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錢」是會飛的錢嗎?
導讀
看到這個題目,估計你會浮想聯翩吧!「飛錢」,它會飛嗎?它怎麼飛?從哪裡開始飛?又飛到哪裡去?
…….
你的問題太多了,該如何回答呢?
1
什麼是「飛錢」
「飛錢」是出現於我國古代早期的一種匯兌業務形式,又叫做「便換」。
唐代城市商品經濟發達,工商業發展異常繁榮,到憲宗時期(806~820年),為解決銅錢轉運困難問題,方便異地取錢,商人們發明了「飛錢」。這是一種帶有匯兌性質的票據,儘管已經初步具備紙幣的性質,但還只是一種信用票據。
記住,「飛錢」可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快捷支付,它不是轉賬,不是網上支付,不是支付寶,不是微信支付。
史料中關於飛錢的最早記載是元和六年(811年)二月,制文中出現「茶商等公私便換見錢,並須禁斷」。唐人趙璘《因話錄》言:「有士鬻產於外,得錢數百緡。懼川途之難賚也,祈所知納於公藏,而持牒以歸,世所謂便換者,置之衣囊」。
元和七年(812年)王播所奏「「商人於戶部、度支、鹽鐵三司飛錢,謂之便換」,「便換」即所謂「飛錢」。
2
飛錢在哪裡盛行?從哪兒飛到哪兒?
「飛錢」盛行於都城長安以及揚州、廣州、成都之間。
從一個方面反映了唐代商業的繁榮,同時促使唐代的貨幣經濟及貨幣流通手段進入一個嶄新的發展階段。
據史料記載,「飛錢」的使用者首先是以南方茶商為主的商人,使用的區域主要在江淮兩浙一帶,依次為蜀中地區和北方地區。
據陸羽《茶經》描述,唐後期有40多個州產茶,遍及江漢流域和東南、西南地區。
飛錢的運行大致有三種情況:
京師開出匯票,於地方州府支付;
地方州府開出匯票,於京師支付;
地方州府開出匯票,於其他州府支付。
唐朝都城長安,當時富庶一方,不僅是政治和文化中心,而且也是當時世界級的商貿中心。
唐代長安是當時名副其實的國際大都會
在長安城內有兩個商業區——「東市和西市」。東市位於皇城東南、興慶宮西南方向,約1平方公里;西市位於皇城西南方向。兩市各有220個行業。
長安城裡的大商人非常有錢,他們富裕到什麼程度呢?據說,唐僖宗想修建安國寺,但苦於財力匱乏。
仲么辦呢?他就下令,「能舍錢千貫者撞鐘一下。」
於是,西市有個叫王胡的大商人,就「連打百下,運錢十萬貫入寺。」
牛人
3
「飛錢」是怎麼產生的?
這個問題嗎?解釋起來有點專業!
商業的高度繁榮
唐代統一了南北地區,交通發達,農業經濟和手工業生產得到了較大發展,社會長期安定。統治者也注意興修水利,勸課農桑,百姓生活富足,出現了「貞觀之治」、「開元盛世」等社會局面。
唐代的經濟繁榮,尤其是商業興盛,以至於出面了全民經商的局面。
全民經商?好奇怪吧!唐代就是這樣子!
唐代中後期,隨著均田制的瓦解,農民經商已成普遍現象,而且官府也可以經商。
在手工業生產品中,除了一部分絹帛是作為賦稅要上交國家外,其餘的工業品都是作為商品生產而可以出賣的。
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國內南北方的商業交流日益增加。
日用品的交換逐漸加入到長途販運的行列,唐早期偶然性的長途販運到中期已成為一種正常的經濟現象,大宗商品的遠距離貿易日益頻繁。
作為主要流通手段的銅錢,必定隨著商品的大量周轉而大量支付。也就是說,此時銅錢的流通量和速度必須與商品流通的速度保持著同等水平。
這種情況促使遠距離間錢貨輸送量增大,但朝廷對銅錢的運輸又採取嚴格的限制,從而導致了「飛錢」的產生。
運送銅錢不方便
唐代銅錢每貫重六斤四兩(約合今制8斤左右),要攜帶大量銅錢出門,既重且很不方便。
唐朝時,雖然全國交通大為改善,但是運輸速度亦然緩慢。在商品交易過程中,大宗買賣或大額交易之時需要銅錢量巨大,但銅錢本身的單位價值很低,主要用來支付小額交易,如果用做大額貿易和長途販運商業的支付手段,不便於隨身攜帶。
而且唐代中期以後,藩鎮割據,運輸錢貨既不方便也不安全,正如唐朝詩人劉駕在《賈客詞》所描述:
「寇盜伏其路,猛獸來相追。
金玉四散去,空囊委路岐」。
盜賊,好怕怕呀!辛苦掙的錢給了土匪,太鬱悶了吧!
數量巨大、體積超重的銅錢缺點顯現,使用攜帶方便的「飛錢」成為迫切需要。為解決貨幣遠程流通的困難,唐代商人從日常商品交換過程中,基於彼此之間的信用,發明了這種新型匯兌辦法。
應對錢荒
「錢荒」是個啥?
唐代因為商品交換和對外貿易的迅速擴大,銅錢的使用大為普遍,使銅錢相對短缺。
唐中後期以來,市場上出現物輕錢重、鑄幣供不應求的情況,學術界稱之為「錢荒」,該現象對唐朝中央政府的財政狀況產生了重大影響,迫使唐政府採取措施緩解該財政危機,「錢荒」也因此成為唐中後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轉折。
唐代「錢荒」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
建中元年楊炎實行兩稅法,規定以錢納稅,對銅錢的需求驟然加大,進一步加深了銅錢短缺問題的嚴重程度。
此外,由於銅錢供給不足使得通貨日益緊縮,致使錢貴物輕,富商大賈紛紛大量蓄錢。
同時,由於銅錢價值不斷升高導致銅價和銅器價格的上漲,為牟取暴利,百姓也大量毀錢鑄銅器。
加之銅錢的自然損耗等因素,最終導致從唐中後期開始,錢幣供不應求,社會上逐漸形成了以「錢荒」為表現形式的貨幣危機。
貞元二十年(804年)政府下令以綾、羅、絹布、雜貨與錢兼用。在貨幣短缺的情況下,一方面要保持京城流通領域的貨幣總量,一方面又要保障正常的商業交易,為此,朝廷採取了種種解決辦法,但是效果並不十分理想。
在此背景下,「飛錢」應運而生。這既可以避免大批銅錢被帶出境,又可以把銅錢的流通量掌握在政府手中,同時還能使商品販運正常地進行。
商業信用逐步產生
唐代物質條件優越,精神生活富足,此時的社會是一種開放的風氣。
這種風氣反映在社會經濟方面,就是誠信。
唐代社會較為公正,誠實少欺,大多數商人能夠恪守誠信,公平交易,主要表現在訂立契約與履行契約中。在商品交換領域中,商業信用較之魏晉南北朝有所發展,預付賬款交易的形式開始用於商品買賣,這是「飛錢」產生的一個必要條件。
買賣雙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順利實現商品的購入和銷售。
從《吐魯番出土文書》記載唐高宗總章元年,左憧熹購買草契一事可以看到,左憧熹先向貨主張潘塠預付貨款銀錢40文,到高昌取貨。如果到期不能交貨,張潘塠則要歸還銀錢60文。
唐朝官府與民間的商業信用往來也有發展。當時政府為了保證常平倉能收購到足量的粟米,採取了向民間預付貨款的形式,政府也利用常平倉向貧民賒銷粟米。
如天寶六年太府少卿張瑄奏:「准四載五月並五載三月敕節文,至貴時賤價出糶,賤時加價收糴。若百姓未辦錢物者,任准開元二十年七月敕,量事賒糶,至粟麥熟時征納」。
造紙業和印刷業發達
唐代造紙技術得到了很大發展,品種空前增多,造紙坊遍布全國各地,如「巨鹿郡南和縣城北有紙坊,長垣悉曝紙」。
唐中期,印刷業漸漸興盛,私人已有印刷刻印書籍出賣以求利,如文宗太和九年(835年)十二月,東川節度使馮宿奏請唐文宗下令禁止民間私印日曆。他說,「劍南兩川及淮南道,皆以版印曆日鬻於市。每歲司天台未奏頒下新曆,其印歷已滿天下」。
這說明市場上已有印製日曆出售,而且當時日曆的印刷已形成一定規模並已成為一種經常性的行為。造紙業與印刷業的發達,從而使「飛錢」的出現和大量使用成為可能。
4
「飛錢」怎麼使用和管理呢?
商人們先在京城把錢交給諸軍、諸使、富家或諸道進奏院,開具一張憑證,上面記載著地方和錢幣的數目,然後商人攜帶憑證到其他地區的指定地方取錢,這個憑證就是「飛錢」。
據《新唐書·食貨志》記載:「(憲宗)時商賈至京師,委錢諸道進奏院及諸軍諸使富家,以輕裝趨四方,合券乃取之,號飛錢。」富商們出行不必攜帶大量的現錢,憑藉所持的憑證就可以在不同的地方支取現錢,寓意無翅而飛,故稱「飛錢」。
「飛錢」的經營有兩種形式:
其中一種是官辦。唐代各個道在京城都設有名為「進奏院」的機構,其職責是呈交奏章、傳遞文書、交納賦稅等。
各地在京城的商人,把錢款交給各道駐京的進奏院,由進奏院開具發聯單式的「文牒」或「公據」,另一份由進奏院收執後,派專人傳送本道的取錢機構。
商人返回本道,至取錢機構出示票券,經辦人核對二份票券相符後,將錢如數付給。進奏院接受商人的錢,並非全數押運回本道供商人提取,而是充入本道向朝廷交納的賦稅中。
另一種是私辦,由一些大商人利用總店與設在各地分店之間的聯繫,向不便攜款遠行的商人發放票據,商人可憑此票據在私商所開的聯號取兌貨款。當時私商辦理「飛錢」都不收取手續費,但當時交通不便,持券人的旅途需要一定的時間,私商可以利用時間差賺取利息收益。
「飛錢」有哪些意義呢?
作為異地匯兌的一種信用憑證,「飛錢」雖然本質上是一種錢幣匯兌的工具,不具備貨幣的職能,但是卻標誌著貨幣流通價值和貨幣實體價值分離進程的開始,貨幣開始由實物制向本位制下的價值符號轉變。
現今學者們多認為「飛錢」是我國現代匯票的起源,它在貨幣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它為北宋紙幣的產生奠定了基礎。宋開寶三年,官府在開封設置官營匯兌的機構「便錢務」,為行商直接辦理異地匯款。有學者認為「飛錢」是交子產生的歷史淵源之一。
據現有史料考證,不能證明「飛錢」曾經進入到流通領域。所以「飛錢」本身不能流通,也就是說在商品交換過程中不能行使貨幣的流通手段的職能。
記住啊!它—「飛錢」只是一種匯兌業務,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紙幣哦。只有到北宋時期四川的「交子」才是真正紙幣的開始。
作者:王紀潔,來源於錢法堂,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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