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鐲的來歷
2009-11-11 作者:網路轉載
在舊時器時代後期,人類戴有裝飾品這一事實已由許多中外出土實物得以證實。在出土於維倫多夫的維納斯圓雕裸女中,在同其豐滿的胸部、臀部不成比例的小小的手腕部,刻有手鐲一類裝飾品。在出土於伊斯圖裡茲的骨雕人像中,也刻有類似手鐲的裝飾品。 在烏克蘭邁津出土的實物中,有用猛獁象牙刻的帶有裝飾花紋的美麗的手鐲。在里維埃拉海岸的格里馬迪出土的實物中,除了有用魚脊椎骨製作的手鐲外,還有用貝殼、牡蠣殼、動物牙齒等製作的手鐲。 在距今六千年左右的半坡遺址,在山東曲阜西夏候新石器時代遺址等,考古學家均發現了陶環、石鐲等古代先民用於裝飾手腕的鐲環。從出土的手鐲實物來看,有動物的骨頭、牙齒、,有石頭、陶器等。手鐲的形狀有圓管狀、圓環狀,也有兩個半圓形環拼合二成的。 新石器時代的手鐲已具有一定的裝飾性,不僅表面磨製光滑,而且有的還在手鐲表面刻有一些簡單的花紋。 商周至戰國時期,手鐲的材料多用玉石。無論是手鐲造型還是玉石色彩,都顯得格外豐富。除了玉石以外,這個時期還出現了金屬手鐲。 西漢以後,由於受西域文化與風俗的影響,佩戴臂環之風盛行,臂環的樣式很多,有自由伸縮型的,這種臂環可以根據手臂的粗細調節環的大校宋人沈括在《夢溪筆談》中寫道:"金陵人登六朝陵寢,得玉臂之,功侔鬼神"。還有一種叫作"跳脫"的臂環,如彈簧狀,盤攏成圈,少則三圈,多則十幾圈,兩端用金銀絲編成環套,用於調節鬆緊。這種"跳脫"式臂環,可戴於手臂部,也可戴於手腕部。 隋唐至宋朝,婦女用鐲子裝飾手臂已很普遍,稱之為必須臂釧。初唐畫家閻立本的《步輦圖》、周肪的《簪花仕女圖》,都清晰地描繪了手戴臂釧的女子形象。這不僅僅限於宮廷貴族,平民百姓也十分熱衷。據史書記載,崔光遠帶兵討伐段子章,將士到處搶掠,見到婦女,砍下手臂,取走臂釧。可見當時戴臂釧的女子並非少數。 唐宋以後,手鐲的材料和製作工藝有了高度的發展,有金銀手鐲、鑲玉手鐲、鑲寶手鐲等等。造型有圓環型、串珠型、絞絲型、辮子型、竹子型等。 到了明清乃至民國時期,以金鑲嵌寶石的手鐲盛行不衰。在飾品的款式造型上、工藝製作上都有了很大的發展。 手鐲雖然被認為是作為手臂的裝飾物,時人們最早萌生的一種朦朧的愛美意識,但也有許多科學家認為,手鐲最初的出現並非完全是出自於愛美,而是與圖騰崇拜、巫術禮儀有關。同時,也有史學家認為,由於男性在經濟生活中佔有絕對的統治地位,使得戒指、手鐲等飾物有了一種隱喻拴住婦女,不讓其逃跑的蠻夷習俗。這種隱喻性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一直存在著。 和耳環、項鏈、戒指一樣,手鐲作為一種首飾,被人們作為服裝的配套裝飾,作為藝術品來修飾自己,作為個人風格、愛好的一種裝扮手段,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並運用。手鐲的佩戴,其審美功能往往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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