾下去,像塊大石頭一樣結實,裡面聲息毫無。學生之一不禁贊道:「這箱子理得好!』倒是個『知音』。」——《小團圓》

我喜歡收拾箱子,卻並不喜歡總是收拾箱子——但這,便是蕊秋,哦不,更確切的說,是張愛玲的母親黃素瓊的生活狀態。

* * *

第一次看到黃素瓊這個名字,是在蔣碧薇的《我與悲鴻》里。在巴黎,徐悲鴻疑心蔣碧薇和朋友眉來眼去,就故意在夜裡鎖門,不讓蔣碧薇回家。蔣碧薇只得到二樓的鄰居家裡湊合過了一夜,那位鄰居,便是黃素瓊。

▲想要黃素瓊那對金鐲子!

對於蔣碧薇和徐悲鴻的爭吵,黃素瓊會說什麼呢?蔣碧薇沒有交代。那一年,黃素瓊收到丈夫張志沂的信,信寫得很好,有一種舊式夫婦之間的伉儷情深:

才聽津門(金甲鳴),

又聞塞上鼓鼙聲

書生(自愧只坐擁書城?)

兩字平安報與卿。

括弧里的字是張愛玲想不起來了自己瞎猜的,但不管如何,這封信的含義都不難理解,翻譯成白話文是:

想你。

這首詩,讓我想起《孽海花》里,張佩綸和李菊耦在押簽房裡偶遇,也是因為一首詩,她為他寫的,他們相遇,相愛,佳偶天成。

然而,張志沂說,這個情節是假的,那首詩是假的,奶奶所有唱和的詩都是爺爺自己做的,而且,奶奶決不可能在押簽房裡與爺爺相遇。

戳破了自己母親的愛情謊言的張志沂,情意綿綿寫著想你的張志沂,這時卻渾然不覺,他的婚姻已經遇到了最大的危機,這個危機,表面看,來自他的放蕩,來自從堂子里娶來的姨太太,實際上,卻來自黃素瓊。

他已經跟不上黃素瓊的腳步了。

* * *

很長一段時間裡,張志沂和黃素瓊的婚姻,像極了上一代的佳話:兩人都出身官宦,黃素瓊的爺爺,是長江水師提督黃翼升,李鴻章的好友。這段婚姻,可謂門當戶對。

他們都是自幼喪父的孩子。黃素瓊甚至沒有機會看看他的父親,她的母親是在父親去世之後才臨盆,據說,沒有生育的大太太看著屋子裡的姨太太,十分緊張:「如果生個女的,黃家的香火豈不就斷了?」結果,黃素瓊剛降生,大太太一聽是個女的,「絕望得立時昏倒在地。傭僕一陣驚亂之中,卻聽產婆在屋裡說:『不要慌,裡頭還有一個!』 」

從樣貌上看,亦是才子佳人。看那張他們在天津時的照片,舊式家庭里的年輕人茶話會,閑適而從容。張志沂戴著眼鏡,著深色長衫,左右一站一坐,是他的兩位大侄子;微笑著喝水的,是張志沂的妹妹張茂淵——畫面中,只有倒著茶的黃素瓊沒有望向鏡頭,那時候,她便顯示出一點特立獨行,這點特立獨行,足夠摧毀他們的婚姻。

張志沂是愛黃素瓊的,我一直這樣認為。因為愛她,所以允許她陪著小姑子出國讀書;因為愛她,所以在她出國之後,給她寫一封又一封家書。但他能給予的是舊式家庭的愛,一如他會對張愛玲說,奶奶的故事是假的,那太羅曼蒂克,太不符合中國的官宦門第——愛情需要雋永,哪裡有這樣血脈賁張。所以,在一封封給妻子寫著信的同時,他也去堂子喝花酒,包養長三,乃至於和姨太太打架被打破了頭,他又回頭想她了。

這種愛,其實類似於秋瑾的丈夫王子芳對於秋瑾的那種。他恨她是個新女性,可他又愛她,所以他把秋瑾的首飾都賣掉,為的是阻止她出國。

張志沂乾的事情和王子芳如出一轍。在黃素瓊回國之後,他一方面趕走了姨太太,戒掉鴉片煙(後來又復吸了),洗心革面要和黃素瓊好好過日子,一方面又不斷偷偷賣掉黃素瓊的首飾,他真的那麼缺錢嗎?

不,他和王子芳一樣,天真而幼稚,以為這樣,太太就不會再出國了。

情感上,他們都是巨嬰,更加不幸的是,還是舊時代的。

* * *

這大約和張志沂的童年有關。

他的母親李菊耦,雖然被寫進了傳奇故事,可正如他所說,都是假的。實際上,丈夫張佩綸官場失意,常自稱「生不如死」,整日以酒澆愁。李菊耦肯定是很傷心的,要知道,她未出嫁時,是特別有主見的姑娘,給父親寫信,還能論及政事,頗有見地。所以,後來她變得孤僻,父親李鴻章在寫給女兒的家書里,有點痛心地說:

>> 素性尚豁達,何竟鬱郁不自得?憂能傷人,殊深惦念,聞眠食均不如平時,近更若何?

1901年,李菊耦在短短一年半之間,先失去了父親,又失去了丈夫。她37歲守寡,人生的全部意義,大概只剩下了培養一雙兒女。

▲李菊耦和一雙兒女,張志沂和張茂淵

張志沂接受的教育是嚴格的,據說母親打小就盯著兒子背書,「三爺背不出書,打呃!罰跪。」她不讓他穿新潮的衣服,給他穿奇怪的繡花鞋,認為這樣別人便會覺得兒子土,不和他玩耍。這種伎倆當然難不倒張志沂,他著繡花鞋走到二門上,四顧無人,立刻換上自己藏著的新款,走出門去。

鞋子換了新的,人卻是半新不舊的。他身上那一點李鴻章的骨血,似乎全部化成了飯後散步的「走趟子」——這是當年李中堂在軍中時的習慣。

巨嬰張志沂沒有李鴻章當年的雄才偉略,也沒有父親張佩綸敢於和老丈人對著乾的風骨,他被培養成了一個軟弱的人,然而,多情。

1928年,在多情的張志沂的感動下,黃素瓊回國了,她想再試一次。去接母親的時候,張愛玲和父親一樣忐忑,而見到母親時,父女倆的想法大約是一樣的:驚為天人。

▲黃素瓊

黃素瓊對女兒說的第一句話是:「怎麼給她穿這樣小的衣服?」

張志沂要痛改前非,到醫院戒掉嗎啡,這對夫婦開始過一種黃素瓊安排的生活,先是把家搬到了陝西南路寶隆花園,周末,黃素瓊時常邀請客人們在客廳里彈琴誦詩,對於這種生活,張愛玲覺得是夢幻的,而張志沂呢?

他也許很不適應,但他默許了她的任性,因為他愛她——每次吃飯的時候,他都默不作聲地轉圈,想要和她一起下樓,吃完飯,他也總是望著她,希望和她說兩句,可是說什麼,他始終沒有成功開口。

兩個人的婚姻需要兩個人努力,張志沂努力過,但黃素瓊已經走得太快。即使當她願意搬回家裡,但她喜歡《良友畫報》,《小說月刊》,喜歡在馬桶上一邊看《二馬》一邊哈哈大笑,這時候的她,顯然欣賞不了張志沂的舊體詩,和繞著桌子背誦古文。

他們對於張愛玲的教育問題也發生了分歧。張志沂給張愛玲姐弟請了私塾先生,檢查張愛玲背書,背不出來就拿著板子打手心。但黃素瓊不這樣,她主張給張愛玲姐弟獨立房間,讓他們根據自己的喜好粉刷牆的顏色,吃飯的時候給他們講營養學,不要偏食。她也教張愛玲彈鋼琴,學英文,告訴她法蘭西是微雨的青色,英格蘭像藍天下的小紅房子。

在是否讓張愛玲上學這個問題上,他們大吵了一架,最終的結果還是張志沂讓步了:

>> 我父親一再地大鬧著不依,到底我母親像拐賣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必也正名乎》

他們的努力,不過兩年。

是黃素瓊先放的手。

* * *

她決定和張志沂離婚,做這個決定似乎並不難。她大約已經想了好多遍,而張志沂顯然沒有料到,黃素瓊居然如此剛毅果決。

據說,在辦離婚手續時,張志沂背著雙手繞室徘徊,猶豫再三,幾次拿起筆又放下,連聲長嘆,律師見此情景,就問黃素瓊,是否要改變主意。

黃素瓊的回答是:我的心已經像一塊木頭。

這回答太文藝腔了。

可張志沂仍舊不死心,他搬到靠近黃素瓊雙胞胎弟弟家的康樂村,企圖用這種方式,靠她近一點,再近一點——儘管他又和前小舅子一起去嫖妓吃花酒。

他始終沒有懂,他和她,已經成了兩種人。就像儘管他學過英文,能讀會寫,甚至能用一個手指頭在打字機上打英文函件,但是他還是沒法走出宅門去謀生就業——他這一輩子,都走不出舊時代,走不出大宅門——而黃素瓊,早就已經把舊家庭遠遠甩在身後,她是一個敢作敢當的湘妹子。

這個道理,連小小的張愛玲都明白了,父親的家「那裡什麼我都看不起,鴉片、教我弟弟作《漢高祖論》的老先生、章回小說,懶洋洋灰撲撲地活下去……在那裡住久了便覺得沉下去,沉下去。」

離婚之後的黃素瓊,並沒有放棄對於張愛玲的關心和愛。

在離婚協議中,她堅持寫明,張愛玲進什麼學校,受什麼教育,需要先徵求她的同意。

她也在張愛玲逃出父親家門之後接納了她,儘管是被迫的。但要知道,那時候,她的經濟並不富裕,當時有外國男友,撫養張愛玲,對於她來說,確實是一種「負擔」。

但在敏感的張愛玲心中,這種母親的負擔,似乎被誇大了。而黃素瓊在對待女兒這個問題上,也顯得格外粗暴和直接。

比如,她牢牢記著黃素瓊說的:「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話,那就不必讀書了,用學費來裝扮自己,要繼續讀書,就沒有餘錢兼顧到衣裝上。」(我認為這句話雖然屬於話糙理不糙,但喜歡奇裝異服的張愛玲聽了肯定是很受傷害的)

比如,《小團圓》里寫黃素瓊請客,飯菜擺好了,卻發現缺一把椅子,張愛玲費了好大力氣拖過來一張沙發椅,母親當著所有的賓客罵道:「你這是幹什麼?豬!」

這本來是平常的母女拌嘴,但黃素瓊忘了,自己和張愛玲的母女關係,並沒有那麼親密。《小團圓》里曾經提過一個細節,小時候,母親帶她過馬路,「忽然來了個空隙,正要走,又躊躇了一下,彷佛覺得有牽著她手的必要,一咬牙,方才抓住她的手」,這是母女二人難得的肢體上的直接接觸,然而兩個人都非常不適應,張愛玲「沒想到她手指這麼瘦,像一把細竹管橫七豎八夾在自己手上:心裡也很亂」,黃素瓊則是「一到人行道上立刻放了手」。

敏感的張愛玲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她曾經極力討好母親,做到她母親心目中的女兒,但年少的她,不知道應該怎樣做。這種心情,在《小團圓》里剖析得淋漓盡致,「九莉三十九歲……看了棒球員吉美·皮爾索的傳記片,也哭得呼嗤呼嗤的,幾乎嚎啕起來……從小他父親培養他打棒球,壓力太大,無論怎樣賣力也討不了父親的歡心。成功後終於發了神經病,贏了一局之後,沿著看台一路攀著鐵絲網亂嚷:『看見了沒有?我打中了,打中了!』」

這生活壓力太大了,所以,她甚至不敢問母親要公共汽車錢,寧可走路繞半個城去上課;打碎了母親一隻茶壺,也要自己出錢配。她最常對母親許的願,是將來要賺錢,還給母親。

* * *

1946年,這個願望,終於實現了。

黃素瓊再次回國,這一次,張愛玲沒有像前幾次那樣,覺得母親美得像黃銅雕像,而是覺得——她老了。

她把錢還給了母親,按照《小團圓》里的說法,錢是胡蘭成的。

這時候,張愛玲已經是上海當紅的作家,可是黃素瓊居然還在對於張愛玲放棄去香港讀書表示失望。之後,她去看了女兒編劇的電影,看完很滿意,張愛玲心裡納罕道:「她也變得跟一般父母一樣,對子女的成就很容易滿足。」

在還錢的那一刻,黃素瓊哭了,她以為張愛玲還錢是斷絕母女關係的表示,她向張愛玲哭訴:「就算我不過是個待你好過的人,你也不必對我這樣。『虎毒不食兒』噯!」

她終於在女兒面前展現出了最脆弱的一面,她不再是徐悲鴻蔣碧薇的鄰居,不再是尼赫魯的秘書,不再是胡適的牌搭子,不再是叱吒歐洲的風雲人物,她只是一個悲傷的母親,徹底失敗。

然而此時,張愛玲的心裡卻在想:「不拿也就是這樣,別的沒有了。」

兩年之後,黃素瓊再次出國,臨別時,她帶走張愛玲一張照片,張愛玲自認為是因為這張照片「比較像她心目中的女兒」——這話說得真痛心。

而這時候的張志沂,已經和孫用蕃結婚多年。在孫家親戚們的眼裡,張志沂是個慷慨的好人,「逢年過節的,他都會打電話給一大家子的人,說:『你們過來玩啊,去酒樓吃飯,我請客!』」(孫用蕃的侄子孫世仁口述)

他還會想起黃素瓊嗎?沒有人知道。

1953年,張志沂在江蘇路一間14平米的出租屋內去世。臨終時,陪在他身邊的,是孫用蕃。

1957年,黃素瓊在英國去世,臨終前,她給張愛玲寫信,想讓她來歐洲,見最後一面。

然而,張愛玲拒絕了——她明白這種拒絕的殘忍,更為殘忍的是,她居然寄給母親一張100美元的支票,所以,在《小團圓》里,張愛玲表示自己並不想要小孩,因為「她如果有小孩,一定會對她壞,替她母親報仇。」

很快,張愛玲收到了一個箱子,母親把所有的遺產都留給了女兒。張愛玲的丈夫賴雅在日記里大為驚訝,說居然有那麼多珠寶。

這一刻,張愛玲在想什麼?她是否想起那時候,她從父親家裡逃出來,母親什麼也沒有說。她是否會想起那些和母親住在一起的細節。她是否會想起那一年母親節,她買了一枝花,捧回去獻給母親,然而「花太沉重,蒂子斷了,用根鐵絲支撐著」。

她以為會被母親罵,連罵人的話都想好了:「你有些笨的地方都不知道是哪裡來的,連你二叔都還不是這樣。」「照你這樣還想出去在社會上做人?」

可是那一刻,母親卻溫柔地說:「不要緊,插在水裡還可以開好些天。」

她親自去拿一隻大玻璃杯,裝水插花,那花擱在床頭桌上,足足開了兩個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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