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 舒啟明

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
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
舒啟明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黨章是我們黨立黨興黨管黨治黨的總章程,也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總依據和總規矩。《準則》高度尊崇黨章、嚴格貫徹黨章,把黨內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進一步具體化,既是黨章各項規定的具體展開,也是堅持依規管黨治黨、思想建黨與制度建黨緊密結合的生動體現。深入學習貫徹《準則》,就要深刻把握《準則》與黨章的內在聯繫,領會其精神實質,切實做到內化於心、外化於行,不斷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

一、黨章是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總依據總規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章是黨的總章程,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根本行為規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章作為黨的根本大法,作為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在黨內具有最高權威性和最大約束力,為全黨統一思想、統一行動提供了根本遵循,也為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供了根據和基礎,是制定《準則》的總依據、總原則、總基準。

(一)黨章是立黨的根本。具有綱領性質的黨章,一般都規定了一個政黨的組織規程和辦事規則,是它的各級組織和成員必須共同遵守的最高準則。我們黨的黨章是黨的政治主張和組織形態的集中體現,明確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解決的是舉什麼旗、走什麼路和建設什麼樣的黨、怎樣建設黨的重大問題。黨章亮出的是旗幟,宣示的是立場,展現的是形象,這些對加強和規範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都是起指導作用、引領作用的。《準則》把黨章中事關方向、原則、根本的重大問題用制度規範充分體現出來,直接、具體地落實到黨內政治生活之中。

(二)黨章是興黨的方略。我們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這是黨的性質定位,也是黨的建設方向。黨章明確提出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的總要求,並強調必須堅決實現四項基本要求,即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民主集中制。黨章對黨的建設的要求,體現的是莊嚴使命,堅持的是科學理論,強化的是根本宗旨,明確的是組織原則,這些都對加強和規範新形勢下的黨內政治生活具有定盤星、路線圖、坐標系作用。《準則》通過一系列創新的制度設計深入貫徹黨章要求,進一步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確保黨成為有統一目標、統一綱領、統一意志、統一行動的戰鬥集體。

(三)黨章是管黨的規範。我們黨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由各級組織構成的一個嚴密的統一整體,有440多萬個基層黨組織,8800多萬名黨員,黨的組織和黨員管理任務繁重。黨章對黨的各級組織的職責任務作出了明確規定,對黨員權利和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對黨的制度和各級黨組織的行為規範作出了明確規定,也對黨的領導幹部基本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這些既是必須做到的最低要求,也是必須經常做、始終做、全程做的最高要求,對加強和規範新形勢下的黨內政治生活都是起最基本、最重要、最關鍵的政治約束作用的。《準則》把黨章的各項規定落實到黨的工作、黨內活動、黨的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把黨章作為判斷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表現的基本標準,作為解決黨內矛盾、凈化黨內政治生態的根本規則。

(四)黨章是治黨的基準。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全面從嚴治黨,必須注重依規依紀治黨。黨章確立了黨的組織原則和政治規矩,對黨的紀律,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都提出了總體要求。黨章標出的是紅線、划出的是底線,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始終遵守、自覺遵守的,這些都為加強和規範新形勢下的黨內政治生活提供了基準和規範。《準則》把黨章中的重點要求講明白,把容易出問題的關鍵環節理清楚,把防範違紀行為的制度籠子扎嚴實,把紀律挺在前面,以始終保持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不斷增強黨的生機活力。

二、《準則》貫徹黨章要求的著力重點

《準則》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突出重點,把黨章要求更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地落實到了各項上接天線、下接地氣的具體規定之中。

(一)鑄牢精神支柱。理想信念是共產黨人的精神之「鈣」,黨性修養是共產黨人的「心學」。黨章確立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強調黨員是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黨員幹部要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準則》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開展黨內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務,要求全黨同志必須把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作為畢生追求;必須堅定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黨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黨的各級組織必須堅持不懈地抓好理論武裝,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自覺抓好學習、增強黨性修養。同時,必須旗幟鮮明反對和抵制各種違背黨的政治主張、政策主張、意識形態的言行。這些規定著眼于堅定理想信念、堅守精神追求,著力於不忘初心、繼續前進,是對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固本培元的基礎建設。

(二)壓實使命擔當。黨的歷史使命決定著黨的行動方向和工作重點。黨章規定了黨的基本路線,這是我們黨在整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行動綱領。《準則》強調黨的基本路線是黨和國家的生命線、人民的幸福線,也是黨內政治生活正常開展的根本保證。強調全黨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必須毫不動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必須毫不動搖堅持改革開放;全黨必須把堅持黨的思想路線貫穿於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全過程;全黨必須堅決捍衛黨的基本路線,考察識別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首先看是否堅定不移貫徹黨的基本路線,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態度曖昧,不能動搖基本政治立場,不能被錯誤言論所左右。這些從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新問題中提煉出來的一個又一個「必須」,精準鮮明、擲地有聲,集中顯示了黨的意志,明確了更好地肩負起黨的歷史使命的基本要求,著力壓實黨的責任擔當。

(三)強化集中統一。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準則》對此作出一系列重要制度性安排,強調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堅持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全黨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重申「四個服從」,核心是全黨服從中央;強調政治紀律是黨最根本、最重要的紀律;進一步對中央與各地方各部門、地方黨委與同級各個組織中的黨組織的領導與被領導關係作出制度性規定。強調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對暢通黨員參與討論黨內事務的途徑,保障黨員在黨內選舉中的權利、堅持黨的代表大會制度、保障黨員揭發檢舉的權利等作出具體規定。這些規定為強化黨的領導核心地位,確保黨的高度集中統一提供了堅強保證。

(四)夯實執政根基。黨的根基在人民,血脈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準則》強調必須把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作為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做到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當好人民公僕;必須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並分別列出反對「四風」四個方面「重在解決」的問題,特別是要防範和查處各種隱性、變異的「四風」問題。這些規定著眼於解決為了人民、相信人民、依靠人民這個黨執政的根本問題,表明全黨在思想上決不能有絲毫動搖,行動上決不能有半點馬虎,工作上決不能有任何懈怠,自覺堅守初心,確保黨始終打牢立於不敗之地的根基。

(五)嚴肅組織生活。黨的力量在組織,黨員只有在嚴格的黨內生活中反覆錘鍊,才能堅強黨性,百鍊成鋼。黨章要求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準則》強調必須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各項制度,要求全體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增強黨的意識,時刻牢記自己的第一身份是黨員;黨組織要嚴格執行組織生活制度,確保黨的組織生活經常、認真、嚴肅;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堅持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制度、堅持談心談話制度、黨員民主評議等作出具體規定;強調批評和自我批評必須做到「兩個堅持」和「兩講兩不講」,即「堅持實事求是、堅持『團結——批評——團結』」,「講黨性不講私情,講真理不講面子」。這些規定構築了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幹部經受嚴格黨內政治生活鍛煉的大熔爐,必將進一步激發黨的生機活力。

(六)造就幹部隊伍。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人,必須培養造就高素質的幹部隊伍。《準則》重點在選人用人、強化監督、築牢防線等方面立規矩、定舉措。把選人用人放在幹部隊伍建設的核心位置,強調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選拔任用幹部必須堅持黨章規定的幹部條件,堅持「好乾部」標準,把公道正派作為幹部工作核心理念貫穿選人用人全過程;選人用人必須強化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格按政策、原則、制度辦事,加強選人用人監督問責;把強化監督作為重要舉措,強調完善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把權力關進位度籠子,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築牢防線作為重要保障,強調必須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和制度防線,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保持黨的肌體健康和隊伍純潔。同時,對各級領導幹部踐行「三嚴三實」、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問題等提出明確要求。這些與時俱進的新規定,為選拔任用忠誠乾淨擔當的好乾部,打造一支具有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紀律、鐵一般擔當的幹部隊伍,確立了行為規範體系。

三、《準則》落實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的方法特點

《準則》運用正確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突出黨內政治生活功能作用,突出解決黨內存在的主要問題,切實把黨章的重大要求落細落實。

(一)堅持聚焦主題和各有側重相兼顧。《準則》是介於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之間、位階很高的黨內法規,在制定《準則》時,既貫徹黨章精神、體現黨章要求,也處理好與黨內下位法規的關係。因此,《準則》既注重上承黨章,對各項重大要求進行集中闡述和規範,又注重下啟其他黨內法規,對已有的黨內法規綜合分析和概括其基本精神、基本原則、基本政策,對需要制定的黨內法規提出原則要求。《準則》作為一部體系龐大的黨內法規,也體現出自身各條文之間及各條文內部彼此關聯的關係。實際上,一條準則涉及黨章的多項要求,黨章的一項要求又體現在多條準則之中。比如,嚴明黨的政治紀律,本身已經獨立成篇,同時又在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等條文中各有體現。這樣相互貫通,詳略有度,條理分明,彼此照應,既盡量避免重複,又要求在學習貫徹《準則》中,注意把每條要求同其他各項要求貫通起來理解、結合起來執行。

(二)堅持價值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準則》既堅持正面倡導,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強調自律,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又針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提出破解難題的途徑和方法,根據黨章要求開列負面清單,划出不可突破的底線。《準則》重點針對黨內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特別是將黨的十八大以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等要求轉化為具體條文,力求符合實際、務實管用。

(三)堅持繼承傳統和與時俱進相結合。《準則》總結運用黨內政治生活歷史經驗,發揚光大優良傳統,同時緊跟時代前進步伐,認真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的重要成果,深化對黨內政治生活規律性的認識,提出許多新思路、新舉措。比如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就是根據十八大以來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專門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彙報工作制度,所作出的創新性制度安排。

(四)堅持面向全黨和抓住「關鍵少數」相統籌。黨章規定黨的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因而,《準則》既面向全體黨員,又突出「關鍵少數」。比如,導語部分突出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準則》的一些重大問題,都對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提出量身定製的專門要求。結尾部分再次重申,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要從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做起。高級幹部要清醒認識自己崗位對黨和國家的特殊重要性,職位越高越要自覺按照黨提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越要做到黨性堅強、黨紀嚴明,做到對黨始終忠誠、永不叛黨。這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率先垂範、以上率下的政治品質,必將推動形成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乾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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