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英國脫歐公投看現代西方民主的雙重結構性困局
【編者按】
2016年6月23日,英國脫歐公投結果出籠:總票數為33578016票,投票率為72.2%;其中51.89% 的選民同意脫歐,48.11%的選民不同意。
華東師範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吳冠軍認為,分析英國脫歐公投,從中可見現代西方民主面臨的雙重結構性困局: 「每個個體的一票無足輕重」結構性地產生政治冷漠,「數字決定論」結構性地製造社會隔裂。前者導致了實質意義上的「民主赤字」,後者則使整個人民統治自身(民主之本義) 成為一個「幻想」。吳冠軍教授進一步指出,2016 年美國總統大選更進一步印證了這樣的雙重結構性困局。
刊用此文並不代表我們完全認同文中結論。歡迎商榷意見。
英國這場脫歐公投的劇情反覆轉折。
2016 年6月23日的英國脫歐公投,對全球政治經濟格局無疑具有深遠影響:據當天出來的投票結果顯示,總票數33578016,投票率為72. 2%,51. 89% 的人同意脫歐,48. 11%的人不同意。
公投結果出來後,英鎊兌美元匯價創下了1985年以來的新低。6月25日,50餘萬英國人在英國議會請願網站提交簽名請願書,要求再次舉行公投,隨後這個請願人數急劇攀升。7月9日,英國政府正式拒絕了逾412. 5萬人發起的舉行第二次退歐公投的請願。英國外交部代表官方表示,首相和政府均已經明確,必須尊重此前公投的結果。目前政府正在為脫歐步驟作準備工作。隨後,由女商人吉娜·米勒(Gina Miller)領導發起的反脫歐的「人民挑戰」運動(People"s Challenge) 聯合其他志同道合者,將政府告上法庭並最後「意外地」獲勝:英國高等法院11月3日裁定,政府啟動脫歐程序需先經議會批准。英國政府隨即宣布進一步上訴,強調必須尊重公投結果。
告別「共同體」: 現代西方民主之傷
現代西方民主正在結構性地催生政治冷漠。圖為民眾對政治失去信任的街頭塗鴉。
作為民主政治晚近的一個大型實踐,英國這場劇情反覆轉折的脫歐公投,實是給了我們一次難得的近距離反思現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機會。
首先值得我們追問的是:為什麼公投結果出來後,馬上有那麼多人籲求第二次公投? 這裡面就涉及現代西方民主的一個內在癥結。我們知道,現代西方民主發源於古希臘城邦,最著名的典範是公元前五世紀到公元前四世紀的雅典。雅典這個當時的超級大城邦,在其鼎盛時期擁有具投票權的公民約四萬人。現代西方民主在古希臘城邦生根發芽,恰恰因為那裡有相對較少的人數和高度同質化的文化,屬於一種「面對面社會」,或者用術語來說,那是「共同體」而非「社會」。前者以具有血緣、圖騰或神話構成的有機性為特徵,而後者則是陌生人經由諸種外在化的聯結(利益、權力、制度等)而形成。
對比古希臘城邦民主,現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承載單位不是「共同體」而是「社會」,以「外部性」而非「內部性」為其構型特徵。亞里士多德認為,民主載體的政治單位不能大於如下範圍:在其中每個公民能夠了解其他每一個公民的性格品行。然而在今天,西方民主在主權國家層面的大型實踐,已然完全脫離其誕生時的原初土壤。
當代世界中,除了新加坡這樣的少數例子外,「城邦」幾乎不復存在:「城邦」( city-states) 被代之以「城市」(cities)與「國家」(states)這兩個涇渭分明的層級。儘管在一些學者看來,民主這個理念本體論地具有全球結構,但迄今「國家」仍是民主實踐的最高層級(「全球民主」只是一種規範性的願景);然而不同於「城邦」,今天「國家」與「城市」這兩個層級所對應的,皆不是以「內部性」關係聯結的同質化的共同體,而是徹底異質的陌生人社會。古典的「城邦」在今天就規模而言,只能勉強對應小型「村落」或小型「街道/社區」。當今世界的民主國家,公民幾乎都是由彼此完全陌生的、數量動輒幾千萬甚至上億的個體以「外部性」關係的方式組成的。
這便導致了現代西方民主的兩個結構性困局:(1)每個個體的一票無足輕重;(2)存在結構性的可能性,投票結果會威脅到社會團結乃至穩定。
困局之一: 結構性地產生政治冷漠
現代西方民主的第一個結構性困局是每個個體的一票無足輕重,這直接催生出當代民主國家中彌散性的政治冷漠:面對幾千萬乃至上億人口,個人那一票投與不投實在無甚區別。
簡而言之,假若我是一個對自己手中選票認真負責的人,這個「政治權利」行使起來卻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在脫歐公投上要投出負責的一票,就需要閱讀各種背景資料、專家分析,以了解去留的各種影響與利弊,好處在哪裡,壞處在哪裡,並作出自己的思考與衡量,最終在要不要脫歐上作出判斷。但美國政治評論家沃爾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1889—1974) 在近一個世紀前就觀察到,投票人不會有時間、精力去從各個角度全面檢查問題。原因很簡單,因為真要這樣做,就需要在當代人那已經滿負荷、高壓強的日常工作與生活事務之外,再額外抽出大量的精力和時間來關注與處理。而與此同時,當這「神聖而負責」的一票投出後,其分量卻是輕微到徹底無足輕重。是故,政治冷漠便不是現代西方民主社會中難以理解的一個彌散性現象了。
這個困局的進一步弔詭在於:「在民主政體中,廣泛的不選擇本身就是一種危險的選擇之形態。」不選,在現代西方民主狀況下其實恰恰已經是一種「選」了(即選擇不選),而且是極為糟糕的一種「選」,因為它使得「民主的專制」不再成為一個矛盾修辭。
這個困局,便導致了現代西方民主的核心難題:當西方民主政治的承載單位不再是古典城邦而是現代的主權國家時,如何使之真正成為「參與性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如何喚起公民的積极參与? 共和制時期的古羅馬一般不被認為是民主政體,因為它決然拒斥給予每個人以投票資格;然而,它由於以下這點或許比今天的西方民主社會更「民主」:所有公民都有積极參与公共生活與政治事務的義務(「共和」一詞本義就是公共事務)。那麼,如何使古典共和主義在當代復興呢?
我們在政治制度層面上觀察到「共和主義措施」:作為應對政治冷漠的策略,不少國家(代表性的如澳大利亞) 將投票從政治權利轉為政治義務,推行強制性選民登記和投票,比如:無故不投票者會被處以罰款,若無正當理由又拒絕交罰款,則會被送上法庭。但問題在於,該策略在實際操作效果上是否真的可以有效地將當代西方民主政治轉化為參與性民主?
不難看到,這個「共和主義措施」並沒有在源頭上應對現代西方民主的結構性困局:在巨大人口的陌生人社會中,每個個體手裡那一票完全不具分量;而與此同時,鑒於現代世界之高度複雜性以及信息之龐大性,要認真投票(積极參与政治)需投入大量時間與精力。
再者,當時的古羅馬異教視人為積極個體、事物的製作者與改造者,而不只是消極的法律或傳統秩序的服從者。古羅馬人的文化很大程度上繼承自古希臘,公民資格被視為人之最高目的,人之永生性來自於其對城邦的服務和貢獻,因之被世人銘記(人和神沒有絕對或本體論區別,前者可以通過其政治實踐與貢獻而抵達不朽、成為準神),公民為展示自身能力而積極投身公共事務。古羅馬人的「virtue」(德性),就是古希臘人的「arete」(卓越) 之對應物。在古代的宗教-文化因素徹底缺席的當代狀況下,直接在政治層面復興古典共和主義實在是難上加難:一方面,今天主權國家裡的公民身份是一個因出生而具有的資格/權利,不需要任何政治參與和卓越德性(換言之,權利是自然的或人類的,不需要通過成為一個積極公民來掙取);另一方面,全球資本主義不斷將這些公民轉化成政治冷漠的消費者、享樂者。德裔美籍社會理論家赫伯特·馬爾庫塞(Herbert Marcuse,1898—1979) 對這樣的公民有一個很經典的描述:「單向度的人」。
當代這種直接將投票轉為政治義務的「共和主義措施」,僅僅收穫了高投票率,而非高參與度;並且有趨向使現代西方民主受到更深的實質性傷害:不負責任的票數比例大幅上升。這樣票選得出的「民意」本身就是對「民主」的實質性偏離。
前面已經提到,在現代西方民主國家中,不選擇本身就是一種危險選擇;而隨便選相較而言更加危險,因為不負責任地作為比不作為更加可怕。在當代全球境況下,用法律或者「超我」的方式強行要求個體參與民主實踐,而不正面應對前述現代西方民主之結構性困局,非但不可能大量收穫「積極個體」,反而只可能出現「作為偽積極性的犬儒主義」( cynicism quapseudo- activity),即假裝不斷在做,實質上什麼都不真正去做。也就是說,所有人似乎都在「實踐民主」,但其內核實際上恰恰被完全取消。這是一種更鄙劣的政治冷漠。按照斯洛維尼亞政治哲學家齊澤克(Slavoj ?i?ek) 的界定,「犬儒主體十分清楚意識形態面具和社會現實的距離,但他卻仍然堅持面具」。
美國政治哲學家邁克爾·桑德爾(Michael Sandel,1953—)
今天西方民主社會的公民極大程度上就由消費主體與犬儒主體們構成,這才是實質意義上的「民主赤字」。美國政治哲學家邁克爾·桑德爾(Michael Sandel,1953—) 將當代西方民主國家(桑德爾的直接目標是美國) 這種實質意義上的「民主赤字」,以較為溫和的語辭稱為「民主的不滿」(democracy"s discontent)。
之所以民主會有這種「不滿」,根據桑德爾之診斷,就是由於價值與宗教信仰被排斥出政治領域,義務讓位於權利,中立取代了德行,一言以蔽之,自由主義原則吞沒共和主義理想。而桑德爾所開出的消除「不滿」之處方,除了在學理層面上以共和主義批評自由主義,在實踐指向層面上,是設法把「社會」重新改造回「共同體」,使之恢復「共同體感覺」( sense of community)與「公民參與」。
此處我們看到,桑德爾所不願意承認的是,民主在其現代西方實踐中,結構性地會產生「不滿」:除了在村落或社區(街道)所展開的「基層民主」外,民主實難恢復其古典的城邦共同體模式。理由同樣如上:(1) 民主實踐的承載單位已變成了人口巨大的陌生人社會;(2)縱使能在現代社會裡(部分性地) 復甦古希臘-羅馬的宗教-文化要素,亦很難在不藉助強制力量前提下使之成為支配性的主導文化(至多只能成為多元文化中的一支),進而使之變成所有民主實踐之個體都接受的背景性的政治文化。桑德爾承認,這個時代大部分的人會被脫口秀、明星醜聞以及原教旨主義而不是共和主義吸引過去,所以在我們的時代,民主的希望只能放在少數有能力修復「公民生活」的人身上。但當現代西方民主社會裡的絕大多數人都不可倚賴時,民主(即人民統治自身) 便會遭遇實質意義上的赤字:現代西方民主結構性地無法消除其「不滿」。
那麼英國脫歐公投之後,為什麼馬上竟會有第二次公投的呼聲,還出現了「人民挑戰」這樣的運動? 這是否標識了公民參與度的高漲? 實際情況可能恰恰相反:51.89%比48.11%的投票結果出來後,有大量沒有投票以及沒有認真投票的人後悔了。換言之,該呼聲所標識的恰恰是高度的政治冷漠而非公民參與。面對票數如此接近的結果,很多人發現,原來這次我的這一票還是有作用的,並非無足輕重。正是此次公投結果本身「激活」了這些人的民主熱情。
當然,此種狀況在整個現代西方民主史上也並不多見,比較著名的還有1995 年加拿大魁北克省獨立公投(49. 42%對50. 58%)以及2000年布希對戈爾的美國總統競選,兩者都激起了相當大的爭議。此番英國脫歐如果真的進行第二次公投,可以想見結果很可能有不同。
然而,儘管那麼多人籲請第二次公投,卻為什麼一次次被英國政府拒絕,甚至在法院作出相關裁定後政府也不肯讓步? 公投後代替大衛·卡梅倫擔任首相的特雷莎·梅本是主張留歐,但在法院裁定下來後卻仍堅決要求貫徹脫歐,並表示「人民毅然決然作出了自己的選擇。政府就有責任進行接下來的任務,徹底執行民眾的指示」。
對這個現象,我們可以進一步分析:那是因為現代西方民主是現代性狀況中唯一且最終的正當性閥門。作為一場真正的革命,現代西方民主對政治基礎有了一個激進轉變,即「對基礎之缺席的坦然接受」。換言之,不再有自然、天道或神意作為政治秩序的正當性基礎。由於現代性狀況下民主是政治的唯一正當性根據,一旦啟動了民主程序,就必須要有嚴肅性:正是因為現代西方民主不具有本體論-神學意義上的尊嚴( onto-theological dignity),所以必須以程序性地嚴格貫徹,來保持其此世的尊嚴( this-worldly dignity)。
因此,現代西方民主實踐的制度性前提是:即使投票出來的結果不令人滿意,它也必須被付諸實施。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英國政府允准開展第二次公投的可能性極微,脫歐公投之結果必須具有嚴肅性,否則,民主就降格成兒戲,可以不斷耍賴、無限地要求「重玩」。
困局之二: 結構性地製造社會隔裂
英國脫歐公投,亦涉及現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另一個關鍵問題,那就是數字決定論:48.11%對51.89%,相差甚微,但結果出來後,前者就只能被強制。換言之,民主並沒有避免暴力性強制,並沒有確保免於強制的自由,而任何一種民主決議,除卻百分百全票通過,都包含對少數者的強制。在至今為止的關涉具體社會—政治實踐的人類歷史經驗中,真正「集體地自由」( collectively free)幾乎從未被具化過:對抗「野蠻」波斯帝國的古希臘人所自豪宣稱的「(民主-集體地) 自由」,實質上建立在對人口中巨大數量個體強制的基礎之上。
奧地利政治哲學家漢斯·凱爾森(Hans Kelsen,1881–1973) 曾直接表示,現代社會對強制這點不需要遮遮掩掩:「實定法從根本上就是一個基於強制的秩序」,「宣布強制是法律的一個本質特徵的學說」。凱氏聲言,這個強制秩序的規則就是「從人類權威的專斷意志得來」,是故同人的「自然權利」這種實定法之外的東西無關。然而,任何秩序(長久穩定的秩序)都無法單單建立在強制之上,必須對強制給出理由。17世紀的英國哲學家霍布斯給出的理由是:保護個體的生命安全(個體通過訂立契約將其「自然權利」部分性地轉讓給利維坦式的國家並接受其強制)。比起霍布斯所設計的「保護與服從的相互關係」,後來的盧梭和康德,給出了一個更好的理由:實現個體的自由。「更好」亦可以被理解為更符合現代性的方向:用德裔美國政治哲學家利奧·施特勞斯(Leo Strauss,1899–1973) 的著名表述,他們代表了「現代性的第二浪潮」。
現代西方民主,實質上被用來作為一個化強製為「自由」的制度性通道。現代西方民主的理論基礎,自盧梭與康德以後就建立在自主與自我立法之上:個體遵從自己確立的法律;而在民主中,統治人們的權力之作者/締造者,就是他們自身。盧梭說得很清楚,「惟有服從人們自己為自己所規定的法律,才是自由」。進而,當他/她通過社會契約方式,把個體之自主意志(自我立法)同集體性的普遍意志(general will)相協調一致時,「集體地自由」是可能的:「一個人在把自己給所有人時,他並未把自己給任何人。」所有人民一起組成一個政治體,靜態的時候叫國家,活動的時候叫主權者(人民主權)。
德國當代哲學家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1929—)
接續盧梭-康德的傳統,當代德國哲學家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1929—)稱民主為「公共自主」( public autonomy),並強調「私人自主」與「公共自主」在如下這點上相統合:法律的接受者,同時又是其制定者;這樣出來的法律(正當的法律) 便成了生活世界內的個體公民進入公共權力的轉換器,是故「沒有真正實現了的民主,就不能有真正自主的法律」。哈貝馬斯把僅有法律性(legality) 而無正當性(legitimacy)的統治秩序,即凱爾森筆下的實定法秩序,稱作是「一種『有效性匱乏』的秩序」,即在現實當中僅僅還在維持的秩序。這種強制性的秩序,公開壓制,靠恫嚇和威嚇為生,是一種「搖搖欲墜的秩序」。
然而,恰恰就是在法律之接受者同時又是制定者這點上,私人自主(自我立法) 與公共自主(民主立法) 之間仍存在一個微妙的差異,那就是:私人自主確實可以化強製為自由,如果接受康德的實踐哲學之基本預設的話。而作為「公共自主」的現代西方民主,始終無法全部「化去」強制:民主立法並不意味著該法律( 或決議) 獲得人民普遍的同意。法律具有兩種普遍性:(1)人人普遍服從;(2)人人普遍接受。問題在於,人人普遍服從是必須的(法律有效性的形式前提),但人人普遍接受,實際上在現代西方民主制中則由多數接受代替。這樣一來就產生了一個剪刀差:少數人不接受但必須服從。現代西方民主以「多數」的名義實行專政。
作為現代西方民主發源地的古希臘城邦,如前文所分析的,是在文化、信仰乃至血緣上高度同質化的「共同體」;充滿感情乃至血脈親情的「有機性」,一定程度上有效地緩解了冰冷的「民主的強制」。這也就是為什麼站在現代西方民主肇端處的盧梭,最後仍然訴諸「公民宗教」來緩解強制問題的原因。盧梭的「公民宗教」,並非一個神學論述,因為在他看來,訴諸上帝的權威並不能使某個法令變得正當,法律的正當性只能來自社會所有成員的一致同意。「公民宗教」的作用對盧梭而言,在於鞏固一個社會內部的團結,增強成員彼此的尊重、關心以及對社會忠誠;公民對法律的服從,也從而具有更深層的重要性。換句話說,盧梭保持「公民宗教」的目的不是神學的,而是政治的:用它來促成普遍意志的形成,使該社會的秩序更為穩固。於是,這種政治的神學,系一種實用主義的神學,其功能是,一定程度上將「社會」轉化成「共同體」。
然而今天的西方民主社會中,誠如美國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1921—2002) 所言,公民宗教本身在其最理想的意義上構成的是一種「理性多元主義」(即價值與信仰的抵牾能夠被約束在「公共理由」範圍之內)。是故羅氏認為,須把各種宗教的或形而上學的「整全性學說」排除出政治領域,它們並不緩解問題反而使之加劇。
今天的西方民主社會,是通過利益、權力、法律、制度等組織起來的「機械合成體」,而絕非「共同體」。當代社會中民主實踐的主體是完全的陌生人,彼此存在著利益的衝突、階級的對立、認同(膚色、性別等)的差異、價值(文化到宗教)的抵牾……可用來緩衝「民主的強制」的力量弱之又弱。要48.11% 的英國投票公民直接接受脫離歐盟的決定,並全盤承受脫歐對其生活帶來的一切影響,這種強制無可避免會對社會造成劇烈乃至撕裂性的影響。最明顯的例證是,在英國脫歐公投結果出來之後,蘇格蘭脫英公投的呼聲重新高漲。9月17日,蘇格蘭前首席大臣亞歷山大·薩蒙德(Alexander Salmond) 公開表示,若英國啟動「脫歐」,未來兩年內蘇格蘭勢必將迎來第二次獨立公投(2014 年任首席大臣的薩蒙德推動了蘇格蘭獨立公投)。現代西方民主的數字決定論,結構性地製造社會隔裂。
作為羅爾斯的主要論敵,桑德爾所提出的諸種消除「民主之不滿」、將「社會」重新打造成「共同體」的建議,如取消自由主義的「價值中立」原則、允許諸種價值與目的進入政治領域、恢復「共同體感覺」、構築歸屬感與強化認同等,非但無助於消弭隔裂、增進團結,相反恰恰會進一步深化社會隔裂:民主投票造成的社會撕裂,並不一定就產生穩固的「撕裂線」;然而,這種基於對少數派強制的民主性撕裂一旦佐以桑德爾式的「共同體主義措施」,則很快就能演化成固化的、不可逆的深層撕裂,甚至會直接催生諸種政治性的激進分離主義運動(蘇格蘭、魁北克等皆屬此例)。
當代美國政治學家簡·曼斯布里奇(Jane Mansbridge,1939—) 嘗試在理論層面上回應數字決定論所造成的強制問題。曼氏批評哈貝馬斯等人似乎對以下問題視而不見:任何民主政體都無從抹除強制,換言之,都無法獲得完整的正當性,「需要強制的政策經常具有如下特徵:它們距離正義非常遙遠」。但她認為,只要保證不得不服從強制的那一方仍能通過「改善其理念與策略、匯聚其力量」重新再來的話,民主就仍然算得上是「足夠好」。
把曼氏這個論點對應到英國脫歐公投,恰恰正是前述要求第二次脫歐公投的呼聲,即不服從強制的那一方要求重來。所以問題又變成:是否允許反對脫歐的那一方「改善其理念與策略、匯聚其力量」後重新再來呢? 這個「重來」是在貫徹脫歐決議之前還是之後? 如果在執行脫歐決議之前,那前面舉行的民主公投就成為「兒戲」,完全沒有嚴肅性可言;而如果在之後,那麼「黃花菜都涼了」,試問歐盟是否還會再允許英國「返歐」?
數字決定論的問題之根本癥結就在於:數字並不代表明智,群眾的眼睛並不一定「雪亮」。施特勞斯曾說:「現代民主之承載體,就是那些除了(雜誌的)體育版和笑話版什麼也不讀的公民。」雖然這句話說得有些苛刻,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對當代社會的經驗觀察。對「庸眾」、「烏合之眾」的批評由來已久,然而在今天,數字已然變成唯一的準繩。2002 年,斯皮爾伯格執導、湯姆·克魯斯主演的電影《少數派報告》(The Minority Report),借用一個科幻敘事的外殼,深刻地批評了民主制:建立在民主機制上的「系統」自動抹除「少數派報告」,然而多數意見並不代表正確,結果製造大量冤案。民主政治的問題就在於此:數字決定了一切,一旦數字出來之後,「少數派報告」是沒有人再去看的。民主投票,成為一切理據、辯論、分析的終結點:英國脫歐公投之後,關於脫歐再深入的分析、再包含洞見的論點,沒有人會再來看,因為結果已經出來,這一頁已經翻過去了。
數字決定論亦使得西方國家向伊斯蘭世界「輸出民主」遭遇結構性困境:一旦在伊斯蘭世界堅持充分的西方式民主選舉,投票選出來的肯定就是擁有極大人數優勢的宗教領袖、宗教性政黨,在這一意義上,現代西方民主政治恰恰為神權政治( theocracy) 鋪了路。這種無從阻擋的伊斯蘭化,反過來即便不催生極端原教旨主義,也會嚴重削弱現代西方的民主、人權等世俗政治理念。結果是,民主自己吞噬民主。
為了遏制這個趨向,西方國家只有繼續扶植軍事化的專制獨裁,以最反民主的方式維持世俗化統治,並以鐵腕方式鎮壓人民的反抗。然而,這種建立在軍隊與強人之上的政府,既沒有宗教的正當性(伊斯蘭教義),也沒有世俗的正當性(人民主權);但這樣的獨裁政府,曾長久地得到包括美國在內的西方國家的支持。於是我們看到,兩種方案都以「民主破產」而告終。西方國家眼裡的「好東西」,穆斯林群眾「並不雪亮的眼睛」卻視而不見,這使得那些一向以「民主赤字」敲打東方國家的「普世價值」捍衛者們頭痛不已。
當代法國哲學家阿蘭·巴迪歐( Alain Badiou,1937—)的反民主論點之一是,「構建民主主體的唯一事物就是快樂,或更精確地說,追尋快樂的行為」。這關涉其對現代西方民主的哲學批評。現代西方民主的主體——「民主人」( homo democraticus)——實質上把人縮簡成「理性經濟人」,只會投票前的利益計量,「民主這一款的關鍵特徵就是自我中心主義與追求卑微快感的慾望」,這就導致「年輕時的酒神式狂熱」與「上了年紀的冷漠」:年輕時熱衷於算錢,年紀大了發現怎麼算都一樣,你手裡就區區一票而已。數字決定論被巴迪歐稱作「民主唯物主義」,民主就是數人頭,並不關心內容(更不關心「真理」),把一切簡化成數字。。
儘管現代西方民主把人縮簡為理性經濟人乃至享樂人,但畢竟在其理論基礎上,「民主人」 有積極的道德-政治向度,即盧梭與康德強調的自主與自我立法向度。這也是當代共和主義者(如哈貝馬斯)積極拯救民主的落腳點:民主才能確保每個人的自由;通過積极參与政治進程,每個人用其積極自由(公共自主) 確保其消極自由(私人自主)。
然而,儘管都強調積極的政治實踐,從盧梭到哈貝馬斯的現代共和主義同古典共和主義之間很重要的差別在於:公民身份不再跟卓越德性相關,而是一種出生權利(birthright),這就使得積極政治實踐本身不再是公民之為公民的定義性特徵之一。這個差別本身是為了剋制古典共和主義公民身份的排外性(婦女、奴隸、外邦人等被排斥在外),但另一方面卻也使得現代共和主義本身「先天不足」,缺少有力的規範性支撐來應對享樂人的政治冷漠。在古羅馬人那裡,比「自由」( libertas ) 價值更高的是「尊榮」(dignitas),前者屬於每個公民,而後者標識出偉大的公民。但今天的公民僅僅關涉自由,尤其是追逐快樂的自由,尊榮則成為一個同公民無關之物。這樣的「民主人」,確實很難擔綱得起自主(公共自主/民主立法)的實踐性要求。
更進一步而言,「民主人」的自我立法,仍然受制於前述的現代西方民主自身之兩大結構性困局。首先,現代主權國家大量的人口徹底稀釋了民主中的自我立法因素(服從自己制定的法律),每個個體的那一票實質上無足輕重;其次,數字決定論結構性地轉換自主為「他主」(heteronomy),現代西方民主始終包含強制因素。前者使得「自我立法」的積極政治參與在現實實踐中完全沒有實效,而後者則使得「公共自主」在現實中不斷滑向社會隔裂。
現代西方民主被用來作為一個化強製為「自由」的制度性通道,但這個通道並未能有效「化去」強制。由現代西方民主所承諾並保障的自由,總是建立在被排斥者的非自由(遭受強制) 之上,所以古希臘城邦民主對一部分人(奴隸、婦孺、外邦人等) 的排斥,並非歷史性的偶然狀況,而是現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結構性狀況。現代西方民主結構性地製造社會隔裂。這被美國當代政治學家溫迪·布朗(Wendy Brown,1955—)稱為「永遠躺在民主心臟處的一個顯著的反普遍主義」:民主從來需要一個被排斥在外的群體,反對那個群體以維繫自身。
從英國脫歐公投到美國總統大選
此次美國總統大選,劇烈地製造並深化了社會隔裂。圖為反對特朗普的民眾舉著「保護美國、反對特朗普」的標語。
對照2016 年的另一場大型民主實踐——同樣劇情一曲三折、結局出人意料的美國總統大選,我們可以發現,英國公投與美國總統選舉這兩種民主實踐在形態上存在著極大的差異:英國公投採取的是直接民主形態,美國大選則採取代議選舉形態。然而通過後者我們同樣能清晰觀察到現代西方民主的結構性雙重困局。
這次美國大選情節跌宕起伏、醜聞層出不窮。從唐納德·特朗普的「錄音門」到希拉里·柯林頓的雙重「郵件門」,這兩個總統候選人甚至在最基本為人的正派上,都讓人有充足理由去鄙視與不齒。然而,除了選擇「政治冷漠」、袖手旁觀,每個選民只能被迫二選一。故此,民主只是「一人一票」是不夠的,必須再加上「真實選項」( real choices):只有希拉里與特朗普的選舉,不是「自由選舉」,而是對選民的綁架(「浪費選票」不投,也同樣是綁架的一部分)。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代議選舉比之全民公投,更進一步地結構性地產生政治冷漠。
同樣,此次美國總統大選,劇烈地製造並深化了社會隔裂:因強烈支持與反對特朗普而造成的整個國家內部的群體性對抗,並不會因其當選總統而輕易消散。從矽谷到華爾街,從好萊塢到學術界,一個被齊澤克稱為「不可能的各派聯盟」,在競選過程中得以形成。這個聯盟只共享一個否定性目標,那就是絕對不能讓特朗普上台。然而最後,特朗普還是在被希拉里稱作「一籃子鄙惡之人」的支持者們的擁護下登上總統大位。整個社會的這種劇烈撕裂,絕不是選舉結束後就能很快修復的:選舉結果出來後各地持續湧出反特朗普遊行;推特上甚至出現加州脫美公投(Calexit)的呼聲;許多人打出「特朗普不是我的總統」的口號……換言之,拒絕服從「民主的強制」。在這裡,我們再次遭遇現代西方民主這一困局:存在著結構性的可能性,投票結果會威脅到社會團結乃至穩定。
從英國脫歐公投到美國總統大選,2016 年,讓我們近距離地考察了「民主的細節」。誠然,現代西方民主在這兩場實踐中不同程度地被推到了自身的界閾(liminal zones),然而也正是在這樣的節點上,我們得以觀察到它的諸種結構性困局。
(本文原刊於《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2016年第6期,原題:「從英國脫歐公投看現代民主的雙重結構性困局」。略去注釋,正文有簡化和文字技術處理並由作者改定。經授權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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