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間相處,最忌諱的是什麼
現在流行這麼一句話,日常恐婚。總是看到讀者感嘆,自己不擅長處理男女關係,還是自己一個人吧。
其實男女之間的交往沒有那麼繁瑣,處理一段感情,就跟做飯是一個道理的,也許會燙手,也許會燒的半生不熟,但你總能從中找到要領學會小技巧。那麼,男女之間交往有什麼忌諱呢?
01
不要把別人對你的好,當作理所當然
愛情本身是美麗又脆弱的,需要兩個人小心翼翼呵護。當兩個人進入熱戀期的時候,會產生一種錯覺,把愛情想當然,總覺得既然相愛了就可以無所顧忌得依賴對方對你的感情,希望每一句話都能得到想要的答覆,每個情緒對方都能溫柔的感同身受。
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常常聽到這樣的話:
「兩個人約會,男人買單是應該的。」「過節都不送禮物給我,是不是不愛我?」「洗衣做飯帶孩子,都是女人天經地義的義務。」
即便是熱戀的兩個人,也是兩個在不同成長環境中長大的獨立個體,會有或多或少不同的價值觀,不同的生活習慣。在熱戀的時候,因為激情而忽視了這些客觀存在的小分歧,而一旦激情褪去,兩個人進入相處磨合期的時候,這種矛盾會被無限放大。
村上春樹在《1Q84》中就說過:
有生以來,我從沒有無條件地愛過一個人,從沒有產生過為了誰可以拋棄一切的心情,連一次都沒有。
男女交往最大的忌諱,就是錯把那些不求回報的愛,當作了自己應得的,卻忽視了自己能為對方做些什麼。世界上戀人之間的關係本是平等的,能理所當然對你好的,除了父母,不會有第三個人。
02
太強的掌控欲
掌控欲太強會導致兩個人都缺少自己的私人空間。感情是自願的結合,而不是強制性的捆綁。有的人對愛的理解產生了偏頗,總覺得相愛就是雙方要達到各方面的高度統一。
這種以愛的名義限制對方個人空間的行為,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很常見。最常見的便是「我為你付出了這麼多以致於自己什麼都沒有了,現在這點要求你還做不到?」
聽我一朋友訴苦,說自己和女友相處太累。
他一個小時不回微信,女友就會忍不住對他電話轟炸,還要求他發定位;
他不喜歡咖啡麵包和西餐,女友喜歡他也只能跟著喜歡;
女友心情不好,他就是出氣筒,只能受著;
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必須和女友同步,做不到便是不愛。
每當她帶著命令的語氣提出要求,他皆以還債般的歉意,去餵飽她不停許出願望的嘴。曾經把她的話當作聖旨去完成,現在只覺得是唐僧嘴裡念出的一段段緊箍咒。
愛不是免責聲明。不是隨時解渴的自動販售機,更不是把對方變成第二個你。
我們都明白距離產生美這個道理,所以即使有了戀人,也不必全身心都黏在對方身上不想分開,戀愛前你的個人生活是什麼樣的,戀愛後也不能拋棄。戀愛前的人際關係戀愛後也不應該淡化,不要在回頭的時候發現和曾經最好的朋友漸行漸遠了。
愛情之外,相處之內。你越想牢牢攥在手裡的東西,反而越容易失去。
03
把最差的脾氣都給了最愛的人
當我們和戀人吵架時,口不擇言的氣話,會像刀子一般扎進愛我們的人心裡。
主持人寇乃馨在一檔節目中講過關於自己的語言暴力。她和老公黃國倫都很強勢,吵起架來互不相讓,一定要分出勝負。有一次太生氣,寇乃馨說自己一定要說出讓他最痛的話。
她指著老公說:「黃國倫,你哪一點比得上我啊,你知不知道你離過婚,你是二手貨,你配不上我。」
黃國倫沒有回嘴,只是收拾自己的行李走到門口,然後說:「乃馨,有些話是不能說出口的你知道嗎?」
然後他離開了三天,音信全無。
畢竟,發脾氣時看似是你贏了愛你的那個人,事實上卻是你輸掉了愛你的那顆心。
畢竟一輩子不長,能遇到願意包容你愛你的人不容易,不要在失去了以後為自己的魯莽而後悔。不要把壞脾氣留給愛你的那個人,要用往後的每一個微笑,向愛你的人證明,當初的那句「我愛你」,真的不是說說而已。
完美的伴侶只存在於童話里,會和我們相伴走完這一生的,是那個和我們一樣平凡的人。少年會發福,美人會遲暮,能夠獨當一面的也許不夠善解人意,足夠溫柔體貼的又沒那麼強勢了。兩個人相處最重要的,還是互相理解和包容。
《東京愛情故事》里講過這麼一段話:
「現代人不缺愛情,或者不缺貌似愛情的東西,但是寂寞的感覺依然揮之不去。我們可以找個人來談情說愛,但是,卻始終無法緩解一股股湧上心頭的落寞。愛情不是便當,它們依然需要你的鄭重其事」。
當我們沐浴在愛河裡的時候,往往會忽略一個事實:相守一生,意味著你們要面臨無數的巨大挑戰。其中最難以接受的是,對方在接下來數十年中的變化。以上的幾個忌諱,如果你能夠做到盡量避開,那麼我想,你和他的相處,會輕鬆很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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