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海豹突擊隊」硬闖美駐香港領館大鬧中環毀5車
身高逾6呎 體形魁梧
明報專訊,被捕洋漢David(47歲),據悉美國籍,身高逾6呎,體形魁梧,雙臂滿是紋身,包括狀似「米字旗」標誌,被捕時身穿印有「SEAL TEAM SIX」字樣T恤,並有美國海豹突擊隊第6分隊標誌。該分隊有「地上最強」的反恐隊伍的美譽,曾參與擒殺拉登任務,惟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未回應David是否部隊成員。
路中心邊打車頂邊走
現場消息稱,David被捕後情緒仍高漲,身無酒氣,警方正調查是否受藥物影響。他事後報稱不適送院敷治。David在事件中徒手擊向2輛的士、2輛私家車及1輛巴士,造成多個倒後鏡損毀,巴士擋風玻璃龜裂;另領事館的對講機被毀,玻璃大門亦有拳頭大裂痕,最終涉嫌刑毀被捕。
事發約昨早8時半,David在皇后大道中近金鐘道走出路面,沿途重拳猛擊車輛,在附近監督修路工程的陳先生表示:「他在馬路中心行走,迎頭駛至的汽車都響號減速,他一邊打車頂,一邊向前走。」
其後David走到領事館外吵鬧,更揮拳擊毀對講機及玻璃門,又猛拉扶手遺下血跡,但保安員拒絕開門。目擊者稱,David多番叫喊後,保安員終讓他進內。
未幾大批警員接報到場,但因領事館屬美國領土,港警不能內進。其後領事館職員制服David,再安排警員進入露天位置,把David反鎖雙手押走。
港警不能擅進 領館屬他國領土
昨日有洋漢進入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到場港警並沒有入內執法,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指出,領事館範圍等同美國領土,擁有自己的管轄權,香港法律並不適用,市民和執法人員未經授權均不能進入。
曾昭科解釋,領事館按美國司法和執法制度運作,保安非常嚴密,保安人員可配槍、拘捕及拘禁入侵者。即使有犯人闖進,港警只可知會職員,不能內進拘捕。即使領事館認為要由香港警方處理的犯事者,也會先由保安人員制服,才轉交予香港警方。
推薦閱讀:
※《第八海豹突擊隊:深入敵後》
※美國海豹突擊隊獨創「戰鬥泳法」,安靜省力!這樣游泳不會累!
※為美國而殺戮的海豹突擊隊
※美國海豹部隊的「防溺斃絕招」趕緊收藏了
※拉登屍體照為何不公布?美海豹突擊隊員揭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