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紀檢監察網---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探索:「直管」,讓監督更加有力

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探索:「直管」,讓監督更加有力2010-6-11 發布方:廣東紀檢監察網要不斷完善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統一管理,進一步發揮派駐機構的職能作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 賀國強紀檢監察機構改革探索:「直管」,讓監督更加有力策劃人語:在廣東這片改革開放的熱土上,新生事物如雨後春筍,蓬勃生長。反腐倡廉工作也在這一大的背景環境中,不斷探索創新,積累了不少好的經驗做法。其中的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深圳市紀委早在10年前就已經邁出了堅實的步伐。縣(區)級的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管理工作,江門鶴山市、深圳寶安區作為省紀委的試點單位於2007年開始摸索。今年,省委又作出重大決策,將省直機關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由原先的15個增至34個。廣東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穩步推進□王 雋紀檢監察機關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是黨中央為改革紀檢監察管理體製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我省根據形勢和任務的需要,積極推進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記者從省紀委幹部室了解到:完善省直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我省自2005年開始在15個省直部門設立派駐機構。由於派駐面不夠寬,派駐機構人手少、任務重,紀檢監察工作難以形成有效機制,在一些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監督檢查力度不夠到位。目前,中央紀委設立了55個派駐機構(人員總編製800多名),兄弟省(區、市)也絕大多數有40-50個(人員編製在160至250名不等)。顯然,這項工作需要加強。按照中央紀委關於「在人財物管理權、司法權和行政執法權較集中的重要部門和系統,原則上應單獨設立派駐機構」的要求,經省委、省政府同意,我省著手適當擴大省直紀檢監察派駐範圍。目前,我省、市兩級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普遍採取相對統一管理的辦法,即派駐機構的業務和幹部由紀檢監察機關管理,行政後勤仍由駐在部門負責。為認真落實中央紀委「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加大監察力度」的要求,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再對20個省政府工作部門實行紀檢監察機構派駐管理,加大統一管理力度。同時,積極探索對派駐機構的幹部、業務和行政後勤實行全面統一管理的做法。推進縣(區)級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中央紀委從2004年起開始在河北省棗強縣進行縣級紀檢監察派駐機構改革試點,並逐步在河北全省推開。目前全國已有部分省(區、市)推進這項改革,取得了成功做法和明顯成效。其主要做法是在不改變縣、鄉紀檢監察組織的基礎上,將現有縣直和鄉鎮紀檢監察機構的人員編製收歸縣紀委集中管理,整合力量,設置若干個派駐機構,對縣直單位實行分行業派駐,對鄉鎮實行分片區派駐。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紀委的充分肯定,並要求各地積極推進縣級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按中央的要求,我省在深圳寶安區、江門鶴山市進行試點。在試點工作總結完善的基礎上,形成了指導全省工作的意見,並會同有關部門下發。要求每個地級以上市至少選擇1-2個縣(區、市)進行改革試點,摸索經驗,加快推進縣級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積極推進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說到廣東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就不能不提省紀委省監察廳機關正在進行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因為這也是紀檢監察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藉此予以介紹:擴大選人用人中的民主。在《省紀委機關省監察廳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的基礎上,重點對幹部初始提名、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等制度加以完善,逐步做到對重要崗位人選實行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票決。拓展幹部選拔渠道。堅持逢進必考,制定和完善省紀檢監察機關進人辦法,改進紀檢監察機關公務員招錄和軍轉幹部選錄工作,注重選調專業人才,加大從基層選調有工作經驗的年輕優秀幹部,進一步優化機關幹部隊伍結構。加大幹部輪崗交流力度。健全完善《紀檢監察機關幹部輪崗工作辦法》,明確交流條件,規範交流方式,加大交流力度,推進交流輪崗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管理。同時,積極探索紀檢監察幹部與其他黨政部門幹部交流。完善幹部掛職鍛煉製度。建立健全《省紀委機關省監察廳幹部掛職鍛煉工作辦法》,有計劃地選派年紀較輕、有發展潛力的幹部到基層鍛煉,磨鍊意志、增長才幹,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先行先試:「深圳模式」探秘□白 光深圳,派駐機構改革探索與實踐,走過了整整10年的歷程。據了解,深圳派駐機構的改革在全國堪稱是最早的一家。中央紀委在總結推廣各地派駐機構的經驗時認為:深圳的做法也是最為成熟的。一1998年初,中央紀委、省紀委要求深圳抓反腐倡廉建設「要從體制、機制、制度、管理上更早地形成一套好的經驗和辦法」。「小紀委,大監察」是深圳紀檢監察現行的體制。在全國,唯有深圳市的紀委、監察局沒有合署辦公。深圳市的行政監察工作不斷向縱深推進,紀律檢查工作的新路怎麼走?圍繞推進深圳經濟特區反腐倡廉建設的思路,深圳市紀委決定大膽創新監督體制,改革監督方式,探索派駐體制,實施直接領導。思路決定出路。成立派駐紀檢組以前,深圳市有市直機關部門和市屬局級事業單位87個,除屬中央、省條條管理和未核定的專職紀檢監察人員編製的事業單位24個外,其餘63個單位共編製專職紀檢監察幹部73名,平均每個單位1.16名。上述單位的紀檢工作,歸口市直機關紀工委負責,監督工作遇到許多困難。監督人員分散:原設置專職紀檢監察編製的單位,大多只有1至2名同志,扮演「獨角戲」的角色。還有38個黨群機關沒有設置專職紀檢幹部,紀檢工作由其他幹部兼任,監督工作的效果可想而知。監督體制不順:因編製職數限制,除市公安局等6個單位設有監察處外,其餘單位的紀檢監察幹部歸口黨委辦公室或政工人事處等部門管理,有的身兼數職,監督工作難以有效到位。監督效能低下:這些單位紀檢監察幹部的提拔任用、工資福利、立功受獎等人事關係由本單位管理,讓「部屬監督上司」,監督形同虛設。領導機關力量薄弱:市直機關紀工委編製只有5名幹部,但卻要承擔87個單位紀檢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案件查辦工作,超負荷運作,難以做到全面統籌,工作容易顧此失彼,「虛監、弱監、漏監」現象難以有效克服。面對這一狀況,深圳市紀委以從監督機構和人員的設置方面作為突破口,進行探索和改革。1998年8月,首批成立了3個雙派駐紀檢監察組,分別負責市直政法與行政執法、計劃與財貿、建設與交通三大塊共37個市屬行政事業單位和3家市屬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的紀檢監察工作。2001年11月,結合深圳市機構改革,又增設了3個雙派駐紀檢監察組,分別負責聯繫市科教文衛系統、市管金融和社會系統、市管國有企業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2005年2月,深圳市成立了市屬建築工務署,專門負責政府工程項目的建設。為加強對市政府建設工程的監督,市紀委又相應成立了派駐市屬建築工務署的派駐第七紀檢監察組。同時,為加大對市法院、市檢察院的監督力量,還將這兩個派駐組的人員編製收回,組建了派駐第八、第九紀檢組,由市紀委直接領導。至此,9個派駐組,62人,負責聯繫42個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格局形成。二深圳市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已走過了10年的探索路,特點鮮明:直接領導。派駐機構一成立,就明確了隸屬關係。實行紀檢監察雙派駐的派駐組,由市紀委、市監察局直接派出和領導,在市紀委與市監察局未合署辦公的情況下,以市紀委管理為主,市監察局協同管理,一套人馬,一塊牌子,行使紀檢和監察兩種職能;實行單派駐的紀檢組,由市紀委直接派出和領導。所有派駐機構人員的工作安排、工作考核、職級晉陞,以及行政關係、工資福利、後勤保障、日常管理等都與駐在部門完全脫鉤,由市紀委直接負責。重點派駐。堅持黨風廉政建設的重點難點熱點在哪裡,派駐機構就設置到哪裡,注重加強對人、財、物、權等重點部門和腐敗現象多發易發單位的直接監督。堅持系統派駐與單獨派駐相結合,政法與行政執法(9個單位)、計劃與財貿(8個單位)、建設與交通(6個單位)、科教文衛系統(7個單位)、金融和社會系統(8個單位)等5大塊,依次由派駐一至五組分別負責,實行系統派駐,分類監督。而市國資委、市建築工務署、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等單位,則實行單派駐,這些單位的派駐組長還兼任駐在部門的黨組成員,參加駐在部門的黨組工作,實行直接進駐,重點監督。異體監督。改變監督主體與監督客體之間的從屬關係,實行直接管理,異體監督,確保了工作更加超脫,監督更加權威,成功地避免了下級監督上級、同級監督同級帶來的權力干擾和情感束縛,有效地解除了紀檢監察人員的後顧之憂,排除了監督阻力,保證了派駐機構人員聚精會神、放心大膽開展工作,順利實現了「三個轉變」。即:在監督機制上,實現了由主要依靠各單位內部單向監督,向上下有機結合的立體式監督轉變;在監督內容上,實現了由以專項監督檢查為主,向經常性監督檢查的全方位監督轉變;在監督方式上,實現了由查處案件為主的事後被動型監督,向以預防為主的事前主動型監督轉變。規範運作。根據有關的黨內法規制度,深圳市紀委明確了三個層面的關係,規定了兩個方面的職責,出台了一個工作規則,制定了五項日常工作制度。「三個層面的關係」,即:派駐組與市紀委、市監察局是被領導與領導的隸屬關係;派駐組與市紀委、市監察局機關各室和市直機關紀工委是協作配合關係;派駐組對駐在部門的紀檢監察工作是組織、協調和指導關係;「兩個方面的職責」,即:一是派駐組工作職責。明確各派駐組代表市紀委、市監察局,協助駐在部門黨組織和行政領導班子對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指導,並向市紀委、市監察局負責;二是駐在部門紀檢監察組織工作職責。規定駐在部門仍按《黨章》要求設立與黨組織相應的紀檢組織。沒有專職紀檢監察人員編製的單位,由其黨組(黨委)領導成員兼任紀檢組長(紀委書記),並配備兼職紀檢監察幹部,實行雙重領導;「一個工作規則」,即:《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規則》。根據《黨章》、《行政監察法》和有關規定,對派駐組的職責、辦事程序、內部管理等作了具體規定,確保了派駐機構任務明確,職責清楚,程序規範,協調有序;「五項日常工作制度」,即:每周工作情況績效統計報告制度、案件初查核實線索登記制度、案件調查談話工作制度、調查研究工作制度和參與駐在部門重要事務活動制度,從制度層面規範了派駐機構的日常工作。三10年的探索,無疑是成功的。用市紀委幹部室主任萬平利的話說,派駐機構統一管理以來,這一「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工作,帶動了駐在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推動了全市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他說,最明顯的一條,是堅守「陣地」,增強辦案合力,形成了案件檢查部門、派駐機構和駐在部門紀檢監察組織共同辦案的合力。同時,由於貼近「前沿」,更好地推動了治本工作。派駐組充分發揮貼近反腐敗工作前沿的優勢,始終瞄準駐在部門「人、財、物、權」等腐敗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重點部位,派駐組採取綜合手段,加大預防力度,取得了明顯成效。當前情況下,深圳市的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是否盡善盡美?答案是:探索實踐的空間仍然很大,其中,「派」和「駐」的關係有待進一步理順。派駐機構固然應當從「派」和「駐」兩個方面作文章,但從實際運作看,「派」的特色比較明顯,派駐組貼近駐在部門,對市紀委、市監察局直接負責,代表市紀委、市監察局直接指導工作和監督檢查,力度大,權威性強。而「駐」的職能體現不夠,特別是聯繫駐在部門比較多的派駐組,派駐工作如何實現重點監督,全程監督,深入監督,方法還不是很多,工作還有待更深入紮實。深圳的派駐工作已歷經10年,幾種模式都有過嘗試,從監督的效果看,較好的還是現在派駐六至九組這種派駐單一部門的直接領導體制,不僅「派」和「駐」的特色體現得更加明顯,而且對駐在部門的情況了解更直接、更深入,監督檢查更加經常和有力;同時,派駐組人手少與監督任務重的矛盾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如派駐市政法與行政執法系統的第一紀檢監察組,負責包括公安局、工商局、地稅局等9個比較大的局級單位,黨員幹部有4.6萬人,只有8名幹部,人員編製少、監督任務重的矛盾比較突出。加上駐在部門會議多,派駐組領導既要參加上級的會議,又要參加駐在部門的有關會議,很大程度上分散了工作精力,難以高標準完成派駐工作任務。此外,還有一些黨委系統的單位,包括報業集團、廣電集團、發行集團等人、財、物比較集中的事業單位,還沒有設置派駐組,派駐機構覆蓋面還不夠寬。這些方面的工作,有待於進一步探索解決。遇惑求變:「鶴山模式」探秘□王明春 譚良發鶴山市,地處珠江三角洲,與南海、順德隔江相望。開展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管理工作的探索起步雖然晚,但卻規劃有序,步履緊湊。我們看到,2007年11月以來,以整合資源、優化配置、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能力為著眼點,以實行分片管理為基本模式開展基層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試點工作剛展開,就引起了中央和省市紀委的關注。2008年3月16日,中央紀委黃樹賢副書記親臨鶴山給予指導,對如何搞好派駐機構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了方向。2008年6月26日,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察廳廳長林浩坤和江門市委書記陳繼興參加了鶴山市新組建的5個紀工委監察分局的掛牌儀式。回望鶴山市派駐機構改革之路,展現給人們的是這樣一條軌跡:惑則求變像大多數的基層單位一樣,江門市基層紀檢監察機構儘管在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反腐倡廉形勢的發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日益繁重,按照原有的紀檢監察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鄉鎮紀委、縣直紀檢組難以全面履行紀檢監察職能作用,一些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逐漸顯現。問題出在哪裡呢?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配備較弱是首要原因。在實施統一管理前,鶴山市共有各級紀檢監察組織54個(含市紀委監察局),實配專職紀檢監察幹部49人,其中53個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共配專職紀檢監察幹部21人,平均每個基層紀檢監察組織不足0.4人。由於人員少,戰線長,大多數基層紀檢監察機構難以有效開展工作。鶴山市紀委向我們披露了這樣一組數字:實施統一管理前,該市曾經從事過2年以上紀檢監察工作的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僅有8人,絕大多數幹部都是2006年換屆後進入紀檢監察隊伍的。由於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崗位變動頻繁,多數同志參加紀檢監察工作的時間不長,對紀檢監察工作不夠熟悉,從而削弱了紀檢監察工作的效果。第二個方面的原因是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編製有限,且多數幹部身兼數職,造成紀檢監察幹部無法集中精力抓好紀檢監察工作。鶴城鎮原紀委副書記何素嫻在採訪中告訴記者,鄉鎮工作千頭萬緒,她在擔任紀委副書記的同時,又是鎮的組織人事辦主任、婦聯副主席。「工作繁雜、精力分散,怎麼可能把主要精力和時間放在紀檢工作上呢?」江門、鶴山兩級市紀委做過的一份聯合調查報告顯示,鎮紀委書記同時又是同級黨委委員,由於要分管其他工作,用於紀檢工作的時間平均不到20%。專職紀委副書記也大都兼做其他工作,最多的兼有七八項工作,用於紀檢工作的時間僅有30%—40%左右。拿一個鎮來說,一般配備一名紀委書記、一名專職紀委副書記、三名紀委委員,看似人數挺多,但個個都是身兼數職,實際用於紀檢工作的時間和精力可想而知了。第三個方面的原因是現行體制也多少束縛了幹部工作的積極性。據了解,統一管理前,鶴山基層紀檢監察機構的人事管理、工作福利、工作考核等主要由所在部門負責,所以在處理問題時往往難以擺脫部門工作傳統的思維模式和路徑依賴,受地緣因素和人際關係的影響較多,而且多數基層紀檢監察幹部是在本地本部門成長起來的,有的擔心抓腐敗問題多了會影響本鎮本部門的政績和形象,有的怕得罪人太多換屆時落選等,從而影響了工作積極性。籌成合力五指併攏握成拳,自然成合力,這是搞好紀檢監察工作的關鍵。2008年3月,經過認真調研和多方面諮詢意見,鶴山市最終出台了《關於基層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分片管理的實施意見》。而在2008年6月26日鶴山市5個基層紀工委監察分局舉行的成立儀式,標誌著鶴山基層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正式推行。據鶴山市具體負責這項試點工作的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張順玲介紹,鶴山市在保留各鎮(街)、市有關部門單位的紀委(紀工委、紀檢組)的同時,將分散在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21個專職紀檢監察幹部的行政編製劃轉市紀委監察局,在全市組建5個紀工委監察分局,其中每個紀工委監察分局配備3-6名專職紀檢監察幹部。5個紀工委監察分局均由市紀委監察局直接領導,在市紀委監察局授予的職權範圍內開展工作。對全市68個部門和11個鎮(街)的紀檢監察工作進行指導、監督。5個基層紀工委監察分局管轄範圍及分工情況是:第一紀工委、監察分局配備行政編製3人,負責指導、監督市委工作部門、人民團體共17個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第二紀工委、監察分局配備行政編製4名,負責指導、監督政府組成部門共25個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第三紀工委、監察分局配備行政編製3名,負責指導、監督司法機關、垂直管理部門、具有行政職能的市直屬事業單位共26個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第四紀工委、監察分局配備行政編製6名,負責指導、監督城區片5個鎮(街)的紀檢監察工作。第五紀工委、監察分局配備行政編製5名,負責指導、監督山區片6個鎮的紀檢監察工作。這5個派出機構,直屬鶴山市紀委監察局領導,人員工資、辦公經費由市財政列支。在使用上,與市紀委幹部的調配使用無二。紀工委的工作職責:凡所管轄的鎮街、市有關單位有20萬元以上重大工程項目、重要人事安排、重要事項決策和5萬元以上的大額度資金使用的會議,都應邀請紀工委書記列席參加。5個紀工委監察分局由於管轄範圍不同,其工作側重點也有所不同。如面向市直部門工作的3個紀工委監察分局主要通過專項檢查、定期巡查、列席會議等方式,對所轄單位及所屬系統黨政組織和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情況進行檢查,對人、財、物的調配使用等重大事項實施監督;面向鎮(街)工作的2個紀工委監察分局,則以加強對鎮村政務、財務公開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村委會和村民小組集體資產、資源、資金的登記管理,查辦農村疑難複雜案件,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為重點開展工作。成效初顯談及試點工作9個月來的運行情況,鶴山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陳允均說,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後,使「五指併攏握成拳」,有利於集中力量重點解決基層反腐倡廉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例如直接面向鎮、街工作的第四、五紀工委監察分局,他們就把工作重點放在關口前移上,通過加強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資金及經濟合同的核查登記和村務公開的監督檢查,來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遏止農村的不穩定因素;直接面向市直部門工作的第一、二、三紀工委監察分局,通過收集日常報告、組織重點巡查、明查暗訪和跟蹤督查等方式,強化了預防、懲處和效能監察職能,有效提高了黨政機關的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鶴山市委書記向斌在接受我們的採訪時認為,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後,由於體制機制的轉變,一年來呈現出四個方面的轉變:位置轉變:由分心變為專心。實施分片管理後,該市在保留各鎮(街)和市有關部門單位的紀委(紀工委、紀檢組)的同時,將原先分散在各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21個編製劃歸市紀委監察局進行統一管理,增強了全市紀檢監察隊伍的整體合力,更利於紀檢監察職能的發揮。專職幹部不再分心,能夠用百分之百的精力去專心工作。方式轉變:由怕管變為敢管。實施機構派駐分片管理後,紀工委監察分局由市紀委、監察局直接領導,在市紀委監察局授予的職權範圍內開展工作,與受監督單位在行政事務、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後勤保障等方面完全脫離「依附關係」,縮短了監督機構對單位「一把手」的監督距離。如第三紀工委監察分局把國稅局的徵收管理股、地稅局的稽查局、質監局的稽查股、工商局的經濟檢查股、國土局的執法監察股、房管局的評估所、市政局的城管監察大隊等容易滋生腐敗問題的部門,列為重點監管對象,採取簽訂責任書、加強幹部培訓和適時交流崗位等措施,督促他們不斷完善防腐機制,有效防止了腐敗問題的發生。又如針對個別機關存在紀律鬆散、辦事效率不高等問題,第一、二、三紀工委監察分局深入開展機關作風明查暗訪專項活動,重點檢查機關部門上下班、在崗工作、辦公環境、幹部形象和節能降耗等情況,並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了通報。通過明查暗訪,狠剎機關歪風邪氣,有效提高了黨政機關的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態度轉變:由被動變為主動。由於紀工委監察分局直接向市紀委、監察局請示報告工作,並對其負責,從而徹底改變了以往紀檢監察組織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形成的「等、靠、要」的工作態度,變上級「要我工作」為「我要工作」。認識轉變:由爭議變為認同。試點工作開展初期,爭議和反對意見不少。有的認為本來單位人手少,還要拿走一個編製,不利於本單位的工作;有的覺得拿走的編製壯大了紀檢隊伍,多了一層監督的力量自然不爽;還有的認為省里、其他絕大多數市都沒有改革,何必當出頭鳥?自掛牌運作以來,各級紀檢監察組織開拓創新,大膽開展工作,在化解群眾矛盾、促進作風建設、提高辦事效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減輕了各級黨委、政府的負擔,消除了他們對推行派駐機構分片管理帶來的疑慮,使黨委、政府集中精力抓好經濟工作。現在鎮委、鎮政府遇到一些工作難題,都會主動找紀工委監察分局商量解決。在其位,謀其政,是當政者的切身體會:第二紀工委書記、監察分局局長李宗耀現身說法:「過去身兼多職還好說,如今沒了退路。」之前他是鶴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第二紀工委監察分局成立後他就調了過來。他說,現在到了監察分局,目標明確,性質單純,他感到肩上的擔子重了,沒有干不好的理由。自去年8月開始,他們先後開展了3次明查暗訪活動,重點檢查機關部門上下班、在崗工作、辦公環境、幹部形象和節能降耗等情況,並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通報,狠剎了機關歪風邪氣,有效促進了機關的作風建設。原來在鶴山農業局工作,現在是第五紀工委書記監察分局局長的古仕榮則告訴我們:以往群眾往返沙坪城區要幾十公里,要向紀委反映情況都不容易。現在的辦公室設在鶴城鎮里,管轄周邊6個鎮,群眾不用往城區跑,問題解決得及時,也方便他們及時下去基層開展工作。「鶴山市紀檢監察機關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大膽創新,積極探索,摸索出一套好經驗和好做法,向其他地區推廣,向省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翻開鶴山市紀委的《信息工作》期刊,記者清晰地看到了江門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周偉萬在代表該市市委、市紀委對推進這項工作的指令。據悉,為了全面鋪開這項工作,2008年12月中旬,江門市紀委專門向市委、市政府報送了《關於在全市推廣鶴山市基層紀檢監察派駐機構分片管理工作做法和經驗的請示》。市委、市政府於當月底便回復同意推廣鶴山市相關工作做法,深化全市縣級紀檢監察派駐機構體制改革。目前各市、區正緊鑼密鼓地展開這項工作,今年6月20日前,各紀工委、監察分局全部掛牌,展開工作。走馬觀花看派駐——學習考察外省派駐機構管理工作札記□粵紀干中央紀委對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管理工作推進,近年力度較大,省紀委對此高度重視。我們一行來到河北、吉林、遼寧三省,參觀學習他們的經驗做法,是為札記。冀、吉、遼三省紀檢監察管理體制改革的重點在縣、鄉兩級,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三種模式:棗強模式河北省衡水市棗強縣從2004年開始推行縣鄉紀檢監察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將分散在縣直紀檢監察機構的24名編製劃轉縣紀委統一管理,用其中的15名編製組建三個面向縣直部門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按行政執法、經濟管理、公用事業部門歸口設置);將餘下的9名編製組建3個派駐鄉鎮的紀工委、監察分局。紀工委書記(局長)配正科級幹部;副書記(副局長)配副科級幹部。派駐紀工委、監察分局的業務、幹部和行政後勤直接受縣紀委監察局領導,代表縣紀委監察局對所轄的縣直部門、鄉鎮履行監督檢查職能。重點履行對領導班子的監督、重要案件查處、農村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等工作。縣直部門和鄉鎮的紀檢監察組織建制、工作職責保持不變(但不再另設專門的紀檢監察機構,人員以兼職幹部為主)。目前,河北省以省委辦、省府辦的名義下發文件,在全省推廣棗強縣的做法。江源模式吉林白山市江源區的做法是直接改革紀檢監察領導體制,將鄉鎮紀委改為紀工委,由縣紀委實行垂直派駐管理。2003年,江源區撤消鄉鎮紀委,成立鄉鎮派駐紀工委(按副科級建制),設紀工委書記1名,委員2名(考慮到幹部的成長、允許適當在鄉鎮兼職),由縣紀委垂直管理。紀工委不參加鄉鎮黨委換屆選舉,紀工委的幹部、業務和後勤保障工作均由區紀委監察局統一管理。燈塔模式遼寧遼陽市燈塔市(縣級市)的做法是創新鄉鎮紀檢監察工作管理機制。具體是:按就近原則,在全市16個鄉鎮組建4個紀工委、監察分局,作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出機構,由市紀委直接領導。每個紀工委、監察分局下轄4個鄉鎮,辦公地點設在每片的中心鄉鎮。紀工委書記(監察分局長)由市紀委常委兼任,選配1名副科級幹部為紀工委副書記(副局長)或召集人,主持日常工作。各鄉鎮紀委書記為紀工委委員,各鄉鎮專職副書記為紀檢監察員。紀工委業務工作由市紀委統一管理,除召集人外,其他人員的人事、行政關係仍在原鄉鎮,福利待遇由原鄉鎮負責。工作經費由市紀委與鄉鎮協調解決。上述三種模式各有利弊,江源模式直接改革紀檢監察領導體制,對鄉鎮紀檢監察幹部和工作的管理力度大,工作落實到位,成效明顯;但畢竟改變了紀檢監察領導體制,與現行的黨章規定有些出入。燈塔模式只是改革鄉鎮紀檢監察工作管理機制,幹部人事管理基本不變,雖工作成效在原來的基礎上有所提高,但畢竟管不住人,工作成效顯得一般。棗強模式在不影響紀檢監察管理體制的前提下,整合力量,加強對縣直和鄉鎮紀檢監察工作的管理力度,工作成效比較明顯,但對編製的保證要求比較高。權衡利弊,我們認為棗強模式更值得學習和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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