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振宇新書被「噴」,網紅打廣告是否要講明利益相關?


最近,羅振宇和密探都不太開心。

老羅出了一本新書,叫做《終身學習》,「把散落在各期《羅輯思維》節目里,如何與世界同步進化的思考,最終集納成這本書」——看起來應該是一本心靈雞湯讀物。

本來這種書自有其受眾群體和粉絲支持,在豆瓣得分不高也不低,有人罵也有人誇。可是偏偏,老羅的公關團隊找了眾多豆瓣網紅們,集體在一天之內給這本書刷五星好評,這就立刻露餡兒了,隨後引來全豆瓣人民的冷嘲熱諷。老羅必然不開心。

密探不開心,是因為先是我的廣播時間線上齊刷刷湧出一堆該書的好評(很傷心......有種看錯人的感覺)。

圖片來自豆瓣用戶截圖,這些評價現已大部分刪除

隨後,關於網紅收錢刷好評卻表現的似乎正常寫書評一事,引來了各路人馬的爭論不休。有人說網紅怎麼使用自己的社交平台是個人自由,包括收錢寫書評;而有人認為:紅人們可以利用社交平台的資源給自己賺錢,但這必須建立在誠實的前提下,即告訴粉絲自己是否收了錢做推廣。

看起來,大家對於網紅收錢辦事打廣告沒啥意見,分歧的焦點集中在:他們是否應該告知自己的關注者,我是收了錢做推廣;還是可以通過「正常」發讀後感或者使用體驗的方式寫軟文?

這個問題目前在國內並沒有統一答案,雖然大部分人贊同前者,但更多類似於一種直覺式「道德判斷」。但是並沒有任何法律法規,或者社交平台的政策,要求網紅們公開這些信息。

不過在美國,最近恰好也發生了一件與此相關的事情,我們就借著來探討一番:這個問題到底有沒有標準答案。

Instagram的順勢而為

密探要說的這件事,是著名圖片社交網站 Instagram,從今年6月以來一直在完善和推廣的,一項關於付費內容的項目。該項目要求:明星和紅人在Instagram上發照片,必須標註清楚,這是不是一條拿了廣告費的帖子。

這一項目可能和一份報告直接相關。今年五月份,市場營銷機構MediaKix公開調查報告,Instagram 上排名前 50 的超級網紅們,93%存在模糊混淆付費推廣和正常發照片的嫌疑,可能誤導了超過25億的關注者們!

僅僅一個月後,Instagram 就著手推動這項「付費合作夥伴」項目了。加入該項目的網紅們,一旦 po 的照片和文字是拿了品牌方和廣告主報酬的,就必須在最頂端展示一個包含付費方名字的「付費合作通知」。比如下圖,來自「全球最有影響力的亞洲博主」Aimee Song。她在顯眼位置明確標註了「來自沃爾沃的付費合作」:

如果網紅們不按規定標註,Instagram 會先給他們發送通知提醒違規;不加修改的話,還可能會直接刪除推廣內容。

為了吸引網紅和品牌方接受這個做法,Instagram 也做出了「補償」:加入這個項目並且公開收費情況的話,網紅和廣告主能看到 Instagram 後台總結的「Insights」,包括哪些廣告表現更好;什麼時段看到的人更多;接觸到多少受眾;以及這些受眾的年齡地域分布等數據——這是廣告主們非常在意的,也是把網紅推廣變得更加正規化的有力措施。

最新進展是:上周Instagram 宣布,因為該項目效果棒棒噠,所以現在正擴大應用範圍,邀請更多人加入。

網紅推廣:最好用的營銷手段

對 Instagram 來說,這樣的做法是大勢所趨,甚至其它社交媒體也必將逐步跟進。因為,網紅推廣這種宣發手段,正在成為越來越重要的市場營銷方法;其增長速度,超過了同被看好的數字廣告。

咱們以C羅為例。福布斯發現:僅僅2016年一年,C羅就在社交媒體上發了1703條推文(高產似XX!),引發了22.5億次互動,比如評論、分享,或者點擊鏈接。他以一己之力,為代言的耐克品牌創造了5億美元的價值!

本來想找個耐克廣告圖,但看到這張清揚洗髮水廣告感覺更有趣。「全世界第一的男人洗髮水,你值得擁有!」 PS:該圖獲得149.5萬次點贊。

請注意右上方的「Paid partnership with clearsshampoo」標註

網紅代言為什麼效果驚人?福布斯列出的第一條原因,就是人們更相信和欣賞,自己喜歡的人所說的話。

九月份,楊冪在機場背了一個 Michael Kors 的新款斜挎包,結果這個包包一天之內全中國脫銷,連密探都接到幾個好友的代購請求;因為好友們都喜歡,密探自己也覺得此包越看越好看,所以大家還不要忽視了網紅粉絲帶來的二次推廣效果。

另外,因為社交紅人們的關注者都有一些很明顯的共性,所以非常容易做「目標群體營銷」。

一個新牌子想進入一個消費者產品市場,依靠傳統廣告要長年累月砸重金才可能啃下一塊肉來;而特定領域的網紅們,早已經攢下了一大批該領域的目標受眾,品牌和他們合作,在受眾選擇方面可謂「坐享其成」呀!

而伴隨網紅營銷的市場規模迅速擴大,這一塊的規範化管理勢在必行。同樣來自MediaKix的統計,Instagram 的網紅推廣,早已經是十位數(幾十億美元)的規模。

圖一:Influencer(網路意見領袖)付費推廣推文的增長迅速:

圖二:Instagram 紅人市場的規模增長:

明文規定:「利益相關」需要公開說明

隨著市場增長一同出現的,就是「網紅代言」不守規矩的情況出現的更加頻繁。

什麼規矩?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縮寫為 FTC)有明文規定(Endorsement Guides):任何人和廣告主有「利益相關」的話(哪怕只是收了一件價值10美元的贈品也算),都必須清楚說明這一點。但是這條規定在「網紅推廣」的實際操作中,因為缺乏具體的定義和條款,所以一些接受贊助的推文經常打「擦邊球」,模糊這條要求。

比如去年8月,Instagram 上擁有近千萬粉絲的,卡戴珊家族的 Kylie Jenner, 在生日期間發了一張火辣的美圖並配文。一開始的文字是「謝謝這個生日房間 @airbnb」。結果某非營利組織直接給她和她的律師發信函,措辭嚴厲地指出:「卡戴珊她們經常創建並發布受贊助的社交媒體推文,參與不同公司帶有迷惑性的市場營銷計劃......卻沒有清楚明顯地公開,他們是這些公司的付費代言人這一事實。」

然後,Kylie很快修改了配圖文字:「謝謝這份可愛的生日房間禮物 @airbnb」。她這次明確講出:接受了 Airbnb 的贊助。

這次事件只是「網紅推廣不守規矩」的一個小縮影。

2017年春天,FTC向 Instagram 上的網紅們發出90份信件,全部是因為他們沒有使用無歧義的語言,在明顯位置標註出和品牌方的物質關聯。這是 FTC 首次就該問題,直接接觸和「教育」網紅。此前,使用像 #sp 或 #partner 這樣含糊的標籤,或者把代言信息放在文末等不顯著位置,屬於流行的「公開信息」做法,現在都被認為是不合規的。

這次事件再次把卡戴珊家族拉出來接受批判,其中尤以「肯豆」(Kendall Jenner)為甚。大家發現她至少有超過 100 個 po 圖和配文,沒有提及是屬於付費營銷內容的。除此以外,外界猜測大衛·貝克漢姆、安妮·海瑟薇、Bella Hadid 和 Gigi Hadid,可能都在這個 FTC 的警告名單里。

Kendall Jenner

無獨有偶,有類似代言規定的英國,其廣告標準局(Advertising Standards Authority)在今年 10 月特別公開警告:社交媒體明星們不遵守法律,不明確告知粉絲自己的付費代言活動。2016 年,他們因此接到了近兩千起相關投訴較之2012年增長近兩倍。

所以無論監管機構還是社交媒體,都愈加重視「網紅代言」這一行為,並逐步細化和引導其規章制度,引導核心就是「透明化」和「清晰化」。

網紅代言的基石是他們的粉絲,代言的目的最終也是希望粉絲掏腰包買單,所以,粉絲應該擁有基礎的知情權,這樣才能在更全面的信息基礎上,做出自己的消費決定。畢竟,有相當部分的社交用戶,就是不完全信任網紅推廣的的產品和品牌啊。

那麼回到我們開頭的話題,豆瓣網紅們,應該在給老羅新書寫好評時,公開他們是收費了這一信息嗎?

密探認為答案是肯定的,並且隨著國內社交網路和網紅經濟的愈加繁榮,相關的法律規定也會更加細化。

推薦閱讀:

秦曉:特殊利益集團固化中國模式 | 金融家
拜佛的十種功德利益 中國佛教凈土網
吳南生:改革最大阻力過去跟"左"斗 現在是利益集團- 中國日報網
[頂] 凈空法師講述《十善業道經》中不邪淫之大利益(節選)
隨喜善法的功德利益

TAG:廣告 | 羅振宇 | 利益 | 新書 | 是否 | 網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