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動物咬傷了,你應該要提供這些進行索賠!
不少人都有被動物咬傷的經歷,特別是被狗咬傷,很多人也因為被狗咬傷從此留下怕狗的後遺症。那麼,在被狗等這些動物咬傷之後,應該要準備什麼材料作為證據進行索賠呢?
被動物咬傷,需要證明:
1、動物加害的行為。
動物的加害行為可通過證人證言,公安機關的報案書,當事人陳述等材料綜合加以認定。
2、自己所受損害的事實。
醫療費可通過病歷、醫院的發票等綜合加以認定。交通費可通過交通費發票或實際發生的情況加以認定。誤工費可通過住院的天數加以認定。
3、動物的侵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自己的損失是由動物的侵害行為造成的。如是由於受害人的重大過失導致損害的發生或損害結果的擴大可減輕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賠償責任。如受害人被狗咬傷後出於自信而拒絕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帶其注射疫苗或做其他消毒處理,導致其染上狂犬病,此時可減輕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賠償責任。
動物主人/飼養人需要證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五款明確規定:「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有過錯承擔舉證責任。」在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中,動物的飼養人、管理人對法定的免責條件承擔舉證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
受害人的故意可以免除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責任。故意是指在受害人實施竊取他人飼養動物或者動物飼養人、管理人已經對特定私人場所內有飼養動物及其可能發生的危險後果進行了警示並已採取了相應的防範措施,但受害人仍然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擅自進入該特定場所等極端的情況下,才能夠視其存在故意,並免除動物飼養人的賠償責任。
2、受害人的重大過失。
受害人的重大過失可減輕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責任。重大過失的判斷要根據不同的動物區別對待,如家養動物的危險性相對低於馴養動物,對家養動物的投喂行為可能不構成重大過失,對馴養動物的投喂行為可能構成重大過失。
3、第三人的過錯。
《民法通則》規定,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害,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侵權責任法》規定第三人過錯致使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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