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文研讀 經典原文 3
文化背景
《左傳》是《左氏春秋傳》的簡稱,又稱《左氏春秋》,是我國第一部敘事完備的編年體史書。《左傳》所記載的歷史年代大致與《春秋》相當,同起於魯隱公元年(前722),但《春秋》止於魯哀公十四年(前481),《左傳》的明確紀年止於魯哀公二十七年(前467),並在全書最後附上了一段魯悼公四年(前453)三家分晉的史實。《左傳》最初是單行的,至西晉杜預,始將《左傳》與《春秋》逐年合併(即「經傳合一」),從此相沿不易。
《左傳》全文共196 000多字,是儒家經典「十三經」中篇幅最長的,號稱「大經」。《左傳》與《公羊傳》《穀梁傳》並稱「春秋三傳」,但與後二者重在闡發義理不同,《左傳》更重視對《春秋》史實的補充。
《左傳》的作者,司馬遷和班固都認為是左丘明,但後世也有不同的看法。由於古書的成書過程非常複雜,往往經過多代多人始能寫定,所以確定作者十分不易。學術界現在一般認為,《左傳》是由某位史學家(在沒有足夠反證的情況下,姑且可以認為是左丘明)撰寫,又經後世不斷增益而成,約成書於戰國早期。
關於《左傳》與《春秋》的關係,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認為它是解釋春秋的一部史書。另一種看法認為它是單獨的著述,與《春秋》有關,但並不是專為解釋《春秋》而作的。其依據主要有三點:一是《左傳》與《春秋》記載時間下限不同;二是《左傳》中的有些內容在《春秋》中並無記載,而《春秋》中的有些記載在《左傳》中又沒有解釋;三是《左傳》使用夏曆,對於晉國的歷史記載得比較詳細,而《春秋》使用周曆,重在記載魯國的歷史。
《左傳》是我國歷史著作的典範,是我國編年體史書的第一個高峰,也是《史記》問世以前我國最重要的史書。《左傳》的內容十分豐富,舉凡天文、地理、氏族、制度、人物、軍事、外交、經濟、禮俗以及鬼神、災祥、卜筮之事,無不記載,史料價值非常高。當代史學家錢穆先生就曾說過,《左傳》是研究中國古代史的基準。
《左傳》不僅是一部優秀的史學著作,同時也是中國敘事文學的代表作。《左傳》善於用簡練精當的語言來刻畫人物和記述事件,敘事富於故事性、戲劇性,細節描寫尤為出色;長於描寫戰爭,且極富變化;善於記言,無論是大臣的諫說還是行人辭令(外交辭令)都描摹精當,非常符合人物身份。《左傳》對後世的史傳文學和戲曲創作有深遠的影響。
東漢以後,為《左傳》作注的人很多,最通行的是《十三經註疏》中的《春秋左傳註疏》(晉杜預集解,唐孔穎達疏)。今人楊伯峻著有《春秋左傳注》,釋文深入淺出,便於初學。
內容理解
《晉靈公不君》選自《左傳·宣公二年》。文章寫晉靈公搜刮民財,殘酷暴虐,最終被臣下殺死,讚揚了趙盾的敢於直諫、忠於國事和董狐的不畏權貴、秉筆直書。
宣公二年,即公元前607年。晉靈公,名夷皋,是晉襄公之子,文公之孫。公元前620年至前607年在位。《晉靈公不君》的故事在《春秋》中只有一句話:「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皋。」在《左傳》中,作者補充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不僅使我們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同時也對晉靈公、趙盾和董狐等歷史人物有個更加感性的認識。包括三位只出場一次的武士:麑、提彌明和靈輒,也都寫得光彩照人。
《晉靈公不君》全文只有幾百字,給人的印象卻非常深刻。作者首先從晉靈公的劣跡寫起,表明晉靈公被殺完全是咎由自取。「不君」,即不行君道,不像個國君。作者寫了三件事。第一件事,「厚斂以雕牆」。就是說,晉靈公向人民徵收了很重的賦稅,其目的只是為了裝飾宮牆,滿足個人的奢侈慾望。這是表現他的貪婪。第二件事,「從台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就是說,晉靈公從高台上打彈弓,看人們如何躲避彈丸,以此取樂。這是表現他的荒唐。第三件事寫得最詳細:「宰夫胹熊蹯不熟,殺之,寘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就是說,廚師蒸熊掌沒蒸熟,晉靈公就把他給殺了。殺了以後,把他放在畚箕里,讓一個女人拿著走過朝堂。這是表現他的殘暴。通過這三件事,晉靈公的形象就非常鮮明地展現在我們面前了:貪婪、荒唐、殘暴,完全不符合為君之道。晉靈公殘暴貪婪荒唐的行為肯定還有很多,《左傳》的作者卻只挑選了三件最有代表性的事情,就讓讀者充分感到,晉靈公實在是不配當君主,他的被殺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從這段文字可以看出,《左傳》的作者在材料取捨詳略方面是很有水平的。
第二段,作者寫了大臣們對晉靈公的勸諫。在這裡,作者運用了繁簡對比的手法。用繁筆寫的是士季。士季如何去見靈公,靈公如何假裝沒看見,士季向前走了三次,最後來到滴水檐下了,靈公才不得不抬眼看士季。這裡,作者寫得很詳細,也很有趣,使我們對晉靈公的形象有了更深的認識。晉靈公很聰明,一看到士季,已經知道其來意了,所以他假裝沒看見,先是躲避,等躲無可躲之時,又搶先主動認錯,以此來堵住士季的嘴。士季雖然不完全相信靈公的話,但也無法深諫了,只能以「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之類的話來勸勉一番。這是繁筆。
用簡筆寫的是趙盾。作者只寫了一句「宣子驟諫」,就是說趙盾多次上諫。至於趙盾是如何進諫的,靈公是不是又使出了假裝沒看見之類的伎倆,作者全都省略了,一切都留給讀者去想像。趙盾是文中的主要人物,按理說,應當大書特書一番,但作者卻以簡筆入題,把大塊的筆墨放到後面。繁則極繁,簡則極簡,讓人佩服。
趙盾多次勸諫,晉靈公不僅不收斂,反而把趙盾視為仇敵,必欲除之而後快。於是,在接下來的兩個場景中,三個武士依次出場。
第一個場景在趙盾家裡,出場的武士是麑。麑奉靈公之命來刺殺趙盾,但當他看到「盛服將朝」的趙盾時,他產生了強烈的心理矛盾──殺趙盾是不忠於國家,不殺趙盾是不守諾言,最後選擇了自殺。麑的形象是非常有光彩的。他在《左傳》中只出場了一次,不到一百字,卻讓人過目不忘。在後世的史書和小說戲曲中,常塑造出麑式的人物。比如《史記·晁錯袁盎列傳》中梁王派來刺殺袁盎的刺客,戲曲《鍘美案》中的刺客韓琦,等等。
這裡還有一個問題需要簡單解說一下。可能有同學會問,麑當時就死了,那他死前的內心獨白又是從何得知的呢?其實,這是史書中一種常見的寫法,可以叫做「懸揣」,就是「想當然」的意思。錢鍾書先生曾經說過:「史家追敘真人真事,每須遙體人情,懸想時勢,設身局中,潛心腔內,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幾入情合理,蓋與小說、院本之臆造人物,虛構境地,不盡同而可相通。」「遙體人情,懸想時勢」,換句話說,就是「想當然耳」。這種「想當然」並不是憑空虛構,而是作者根據當時的情境、事情的結果和人物的性格進行的一種合理想像。這種情況在《左傳》中還有很多,比如介子推母子的對話等等。因為它符合人物的性格,可以合理解釋結果,所以讀者非但不覺得失實,反而有歷史「帶入感」,感到可信。
第二個場景是晉靈公設宴,計劃在酒席上刺殺趙盾。這次出場的是兩個武士,提彌明和靈輒。這兩個人物也各有其鮮明特色。提彌明勇猛善戰,而且講究策略;靈輒則是知恩圖報,是非分明。提彌明在趙盾赴宴後知道了靈公的陰謀,他不是貿然出擊,而是首先講禮法:「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即小燕飲,臣侍君酒超過三杯就不合禮節了,以此作為讓趙盾離開的理由,表現出機智的一面。晉靈公不僅沒有理睬提彌明所講的君臣之禮,反而喚猛犬去咬趙盾,這再次表現了靈公的「不君」。提彌明與猛犬和甲士們英勇搏鬥,最終不敵身亡。此時,靈輒出場了。他是靈公的甲士,卻反戈一擊,救出了趙盾。當趙盾詢問恩人的姓名時,他只說是「翳桑之餓人」。在靈輒此次出場前,作者運用了插敘的手法,補充交代了當年趙盾在首陽山救靈輒的一段往事。
這裡有一個小問題,就是關於「翳桑」的具體含義。一般認為「翳桑」是地名,但也有人認為是指桑樹陰涼處。關於這個問題,清代學者王引之曾作過分析。他從《左傳》的文例入手,指出如果「翳桑」是指桑樹陰涼處的話,按照《左傳》的文例,當為「舍於翳桑下」;而像成公十五年「出舍於睢上」、成公十六年「舍於夫渠」、定公八年「舍於五父之衢」、哀公八年「舍於庚宗」等等,後面接著的均是地名,可見「翳桑」很可能是一個地名。還有一個小問題也需要說一下,就是既然靈輒沒有說出他自己的姓名,趙盾是如何得知靈輒姓名的。這個問題前人也有解釋,靈輒是靈公的武士,趙盾事後自然不難知道他的姓名。
三個武士的形象都非常出彩。作者對每個人都只寫了一兩個片段,卻讓人過目不忘,就是因為作者抓住了最能表現人物性格的細節。
最後一段是故事的尾聲,卻是解釋「趙盾弒其君」最重要的一段。趙盾脫身以後,只能逃亡。但是,還沒等他逃出晉國國境,晉靈公就被趙穿殺死了,於是,趙盾又返回國都重新執掌朝政。按情理講,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然而,按照《春秋》禮法,卻使趙盾最終背上了「弒君」的罪名:第一,他逃亡,卻沒有逃出國境。按照當時的禮法,臣下逃離了國境,君臣之義就斷絕了,就可以不承擔效忠君主的責任了。第二,他回來後沒有聲討趙穿。趙穿是趙盾的族人,晉靈公的女婿,他在桃園殺死了晉靈公。按照禮法,趙穿殺死國君是大逆不道的行為,趙盾作為正卿,返回國都後應該立刻聲討趙穿,但是沒有。根據《左傳》的記載,趙盾回來後立公子黑臀為成公,並沒有懲治趙穿。這樣,「亡不越竟,反不討賊」成了趙盾的兩大罪狀,「趙盾弒其君」也就被寫進了史冊書中。
趙盾當然不承認自己「弒君」,事實上,他也的確沒有「弒君」,甚至連想也沒有想過。當然董狐也有自己的標準,那就是當時被普遍認可的禮法。孔子就稱讚道:「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後代也把敢于堅持原則、秉筆直書稱做「董狐筆」。文天祥的《正氣歌》中就有「在晉董狐筆」一句,認為體現了天地正氣。對於趙盾和他「弒君」的罪名,孔子評價:「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竟乃免。」承認趙盾是國之良臣,對他寄予同情,卻又認為他背負「弒君」的罪名是「為法受惡」,並不算冤枉。
以對人物和事件的評價作為一章的結束,是《左傳》中常用的手法,通常是用「君子曰」來表明自己的褒貶。這個「君子曰」可能是當時社會普遍認同的觀點,或者是前人的觀點,也可能是《左傳》作者自己的看法。在這一章里,作者就借用孔子的話表明了自己的觀點。這種寫法為後世史書所繼承,像《史記》就有「太史公曰」,《資治通鑒》也有「臣光曰」,等等。
《晉靈公不君》是《左傳》中的著名篇章,剪裁得當,敘事流暢,人物形象飽滿,性格鮮明。文章的最後,借孔子的話進行了評論,一切以禮法為標準,又揆之以人情,體現了《左傳》尊禮重民的思想。這種敘事在前、議論收尾的寫法對中國後世史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問題研討
1.談談你對「趙盾弒其君」的看法。
提示:禮是宗法社會的道德和行為規範,《左傳》中對很多事情都是用「禮」和「非禮」來評價的。比如:「凡公行,告於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勛焉,禮也」;「治兵於廟,禮也」;「丹桓宮之楹」,「刻其桷,皆非禮也」;「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在董狐和孔子看來,趙盾作為晉國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應對晉靈公之死承擔責任,所以記做「趙盾弒其君」是合乎禮法的。
但是,也有不少學者對此觀點表示質疑。認為所謂「春秋筆法」模糊了事實真相,給後世造成了不必要的誤解。趙盾既然沒有殺靈公,為什麼史書上要記「趙盾弒其君」?而所謂越境就可以免予責任的說法也是十分荒唐的。
可以結合上述兩種觀點引導學生談談自己的看法。
2.從《左傳》大量引用《詩經》看《詩經》在春秋時期內政外交中的作用。
提示:《左傳》中大量引用《詩經》,這些詩,有些見於今本《詩經》,有些則是佚詩。課文中三處引用了《詩經》:「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其中前兩處分別出自《詩經·大雅·盪》和《詩經·大雅·烝民》,後一處是佚詩。我們以前學過的其他課文,比如《鄭伯克段於鄢》中也引用了《詩經·大雅·既醉》中的「孝子不匱,永錫爾類」。這種例子在《左傳》中還有很多。這種引用,並不一定和原文意思完全相符,只要問答雙方都能明白就可以了。比如《左傳·昭公十六年》,鄭國六位大臣給晉國韓起餞行,每人賦《詩》一首。這六首詩均出自《鄭風》,有《野有蔓草》《羔裘》等,都是斷章取義,韓起也明白對方的意思,一一作答,又答賦《我將》。
孔子非常重視對《詩經》的學習,他曾經說:「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論語·陽貨》)又說:「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論語·子路》)可見,《詩經》在當時內政外交上的重要作用。
可以結合《左傳》中的具體例證和孔子的觀點來談談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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