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傳奇中的婚姻問題探究

唐傳奇是中國古代小說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其中數量最多、成就最高的是以婚姻愛情為題材的作品,如《柳毅傳》、《鶯鶯傳》、《李娃傳》、《霍小玉傳》等。這類作品主要描寫唐代士子的婚宦習俗,有其獨特的時代背景和社會風氣,因為仕宦之途是唐代士子平生的主要追求,另一個重大問題就是婚姻,主要表現了對婚姻愛情生活自由的嚮往和追求,抨擊了封建禮教、婚姻制度和門第等級觀念。這些作品中的愛情故事感人至深,流傳至廣。   一   具體說來,唐傳奇中有關愛情婚姻的人物關係大體可以歸納為以下三方面:   (一)士子與神(妖)   唐傳奇中描寫士子與神(妖)的愛情,是為了表達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將一切美好的生活細節假借在神(妖)的身上,傳神於天外,遊仙於身邊,分明是士子不甘於現實生活的真實寫照。   小說《柳毅傳》中的傳書人柳毅,是個落第返鄉的舉子,他為在涇川牧羊的龍女傳書,純出義憤。當錢塘君將龍女救歸洞庭,以威臨之,欲將龍女嫁他時,他不屈於威武,嚴詞婉拒,表現出堅毅的品格。洞庭龍女初隨父母之命遠嫁涇河小龍,受到厭棄虐待,通過親身經歷,她轉而追求愛情,抗拒父母「欲配嫁於濯錦小兒」之命,「心誓難移」,終於獲得了幸福。《任氏傳》寫貧窮落拓、託身於妻族韋?的鄭六,邂逅自稱「伶倫」而實為狐精的任氏,娶為外室。韋?聞知任氏絕色,依仗富貴權勢調戲她,甚至施以暴力,而任氏終不屈服。韋?為之感動,從此二人結為不拘形跡的朋友。後鄭六攜任氏往外縣就任武官之職,途中任氏被獵犬咬死。鄭六涕泣葬之,「追思前事,唯衣不自製,與人頗異焉」。不論是柳毅與龍女,還是鄭六與任氏,他們都成為當時人們心目中美好的愛情與婚姻的最好,這些極富浪漫色彩的神話愛情故事,寄託了人們對自由美好生活的熱烈嚮往。   (二)士子與緣女   從《鶯鶯傳》中,可以略微感受到愛情婚姻觀的轉變,這是第一篇完全不涉及神怪情節,純粹寫人世間男女之情的作品,在唐傳奇的發展過程中具有重要意義。為張生才華所動的鶯鶯,明知自己會有始亂終棄的結局,仍以身相許。張生遺棄鶯鶯的行為,雖在後世頗多微詞,但在當時為士子所認同。因為對於許多走在科舉仕宦之途的文士來說,婚姻對象的高低足以影響仕途順逆的社會風氣,是他們難以抵擋的。張生對鶯鶯,只是把她看做一個具有誘惑性的「尤物」乃至「妖孽」,始而為其美色所動,主動親近,最終卻為了自身利益將她拋棄,而這種行為在小說中竟被稱頌為「善補過」。當然,在發表偽善議論的同時,作者畢竟還是描繪了一對青年男女在一個短暫的時期中彼此慕悅和自相結合的經過,這時,純真的愛情和現實的婚姻似乎成為兩個毫不相關的事件,美好愛情並沒有達成婚姻的歸宿,但仍然體現青年男女對美好愛情的追求和對現實婚姻的無奈。   (三)士子與妓女   唐傳奇中的很多愛情小說是寫士子與妓女的關係。這一方面與唐代社會的特點有關:在當時繁華都市中,青樓興盛,士子常流連於此,使得唐代文人舉子和妓女交往日益頻繁,因而產生許多風流韻事。另一方面,同南朝民歌中的情況一樣,由於婚姻關係通常並非因兩情相悅而形成,有些要體現自由戀愛的成分,傳奇中的故事情節也就多了幾分浪漫和惆悵,也為傳奇注入了真實的生活氣息,使之呈現出嶄新的風采神態。   小說《李娃傳》講述天寶中年滎陽公子某生赴京考秀才時戀上娼妓李氏,一年余資財耗盡,鴇母設計棄之,遂憤懣成疾,淪為唱輓歌的歌郎。一次與人賽歌時為其父發現,責其玷辱家門,鞭打至昏死而棄之。生復得同伴相救,但渾身潰爛,淪為乞丐。一日雪中哀叫,為李氏所聞,乃悲慟自咎,贖身而與生同居,勉勵其讀書應舉。生進士及第,授成都府參軍。適其父任成都尹,乃父子相認。父感其事,備六禮迎娶李氏。十餘年後生官至方面大員,李氏封?國夫人。這個故事純屬虛構。在當時社會中,士子和妓女的愛情不可能有圓滿的結果,像李氏那樣的遭際更是異想天開。這個「大團圓」的結局迴避了尖銳的現實矛盾,並成了後世戲曲小說經常套用的一種模式。但它也確實反映了人們一種善良美好的願望,即希望久經磨難的情侶最終得到理想的結合,而讀者也從中對人生得一種幻覺上的滿足。雖然小說本身出於虛構,但在敘述故事的過程中,有很多真實動人、描寫細膩的細節,顯現當時社會真實的生活氣息。從唐代中後期白居易、元稹等人大量的傷妓、懷妓、悼妓等詩來看,他們能夠以較為平等的態度和她們交往,並與她們建立了一種較為真摯的感情。同時,他們又受社會和時代的局限,面對那份純真的感情,他們有過彷徨、猶豫和掙扎,但在婚姻的選擇上最終又不免屈服於社會。   二   縱觀上述三類人物關係,可以從中梳理出唐傳奇中有關婚姻愛情的特點,具體如下:   (一)突破門第性   在唐代這樣一個政治比較完善、經濟迅猛發展、社會地位日益提高的時期,新興士人的歸屬、自尊、自我實現的需要也進入了一個新的層次。他們擇偶的新觀念逐漸形成,不再是唐前期的那種注重門第觀念:以「不得娶五姓女」為人生一大憾事,而是擇偶觀中已出現了將徹底淡化追附舊族大姓的傾向,婚配中的門第觀不斷削弱。這種新的擇偶觀念,雖然在一開始並未形成新興士人的主導傾向,但為其擇偶觀念注入了一股強勁的生命力,從而影響了後世士人的擇偶觀念並規範著他們的擇偶行為。   唐中後期婚配中門第觀逐漸削弱的另一突出表現,即科舉出身的文人官員逐漸成為最理想的婚姻對象。如元和年間盧儲所作的《催妝詩》:「昔年將去玉京游,第一仙人許狀頭。今日幸為秦晉會,早教鸞鳳下妝樓。」即反映了科舉出身的盧儲受江淮典郡李翱女青睞的狀況。   (二)縛於法禮性   中國古代的婚姻家庭制度經過漫長的發展,到唐代終於成熟和完備,《唐律疏議》中的《戶婚律》篇,其中很大一部分篇幅就是關於婚姻制度的規定。其中一項最重要的原則就是父母包辦子女的婚姻,子女無權決定。並且在中國古代對於婦女的要求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有十四藏六親之說。男女根本沒有見面的機會,造成如下後果:一是男女雙方對對方因不了解而產生恐懼感,尤其女方對男方。另一後果是因長期的阻隔而產生的極度的對對方的渴望。對於受封建禮法禁錮較深的官家上層女子來說,恐懼感會佔上風。對於受教育較少的下層婦女來講,渴望的成分要更大一點。偶遇,便會擦出愛情的火花,然而唐傳奇中的《霍小玉傳》、《長恨歌傳》、《鶯鶯傳》、《任氏傳》等作品,所展現的或是美麗的愛情不能成就美滿的婚姻,或是男子始亂終棄,或是惡勢力硬生生拆散愛侶,這些結果都是殘酷的封建禮教和社會現實造成的。   特別是唐朝中前期,經濟發展昌盛,思想領域解放,在此背景下的唐代女性愛情觀、婚姻觀等較其他封建王朝有很大拓展。但封建文明的繁盛,不但沒有給她們帶來根本性的解放,苟嚴的禮教制度仍讓她們難以實現對愛情婚姻的願望。可喜的是她們開始追求愛情,排斥了一切非情感的功利要素,堅持婚姻中的自我意識,並以實際行動對堅不可摧的封建禮教制度進行猛烈的控訴和攻擊。   (三)愛情悲劇性   強烈愛情的追求、美好婚姻的嚮往,往往給予人精神上的震撼。從《鶯鶯傳》中看出,鶯鶯是一個美麗、溫柔而又深情的女性,作為貴族小姐,她深受封建禮教、倫理道德的制約,「貞慎自保」,但她萌發了對張生的真情後,便「自薦枕席」,衝破封建禮教的羅網,大膽並主動地將滿腔熱情和愛奉獻給了張生。她以名門閨秀的身份出現(實際其原型家庭地位較低),端莊溫柔而美麗多情。她以傳統禮教作為防範別人和剋制自己的武器,內心卻又熱烈渴望自由的愛情,而終於成為封建勢力和自私男子的犧牲品。其性格中的叛逆終是沒跳出封建禮教的束縛,最終以悲劇告終。   總之,唐傳奇中婚姻關係受多方影響,婚姻中體現自由廣博的門第性、嚴酷現實的法禮性和風格鮮明的悲劇性。這些眾多栩栩如生的女性形象,充滿了對愛情的幻想和憧憬,她們這種追求風流開放的生活態度,正體現了自由張揚的時代風貌,為大量作品增添了濃厚的浪漫主義成分。唐傳奇中表現出的女性個性張揚意識,不僅反映了唐代女性對生命價值認識的覺醒,也預示了後代女性能撐起「半邊天」的必勝信念。讀唐代傳奇的愛情故事,著實讓人想為當時社會的下層婦女吶喊:「婦女也是人,不應該受到社會的拋棄,不應該受到玩弄和污辱。」唐傳奇的愛情故事在人們心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跡,而這些女性人物的形象更是感人肺腑,讓我們為她們處於社會下層而堅決與封建制度鬥爭的勇氣所折服。   參考文獻:   [1]孫玉榮,敖海平.社科縱橫,2007(3):22.   [2]任洪傑.遼寧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9(04).   [3]楊菲.社會科學家.2006(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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