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想要公平的人,本質上就是個失敗的人
姑妄聽之三
49.偏心有罪
朱導江說:有個人死了媳婦,服喪期過後卻又開始祭祀,神情比當初還要悲傷。人們問他原因,一開始不肯說,後來親人在私下裡追問,他哭著才說:「和她過了半輩子,並沒發現她犯過什麼大錯。前兩天我夢見自己到了陰曹地府,見數百名女子披枷帶鎖,被人用大棒子驅趕著進入一個官署。不一會就聽到慘叫,驚心動魄,過不多時,她們又被一個一個牽出來,渾身是血,匍匐而行,如同豬羊。其中一人見到我就沖我招手,仔細一看原來是我的亡妻。我問她怎麼會這樣?她說生前事事都與我有二心,原本以為這就屬於家庭常態,沒想到陰間卻認為很嚴重,跟欺君是一樣的罪過,所以就變成這樣了。我又問她二心是什麼意思?她說無非就是對自己的親生子女好一點,對自己的貼身女僕好一點,對自己的娘家人好一點,但是沒有被你發現而已。現而今,每個月的初一,我都要挨三十下鐵杖,不知何時才是個頭。你看我旁邊這些也都是這種情況。她還要再說下去,卻被鬼卒拽走了。我和她多年夫妻,尚有情誼,所以重啟祭祀,希望能對她有點幫助吧。」
按理說,夫妻是最親近的人,親近則不會被外人離間;夫妻的地位也應相等,互相尊重,有尊重就不會被下人離間。所以說二人同心,則家中一些細緻的事情,男人不容易察覺的,或者說發現了也不方便出面的,妻子就能彌補。如果妻子有私心,會偏袒,必然花樣百出,在丈夫看不到的地方無所不為,家庭之中每每發生衝突、敗壞,都是從這而起。此事關係重大,所以罪責也不會輕。況且丈夫對妻子信任,才會把家庭託付於她,這種欺騙和任意妄為,就算是朋友之間也等於負心背義,應該受到神明的懲罰;更何況是夫妻,本為一體,屬於三綱之一,這罪過豈不是要加倍計算嗎?所以看似日常小事,在陰間卻受到嚴厲的懲罰,也是有道理的。
故事完。
講這種故事最容易見到的場面,就是一個假裝無辜的人扛著一面道德大旗來攻打弱勢群體。
好像說一結婚就等於是把家庭全權託付給了女方,可明明「齊家」二字是寫在男人辭典里的關鍵字,「成家」不等於「齊家」,男子漢們在治國平天下之餘,是不是也該關心一下自己的後方陣地呢?過了大半輩子,居然沒有發現任何不公平的端倪,要麼是這個男人又聾又瞎,要麼就是這個女人的偏心,根本就在正常範圍之內。要知道,其餘的孩子並非亡妻親生,但一定都是男人的骨肉,父親角色的缺位,才是真正的亂源。不要一出問題就說女人不賢惠,動不動還拖到陰間一頓暴打,這是解恨,不是講理,這是逃避責任,不是解決問題。
那麼做人應不應該公平公正呢?
太應該了,無比正確。
公平公正又應不應該有條件呢?
更應該了,無條件的公平就是作死啊。卡拉卡拉當年腦子一進水給所有人普發羅馬公民權,你以為大家會很高興?圖樣圖森破,他很快就被人弄死了。為什麼?因為公平從來都是人們嘴裡呼喊著,卻在心裡厭惡著的東西。這玩意會讓強者失去榮譽,讓弱者失去奔頭,讓市場失去動力,讓軍隊失去底線。
所以,公平不等於正義,偏心也不等於欺負人,絕對公平的組織——類似於烏托邦——有幾個去了不想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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