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自稱逃亡十年壓力很大 一直希望能回祖國
賴昌星接受華商報記者黃運榮獨家專訪
賴昌星前妻自願回國 已經攜小女兒返回福建老家
「偷稅漏稅是有的,我鑽了海關的空子」
「加拿大如果判我遣返,我也會接受」
加拿大聯邦移民及公民部長肯尼證實,中國遠華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經自願返回中國。在廈門遠華案事發、賴昌星逃亡加拿大10年(1999年8月13日賴昌星逃亡加拿大)之際,曾明娜此舉令人關注。而就在傳出曾明娜回國消息之前,本報特約記者剛剛在加拿大採訪過賴昌星,賴昌星自稱想回國。
加拿大聯邦移民及公民部長肯尼近日在接受溫哥華一家電視台專訪時透露,中國遠華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已經自願返回中國。該專訪內容於4日晚上播出。
電視台時事評論員丁果向肯尼提問時說,有消息稱曾明娜已經攜帶她跟賴昌星所生的小女兒自願返回中國福建老家,並在中國受到良好對待。肯尼承認了解此事進展,並表示賴昌星日後如果願意按照這個模式自願返回中國面對司法指控,他和加拿大移民部樂意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幫助,包括賴昌星合法出境的旅遊證件。
賴昌星是受中國司法部門指控和通緝的「遠華」走私案重要疑犯。有關資料顯示,曾明娜與賴昌星共生育兩男一女,她於1999年8月隨賴昌星舉家從香港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拘捕賴氏夫婦。2004年5月底,曾明娜在溫哥華所在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提出訴訟,申請與賴昌星離婚。2005年6月21日,曾明娜離婚申請獲法庭裁決批准。
據悉,目前,耗時近十年的賴昌星遣返案仍處在加拿大司法程序中,賴昌星還能在加拿大「賴」多久仍是各方關注的熱點。 中新
曾明娜其人
她和賴昌星都是福建晉江人,曾明娜比賴昌星小6歲,結婚那年還未滿18周歲。因為女方未到政府法定婚齡,也就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曾明娜算是賴昌星事實上的 「結髮妻子」。婚後,他們生育兩男一女。賴昌星定居香港,曾明娜攜兒帶女到香港相夫教子。她跟賴昌星一樣,文化程度雖然不高,生意場上卻精明能幹,獨當一面,成為賴昌星的得力幫手。在遠華集團大規模走私犯罪活動中,她親自掌握財權。
賴昌星近日接受本報特約記者專訪,承認曾偷稅漏稅
逃亡10年,賴昌星稱想回家
「已經10年了,我十分想念家鄉,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祖國。」逃亡加拿大將近10年的賴昌星日前在溫哥華接受本報特約記者獨家專訪時自稱。
「這十年壓力很大」
記者:從1999年4月20日中央對遠華走私案正式立案算起,到現在已超過10年時間。你在1999年8月13日舉家逃來加拿大,也馬上10年了。這10年在加拿大的生活,感受如何?
賴昌星:這10年我過得很辛苦,經濟上很苦,精神上壓力也很大。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過來的。
記者:聽說你剛到加拿大時,經常泡在賭場里,是這樣嗎?
賴昌星:在剛剛到加拿大還未被抓的一年多時間裡,特別是在頭兩個月,白天我確實經常在賭場,晚上才回酒店與國內朋友打電話。當時聽到那麼多不好的消息,所以就到賭場去麻木自己。不過,後來國內一些朋友出事了,也就沒心情再去賭場了。
記者:之後你多次被加拿大有關方面收押,你感受如何?
賴昌星: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我被關了4個月。放出來之後,又多次被抓,進進出出拘留中心十多次,直到2007年4月19日取消宵禁令後才比較自由。而且打官司也很費精力,所以我剛才說精神壓力很大。
記者:離開中國10年了,你現在想念福建老家嗎?
賴昌星:當然想,以前在福建做生意,逢年過節都請家鄉父老吃飯。現在不可能再這樣了,家鄉來人,也不怎麼見面。
記者:你和中國的家人還有聯繫嗎?
賴昌星:我出來10年,兩個姐姐兩個哥哥都去世了。但我經常打電話回去問候老家的人。
記者:你想回家嗎?
賴昌星:想。雖然我在加拿大過得「還行」,但我還是一直想回去,畢竟那裡才是我的家鄉。
編者注
警方勒令他不得踏足賭場
據報道,賴昌星剛逃至加拿大時出手闊綽。曾有媒體描述稱:賴昌星經常到賭場豪賭,賭注高達數萬加元。此事還曾引起加拿大執法機構注意,懷疑他與黑社會有染,禁止他踏足賭場。
「偷稅漏稅是有的」
記者:那麼你承認過去在中國所犯下的罪行嗎?
賴昌星:我只是一個做生意的人,偷稅漏稅是有的,我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掙點錢。
編者注
他的走私幾乎影響國內油價
遠華案案發後,涉及的官員之多、資金數額之大,震驚國人。
據悉,遠華公司主要走私成品油、汽車、香煙、鋼材等大宗物品,其中走私成品油幾乎可以影響國內市場油價。
「作為商人我只想多賺錢」
記者:按照官方數字,你參與走私所瞞報的稅款達到500億元人民幣,這是嚴重罪行,應該受到法律制裁。你既然承認有偷漏稅,那麼辦你,也沒有什麼錯。賴昌星:偷稅漏稅,可以罰款,也可以坐點牢。
記者:你怎麼可能進行那麼大金額的走私?
賴昌星:作為商人我只想多賺錢,我鑽了海關的空子。我可以給你舉兩個例子,油和香煙。
油屬於危險品,海關要求先卸後報。我等到天黑海關下班時,讓我的船開到油庫,把三萬噸油卸下,如果海關發現我就報關,如果海關沒發現,我的船就開走。即使海關發現我運的三萬噸油到庫,我也可以說這些油是轉口到第三地的,然後再報有隻空船要把這三萬噸油運走,但實際上這隻船上也是裝滿三萬噸油的,這樣我就有兩船六萬噸油到庫。海關沒有查船到油庫是裝油還是卸油。
另外一個例子是香煙。當時海關對香煙採取抽查制度,抽查率是10%。如果我進150個貨櫃,就要抽查15個貨櫃。150個貨櫃卸到貨場,我把150個貨櫃的清單送去報關,海關人員指定哪幾個貨櫃要檢查。不過,我一般都是在下午4點鐘左右去報關,海關就要下班了,來不及當天檢查。我在香港成立的船務公司,做兩套貨櫃封條,我在海關下班後將海關指定的那些貨櫃的封條剪開,把裡面的香煙取出來,換上其他的東西調包,通常都是化學品等低關稅貨物,再用另一套封條把貨櫃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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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拉下眾多官員做保護傘
賴昌星有句名言:「不怕什麼法規條文、規章制度,就怕領導幹部沒有興趣愛好。」而著名的「紅樓」以超豪華設施,匯吃喝玩樂於一樓。尤其有40多名風塵女子。在這裡,一些意志不堅定領導幹部的各色「興趣愛好」得到了滿足,而他們也都跌落陷阱,腐化墮落。
據統計,在遠華案中,多名領導幹部落馬,其中包括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 (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福建省委原副書記、廈門市委原書記石兆彬 (有期徒刑13年),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庄如順 (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死刑),陝西原安全廳長張永輝(有期徒刑15年)等。
如果判遣返我能接受
記者:你在加拿大的難民官司撐到今天,是不是鑽了加拿大的法律漏洞?
賴昌星:日後即使經過所有法律程序,到最後加拿大還是要判我遣返,我也會接受。
記者:你認為你可以在加拿大獃下去嗎?你的官司最後可以打贏嗎?
賴昌星:已經10年了,我希望會有一個好結果,現在有了工作準證,一年一延期,我已經很滿足,對於移民身份,我只是往好里想。如果法官判我回去沒有風險,我就會上訴,我會把這場官司一路打下去,不會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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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遣返上演「撞牆」鬧劇
中國政府曾多次敦促賴昌星儘早回國自首。但賴昌星卻置若罔聞,他想賴在加拿大,10年來,他聘請知名律師,使用各種手法進行馬拉松式法律訴訟,以逃避遣返回國,並以此上演了一幕幕鬧劇,有一次,甚至還上演了一出撞牆事件。
那是2006年的6月16日,當天,加拿大邊境服務局重新將一直被軟禁在家的賴昌星拘捕入獄。已習慣了「捉放曹」的賴昌星還覺得沒什麼大不了。但當晚11時,外邊又來了許多警車,還有一批荷槍實彈的特種部隊士兵。賴昌星還以為他即將被遣返回國,竟一頭朝旁邊的鋼柱撞去。他當場昏倒,並被送往醫院救治,經檢查後並無大礙。加拿大官員懷疑賴是故意假裝昏迷不醒。而現場記者均描述說,沒有發覺他頭部有明顯的撞擊痕迹。這個「撞牆」事件據賴昌星本人講是另一個版本,「當時已經到了機場,連機票都買好了,真的是千鈞一髮。」
「和前妻還經常來往」
記者:你跟曾明娜離婚的時候,是你被遣返可能性最高的時候,所以,許多人揣測你是假離婚,是為了保護她或者轉移財產。
賴昌星:是曾明娜主動提出來的,主要還是她覺得壓力大,可能離婚讓她可以遠離我,她提出,我尊重她,就同意了。如果說為了轉移財產,那倒未必,因為她和三個孩子也有被遣返的可能。
記者:你和她還有見面嗎?離婚後還是一家人嗎?
賴昌星:她是孩子的媽媽,我們當然經常往來。我們還是經常吃飯,也討論孩子的前途問題。還是一家人,在他們沒找到工作之前生活還是由我資助。
記者:你是被通緝的走私犯,你的孩子是怎麼看你的?
賴昌星:三個小孩都很乖(注:賴昌星孩子分別27歲、25歲、23歲),兩個兒子大學畢業,讀的商科,小女兒還在讀書。我也不願意讓孩子知道許多內幕。我要大孩子去考地產經紀的牌照。他們在加拿大住了10年,已經很適應這兒了。我也盼望他們在這裡成家立業,以後可以回去中國看看。
本報特約記者 黃運榮
賴昌星逃亡生活
住處 租100多平米公寓
賴昌星目前住在大溫哥華地區本拿比市,卑詩省立7號公路旁的一幢30多層高層公寓,面積約100平方米,在大溫哥華地區屬於中等偏上的條件,但據賴昌星對當地華文傳媒稱,房屋系租住。賴昌星最初購買的溫西豪宅因周轉不靈匆匆出手,賠了幾十萬加幣,後來在本拿比麗晶廣場所購置的公寓,目前已劃在前妻曾明娜名下。
出行 有駕照開朋友車
賴昌星2007年5月23日在卑詩省飛沙河谷縣蘭利市通過了5級駕照考試,可以自由駕車上路,此前他多次考駕照均未通過,因無照駕駛屢被警告和媒體追拍。如今賴昌星遠離媒體聚焦,但仍有人指稱他駕駛豪華車外出,且經常換車,而賴昌星本人則稱車都是借朋友的,自己一輛車也沒有。賴昌星拚命強調自己「無房無車」,是為了獲得工作許可,因為根據加拿大法律規定,久拖不決的待遣返者如果沒有收入和財產,便可獲得工作許可。
工作 英文差 當房產顧問
4月下旬,有媒體稱賴昌星獲得某華裔房地產老闆的僱傭,成為全職公司顧問。熟悉「行市」者稱,當地房地產公司通常編製精簡,很少有「顧問」這種職責不明卻占編製、領薪金的崗位,賴昌星又沒有考取房地產經紀執照,這份工很可能是其朋友給的「人情工」。事實上賴昌星聲稱要在房地產業求職也是沒辦法的事:他幾乎不懂英文,房產經紀是卑詩省對英文要求最低的兩項有照工作之一(另一項是算命),對於年紀不輕、無力(恐也不屑)做小時工的他而言,房地產業也許是唯一能嘗試的工作了。
家庭 沒錢無法再風流
賴本是風月中人,逃亡來加時還帶了一妻一妾,情婦蔡玲玲及其子賴文東已與賴分居,這二人有合法身份,現移居阿爾伯特省卡爾加里市。而賴昌星之妻曾明娜已和賴離婚,如今與其子女都擁有合法身份。賴在加拿大倒沒傳出什麼桃色新聞,想來其仍處於財務管制狀態,不論是否真的像其所言「窮了」,總之是有錢沒錢都沒法「瀟洒」,自難如前那樣吸引女性。
未來 官司纏身還賴著
賴昌星並非真正的「自由人」,嚴格來說他仍然官司纏身,但由於加拿大法律體系的低效率,他目前這種「准自由狀態」,也許會持續10年、15年,甚至更久。本報特約記者陶短房早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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