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益處 第二十四章 揀選由神的呼召而證實。被棄絕者的滅亡是自己所招致的

卷三 論領受基督恩典的方式及其益處 第二十四章 揀選由神的呼召而證實。被棄絕者的滅亡是自己所招致的 為要對這題目作更進一層的說明,我們必須討論那蒙揀選者的呼召,以及那不虔敬的人的盲目和剛硬。關於呼召我已經約略提到幾點,駁復那認為神的普遍應許乃是將一切人類置於同等地位者的錯誤。神的特別揀選本來是隱藏著的,卻由他的呼召而表明出來,因此,這個呼召,可稱之為揀選的證據。「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羅8:29,30),好使他們將來得到榮耀。雖然,主揀選他的子民,以他們作為兒女,然而我們知道他們非等到有了呼召,就不算是有那最大的福份;反之,一蒙呼召,他們立刻享有他揀選的福份。因此保羅稱那蒙揀選的人所接收的「靈」為「兒子的心」,和與我們同心,讓我們為上帝後嗣的印證(參羅8:15,16)。因為藉著這個證據,他在他們心中印證了他們將來必有兒子的名分。福音的宣傳雖然也從揀選的源泉流出,然而因為它對那些被棄絕的人也同樣施與,所以福音本身就算不得是揀選的確實證據。上帝親自有效地教訓他所揀選的人,引領他們進入於信,正如我們所曾援引過的基督的話:「惟獨從上帝來的,他看見過父」(約6:46)。又說:「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約17:6)。他又在另一處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6:44)。奧古斯丁對這一節經文有很好的說明:「若按照真理的宣示,凡到基督面前來的,都是知道真理的,那麼,凡不來的,就是不知道真理的。但這不一定是說,那能夠來的都來了,除非他如此定意,而又實行了;但是那些從父得到教訓的人,不只是能夠來,而且確實來了;在這裡有了三種因素的結合,即可能的機會,意志的動力,和行動的後果。」在另一地方,奧氏更明白地說,「凡聽見而又從父學習的都到我這裡來這句話豈不是指,沒有聽見而又從父得到教訓的人不到他那裡來?因為倘若凡聽見而又從父得到教訓的就來,那麼,凡不來的,當然就是既未曾聽見,也未曾從父得到教訓;因為倘若他聽見,而又學習,他就會來。這種學習的奧秘,與肉身上所感受的相距甚遠,在這裡,人從父那裡得到教訓,聽見了,就知道親近子。」接著他又說,「這恩典奧秘地輸入人心,但剛硬的心是不能接受的;因施賜這恩典的第一個目的在消除心中的剛硬。因此當一個人內心聽見了父的時候,父就立刻將他的石心去掉,給他換上一個血肉的心。這樣,他就把他們造成為應許的兒女,和仁慈的器皿,就是他為光榮所預備的人。那麼,他為何不教訓一切的人,叫他們都來就基督,豈不是因為他所教訓的,他在仁慈中教訓他們,而他所不教訓的,他就施行審判,不施教訓;因為他願意憐憫誰,就憐憫誰,願意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因此,那些為神所揀選的,神就以他們為兒女,也決定使他自己作他們的父。而且,藉著呼召,他容納他們進入他的家庭,叫他們和自己結連起來,成為一體。當揀選加上呼召時,聖經明明指示這無非是上帝白白施賜的憐憫。倘若我們追問他呼召誰,為什麼理由呼召他們,答覆是,他呼召他所揀選的人。但當我們注意到揀選,我們所看到的,只有憐憫。所以,保羅的一句話用在這裡是很恰當的:「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那發憐憫的上帝」(羅9:16)。而這話的意義,和那以為上帝恩典的成果得以由人的意志或努力來分享的意見,並不相同。按照那意見,人的願望和努力本身都沒有效果,除非是靠著神的恩典,始能成就;可是有了神的援助,人的願望和努力,對於救恩的獲得,也是有功的。要駁復這種謬論,我寧願引奧古斯丁的話,不用我自己的話:「倘若使徒保羅的意思是說,沒有慈悲的神的援助,人的意志和奔跑都是不相干的,那麼,我們才能回到那相反的命意,承認這不光是屬乎神的憐憫,也需人的意志和奔跑來援助。」可是如果這話是不虔敬的,我們就可確定地說,使徒保羅是將萬事都歸於主的憐憫,沒有留下歸於我們的意志和努力的。這是那聖潔的人奧氏的意見。至於他們所說,如果我們的意志和努力全無作用,保羅就不會有這種說法,我認為是一種毫無價值的巧辯。因為保羅未曾想到人這方面有些什麼;不過當他看見有些人將拯救的一半功勞歸於人的努力,他就在他那句話的前部直捷地指斥他們的錯誤,然後再辯明救恩完全是由於神的憐憫。而且,古時先知除了不斷地宣揚上帝白白施賜的呼召外,還有什麼別的呢?二、這一點由呼召的性質和施與上更清楚地表明出來,呼召所包含的不只是道的宣講,也是聖靈的啟迪。神要將道施賜給誰,須從先知所說的話,才能知道:「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沒有稱為我名下的,我對他們說,我在這裡,我在這裡」(賽65:1)。同時,為使猶太人不以為神的這種宏恩只施於外邦人,所以他提醒他們,他如何屈尊,承認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為朋友,就是把他從他和他全家所陷入的那拜偶像的環境中拯救出來(參書24:3)。當他最初以他的道的光亮照明那些不配蒙恩的人時,他已表彰了他白白施賜的善良。在這件事上,神的無限善良已被表彰,可是並非使一切的人都得拯救,因為有更重的審判要臨到那些惡者,為了他們拒絕神的愛的證言。同時,上帝為表顯他的光榮,就將那有效的聖靈感力從他們身上撤去。所以這內在的呼召就成為救恩的不能騙人的保證。同樣,約翰說過:「我們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3:24)。為了叫肉身不能誇耀是它自己響應了他的呼召,並接受了他的白白施賜,他在這裡證實了人自己沒有耳朵能聽,沒有眼睛能看,除非是神如此為他們安排;神這樣作,並不是因為人的知恩,而是按照他自己的揀選。關於這一事實,路加在說到猶太人和外邦人一同聽見保羅和巴拿巴所講的道時,就給我們一個顯明的例子。雖然他們當時都受同一講論的教訓,但路加記載說,「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那麼,我們有什麼面目,膽敢否認呼召的白白恩賜呢?其實呼召的一切,都是由於上帝的揀選。三、這裡有兩種錯誤是應當避免的。有的人以為人是上帝的同工,所以揀選的功效要靠人的同意;因此,照著他們的看法,人的意志強於神的安排;彷彿是說,聖經所教訓的是以為人所領受的,不過是信的可能,而非信仰的本身。另有一些人雖未如此削減聖靈的恩典,卻因受了什麼理由的誘惑而將那在信心之前的揀選放在信心之下;好像揀選的功效是可疑的,除非為信心所證實。就我們說信心當然是揀選的證實;我們也已經看見了,神所隱藏的奧秘安排是由於信才被彰顯出來;但是,這不過是說,以前所不知的,藉著信都顯明了,好像是為印記所證實了似的。但是我們若說,非等到我們把握了福音,揀選即屬無效,而把握福音乃是一切力量的條件,這話就不對了。誠然,我們要在這裡追求揀選的保證;因為,倘若我們深究神的永恆旨意,我們必沉溺於深淵中。但是,當上帝把這真理啟示給我們時,我們就攀登到一個更崇高的境界,而不致將原因和結果混淆。因為,既然聖經教訓我們說,我們是因為神的揀選而得光照,那麼,我們的眼睛若為這光輝所炫昏,以致拒絕承認這揀選,有什麼比這更悖謬矛盾呢?但同時我也承認,為要叫我們得到得救的確據,我們應當從道開始,以道為滿足,以致能呼叫上帝為父。有些人為要對上帝的安排,就是那「離我們甚近,在我們口中,在我們心裡」(參申30:14)追求確據,正是荒謬地想要在雲霄之上飛翔。這種魯莽輕率,理當為嚴肅的信心所限制,我們對關於他的奧秘恩典的事應當以他在聖經上所親自見證的為滿足;可是不要使那滿足我們的豐富河流,阻撓了我們對那產生這河流的源頭的尊崇。四、將揀選的效果置於福音的信仰——就是那我們藉以發現我們之蒙揀選的信仰——之下,既然是錯誤的,所以我們在追求揀選的確據時,最好將注意力集中於那些可以作為揀選確據的明證表記上面。撒但所用來攻擊信徒的最危險最可憂的誘惑,無過於叫他們對自己之蒙揀選生懷疑不安之心,激起他們以錯誤的方法去追求。我說錯誤的方法,是指有限的世人勉強要進入神的智慧的奧秘中,試探永恆的最深處,企圖發現上帝在最後裁判,對他有什麼決定。這樣,他陷入於無底的深淵中,把自己埋在重重的黑暗裡,糾纏於無數解不開的網羅之中。混沌人心的愚笨至此,妄圖依靠本身的能力,來攀越神的智慧的巔峰,它之受可怕滅亡的刑罰是理所當然的。這試探之更具嚴重性,是因為一般人幾乎都有這種強烈的傾向。很少有一個人,在他心中不時常生這樣的一個念頭:人若非為神所揀選,如何能得著拯救?關於揀選,你得到了什麼證據呢?這一個問題一旦印入人心,它要不是永遠以可怕的苦痛來磨難他,就必以非常的驚駭來使他麻木失措。誠然,我無須用什麼更強力的辯論,來證明那些人對預定論的非常錯誤,經驗本身就很夠了;因為沒有比那能擾亂人的良心和毀壞人在神前的安寧的錯誤更嚴重的了。因之,倘若我們擔心船將遭險,讓我們留心這塊暗礁吧,凡碰上這礁石的,沒有不遭滅亡。但是,關於預定論的討論雖可比擬那危險的海洋,然而渡過這海洋的航程仍然可以是安全,或甚至愉快的,除非有人故意走危險之路。因為正如那些為獲得關於揀選確據,而不憑神的道去追尋上帝的永恆安排的人,必投入無底的深淵一樣,同樣那些按著規律和秩序——就是那表現在神的話語中的——去追尋的,即可得到特別的安慰。那麼,我們的探討方法最好是始終以神的呼召為指歸。這並不阻擋信徒來認識他們每日從神手中所領受的福份 ,是從奧秘的兒子名分上來的。正如以賽亞所說:「因為你以忠信誠實,行了奇妙的事,成就你古時所定的」(賽25:1);因為兒子的名分是一種表記,藉此上帝對我們證實了一切關於他的安排我們所能知道的。這並不是一個軟弱的證明;請看它對我們是如何的清楚和確定吧。伯爾拿對這題目有一些很適切的話,當他論及惡人被棄絕的事後,他說:「對凡敬畏上帝的人,他的安排,他的平安的判斷都是有效的,就隱藏他們的過,而報答他們的德;所以對於他們,不但是善事,即惡事亦與他們合作。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為要獲得一切公義,只要有上帝的恩眷就滿足了,因為我的罪就是違抗他的罪。但他並不責罰我,就好像我從來未曾犯過罪一樣。」然後他又說:「啊,真正的安息之所呀,這地方若稱之為內室,並非不合,在這裡上帝可被覲見,他既非忿怒,也未嘗充滿顧慮,在這裡他的旨意都是良善,完美而可悅納的。這景象並不使人恐懼,卻能安慰人心;不刺激那浮躁不安的好奇心,卻使之歸於寧靜;不叫感官疲憊,卻使之安謐,在這裡可以享受真正的安息。一位寧靜的上帝使萬物歸於寧靜;瞻仰安息,即所以享受寧靜。」五、第一,倘若我們要追求上帝像父親般的寬仁和宥恕之心,我們的眼睛必須朝向基督,因為只有基督是父所喜悅的(太3:17)。倘若我們要追求救恩,生命和天國的永生,我們也當向基督求助;因為只有他是生命的泉源,救恩的錨碇,和天國的嗣子。那麼,揀選的目的是什麼,豈不是我們被天父收為兒女,並藉他的恩眷得到救恩和永生嗎?僅管你多作忖度和探討,你必不能發現它的範圍有超出這目的以外的。上帝所揀選為兒女的人,其所以被選是在乎基督,不是在乎他們自己,因為上帝之愛他們,是因為他們在基督裡面;除非他們先與基督有關,他們也不能承受天國的光榮。那麼,倘若我們是因基督而蒙揀選,我們就不能從自己身上去找尋揀選的確據;若撇開兒子基督,只從父上帝,也無法得此確據。因之,基督是一面鏡子,我們從他,可以妥當地看見我們自己的蒙揀選。因為父既然決定將一切他從亘古即已揀選作為他兒女的人,結連於他兒子的身上,使這一切兒女都作為基督的肢體,因此,倘若我們與基督契合,我們就有了一個明顯而有力的證據,證明我們的名字是寫在生命冊上的。而且基督已答應和我們契結,當他宣講福音時,他曾宣稱他是父所賜給我們的,凡他所有的都要白白賜給我們。這是說我們要披戴他,與他成為一體,因為他活著,我們才能活著。這道理曾被反覆申明過:「上帝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所以凡信他的,就不至於滅亡」(羅8:32;約3:16),「凡信他的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同樣在這個意義上,他稱他自己為「生命的糧,凡吃的人就必永生」(參約6:35-38)。我說,基督就是我們的見證,凡以信心接受他的,必將被認為天父的兒女。倘若我們於被認為天父的兒女和後嗣以外,再有其他要求,那就是要超越基督了。倘若這就是我們的最後願望,那麼,我們若要從基督以外去追求那已經在基督里得到的,而且是在任何別的地方都不能找著的,那就是極端愚笨。此外,基督既然是父的永恆智慧,永不改變的真理,和父所決定的意旨,我們就不必恐懼他所宣布的話和那我們所追求的天父的旨意,會有任何不同的地方。他確已誠實地將父的旨意啟示給我們,始終如一。這個道理的實際影響,也應當在我們的禱告上表現出來。因為我們蒙揀選的信心雖然鼓勵我們呼求天父,然而倘若我們在禱告中提出這樣一個條件:「主啊,如果我是你所揀選的,請垂聽我的祈禱」,那就是荒謬的,因為主要我們從他的應許中得滿足,不再追問他是否垂聽我們的祈禱。這樣,我們可以避免陷入於許多迷惘的圈套中,只要我們知道善用經上所記述的;但是我們不可把那須限制於某特殊目標上的經文,隨便應用於其他方面。六、為建立我們的信念,另有一個證實揀選之道,我們曾經提起過,是和我們的呼召相關連的。那些認識基督的名,為基督所光照,進入於教會懷抱中的人,就是在基督的導引保護之下。凡是基督所接納的人,都是父所付託給他,在他保守中得享永生的。我們為自己所要求的是什麼呢?基督曾大聲宣布說,凡父所定意拯救的人,都由父付託在他的保護中(參約6:37-39)。所以我們若要知道上帝是否關切我們的得救,讓我們詢問他是否已將我們交與基督,即他所立為他一切子民的救主的。倘若我們懷疑基督是否已接納我在他的保護中,為消除我們的疑惑,他獻出他本身作為我們的牧人,並宣布我們若認得他的聲音,必被列於他的羊群中(參約10:3,16)。所以我們要遵奉基督,他是如此仁慈地將自己獻給我們,向前迎接我們,要把我們列在他的羊群中,將我們保守於他的羊圈內。但我們仍然為我們的將來焦慮;正如保羅所宣布的,「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我們的主基督也告訴我們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羅8:30,太22:14)。此外,保羅在另一地方要人儆醒,說「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又說,「你們是接根在上帝的子民中嗎?不可自高,反要懼怕。上帝仍然能將你們砍掉,把別的人接上去」(參羅11:17-23)。最後,經驗告訴我們,蒙召和信心都沒有多大價值,除非加上了恆切堅忍的心,而這卻不是一切的人都能有的。但基督已救我們脫離這種焦慮,因為底下的應許,無疑是屬於將來的:「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6:37-39),又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7,28),此外,當他宣布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裁種的,必要拔出來」(太15:13),他那反面的意思就是說,凡種根於上帝裡面的,他們的救恩必不被任何暴力奪去。這與約翰所說的話相符:「若是屬於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約壹2:19)。保羅的那不問生死,不計現在和將來的莊嚴勝利的話,也有同樣意思,而它的根基必然是建立在恆忍上面(參羅8:38)。毫無疑問的,他把這種精神也推及於一切蒙揀選的人。保羅在另一地方又說,「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同樣,當大衛信心軟弱時,他也以「你必不拋棄你手所造的」這話來支持自己(詩138:8)。無可疑惑的,當基督為一切蒙揀選的人代求時,他所求如同為彼得所求的一樣——叫他們不至於失了信心(參路22:32)。因此我們可以推論說,他們決無失敗的危險,因為上帝的兒子的代求,即為他們的祈求,使他們在虔誠上堅忍的代求,是不至被拒絕的。由此我們知道基督的意向,除了保證我們,只要我們是屬於他的,我們的永遠拯救必不喪失,還有什麼別的呢?七、然而日常所遇到的,有許多看來似乎是屬基督的人卻背叛了他,再沉淪跌倒了。即在他申明凡父所賜給他的人,沒有一個喪失的時候,他也將「那滅亡之子」除外(約17:12)。這誠然是實在的情形;然而我可以確定地說,這些人從來未曾以真誠的信心,就是我所說的足以建立蒙揀選的確據的信心,來靠近基督。正如約翰所說:「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約壹2:19)。我不爭辯他們也同有被揀選者蒙召的記號,但我卻不承認他們具有被揀選的確切信心,就是那我所要求信徒從福音中去追求的。因此,我們不要讓這些例子動搖了我們對主的應許的信靠。他曾應許,凡以信接納他的,就是父所付託給他的,既然他作他們的牧人和保護者,他們就沒有一個會滅亡的。關於賣耶穌的猶大,我們將在下面討論。保羅並非勸導基督徒拋棄安全,乃是要信徒擺脫那冷淡的,屬肉體的安全,因為那是叫人驕傲,放縱,輕視別人,是足以毀滅了在神前的謙卑和恭敬之心,並叫人忘記了他們所得到的恩眷的。保羅當時是對外邦人說話,教訓他們,不要因為猶太人的被棄絕,他們代替了猶太人的地位而傲慢地輕視猶太人。他也諄諄訓誨須存畏懼之心;不是那種產生恐怖和不安的畏懼,而是對上帝恩典的謙卑崇敬;這種畏懼絲毫不減損對恩典的信賴,正如我們在別的地方所提到的。還有,他並不是對個人說話,乃是對不同派別的團體說的。因為當地的教會分成兩派,由敵對紛爭而分裂,保羅規勸外邦人,他們之替代了聖潔而蒙選召的人民的地位,這一件事本身應當使他們戒懼謙卑。此外,在他們中間有許多囂張的人,他們的誇狂是應該受制裁的。但是,我們已經見到,我們的希望伸展到死後的將來,再也沒有比我們對最後命運的懷疑更違反那希望的了。八、基督所宣布:「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那句話,給許多人誤解了。那句話原沒有什麼模糊的地方,只要我們能記清楚前面所說的兩種呼召,有一種是普遍呼召,就是上帝藉外表福音的宣布,不加分別地召請一切人到他面前,甚至於對那些他定意叫這呼召成為滅亡的前兆,或加重他們罪罰的根據之人,亦無例外。另有一種特別呼召,大部分只是向信徒的呼召,就是他藉聖靈的光照,叫道在他們心中紮根。然而有時他也將道賜給那些他只叫他們心中有暫時亮光的人,後來又因為他們的不知感恩,而使他們陷入於更大的黑暗中。因此,當主看到福音被傳開了後,許多人加以蔑視,只有少數人願意領受,他就以某君王來表明上帝:這王預備了一個隆重的筵席,打發人到各地方邀請眾人前來坐席,那些人多藉故推辭,只有少數人應邀,因此王只好差僕人到街頭市角邀請所遇到的一切人。到此處為止,我們都能明白這比喻是指那表面的呼召。接著他又告訴我們,上帝好像一個擺設筵席的好主人,巡視四周,彬彬有禮地款待他的客人;但當他發現有人沒有穿上禮服,他即不容許這種無禮的人來侮辱他的嚴肅宴會。我認為這一段是比喻那些承認信仰進入教會,卻沒有穿戴基督聖潔的人。這樣的褻瀆乃是教會的污辱,為上帝所不容許,必須被逐出教會,正如他們的邪惡所當受的。所以選上的少數人是從那被召的多數人當中揀選出來的,然而那種呼召不是信徒所能認為是他們被揀選的確據的。因為第一種呼召也普遍及於惡者;而第二種呼召乃帶來聖靈的重生,這聖靈是將來承受產業的印記,藉著他我們的心有了印記,直到主來的那一天(參弗1:13,14)。總之,那假冒為善的人雖然誇耀虔誠,好像他們是真實敬拜上帝的,但基督卻宣布要將他們趕出那他們所不應當佔住的地方。正如詩人所說:「誰能寄居你的帳幕?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裡說實話的人」(詩15:1,2)。又說「這是尋求主的族類,是尋求你面的雅各」(詩24:6)。因之聖靈勉勵信徒忍耐,不要因為以實瑪利人之和他們同在教會中而埋怨,因為那面具終於要被拆開,而他們終必蒙羞,並被拋棄。九、同樣的理由,也可應用於那上面所引述的例證,主說,「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12)。此處所說誠然不甚準確,但意思是明白的。因為猶大始終未被承認為基督的羊,只不過是佔了一席位而已。在另一地方當主宣布他和其他使徒同被揀選時,無非是指職分而言。「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么?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約6:70)。那是說他曾揀選他居於使徒的職位。但當說到救恩的揀選時,他卻把他從蒙揀選者之列除掉了,「我不是指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約13:18)。倘若有人將上述兩段經文中的「揀選」一辭互混了,他必極感困惑;但是他若能加以分別,就再明白也沒有了。所以貴鉤利(Gregory)所說,我們只知道我們的被召,而不確知我們的蒙揀選,確是一個錯誤而有害的說法;他藉這一句話要人人恐懼戰兢,又補充說,雖然我們知道我們今天是什麼樣子,然而不知道我們將來會是怎樣。可是他的論據很明白地表現了他為何在這一點上有錯誤。因為他把揀選附著於善行上,這使人心充分地有了沮喪的理由。他不能使人站立得穩,因為他沒有領人放棄對自己的依靠,而專靠神的恩典。因此,信徒當領悟我們在開始討論揀選問題的時候所提起的,即對預定論的正確了解則既不損害,亦不削弱我們的信仰,反要加強了信心。然而我不否認,聖靈有時只使用適合於我們的有限了解力的言語,如說:「他們必不列在我百姓的會中,不錄在以色列家的冊上」(結13:9)。好像是說,上帝正在開始將他所列於他子民當中者的名字,寫進生命冊里,而其實我們從基督的見證知道,上帝兒女的名字從最初就被寫入生命冊中(參路10:20)。但是這些話是只表明那些在被揀選者當中似乎居主要地位之人的被棄絕;正如詩篇上所說,「願他們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不得記錄在義人之中」(詩69:28)。十、那麼,選民不是在他們剛生出來的時候,亦不是一切人都在同一時候,被招集在基督的羊圈中,而是在按照上帝美意施賜恩典的時候。當他們未為那最高牧者招集在一起時,他們迷失在曠野中,與別人沒有什麼不同,只是他們因上帝特別恩慈的保護,未至於墜入永死的深淵。所以,若是你注意觀察,你就會見到被選召者有了那全人類所同有的敗壞。他們之不走到極端的不虔不信,並不是因為他們有什麼內在的美德,而是因為上帝的眼目看顧他們,而他的手也常在保守他們。那些夢想著選召的種子在他們剛生下來的時候即已種在他們心中,因此他們從開始就知道敬畏上帝的人,他們所信的既沒有聖經的根據,也為經驗本身所拒絕。他們誠然也提出了少數證據,企圖證明有些被揀選的人,當他們未曾為真理所啟悟時,對於宗教亦非全然無知,好像保羅還為法利賽人時是無可指摘的(腓3:5);哥尼流的廣行周濟,和勤於禱告而蒙神悅納(徒10:2)等,還有別的同樣的例證。他們關於保羅所說的我們可以承認;但關於哥尼流的,他們卻就錯了,很顯然的,哥尼流當時是已經重生,心中明亮,他所缺欠的只是那福音的明白啟示。可是他們從這幾個證據能得到什麼呢?是不是說蒙揀選的人常常穿戴著虔誠的靈?正如有人認為雅里斯底德(Aristides),蘇格拉底,謝那格拉底(Xenocrates),斯古比阿(Scipio),枯芮(Curius),加米勒(Camillus),以及別的異教徒有正直的行為,從而推論說,凡見遺於崇拜偶像的黑暗中的人,都是追蹤聖潔和道德的人一樣。但這見解與許多經文不相符合。保羅所述說在悔改以前的以弗所人,確絲毫未曾表現出他們心中有這種種子。他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從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弗2:1-3)。又說:「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弗2:12),又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弗5:8)。但是他們或者要辯護說,這幾段經文不過是指那被揀選的人在蒙召以前對上帝的無知。這種說法和使徒保羅所說:「所以你們要棄絕謊言;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弗4:28)的話完全不符。可是對於別的經文他們又將怎樣解釋呢?如對哥林多人所說的,「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以後立刻又補充說「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凈,成聖稱義了」(林前6:9-11)。在另一處又對羅馬人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羅6:19-21)。十一、那些一生沾染各種污穢不潔,在極惡劣,極敗壞的罪中打滾的人,在他們裡面能有什麼可蒙揀選的種子呢?倘若保羅有意按照這些教師們的意見說話,他必已經表明了這些人是如何地應當感謝上帝的恩典,因這恩典保守了他們,叫他們不墮入於那極大的敗壞中;而彼得在他的書信中,也當勸那些人應該為那早已具有的永遠揀選的種子而感謝才是。但他卻提醒他們:「你們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彼前4:3)。那麼,別的例子又是怎樣呢?當妓女喇合尚未信主以前,她又有什麼義的種子可言呢?(書2:4)。瑪拿西王在叫耶路撒冷染在眾先知的血泊中的時候又怎樣呢?(王下23:16)。那死前片刻悔改的強盜又怎樣呢?(路23:42)。讓我們撇開這一切僭妄好奇的人所提出,而毫未顧及聖經權威的話,並謹守聖經上所宣布的:「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53:6),就是滅亡。那些主所定意從滅亡的深淵中救出的人,主有他自己所定的時間;在這時間以前,他只保守他們,叫他們不陷入於不可饒恕的邪惡中去。十二、主既藉著他的有效呼召來對蒙揀選的人完成他在他的永恆安排中所預定的拯救,同樣對於被棄絕的人,也就有他的審判,藉此施行他對他們的謀略。因此,那些他為著叫他們蒙受羞恥和滅亡而造,好使他們成為忿怒的工具,和嚴刑的榜樣的人,為要使他們達到他們的命運,他有時剝奪了他們的聽道機會,有時藉著福音的宣傳而增加了他們的盲昧和愚笨。關於前者,例證很多,在這裡我們只選出一個最顯然的事例。當基督未降臨前,約四千年中,主將救恩之道的亮光隱藏起來,不叫外邦人知道。倘若有人回答說,主之所以遏止外邦人,不叫他們參與這一福份,乃是因為他們不配,那麼,他們的後裔也必同樣的不配蒙恩。這一椿事實,除了經驗之外,從瑪拉基之以預言彌賽亞降世來指斥世人的不信,不虔,亦可以充分證實。若有人還要追問,為什麼把基督賜給後人,而不賜給祖先呢?凡妄圖在神的奧秘和不可測度的安排之外再追尋其他原因的,不啻是徒然自尋煩惱。我們也不必懼怕當我們緘默的時候坡菲留(Porphyry)的門徒將以他們的不敬來誹謗上帝的公義。因為我們曾申明過,一切人都應當滅亡,只因為神的白白恩典,才能有蒙拯救的人,這已足以表明神的光榮,不必再有任何的懷疑。因此,那至高的主由於停止了他亮光的照耀,使人困於黑暗中,藉此來達成他對那些被棄絕者所預定的。關於這第二種人,聖經上已有許多例子,我們每天所接觸到的也有許多例子。對一百人宣講同一道理;或者有二十人以信心的順服來接受它;其餘的人卻輕視,譏笑,拒絕,或指斥它。如果說他們當中之所以有這種差別是因為後者的邪惡和悖謬,這解釋仍不能叫人滿意;因為那些順服的人的思想,除非有神的糾正,也同樣地處在邪惡勢力的影響下。除非我們回到保羅的解釋,知道「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林前4:7),我們必常在困惑中。保羅說明有些人超越於別人,不是因為他們自己的德行,而完全是出乎神的恩典。十三、那麼,他為什麼施恩給這人,而疏忽了另一人呢?關於前者路加的解釋說,因為蒙恩者「是預定得永生的」(徒13:48)。那麼,關於後者又該怎麼說呢?他們豈不是當蒙羞辱的忿怒的器皿嗎?因此我們可以贊同奧古斯丁的話:「上帝能夠把惡人的意志改變為善良的,因為他無所不能。他能夠這樣作。那麼,他為什麼不作呢?只因為他不願意作。若問為什麼他不願意作,那就只有他自己知道。」我們不當過份地求智慧。這種說法較之屈梭多模(Chrysostom)的遁詞要好些,屈氏說,「神吸引那些願意伸手待神援助的人。」他這樣說等於認為救恩並不在乎神的命令,而在乎人的意志了。其實,對神的接近,絕對不在乎人的努力,即令是虔誠敬畏主的人,仍然需要聖靈的特別感動。賣紫色布的呂底亞原是敬畏上帝的人,然而她的心必須為主所敞開,才能留心聽保羅所傳的道而受益(徒16:14)。這句話不只是指一個女人,而是要教訓我們,我們在虔誠上的進步都是聖靈的奧秘作為。無疑問的,上帝將他的道傳給許多他所預定要增加他們愚昧的人。他要摩西將許多命令傳與法老,為什麼呢?難道他希望法老的心會因為不斷的信息而轉變過來嗎?並非如此,在他未吩咐摩西以前,他已經知道,且預先把結果說出來了。他吩咐摩西去宣布他的旨意給法老,同時說,「我必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出4:21)。同樣,當他差遣以西結時,他警告他,他是差遣他到一個背逆而頑固的百姓面前去,倘若他們不聽他的話,他不須驚駭(參結2:3,6;12:2)。同樣,耶利米預先知道神的話必像烈火一樣,將百姓燒毀,如同殘餘柴草一般(耶5:14)。以賽亞的預言提供了一個更有力的證據,因為他從主那裡來的使命是:「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迴轉過來,便得醫治」(賽6:9,10)。在這裡,他將他的聲音傳給他們,卻是為要使他們更加耳聾; 他發出他的光,卻是為要使他們更加瞎眼;他宣布他的教訓,卻是為要使他們更為昏迷;他施行拯救,卻是為要使他們更無可救治。約翰論及這個預言時說,猶太人之不能相信,是因為上帝的這咒詛已在他們身上了(參約12:39,40)。無可爭辯的,神所預定不加啟迪的人,他就將他的教訓以奧秘難解的方式提出,其結果惟有增加他們的糊塗昏迷。因為基督見證說,他向眾人所說的比喻,只對門徒講明;「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太13:11)。你或者要問,那麼主的意思是什麼呢?為何他教訓那些他不叫他們領悟的人?只要想到過失的由來,你就會停止追究:不問道是如何隱蔽艱深,然而其中必有亮光,足以折服惡人的良心。十四、現在我們可以討論主為什麼作那顯然是他所作的。倘若回答:主這樣作,是因為人的不義,邪惡,和不知感恩,這種說法誠然是合理真實的。可是我們仍未發現那使人心不一的道理,就是為什麼有些人始終心裡剛硬,而另一些人卻能順服。當討論這道理時,我們當注意保羅所引摩西論法老的話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使我的名傳遍天下」(羅9:17)。那些被棄絕的人,縱使明知是神的話語,亦不服從,這頑固若說是由於他們心中的邪惡和敗壞,那是對的,但同時須補充說,他們之被摒棄於此種敗壞中,是因為他們為神的合理而不可測度的判斷所舉起了,為要在他們的刑罰上表彰神的光榮。所以當提到以利的兒子,說他們不聽父親的勸告是因為「主要殺他們」(撒上2:25)時,雖沒有否認他們的頑固是由於他們的邪惡而生,但亦明顯地含著一個意思,就是主雖能改變他們的心,使之柔和,卻仍讓他們心中剛硬,這是因為他的不可改變的旨意已預定了他們的滅亡。約翰福音上有一段話含有同樣的意思:「他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跡,他們還是不信他;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約12:37,38)。這裡約翰雖未將心地剛硬的人的罪咎開釋了,但他卻滿意地認為神的恩典對人沒有吸引力,除非聖靈使這恩典在人心中發出芬芳氣味。基督引以賽亞的預言說,「他們都要蒙上帝的教訓」(約6:45),不過要表明猶太人是被棄絕的,且不在教會之內,因為他們缺乏順服的心。對這一點,他除說神的應許不屬於他們外,並沒有提出別的理由。保羅的話也可以證實這一點:「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上帝的能力,上帝的智慧」(林前1:23)。意即福音的傳播有時使人觸怒,有時使人藐視福音,只有「那蒙召的人」欣賞領受。在這以前他雖稱這些人為「相信的人」,卻並非有意否認那走在信心前面的神的恩典的地位,但他似乎是以這第二名稱來糾正一種觀念,使那些接受福音的人能把信心的讚美歸於神的呼召。因此,在下一句他就說信的人是神揀選的。當不敬的人聽了這些話的時候,他們大聲抱怨上帝妄用自己的權力,糟蹋這些可憐的人,以顯示他的殘酷。但是我們既知道世人在神的審判台前都被控有罪,在一千個罪狀之中,不能替任何一罪辯護,就得承認被棄絕的人並非沒有得到上帝的最公義的裁判。我們既不能了解那奧秘的理由,自當承認我們對神的深奧智慧的無知。第十五及十六節、斥反對派援引以西結書十八章二十三節及提摩太前書二章四節等經文之非——從略十七、倘若預定論是不錯的話,那麼,有些人必說福音的諸般應許都不足信,因為福音上對神的旨意所見證的乃是他願意作那與他的不可侵犯的命令相違反的事。其實不然,因為救恩典的應許雖然是普遍性的,但和被絕者的預定命運並無不符之處。我們知道應許之能發生效力,在乎我們以信心接受它;反過來說,信心的毀滅即是應許的取消。倘若這是應許的本性,那麼,我們就可知道,雖然上帝一方面從亘古預定誰是他所要施恩眷或發忿怒的對象,而在另一方面對一切人不加區別地宣布救恩,但是在這二者之間並無什麼不和諧的地方:其實,我認為是完全和諧的。因為他的應許乃是要對一切願望並追求他的人施賜憐憫,可是除了那些他所啟悟的人,沒有人願意追求他,而那些他啟悟的人,就是他所預定拯救的人。這些人經驗到,應許始終堅定不可動搖的;所以在神的永恆揀選和他賜給信者的恩典之間,總沒有什麼不相符合的地方。但是,他為什麼提到一切人呢?這是為要叫虔誠人的良心得到更大的滿足,使他們知道,只要有信心,罪人當中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反之,不虔敬的人既然不知感恩,拒絕了主所賜予的,就不能向主辯稱他們因為缺乏一個避難所,所以不能逃避罪的纏累。當上帝藉著福音對虔敬和不虔敬者應許恩慈的時候,只有信,即神的光明啟悟,才把虔敬和不虔敬的人分別開來;所以虔敬的人得著福音所應許的效驗,而不虔敬的人卻不得著絲毫益處。而神的光明啟悟正是因永恆的揀選而預定了的。基督的哀嘆:「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太23:37)這一段經文,不管他們如何引用,是不能給他們什麼支持的。我認為基督在這裡所說的話不只出乎他的人性,而且是在譴責猶太人之世世代代拒絕神的恩典。但是我們對此處所指的神的旨意,必須加以界說。大家都很知道神如何努力地在保守他的子民,可是他的百姓始終極端頑固,上下都放縱情慾,拒絕神的呼召;但是,這一點也不能用來證明上帝的安排已為人的邪惡所挫敗。只是他們認為以上帝為具有兩個不同意旨,是對上帝本性的最不適切的說明。他們這話若有正確的解釋,我承認是對的。但是,他們為何不想到聖經有許多地方上帝表現了他的人性的情愛,且貶抑了他的尊嚴來俯就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賽65:2),表示他早晚要領回他的子民。倘若他們把這一切屬人的性格歸於上帝,而不注意到這是一種比喻的語氣,就必然產生許多不必要的爭論。其實,這一困難可由一簡單方法解決,那就是承認我們是把人的性格用來形容上帝。在別的地方,我們所提出的解決辦法也很夠了,那就是,雖然就我們所了解的,神的旨意是眾多的,然而神自己的旨意所定的,並不彼此矛盾,只不過保羅所說,他的「百般智慧」確使我的有限智能大感驚奇,直等到我們得以明白,凡現在看為和他旨意不相符的,都是他奧秘旨意所安排的。他們又鹵莽地反對說,神既為全人類的父,就不當在人沒有干犯什麼過失之前棄絕了他。這好像說神的善良並未及於豬狗。但是,倘若將這問題就人類範圍說,讓他們回答為什麼神願意和某一族人民立約,作為他們的父;且甚至從這一族當中選出一個小數目,當作這族的精華。可是他們的忿恨誹謗使那些譏笑神的人再也不想到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太5:45),但產業的承受是保留給少數人的,到了一天,主要對他們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太25:34)。他們又進而反對說,上帝決不憎恨他自己所造的;這許我雖然同意,但它並不足動搖我向來所主張,那被棄絕的惡人是神所憎恨的一說,因為既然他們沒有上帝的靈,所以他們的行為無非是值得他的咒詛的。他們更分辯說,既然在猶太人和外邦人中間沒有分別,因此,神的恩典是不加區別地賜給全人類的。我也承認這點;但是讓他們也承認,按照保羅所宣布的,上帝是選召他所喜悅的人,既有猶太人,也有外邦人,所以他對任何人都沒有義務。我們也可以同樣回答關於另一段經文指的:「上帝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羅11:32)。那就是說,他願意一切得救的人,都將救恩歸於他的慈悲,雖然這福氣並不是一切人都有的。因此,雖然雙方面都提出了許多辯論,但是,讓我們在這一件最大的奧秘事上,和保羅的結論一致,並在這些囂囂的爭辯中,不以為恥地與保羅同聲疾呼:「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上帝強嘴呢?」奧古斯丁說得好,拿人的公義標準來衡量上帝的公義,這種行為是再悖逆也沒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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