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超市員工清理過期食品 引大媽瘋搶有人現場食用
9月26日,網友@百姓之聲 的爆料,看得小荊心裡五味雜陳。今天,也跟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今天下午2點左右,沙市北京路綠化村中百超市員工將一批過期食品、飲料等扔進了門前垃圾桶里。據知情人透露,這些扔進垃圾桶的食物早已過期,有的甚至是2013年的產品。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過期食品剛扔進垃圾桶不久,就吸引了20多位老姨爹老姨媽們前來爭搶,手快的搶了幾袋就拿回家。
據圖片拍攝的網友介紹,現場有市民勸告,不要撿拾過期食品,小心生病,得不償失,但老人們還是不為所動。
網友熱議
@QM123:超市不應該這麼處理,正確處理方法是銷毀。
@感恩心:為了生活,這些老人們太不容易了。建議商家將快過期的食物拿出來送給她們。
吃這樣的食物,真的沒問題嗎?
小編在網上查了一下:
網路上有一種說法,稱食品有保質期和保存期。
保質期又稱最佳食用期,國外稱之為貨架期,指食品的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在適宜的貯存條件下,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如果色、香、味沒有改變,在一定時間內可能仍然可以食用。
保存期,即產品可食用的最終日期。在保存期之後,食品會發生品質變化,產生大量致病細菌,如果食用,則有可能導致食物中毒和急性傳染病。
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營養學教授厲曙光則認為,過期食品究竟能不能繼續使用,要看標準怎麼定。在家中吃了變質食品,相比健康的青壯年,「老弱病殘孕」等高危人群更容易出現不良反應。
據了解,過期食物在受細菌感染的同時也有可能發生化學變化,產生黃曲霉素、亞硝胺、丙烯醯胺等物質,導致化學型中毒,誘發癌變、心血管疾病甚至基因突變。所以,小荊建議大家過期的食品還是不吃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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