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調查報告:50年,中國社會階層的流變〗

五次結構性的社會大流動和十大社會階層

  三年前,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的《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提出了「當代中國社會已經分化成十大社會階層」的論點,引起了社會大眾以及學界的廣泛關注。日前,繼《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之後,中國社會科學院「當代中國社會階層結構研究」課題組推出第二部研究報告:《當代中國社會流動》。報告就「十大社會階層是怎樣從『兩個階級,一個階層』結構分化演變而形成的,社會流動機制發生了哪些變化,這十大社會階層今後各自將怎樣繼續演化,現有的社會流動機制哪些是合理的,哪些還不合理,需要怎樣的改革和調整」等主題對中國社會分層和社會流動進行了進一步的研究。

  社會流動研究是社會分層研究領域中最重要的一個部分,許多國家的社會學家都對各自國家的社會流動做過系統研究,並且還進行了大規模的國際比較研究,從而形成了豐富的研究成果和理論觀點。然而,50多年來的中國社會流動有著極其特殊的方面,它是在幾次重大的社會政治變遷背景下發生的,並且受到國家政策的強烈干預。這些特殊性使得對當代中國社會流動的研究需要採取一些特殊的研究方式,同時,研究主題也與通常的社會流動研究有所不同。

  基於此,該報告著重於三個方面的研究:第一,全面考察了1949年以來重大的社會政治變動和相關政策調整及其對社會流動的影響。之所以對此進行專門的深入分析,是因為不全面了解這些社會政治變遷和政策變化,就無法準確把握中國社會流動的模式和機制的變化線索及其背後的原因。第二,通過觀察社會流動來解釋當前社會階層的形成過程、內在特性和未來走向,並由此判斷:當前中國社會是否存在社會階層、區分社會階層的界線在哪裡、社會階層之間的社會距離有多大、社會階層是否出現了結構化的傾向?這是進行社會流動研究的最主要的目的,也就是說,通過社會流動這一視角,來分析當前中國社會階層分化的主要特點,預測其未來發展趨勢。第三,通過對不同時期——特別是經濟改革前後——的社會流動路徑、流動機制、流動頻率、流動障礙和流動機會分布進行比較研究,對最近50多年的中國社會結構變遷走向做出總體判斷,即在哪些方面中國的社會結構變得日益開放,在哪些方面封閉性特徵有所增強或有所保留,同時分析這些開放性因素和封閉性因素對社會經濟發展和個人發展有什麼影響,並提出相關的建議。

  當代中國經歷了五次結構性的社會大流動

  該報告認為,1949年以來,中國社會發生了兩次重大的制度變革。在制度變革的過程中,中國人的政治-社會地位和經濟狀況也隨之發生顯著的變化。這種大規模的制度變革和社會流動過程,對中國社會階級階層結構在50多年中的演變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

  第一次重大制度變革發生在1949年以後,這實際上是一次制度革命。其核心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國家的根本制度的同時,逐步以單一公有製取代私有制,以高度中央集權的計劃經濟取代分散的傳統小農經濟以及某種程度的市場經濟。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的社會地位獲得高度依賴國家的資源配置格局,而且,這種配置基本上還決定於國家的政治意識形態以及相關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規定。相應地,一旦這些因素髮生變化,決定人們的社會地位獲得的機制亦即社會流動機制也隨之而改變。從計劃經濟體制的建立到1978年改革開放開始以前,中國的社會流動從條件、路徑、形式、方向以及制約因素等方面看發生了三次顯著的變化,由此引起了三次大規模的社會流動。

  第二次重大制度變革發生於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變革的基本動力是改革開放,方向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濟轉軌與社會轉型因此成為此後中國經濟社會結構性變化的基本特徵。這一時期的社會流動過程也因為宏觀制度-政策背景的不同而形成兩個階段。

  在這兩次重大的制度變革背景下,當代中國經歷了五次結構性的社會大流動:

  第一次社會大流動:中國社會階級階層關係的重塑(1949~1956)

  1949~1956年,新的社會流動模式以對新中國成立以前的社會階級階層結構進行重塑為標誌,這種重塑實際上意味著原有階級階層關係和位序結構的徹底顛覆。

  標誌性事件: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運動;社會階級階層位序大規模重組,開始形成一種以政治—職業為軸心的正是社會分化和社會流動機制。

  第二次社會大流動:多維二元身份體系的建構(1957~1965)

  1957~1965年,為了與國家主導的重工業優先的經濟發展戰略對資源集中配置的需要,在最終建立起計劃經濟體制的同時,國家同樣以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規定,建構了一種多維二元身份等級體系,賦予社會成員以不同的政治、社會和經濟身份,不同身份的人有著明顯不同的利益、福利和社會地位。

  標誌性事件:「大躍進」、「人民公社集體化」運動及其後的大規模經濟調整;多維二元身份體系被建構並被定型化,相當一部分社會成員的政治-社會地位隨政治運動發生顯著沉浮。

  第三次社會大流動:社會流動的失序(1966~1977)

  1966~1977年的社會流動的典型特徵,除了前一階段的多維二元身份等級體系繼續影響人們的地位獲得外,就是政治運動對全社會的全方位影響,因政治原因而發生的人世沉浮尤為突出,整個社會的社會流動基本處於失序狀態。

  標誌性事件:「文化大革命」;社會生活進一步高度政治化及泛階級化,平均主義與等級間的懸殊差別並存,教育流動機制被阻斷、扭曲。

  第四次社會大流動:社會分化與流動模式的轉換(1978~1991)

  這一階段的典型特徵是社會分化與流動模式發生初步轉換,原來的政治二元身份體系被放棄,其他各種身份等級體系也逐步被突破,在現代工業社會影響社會流動的各種一般流動規則,尤其是以個人的能力和努力為基礎的後致性規則,逐步成為決定人們的地位獲得的主要規則之一。其結果是,不僅原來的階層發生了分化,新的階層也開始出現。

  標誌性事件:「改革開放」的第一個時期;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二元體制形成,政治階級二元身份體系終結,市場化等的現代性社會分化及後致性社會流動出現,教育機制更新,新興社會階層出現。

  第五次社會大流動:新的社會階層結構的初步成型(1992年以來)

  這一階段的社會流動的典型特徵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最終被建立起來,使得社會分化愈益深刻,社會各階層的職業地位(權力、收入和聲望等)發生了程度不同的升降變化,相互之間的關係也經歷了較為明顯的調整,新的社會階層成長壯大,進而形成了一種由10個主要基於職業的社會階層組成的新階層結構,在該結構中,不同階層所處的等級位序也初步被確立起來。

  標誌性事件:「改革開放」的第一個時期;市場體制上升為基本的經濟體制,具有後致性的結構性流動出現,社會流動頻率加快,教育的地位獲得機製作用上升,出現了現代性的社會階層結構的雛形。

 50年,有中國特點的社會流動

  50年來,有中國特點的社會流動形成了今天的「十大社會階層」結構雛形

  50多年的時間,在歷史的長河中只是短暫的一瞬,但在中國這塊土地上,卻經歷了五次結構性的社會大流動。在1978年前,階層、群體、家庭、個人的社會地位,主要由國家的政治制度、經濟體制、社會政策的變化所影響所決定,上下升降,起伏不定。直到改革開放以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中國的社會流動才逐漸顯現出類似工業化國家常有的社會流動軌跡。總結這50多年的發展,中國的社會流動表現出以下一些特點:

  第一,1978年以前,由於個人社會地位的升降、階層的興衰,全繫於國家、政府、制度和社會政策的變化。所以,這個時期的社會流動,可稱之為政治主宰型的社會流動模式。

  第二,1978年改革以後,以市場經濟為導向的一系列改革,使計劃經濟體制逐步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濟結構的改變及其社會結構的分化,使後致性因素對社會流動機制的影響逐漸擴大,社會流動渠道多元化,能力主義原則在社會經濟地位獲得上的作用日益顯著;同時,國家制度性政策安排對個人、階層的社會地位的獲得仍具有相當大的作用。現代社會流動機制及其現代社會流動模式正在逐步形成。

  第三,中國社會的職業結構正在漸趨高級化。職業結構高級化是工業化國家普遍發生的社會結構變遷中的一般特徵。在此是指社會結構中,高層次職業的數量逐漸增加,在職業結構中的比重不斷增大,形成了「向上流動的潮流」。1978年以來,中國職業結構也呈現漸趨高級化的流動。2000年同1992年相比,在職業結構的總量中,低層次職業(生產工人和農業勞動者)的比重下降8.17個百分點;而中層職業的比重則增加了7.2個百分點。但目前,我國中高層職業人員雖然於18年以來呈增幅趨勢,但同工業化國家的職業結構高級化相比,還有差距。

  第四,未來8~10年,中國的職業高級化水平將有一個飛躍式的提高,社會中間階層也將有一個跳躍式的擴大。在對全國人均GDP和各類職業比重的關係研究發現,經濟增長不僅對非農職業崗位有直接的促進作用,更對中高層職業的增加有相當大的影響。如當一個省的年人均GDP從5000元到7500元、由7501元到10000元、再由10001元到12500元增長的過程中,國家與社會管理者、經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辦事人員、商業服務業人員、產業工人這些職業階層人員都呈逐年增加趨勢,而農業勞動者則逐年減少。而當人均GDP超過了12500元後,經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辦事人員、商業服務業人員、產業工人的比重就會出現一個跳躍式的發展,農業勞動者則大幅度減少。

  第五,中國社會正在逐步走向一個開放的社會。我們依據全國抽樣數據,分階段考察了50多年來中國社會流動模式的變化,結構表明,改革前、後差異很大。從代際流動率看,1980年以前代際總流動率有41.4%,職業流動率為92.4%,不流動率是58.6%,也就是說,只有三成的子女的職業地位是上升的。1980年以後,代際總流動率達到54%,其中上升流動率40.9%,比1980年前提高了13個百分點,有四成的子女實現了超過父輩的職業地位上升的社會流動。從代內流動看,1979年以前,從前職到現職總流動率只有13.3%,這就是說,有86.7%的社會人員在改革前往往是一個職務定終身很少流動。而到了1980-1989年階段有18.2%得到了升遷,1990-2001年階段則有30.5%得到了升遷,獲得了更高的職位。從上述代際和代內流動率和總體流動率看,改革以後都有明顯提高,這表明,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 ,中國社會正在逐步走向一個開放的社會。

  第六,公正、合理、開放的社會流動模式尚未最終形成。1980年以來,幾個處於較為優勢地位的國家與社會管理者、經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中,代際繼承性明顯增強,代內流動明顯減少,出多進少;而處於經濟社會位置較低階層的子女進入較高階層的門檻明顯增高,兩者間的社會流動障礙在強化。社會各階層的邊界正在明晰化。社會的經濟資源、組織資源和文化資源有向上層積聚的趨勢。這些傾向對形成公正、合理、開放的社會流動模式和社會階層機構將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在未來中國社會流動變化的三種趨勢中,中國如何選擇?

  從當今國際特別是國內總的發展形勢來看,中國已經形成的這個現代化社會階層結構雛形,今後發展趨勢的可能有三個:

  第一, 初步形成的這個現代化社會階層結構雛形,就像一個「初生的嬰兒」,能夠在國家經濟社會繼續向前發展的過程中獲得足夠的營養和生長條件,健康、順利地成長為公正、合理、開放的現代化社會階層結構。就其結構形態來說將從現在的「洋蔥頭形」演變為「橄欖形」。

  第二, 由於制度和政策改革不及時,社會發展滯後於經濟增長,這個幼弱的「初生嬰兒」面臨營養不良和得不到及時調理和治療的困境,成長狀況時好時壞。其結果可能是成長為一個畸形的「人」,亦即變成一個病態的社會階層結構。就其結構形態來說,可能繼續保持「洋蔥頭」形態,即底層仍然很大,但社會中間階層發育成長不起來。

  第三,由於制度、政策改革停頓,甚至出現重大失誤,經濟社會發展嚴重不協調,這個幼弱的「初生嬰兒」遭遇惡劣的國際國內生存發展環境,不僅得不到營養,有病也得不到調理和治療,以致停止發育,長期病弱,根本無法成長為公正、合理、開放的現代性的社會階層結構。就其結構形態而言,可能從現在的「洋蔥頭」形狀退化為「蠟燭台」形狀。在現代社會,這是一種畸形的社會結構,一種瘦弱無力的社會骨架,根本無法支撐經濟社會應有的發展。

  公正、合理、開放的社會階層結構是一個中等發達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應有的社會階層結構。也就是說理想的、良性的社會階層結構應該是第一種,具有橄欖形狀。

  實際上,早在20年前,鄧小平就在其著名的「三步走」戰略中提出了這個宏偉目標。經過全國人民的努力奮鬥,「三步走」戰略中的前兩步戰略目標已經得到實現,現在我們正在為實現第三步戰略目標而繼續奮鬥。

  目前,中國的社會流動模式,正在向現代化的社會流動模式轉變,新的社會模式正在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如前所述,一些不公正、不合理的舊有規制仍在阻礙著社會流動渠道的通暢,還在產生一些消極的對社會發展不利的影響,在某些重要領域,社會流動渠道甚至有重新被封閉的跡象。可見,中國社會流動模式的現代轉型,實際上也到了一個關鍵的時期。搞得好,即如果國家能夠按照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社會的要求,建構合理的制度安排,進行正確的政策引導,繼續深化改革,撤除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所有制度性政策性障礙,公正、合理、開放的社會流動模式便終究能夠形成。搞得不好,即如果不能加快和深化體制改革,不能消除各種阻礙合理社會流動的制度性和政策性因素,不能對既有的各種消極的社會流動機制進行有效的政策調整和遏制,同時引導各種積極的流動機制穩定下來並發揮主導作用,甚至使已經開通的積極合理的流動渠道又重新被阻塞、封閉,那麼,社會就會停滯不前,整個社會階層結構的演變就可能出現上述第二、第三種結局。

 目前促進社會流動的主要政策建議

  該研究報告還提出了目前促進社會流動的主要政策建議,課題組認為,要使中國社會階層的演變實現第一種結局,避免第二種尤其是第三種結局,從社會流動角度來說,最關鍵的出路,就是在中國社會努力建構起一種公正合理開放的、符合中國國情的現代化社會流動模式。為此,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為這種流動模式的形成創造條件。

  第一,繼續深化體制改革,消除諸如戶籍、就業、人事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礙,使社會流動的渠道更加暢通,加快社會流動的速度,使社會各類成員各得其所,使各種人才能夠更順利地脫穎而出。尤其要促進數以千萬計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使社會階層結構中該縮小的社會階層儘快地小下去。

  第二,調整和創新社會政策,引導各種公正合理的開放性流動機制(尤其是各種重視個人能力並鼓勵個人努力的後致性機制)成為穩定的、發揮主導作用的機制。加快培育社會中間階層的成長,使該擴大的階層大起來,促進社會階層結構形態向橄欖形轉化。

  第三,調整和創新公共資源配置機制,實現公共資源的公平而合理的配置。公共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固然要體現在效率上,但更要體現在公平上,因為公共資源配置機制是否公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人們能否公平地分享公共資源配置帶來的好處,決定著人們能否在儘可能大的程度上享有公平競爭的機會。國家在配置各種公共資源方面,要全面合理,統籌兼顧,要做到使各個地方、各個階層的人都能普遍分享公共資源合理配置的利益,尤其要幫助那些在各種先賦性條件方面處於弱勢的群體和階層增強競爭的能力,從而使他們能夠在競爭中享有相對公平的機會。中國是一個城鄉、地區發展很不平衡的人口大國,20世紀90年代以來,城鄉差別、地區差別都相當嚴重地擴大了,而國家在分配公共資源方面扶強不扶弱的傾向在許多涉及社會流動問題方面尚未有根本的改變。

  對於社會流動來說,公共資源配置發揮影響最大的領域,是公共教育投入的分配。在這方面,現行的分配機制很不合理,也很不公平。城鎮人口只佔40%,而且比農村富裕得多,但2002年全社會的各項教育投資是5800多億元,其中用在城市的佔77%;佔總人口數60%以上的農村人口只獲得23%的教育投資。

  第四,制定正確的城市化戰略,加快城市化步伐。城市化對於拓寬社會流動渠道、加速社會流動方面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總之,為形成一個公正、合理、開放的社會流動模式,促使一個同樣公正、合理、開放的社會階層結構,在宏觀的制度—政策創新方面,確實還有很多事情要做,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有很多障礙需要撤除,只有把這些問題解決了,把這些障礙清除了,中國現代社會階層結構雛形這個「初生嬰兒」,才有條件和機會健康地、順利地發育成長為真正的現代社會階層結構。

 本文節選自《中國社會階層研究報告之二--當代中國社會流變》一書,主編陸學藝,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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