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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紫砂壺歷代款識特點

紫砂壺歷代款識特點

  清末苦窳生(何心舟)制曼生十八式黃泥壺170×65mm台灣收藏家藏品紫砂壺在燒制過程中,制壺人在壺上鐫刻或鈐印的文字、符號、圖案,我們稱之為紫砂壺的印鑒款識,它便於鑒賞識別名人名作。  紫砂壺的款識與其它陶瓷製品的款識不盡相同,而獨具特色。一把不具款識的壺,看上去使人感到很不完整,價值不高;雖具款識,但款識不

,也會使人感到這把壺欠缺文化內涵。歷代制壺高手陶藝名家對印鈐款十分講究,它涉及到製作者的文化藝術素養,就像繪畫領域內的「畫外功夫」一樣,我們把它稱為「壺外功夫」,是壺藝的組成部分。觀紫砂壺款識的發展歷程,它既與紫砂陶的演變緊密相連,又與當時的書法篆刻同步發展。大體經歷了由毛筆題寫、竹刀刻划到用印章鈐印的工藝演變過程。  從傳世的歷代紫砂名壺看,見諸於實物的最早是明代萬曆年間時大彬所制的「時壺」。「供春壺」是沒有款識的,鈐有「供春」二字的壺,皆歷代紫砂藝人所仿製。明代四名家董翰、趙梁、袁錫、時朋目前皆無實物資證。李茂林史載以原書號記自己的作品。

  明代流行刀刻款識,周高起《陽羨茗壺系》說:「鐫壺款識,即時大彬初倩能書者落墨,用竹刀畫之,或以印記,後竟運刀成字,書法閑雅,在黃庭樂毅帖間,人不能仿,鑒賞家用以為別。」意思是說,時大彬請人用毛筆預先題寫在紫砂胚體上,在紫砂壺將干未乾時,自己用竹刀在胚體上依毛筆的提頓轉折逐筆刻劃。其後熟練,竟自行以刀代筆,不再請人落墨,賦予款識以個人風格,以致別人無法仿效,並因而成為歷代鑒賞家鑒定「時壺」的重要依據。從傳世紫砂器上觀察,明代紫砂藝人中除時大彬外,尚有李仲芳、徐友泉、陳信卿、沈子澈、項聖思等一批壺藝名家刻劃署款。以刀刻署款必須有一定的書法基礎和較高的悟性,而一般工匠很難達到,當時宜興紫砂藝人中有一部分人自己寫不了字,只得請人落墨鐫款,於是就有「工鐫壺款」的專門人才,如明代的陳辰就是其中著名的一位,請他鐫壺款的人很多。因此許多作品雖出自不同藝人之手,但所鐫壺款均由一人為之,給歷代鑒賞家們帶來不少困擾。明代紫砂壺刻款字體流行楷書,多為竹刀所刻。竹刀與金屬刀刻款不同,易於鑒別。竹刀刻款泥會溢向兩邊,高出平面,留有痕迹;金屬刀刻款是在泥平面以下。

  大約到明末清初開始逐漸流行印章款,據考許晉候的《六角水仙花壺》壺底有「許晉候制」篆文圓印,乃是我們所見由刻款改用印章的較早實物,此壺現藏舊金山亞洲

術博物館。不過這個時期的紫砂藝人刻款和印章還是並用的,如惠孟臣、陳鳴遠制的壺,「孟臣壺」一般是在詩詞或吉祥語章之下鐫刻「惠孟臣」三字。陳鳴遠可能是最早把書法篆刻藝術施展於壺上的第一人。他的印款渾樸蒼勁,筆法絕類褚遂良,行書款識「鳴遠」二字時人贊其有晉唐風格。「鳴壺」一般是刻款與鈐印並用,且大多是放在一起,這一特徵反映由刻款向鈐印過渡時期的特點。陳曼生承襲了陳鳴遠的路子,在紫砂壺史上他首次把篆刻作為一種裝飾手段施於壺上,「曼生壺」因壺銘和篆刻而名揚四海。曼生壺的底印最常見的是「阿曼陀室」方形印,僅少數作品用「桑連理館」印。像「阿曼陀室」已是專用於曼生壺的印號。  紫砂茗壺用印多為兩方,一為底印,蓋在壺底,多為四方形姓名章;一為蓋印,用於蓋內,多為體型小的名號印。有些茗壺,在壺的把腳下也用印,稱為「腳印」。清代有不少作品有年號印,如「大清乾隆年制」一類印,還有用商號監製印的,如「吉德昌制」、「陳鼎和」等,此類印鑒民國時期頗多,這一時期款識多集中鐫於蓋上、蓋內、壺底,成為當時流行趨勢,用於壺蓋上的印章款大多是這種商號款。在壺蓋上鐫款的茗壺一般都是普通茗壺,極少有精品佳作。

  紫砂壺的印章款多數為陰刻,鈐在壺上變成了陽文。但陰刻的圖章敲打在半乾的泥坯上,如果用力過小,字的頂端刀痕往往難以顯露,只有用點力才可以將印章的全部刀痕列印出來。所以即使是同一印章,列印力度不同的印痕,字根相同,字尖卻是不盡相同的,這樣也常給紫砂壺印鑒款識真偽的鑒定帶來困惑。  紫砂壺用款識作偽有兩種方法,一種是真款假壺,此類大多為名家應酬或市場供不應求時,由學徒或他人代制,蓋上自己的印章。還有前代名家的印章身後流傳下來,為後人仿製冒真。另一種是假壺假款,此類作偽手法頗多。現代偽造者多是仿製假的印章或鐫刻假的款識,如採用照相製版技術,用銅鋅版制出印章。也有一些仿製者任意憑空臆造,須加辨識。紫砂壺在燒成後再補款的現象目前尚未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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