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結婚有期限,你預定幾年?
07-28
如今,放眼望去,似乎中國人的離婚率在節節高升,而閃婚閃離更是常見現象。可大家又是否知道,其實,在世界上,還有一些不準離婚的國家,比如愛爾蘭,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男女雙方在結婚時,可以協商婚姻關係的期限,從1年到100年不等。期限屆滿後,若有繼續生活的意願,可以辦理延期登記手續,否則婚姻關係自動解除。如此,對於現實生活中的我們,若結婚有期限,你又打算預定幾年呢?近幾年,中國人的離婚率一直在往上攀升,而我個人認為,導致這種現象的直接原因就是現代男女思想的轉變。以前大家都以離婚為恥,現在卻演變成了家常便飯,合則在一起,不合則分開,雙方似乎像是早就協商好的。在一起時如火如荼,分開時一個轉身都是那麼瀟洒,沒有絲毫的不舍與眷戀。這種現象的頻繁,不禁讓我想到——如果我們國家也明文規定不準離婚,又將會出現怎樣的局面呢?男女雙方會不會是度日如年?又或者是爭吵不休?閉上雙眼,實在是讓我不敢也難以去想像……對於愛爾蘭這個國家的婚姻條例規定,到底是利大還是弊大呢?我們不妨想像,預定結婚日期是否會影響到雙方的感情?會不會出現這種局面,若預定少了對方會覺得他或她不夠在乎這段感情;預定多了,將來感覺不合適,又離不了婚。看似好像很有意思,其實一系列的問題都在爭先恐後的冒出來等待著我們去解決。或許,我們是不是該慶幸中國現如今的婚姻現狀不是這樣?不然,說不定一定有很多想結婚的人都不敢結婚了。因為結了婚若以後想離卻離不了,一個個到時也只能是悔不當初、捶胸頓足了吧!另外,不知這種婚姻條例的規定有沒有考慮過他人的感受,比如說孩子。他們都是無辜的,等到預定的婚姻期限到期後,他們該怎麼辦?而大人又是否會為了孩子來協商繼續維持那段不幸的婚姻?但是,又有多少人好不容易走出了婚姻的墳墓,還會再願意一頭栽進去的?或許當孩子們還都沒有搞清楚狀況時,就已經家不成家了。而且突然的家變,會給他們幼小的心靈造成多大的影響,難道就沒有考慮過嗎?孩子,需要的是在一個健全且健康的環境下才能健健康康的成長。如果你們對於自己的婚姻並不看好,那麼請千萬不要把無辜的孩子帶來這個世界。不管你結婚預定幾年,那都是一種不健全的婚姻,沒有人會希望在自己結婚的大好日子裡,還要去推算離婚的日子。難道你想在10月10號結婚,寓意十全十美。卻在若干年後的11月11日光棍節離婚?實在是太滑稽了點。既然打算離婚,那又何必去結婚呢?我想,應該不會有人拿結婚來作為離婚的鋪墊,因為結婚是一件很麻煩的事,而離婚同樣也是一件很棘手的事。即便愛爾蘭婚姻解決了離婚的繁瑣,但是這種期限一到就自動解除的婚姻,卻隱藏了很多的無奈和痛苦。因為到時必定有一方會為此難過和不舍。在中國,結婚是每個人一生中的大事,而且都希望是這輩子唯一的一次。既然選擇了他(她),那就一心一意的去對待吧!婚姻是神聖的,並不是讓我們拿來戲耍的,不知道在愛爾蘭因為他們的婚姻方式有沒有出現過混亂或者紛爭。但是,我想,在中國這樣的婚姻方式一定會造成某些男女的恐慌。而對於某些抱有隨時準備離婚的男女,筆者在此亦只能是輕勸一句,大家各自好自為知吧!若結婚有期限,你或選擇幾年?是一年嗎,先試試對方的水深還是水淺?又或者是三年,花掉這點時間去完整的了解一段婚姻,嘗試一下所謂的「三年之痛」?再或者是七年,怕自己過不了所謂的「七年之癢」?不知大家是否想過,結婚或許就是一輩子的事情呢?不管怎樣,每段婚姻的期限到底是多久,都不是我們任何人能夠決定的,或許當你想好好把握的時候,突然來個外人插了一腿,破壞了那段原本美好的婚姻。但是,我相信一點:只要男女雙方彼此好好的把握,相信對方、珍惜彼此,那麼,這段婚姻絕對是能夠長久了!若給婚姻定期限,我簽一萬年據說,在這個人類生存的地球上,但凡所有由政府部門來頒發婚姻法的國家之中,除了愛爾蘭政府在婚姻法裡面對婚姻提出過時期限制之外,幾乎其他所有的國家對婚都是給予平等和自由的。也許,大家都覺得這是一個比較開放而且文明的社會,所以並不需要那麼多的法規來對大家進行約束。何況是在自由的婚姻領域裡面,無端地生出一個時期的限制啊,落在誰的身上,我想,都是無法承受的吧?自古有道:不依規矩,不成方圓。所以,法律就在人類最低的道德之上慢慢形成,並逐步建設完善,甚至開枝散葉,婚姻法也就成了其中的枝葉。人類社會的組建,其基本結構就是各個大小不等的家庭,而搭建這些家庭的最終根本,就是各式各樣的婚姻。美滿的婚姻能夠給人美滿的家庭,不幸的婚姻也同樣能夠給人帶來不幸的遭遇。什麼樣的婚姻才能算是美滿,什麼樣的婚姻又才能說是不幸呢?這不僅取決於婚姻當事人對未來生活的打算,更多的還是取決於當事人所處的國家的婚姻制度和整體社會的道德水平。如果我是婚姻的當事人,那麼我可以選擇做到如此兩點:第一,我們的婚姻必須是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建起的,而我將對自己的婚姻負擔所有的責任。這就是一種對婚姻的道德約束行為,這是用心靈去面對和解決的。第二點就是,如果要在兩人婚姻的期限上定下一個時間,那麼我希望是一萬年。可能大家覺得這說法像台詞一般的搞笑吧,因為沒有誰能夠活到一萬年。其實不然,大家知道嗎,現在美國的法律不會判決罪犯的死刑,因為他們的法院可以判決罪犯幾百年的有期徒刑,可誰見過美國人能活幾百歲了?原因很簡單,這樣的判決可以使罪犯用有限的生命來盡量償還看似無法消除的罪行。說到這,大家明白了嗎?我為什麼說可以用一萬年來對待自己的婚姻,來陪伴自己的愛人?道理其實也一樣: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若要在有限的生命里實現無限的價值的話,唯一的就是加倍地付出,而且所有的付出應不計任何回報。如此直接,大家明白了嗎?那麼我再坦白一些,請大家相信,當我說將對自己的婚姻家庭和老婆孩子用一萬年的時間來保護和愛惜的時候,那就是說我這輩子要加十倍百倍地珍惜和愛護他們,直到我生命結束的那一刻。大家想想,與其說等下輩子,或者是什麼幾生幾世,倒不如在自己還能吃能喝,能做能幹的時候勤奮些,認真些,老實些,加倍些的對待婚姻家庭和老婆孩子,這樣簡單的做法,在我看來,其實已經比任何道德與法律的約束更容易給人帶來婚姻與家庭的安全和幸福感,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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