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規定!醫院失竊為什麼要罰醫護的錢?
醫護以後都是全能複合型人才。
作者|鶴醬
來源 | 「醫學界」微信號
醫院失竊,醫、護、副主任、主任都被要被罰?
別驚訝,這是廣東省湛江市一家醫院的「新規」。
根據微博@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爆料,廣東湛江某醫院27號制定了一條新規,由於病區失竊現象頻繁發生,要求醫護人員配合保安工作,一旦發生失竊,經保衛科調查核實,即予以扣除失竊科室黨辦醫生和護士每人每次20元、護士長和副主任各50元、科主任100元。
界哥就不評論了,來看看網友都怎麼說的吧:
@愛吃米飯的北方人男丁格爾大boss:以後就沒有什麼警察啦!保安啦!等等,全都讓醫護人員充當就可以了
@小綿羊數綿羊羊:是不是火車站被偷東西了,就罰司機跟車站站長的錢呢?還有檢票員?
@水之歌者:哈哈!醫護是全能複合型人才,抓得了小偷,打的過醫鬧(有時還得憋著),算的過會計(醫保結賬住院時間時刻要記心上),熬的了通宵(要保證不會因為身體不行而猝死),受的了壓力(要保證不會因心理素質不行而自殺)。這種人才,還不搶著要!
懷孕先打申請,限期3個月
其實,讓醫護人員「無語」的規定一直不少。
比較「常見」的,如懷孕生孩子要按順序來,有些要寫申請,有些醫院女醫護生早了要罰,生晚了也要罰。
如北京通州區婦幼保健院嚴格執行了多年「想生孩子、先寫申請」的規定,申請被批准後,限期3個月內懷上,提前、延後都會受罰,罰金從數千到上萬不等。
二孩放開後,醫院管得更嚴,某醫院生「二孩」規定:
1、正式編製的,懷孕期間停發獎金;
2、人事代理,停發獎金,且永不恢復,專業不對口者,勸其辭退;
3、科內人員擬生育二胎者,按年齡排隊,給予4個月的時間,如未懷孕,再按年齡大小依次排隊生育,科內有一個懷孕者,第二個必須後延1年才能安排懷孕;「一胎」和「二胎」必須間隔5年以上;
4、中層幹部懷孕者,必須辭去職務。
醫生遭投訴兩次被辭退
2015年底,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在門診大廳和各個病區都設置了醫德醫風監督評價機,患者可以隨時對醫務人員的態度、服務質量、服務作風進行評價或投訴,連續兩次被投訴且情況屬實的醫生要被辭退。
當時也在網上引起了熱議:
@飄piao11:各行各業都有敗類,也都有跟著倒霉的!兩次就辭退太武斷了吧!懲罰只是一種手段,目的只是為了規範醫德,何不改成罰款或是扣分,像駕照那樣,扣一分多少錢,扣滿多少分降級。
@怏樂的1w1w:以後都自己給自己看病吧,這樣又可以省一大筆錢了
@盧思浩是我心裡的疙瘩:到時候不要求著醫生再回來哦。
「一針不見血」罰30元
去年,河南某縣醫院出台規定:護士扎針一次沒紮上,患者或家屬凡到行政樓二樓投訴辦公室反映者,一次性賠償患者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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