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論(二)

一、導語 昨天,我寫的一篇《戰爭論(一)》,引發了許多網友的熱烈討論,其中許多網友提出了不同看法。匯總起來看,總體認為筆者所寫不夠專業,所涉及的戰爭定義太過寬泛。頗有些顛覆傳統戰爭理論的意味在裡面。為了能夠更好的解答大家的這些問題,筆者決定續寫《戰爭論(二)》。 咱中國人有句老話:大千世界,變化萬千。當今世界的萬事萬物都在不斷運動變化之中。戰爭,也不例外。如果我們總是拿冷兵器時代的戰爭理論,來認識現代高信息技術條件下的現代戰爭的話,那麼我們也就必然會犯緣木求魚、刻舟求劍的愚蠢錯誤。而德國軍事家卡爾·馮·克勞塞維茨所著的《戰爭論》,著成於十九世紀初熱兵器出現初期,因此,也就必然會有他對現代戰爭的歷史局限性和認識局限性。 我個人認為:隨著軍事技術的飛速發展,我們的戰爭理論,也必須要跟上軍事技術、作戰樣式、時代發展的腳步,與時俱進、不斷創新、不斷完善。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準確把握未來戰爭的定義、樣式、脈搏、節奏。 隨著上世紀中葉二戰以後核武器的出現及應用,我想:我們所要面對的戰爭,就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本質性變化。在具備強大殺傷能力的核武器威懾下,未來的戰爭、特別是有核大國之間的戰爭,都各自具備了瞬時毀滅對方、毀滅世界的強大能力,因此,有核國家、特別是有核大國之間,由於忌憚對方核武器的巨大威懾,長時期不會爆發像以往歷史上的那種熱戰或全面戰爭,也就必將是會成為一種新的常態。 但是,一旦這些國家出現政治、經濟上的利益爭奪問題會怎麼辦呢?那麼也就必然會以明戰、、暗戰、冷戰的戰爭形式出現。因此我要說:相對於有核大國們來說,以各自強大戰略核威懾、平衡為前提下的雙方國家的明戰、暗戰、冷戰,才是未來很長時期有核大國之間戰爭的新常態。我們搞清楚這一點,很是重要。 當然,如果是有核國家對無核國家來說,情況會完全不同。有核國家盡可以運用傳統熱戰的方式,隨時對一個無核國家發動戰爭。而這,也是我們目前世界國家間戰爭發生的新常態。而此種不對稱國家間的戰爭,不是作者本文所關注的焦點。作者本文最想關注的,是有核大國之間長期不會爆發熱戰情況下的明戰、暗戰、冷戰等等非武力戰爭狀態。而這種戰爭狀態,也是我們未來中國作為有核大國,所必須要面對的同有核大國之間的戰爭新常態。 可如果我們的戰爭理論,完全忽視了有核前提下、有核國家間戰爭的這一新常態,那麼我們也就必然會把這種有核前提下、有核國家間的戰爭新常態,錯誤認為是一種非熱戰、全面戰爭形式下的「和平狀態」,而非是一種新的戰爭狀態。因此,也就極易犯下自我麻痹、自我懈怠的戰略錯誤。而這樣一種戰略錯誤,也必然會給我們帶來致命性的災難。 二、論有核、無核新常態下國家戰爭的不同樣式 當前,我們所要面對的未來戰爭,也無外乎是在有核國家對有核國家、有核國家對無核國家、無核國家對無核國家這三種新的戰爭樣式下進行。而這三種戰爭樣式,又存在著本質不同。 第一,有核國家對有核國家戰爭,是指有核國家對有核國家所發起的政治、經濟、領土主權爭奪範圍內的有核戰爭。但是,由於有核國家之間的相互毀滅性,從而也就最終決定了有核國家之間的未來戰爭,也只能是在除去熱戰之外的明戰、暗戰、冷戰三種戰爭方式下進行。如果是戰爭雙方爆發熱戰最終導致核大戰,那麼也就必然會是雙方毀滅或世界毀滅。因此,若非是非常極端的情況下,在很長時期內,有核國家、特別是有核大國之間爆發熱戰或全面戰爭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反而是各種明戰、暗戰、冷戰,才是有核國家間爆發戰爭的新常態。如果我們總是把有核國家間的這種戰爭常態,看作是「和平狀態」而非戰爭狀態,那麼,它所能導致的錯誤結果,也必然會是我們不可承受的戰略錯誤。當然,也不排除隨著軍事科技的飛速發展,有核國家的一方完全掌握有效防範、完全摧毀對方核打擊能力的前提下,爆發熱戰或全面戰爭。 第二,有核國家對無核國家的戰爭,是指擁有核能力的國家,主動發起對無核國家的各類戰爭。其中既包括明戰、暗戰,也包括冷戰、熱戰。一個有核國家如果主動發起對無核國家的全面戰爭,那麼必然也就會沒有對有核國家作戰遭受核報復的種種顧慮,反而更能利用除核武器之外的所有熱兵器,對無核國家進行盡情打擊、瘋狂打擊。以徹底推翻該國政府、徹底摧毀對方軍事國防體系、最大限度撈取經濟利益為戰爭目的。當然,如果有核一方對無核一方使用了核武器展開攻擊,那麼戰爭性質就會轉變為核戰性質,所引發的一系列複雜反應或複雜問題,目前我們也無法做出預判。美國從上世紀末開始的同南聯盟、科索沃、伊拉克、阿富汗、利比亞、敘利亞等國戰爭,就屬於此類戰爭。因此,也就有了當今世界國家伊朗、朝鮮等國,極力追求自身擁核、尋求核保護傘的強大動機存在。 第三、無核國家對無核國家的戰爭,是指兩個無核國家之間所爆發的戰爭。這種戰爭,既可以是明戰、暗戰,也可以是冷戰、熱戰。相對於前兩種戰爭,無核國家戰爭就不必像有核國家發動戰爭那樣受到拘束,只要是在政治、經濟、領土主權方面存在分歧,就可以隨時發動一場戰爭。當然在當今國際秩序的約束下,這種戰爭也不可能會以一個國家全面入侵或者佔領另一個國家領土的方式結束。我們目前的以巴戰爭、沙特與葉門戰爭,就屬於這種戰爭類型。 三、論有核大國與有核國家之間的戰爭當今世界,美國、俄羅斯、中國、英國、法國,是有核國家的第一梯隊。印度和巴基斯坦,算是有核國家的第二梯隊。以色列、朝鮮,卻是目前疑似有核的第三梯隊。而日本則是擁有有核能力,卻暫時仍不具備有核條件的第四梯隊。伊朗則屬於沒有有核能力卻謀求有核第五梯隊。當然,去年美伊所簽署《伊核協議》,也完全剝奪了伊朗的擁核權。因此從目前來看,未來世界的有核國家與有核大國之間的戰爭,就只能是爆發在美、俄、中、英、法、印、巴、以、朝、日這10個國家之間。相對於其它有核或可能有核的國家來說,美、中、俄三國是目前世界上實力最強、人口最多、擁有核彈數量最多的有核大國。當然,我們也不排除未來印度、巴基斯坦也能躋身於有核大國行列。 第一,前面剛剛論述:如果未來爆發有核大國之間的戰爭,那麼在彼此都能瞬間摧毀對方、摧毀世界的大前提下,任何一個有核大國,如果決定在有核大國之間爆發一場熱戰、核戰的決心,都很難下。而這,也是我們現代軍事術語中所常說:大國平衡、有核平衡。可一旦這種平衡被打破,哪一個有核大國也不能獨善其身,也必然是雙方毀滅、地球毀滅。因此,在一般正常狀態下,在未來很長一段時期內,有核大國之間爆發熱戰、全面戰爭的幾率、概率,都幾乎為零。 第二,由上所述:在未來很長時期內,有核大國與有核國家之間爆發戰爭,也就僅限於明戰、暗戰和冷戰的三種方式。當然,我們也不能排除在有核大國的支持、慫恿下,某些無核國家主動挑戰有核大國的核心利益,從而發起一場所謂的「代理人戰爭」。但是,在現實軍事技術條件下,任何一個無核國家,如果想要挑戰一個有核大國的話,都無異於自尋死路、自己自殺。除此之外,有核大國還可以採取支持、慫恿同有核大國利益攸關的無核國家,主動挑起一場無核國家之間的「代理人戰爭」,從而達到有效牽制有核大國、有效消耗有核大國經濟實力、整體實力的陰險目的。另外,一個有核大國,也可以採取對另外一個有核大國利益攸關國家發動一場有核國家對無核國家戰爭的方式,來達到有效消耗敵方有核大國經濟實力、整體實力的最終目的。爆發於上世紀朝鮮戰爭、越南戰爭、蘇阿戰爭、中越戰爭、英阿馬島之戰,就屬此類。但是迄今為止,尚未發生一例有核大國或有核國家之間的直接戰爭。 四、論有核大國與有核國家戰爭應對 綜上所述,雖然目前世界仍未發生一場有核大國與有核國家之間的直接戰爭,但是並不意味著有核大國與有核國家之間,從未有過戰爭行為發生。而這種有核大國與有核國家之間的戰爭,多是以有核大國與有核國家所主動發起的「代理人戰爭」,以及明戰、暗戰、冷戰的方式進行。因此,我們有核大國與有核國家之間的戰爭應對,就更應該著眼於全面應對「代理人戰爭」和明戰、暗戰、冷戰的方式思想出去、鋪展開來。 第一,明戰、暗戰、冷戰,不是有核大國之間的和平狀態,而是有核大國之間的戰爭狀態。是在有核大國能夠瞬間毀滅對方的強大核威懾前提之下、爆發戰爭的長期狀態、新的常態。如果我們不能十分清醒地認識到這樣一點,錯誤地把有核大國之間所爆發明戰、暗戰、冷戰,僅僅看作是一種「和平狀態」、合理競爭狀態,那麼我們就必然會犯下致命性的戰略錯誤,甚至會徹底輸掉一場有核大國之間的明戰、暗戰、冷戰。因此,我們在科學應對有核大國之間的這種明戰、暗戰、冷戰的新常態上,就必須要首先具備「把平時看成戰時」的正確指導思想,在看問題、想問題、處理問題的第一時間,就能抓住問題的核心實質,以戰時的高度警惕與完全應對,去處理平時的各種問題。在我們平時的國家治理和國家發展上,我們也更應該始終秉持這種「平時既是戰時」的正確理念,著眼長遠、長遠謀劃,軍令如山、令行禁止。 第二,從容應對、正確處理各種「代理人戰爭」,是我們未來正確應對未來有核大國與有個國家之間戰爭的重大方面。從歷史來看,類似於上世紀朝鮮戰爭、越南戰爭、中越之戰等等戰爭形式的「代理人戰爭」,也必將是我們正確應對未來有核大國與有核國家之間戰爭的另一重大方面。首先,我們要必須清楚知道我們的戰爭對手是誰,戰爭對象是誰;其次,我們還要針對不同的戰爭對手、戰爭對象,及時調整、制定我們的戰略方案、戰爭手段與戰爭策略,力求達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對手變了、對象變了,那麼我們的戰略方針、戰爭策略、戰爭手段也必須要隨之調整、隨之改變,以求有的放矢、對症下藥。 第三,在從容應對有核大國與有核國家之間戰爭問題上,我們來不得一丁點的馬虎或是懈怠。特別是在戰略策略準備上、戰爭手段與戰爭物資準備上,必須要首先做到萬全準備、準備萬全。而這,是由有核大國與有核國家戰爭的慘酷性質、不可逆轉性質所決定的。正所謂「高手對決,一著不慎、滿盤皆輸。」一旦我們犯下戰略錯誤,那麼我們所犯下的任何一個戰略錯誤,都極有可能成為我們應對未來有核大國與有核國家戰爭中的致命錯誤。一次,我們在平時就以戰時的萬全準備去對待,才是我們最應具備的安全意識和警惕精神。當然,我們的這種萬全準備的目的不是為了要主動發動戰爭,而是為了要有效應對戰爭,最終贏取戰爭勝利。

推薦閱讀:

TAG:戰爭 | 爭論 | 戰爭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