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一方所負債務是否屬於同居雙方的共同債務|法律參考

?新朋友點擊上方藍色「法律參考」快速關注

賜稿郵箱:falvcankao@126.com

作者 ‖蔣賢錚

來源 ‖作者新浪博客


  男女在同居期間,一方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負債,另一方是否應當承擔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當事人存有爭議,法官的判法也各異。

  【案例一】

  甲與乙在大學期間戀愛,畢業後首付加按揭貸款買房同居。其中,首付款20萬元各支付一半,甲的首付款10萬元由其父母支付,而乙的首付款10萬元則由其以個人名義向丙所借。借款到期後,丙起訴甲、乙連帶償還10萬元。

  【案例二】

  男A與女B未婚同居期間,A向朋友C借款1萬元未還。A向B分手道別後不知去向。C起訴B要求歸還借款1萬元。

  【分析】

  同居期間一方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負債,另一方是否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關鍵在於債權人能否舉證證明負債一方的舉債目的系同居雙方生產、生活所需。

  首先,同居關係的法律屬性不同於婚姻關係。同居關係包括廣義和狹義,上述兩個案例僅指狹義的同居關係,即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而公開以夫妻關係或秘密的兩性關係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會關係。同居關係與婚姻關係雖有相似特徵,但不完全具備婚姻關係的構成要件。一方面,同居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不一定符合結婚的實體要件,而婚姻關係中的男女則辦理了結婚登記,一般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另一方面,男女同居期間發生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按一般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處理,不受婚姻法的約束,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產生的人身和財產糾紛則受婚姻法的調整。

  其次,同居期間所負債務的認定不適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認定規則。男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債務認定規則不同於同居關係,體現在:一方面,債務性質的認定規則不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債務,依照《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推定是為夫妻共同利益所負的共同債務。在同居關係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債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的規定,除非為同居雙方共同生產、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則推定為個人債務。另一方面,排除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主體不同。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夫妻共同利益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即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另一方欲排除夫妻共同債務,依照《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應當舉證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能夠舉證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說,排除夫妻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在夫妻另一方,而非債權人。簡言之,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債務被債權人起訴連帶承擔清償責任後,夫妻另一方主張是個人債務的,應負舉證責任;無法舉證或舉證不足的,則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男女同居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同居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必須舉證證明舉債方為同居雙方的共同利益負債,即為了同居生產、生活需要而舉債,否則認定為個人債務。簡言之,針對同居男女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債務,債權人主張是同居男女共同債務的,應負舉證責任;無法舉證或舉證不足的,認定為同居一方個人債務。

  據上,就例1而言,甲、乙共同出資購置房產居住。按照《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的規定,同居雙方共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即該房產歸甲乙共同共有。按照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乙向丙所借10萬元,丙若能夠舉證證明借款用途為支付房款的,則甲應當對乙向丙所借房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在甲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按照其與乙之間支付房款的內部約定,就超過自己支付房款的部分有權向乙追償。正因如此,有人認為男女同居關係本質上屬於個人合夥關係,同居期間發生的財產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應當按照個人合夥的法律規定予以處理,不無道理。就例2而言,在A與B分手後,C起訴B對A尚未償還的1萬元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應當舉證證明該借款為A與B的共同債務,即借款用於同居生產、生活。本案屬小額借款,而且在A與C簽訂借款合同或A出具借條之時,C基於其與A之間的朋友關係,處於主動地位,如當時知道借款用途為同居生活所需,可以要求B在借款合同或借條上簽名,就可以無爭議地認定該1萬元借款為A與B同居期間的共同債務。既然C沒有這樣做,由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推定為A的個人債務,符合情理。

本文內容來自互聯網,我們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版權歸作者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益,請聯繫刪除。尊重版權,轉載請註明作者及來源。


另添加「法律參考」編輯個人微信號:falvcankao1(驗證申請中請說明具體單位和姓名),可獲更多分享與交流。


推薦閱讀:

為什麼說不敢負債的人賺不到大錢?
十三 第一單業務
十九 自救協會
和最親密的人弄不清這3點,你還是容易「被負債」
五 賬單全面爆發

TAG:法律 | 債務 | 同居 | 負債 | 參考 | 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