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中的幾個法律問題分析

  婚外情的法律定義  雖然《婚姻法》上不承認「事實婚姻」,但《刑法》第258條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刑法》第258條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構成重婚有兩類人,第一類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人構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後知道而繼續保持婚姻關係,則屬於「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騙,則不構成重婚。  婚外情基本表現形式有三種  第三者的表現形式基本有三種:一是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的通姦形式;二是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三是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這三種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處罰;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只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無過錯方可以據此要求損害賠償;如果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一般不承擔民事責任。因通姦而引起離婚,如果無過錯方有充分證據,則對方要承擔過錯責任,無過錯方可適當多分財產。  婚外情案件中,取證是一個讓很多當事人為難的問題。一般情況下,要取得「捉姦在床」的證據幾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儘可能多地搜集間接證據,如查看電話通話記錄、簡訊內容、往來書信等,最好能拍攝取得影像資料。如果配偶與情人在外面購房或租房同居,當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產公司買房合同或租房地物業公司有關兩人租房、交物業費、水電費等有關證據。還有,如住宿賓館的票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公安機關的證明等。能形成一個嚴密的證據鎖鏈,對打贏官司至關重要。  自家取證被法院採信可能大  婚外情取證過程中,當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與第三者有不正當關係的照片,被法院採信的可能性較大。在自己家裡捉到配偶與第三者親密,談不到私闖他人住宅,構不成刑事責任。  但是,當事人不能將自家「捉姦」的照片在公眾中傳播,也不要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否則,對侵犯第三者的名譽權是能夠成立的。  異地「捉姦」可求助「110」  當事人不能為了掌握配偶與第三者同居的證據,而擅自闖入他人住宅進行取證。因為這樣取證的方式不合法,可能會引發私闖民宅侵權問題。遇到這類情況,當事人如能確定老公與第三者同居,最好的辦法就是撥打「110」報警,由執行公務的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後進行詢問筆錄,從而證實配偶與第三者的同居事實,這樣的證據法庭一般會採納。  公共場所取證可被法院採納  當事人在公園、電影院等公共場所取證,一般不會侵犯他人隱私,被法院採納的可能性也較大。但是,在公共場所擁抱、牽手、親吻的多,過於親密接觸的少。這些親昵行為的照片很難說明配偶與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長期穩定同居的行為,只能從一個側面證實他們有不正當的異性關係,證明配偶的過錯存在。  婚外情的法律責任  婚外戀的法律責任問題,將成為法學界必須解決的一個課題。有些學者以不可能在刑法中針對婚外戀規定罰則為理由,反對在婚姻法中規定夫妻相互忠誠的義務。筆者認為,這是對違反義務的法律責任的一種誤解。  首先,違反義務的法律責任是民事法律責任而不是刑事法律責任。刑法中的罰則,是針對犯罪來規定的,只有構成犯罪,方承擔刑事責任。婚外戀除非發展成重婚(此時已不是婚外戀了),否則就不構成犯罪。因此,婚外戀只應承擔民事責任,而不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婚外戀所應承擔的是違反忠誠義務的法律責任,而不是違反其它民事義務的法律責任。因此,婚外戀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如下兩點;其一,當婚姻的對方以此不理由提出離婚時,婚外戀行為人喪失抗辯權;其二,當婚外戀所導致的離婚對婚姻的對方、子女及家庭造成損害時,婚外戀行為人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由於產生婚外戀行為的原因和情況不同,不同的婚外戀行為人應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對因道德品質敗壞,四處尋花問柳,尋求刺激而發生的婚外戀,行為人應承擔上述兩基全部法律責任;而對因包辦婚姻、買賣婚姻、脅迫欺騙婚姻,以及其它各種低質量婚姻不滿而產生的婚外戀,則應酌情免除上述第二項法律責任,並對其離婚積極支持。  簡而言之,夫妻雙方相互忠誠,是一夫一妻制度下的婚姻本應有的含義,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必須承擔的一項義務,違反此項義務,發生婚外戀,就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種法律責任是民事法律責任,並且在追究此民事法律責任時應區別不同的婚外戀情況,做出不同的處理。  婚外情離婚,能否請求損害賠償  配偶婚外情,另一方實在那可忍,最終決定通過起訴離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對於婚外情導致的離婚,無過錯方,能否請求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如何請求?賠償金是多少?下面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解答因婚外情離婚,受害方請求損害賠償的相關法律問題。  一、因配偶婚外情起訴離婚,另一方能否提出離婚過錯損害賠償?  婚外情目前的確是傷害夫妻感情的第一「殺手」,但面對這個問題,《婚姻法》並沒有與其相對應的補償或賠償措施。我國《婚姻法》第46條明確規定了四種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遺棄、虐待家庭成員的;家庭暴力的。除了這四種情況外,夫妻一方無權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更進一步說,婚外情只是一種事實狀態的描述,重婚及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都屬於婚外情的範疇,只不過更為嚴重而已。假如配偶婚外情的行為構成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另一方是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的。  二、婚外情離婚的受害方能否向小三請求賠償?  根據法律規定,當婚外情離婚滿足法定要件時,無過錯方就有權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但是婚外情,是過錯方和小三之間發生不正當關係而對夫妻一方產生傷害,那麼,受傷害的一方能否向小三請求賠償呢?這個情況目前還無法請求。因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條的規定,破壞合法夫妻關係不屬於民事侵權的範疇,而夫妻關係亦不屬於民事權益,因此受傷害的一方僅僅能向婚姻關係的另一方請求損害賠償,並不能向婚姻關係之外的第三人主張。雖然「小三」破壞了夫妻間的感情,但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如果出軌一方能夠保持對妻子對家庭負責任的態度,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在這裡,我也希望各位朋友能夠抵抗住現實的誘惑,維護良好的家庭生活環境。  三、婚外情離婚損害賠償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  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實踐中,損害賠償是與離婚訴訟一同提起的,而能否獲得賠償則需要兩方面的考量,第一是能否達到《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標準,第二是能否判決離婚。也就是說,只有在判決離婚的前提下,亦符合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才有可能獲得損害賠償。  四、婚外情離婚損害賠償金是多少?  婚外情離婚損害賠償金數額很難判斷,一般實踐中,我們會尊重當事人的意見。畢竟受到傷害的是當事人,而多少賠償金能給其心理帶來安慰每個人又不太一樣。不過我們都不會建議當事人把金額定的奇高,因為這個賠償金更具有補償性質,我國法院一般不會支持高額賠償金。另一方面,過高的賠償金會導致訴訟成本的增加,如果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就要承擔本沒有必要承擔的訴訟費用。  五、離婚損害賠償金應選擇一次性給付,還是分期給付?  離婚損害賠償金如果能夠一次性支付,還是一次性支付比較好。在實踐中,勝訴不是問題,而勝訴之後的執行才是問題。因此,為了以後不致再發生糾紛,一般還是一次性支付為好。司法實踐中基本為一次性支付,鮮見分期支付的。分期支付大部分在《民事調解書》中出現。  六、婚外情離婚損害賠償需要哪些證據?  證據對於任何形式的訴訟都至關重要。而重婚等證據往往涉及某一方的個人隱私,取得證據的方式不合法,或侵犯的對方的隱私權,該證據在法庭中是無法被採信的,因此在取證時,希望各位朋友能夠諮詢專業的婚姻法律師,以免因小失大。  在實踐中,比較常見的婚外情證據有:照片、錄音、簡訊、qq聊天記錄、視頻、保證書等。這裡我要著重提一下保證書,因為在發現一方出軌後,可能不會馬上就上升到要離婚的程度。此時,一定要過錯方書寫保證書,把事實寫清楚,並保證以後不會再犯,以此作為一方有婚外情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七、婚外情離婚過錯方拒絕支付賠償金怎麼辦?  如果法院已經判決支持了損害賠償的請求,賠償義務人就有義務依照判決依法及時履行。義務人在不履行時權利人可以申請法院對賠償義務人強制執行。如果義務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或惡意轉移財產,那麼此行為可能觸犯《刑法》的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罪。  以上是關於婚外情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律問題的解答,「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希望大家珍惜現在的夫妻感情,如果您在收集證據時遇到問題及時的與專業的婚姻法律師聯繫,最後祝願各位朋友家庭美滿,生活幸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律師網團隊:


推薦閱讀:

占星與職業2:職業分析的目標及職業需求類型
「十一五」期間臨泉農民收入及結構變化情況分析
二月6日周末分析??節後行情展望
33, 均線2+3分析法(圖解)
臨床補液分析

TAG:法律 | 婚外情 | 問題 | 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