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誰有利?美國有200海里領海權嗎?

從3海里到200海里

我們很多人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一種誤解,認為現在的12海里領海權和200海里專屬經濟區是西方列強主導的結果。

其實,恰恰相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廣大第三世界國家長期為爭取海洋權益而進行鬥爭的結果。最終確定12海里領海權和200海里專屬經濟區是聯合國呼應發展中國家的要求而作出的規定。

在殖民時代,長期都是3海里的領海權,為什麼規定3海里的領海權?因為那個時候的大炮射程是3海里,規定3海里領海權,也就是說大家有了規則,3海里以外是公海,享有完全的航行自由,進入3海里以內則需要經過相關國家的批准,確定是無害的,就可以通過。這就是公海航行自由,領海無害通過的原則。

西方殖民者為什麼不規定更多的領海權?因為大炮射程只有3海里,規定12海里、200海里實際上沒有用,總不能讓軍艦在海面上天天游弋,看見誰進入200海里了就去攻擊誰,如果這樣的話,那麼維護領海權的代價就非常的高。更重要的是,當時只有西方國家是海洋大國,有大量的現代化的船隻和艦艇,而亞、非、拉地區的第三世界國家是沒有現代化的船隻和艦艇,公海越多,對海洋大國越有利。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隨著第三世界國家的發展,他們越來越感覺需要更多的領海權來維護海洋權益。

而當時習慣上則是3海里或者是12海里的領海權。

1947年,智利和秘魯最先宣布其領海範圍為200海里,此後,厄瓜多、哥斯大黎加、巴西、委內瑞拉也相繼宣布了200海里領海權。

大家注意,這些拉美國家都是沿海國家,有的甚至東、西兩大洋,海洋國土面積非常的廣闊,因為它們自身沒有實力去開發這些海洋資源,所以需要宣布更多的領海權來限制發達國家對海洋資源的掠奪,同時也限制他們的軍艦在海洋上橫衝直撞。

(拉丁美洲地形圖)

1970年8月,拉美21個國家通過了《拉丁美洲國家關於海洋法的宣言》,該宣言宣稱凡是簽署這個宣言的拉美國家都享有200海里的領海權。

當然,當時的美國和蘇聯這兩個超級大國是堅決反對200海里領海權的規定的,如果全世界所有國家都有200海里領海權,那麼它們的軍艦和民用船隻的自由航行權將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它們對拉美國家200海里領海權的要求進行了堅決的抵制。

其中,第三世界有些國家作了一定的妥協,即規定領海權為12海里,但是在200海里以內擁有專屬經濟區。這樣一來,既能滿足超級大國航行自由的要求,又能維護自身的海洋權益。因為在現代軍事條件下,導彈的射程已經遠遠超出了200海里,再寬闊的領海也無法確保自身絕對的安全,與其過分的擴大領海權,不如規定一個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來維護自身的海洋資源不被海洋大國掠奪。

1972年6月9日,9個加勒比海國家發表《聖多明各宣言》,提出在領海以外增加一個200海里的承襲海作為專屬經濟區,在這個專屬經濟區內擁有開發自然資源的權力。

1973年,非洲統一組織通過了《關於海洋法問題的宣言》,宣布非洲國家有權建立限度為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或管轄範圍。

1974年4月,全世界有80多個國家發表了關於擁有200海裏海洋權的聲明,這裡面也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挪威、法國等發達國家。

實際上在1958年和1960年,聯合國關於領海問題就開了幾次會議,當時規定各個國家擁有12海里領海權。後來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聲明擁有200海里領海權或者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在這種形勢下,聯合國又開始重新討論制定新的公約,最終在1982年12月10日通過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這個公約繼續規定各國擁有12海里領海權,但是沿海各國可以有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而公海之上和公海海底的資源則是全人類共同的財產。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只是就相關概念做了法律性質的規定,這種規定是理想化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相當的困難,有的時候兩個國家的領海和專屬經濟區會出現重疊,那麼按照具體問題具體對待的原則,由相關國家共同協商決定。

所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其實是為了維護髮展中國家的利益而制定的。那麼自然,傳統的海洋大國如美國、英國是堅決反對的。美國當時沒有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美國沒有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不意味著美國擁有200海里甚至更多的領海權,實際上在國際事務中,美國還是按照公約的相關規定行事的。

(北美地形圖)

美國沒有宣稱美國擁有200海里甚至更多的領海權,相反美國認為美國有12海里的領海權,1994年美國總統柯林頓甚至宣布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但是美國參議院沒有批准。

為什麼美國人不同意加入公約?原因前文已經說了,因為美國就是海洋大國、軍事大國,何必要規定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來限制自己在海洋上的活動呢。

世界上宣布200海里領海權的恰恰是那些小國,如貝南、剛果、厄瓜多、薩爾瓦多、利比亞、秘魯、索馬利亞等國宣布自己有200海里領海權。

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等世界上多數國家都是宣布自己有12海里的領海權。

那麼領海加專屬經濟區一般是等於這個國家的海洋國土面積,世界上海洋國土面積最多的國家是美國,其次是法國、澳大利亞、俄羅斯、加拿大、日本等國,美國的海洋國土是1130多萬平方公里,法國是1100多萬平方公里,日本是440多萬平方公里,中國是380多萬平方公里。

(日本單方面宣稱自己擁有的海洋權益)

中國的海洋國土面積在世界上排第9位,日本的海洋國土面積在世界上排第6位,美國的海洋國土面積在世界上排第1位。這樣一來,很多人就有誤解,認為日本陸地面積那麼小,為什麼海洋國土面積卻排第6位?是不是有些國家的領海比較大?其實,美國、日本東西兩面都是海洋,此外這兩個國家還有一些群島,所以造成了海洋國土面積比較大。

回顧歷史,我們的視野才會更寬廣,知道了某一件事的前前後後,我們就不會有很多誤解。中國人應該多學一點海洋史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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