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叫停「銀信合作」? - FT中文網
上周五,中國銀監會通過各地銀監局電話通知全中國70餘家信託公司,叫停商業銀行人民幣理財對接信託產品的業務。但具體叫停的文件還沒有下來,還不知道銀監會要叫停那些類型的銀行和信託合作的業務。
若是按媒體的公開報道,全部叫停了這項以理財為主要面孔、被稱為「銀信合作」的業務,那麼中國金融機構的兩大主體:強大的銀行和渺小的信託,就幾乎沒有合作的可能了。而消滅了這種可能,無論銀監會的風險防範意識有多麼強烈,於情於理於法,都不是那麼靠譜的。可以說銀監會此舉雖以加強監管之名高打,卻是非常不尊重資本市場正常運行的行為。
首先現在市場上流行的所有銀信合作,其實連擦邊球的嫌疑都少。比如銀行願意向某個客戶貸款,可苦於某些信貸細節的規定無法交易,銀行便將客戶介紹給信託公司,通過信託產品進行這項本來是貸款業務的市場交易,但這並沒有錯,而且好得很。
因為間接融資(貸款就是)在中國本來就是風險最大、資產絕對量也是最大的融資業務,在這個過程中變成信託理財產品進入市場,從間接融資變成直接融資(和IPO、企業債券定性一致),豈非改善了中國融資市場的結構?
信貸資產通過財務處理,變成信託公司的業務,一般會被設計為固定收益預期類信託產品,且預期收益率通常高於銀行同期利息。這種產品回到銀行的運行中,就變成了中間業務。銀行收取一定比例的信託資產託管費後,以自己渠道的優勢,推薦自己的存款客戶購買(銀行的儲蓄客戶成了信託產品的投資持有人)。
只要銀行在此過程之中,只做了兩件事情:一銷售、二託管,不設法動用自己的資金直接購買(這種行為導致的監管風險較大,一般為銀行所不屑),實際的風險是信託產品發起人和信託產品投資持有人之間的關係。連信託公司履行完信託產品的審核程序,都不應該承擔風險的,哪裡和銀行沾邊了?此處關心信貸資產轉信託產品的風險,真是毫無道理。從大道理上說,這些杞人憂天的人看不清市場對金融混業是有真實需要的。
另外更重要的是,中國的銀行不缺儲蓄客戶,不缺存款,缺的是除了貸款之外的經營模式(銀行做資金買賣,既收購資金搞存款,也要銷售資金獲取利益,而貸款是不過是最初級的資金銷售業務)。現在由銀行找到了信託產品來變革信貸資產的結構,增加了中國的銀行追求已久的中間業務,對中國的銀行單一的貸款業務而言,不啻是個福音。喊停打殺,那是根本不想改革中國銀行業的現狀。
更何況按照現行規定,在這個過程之中也看不出銀行和信託有何違法違規的地方。《商業銀行法》沒有規定銀行不能推薦基金、信託等理財產品;而《信託法》也沒有明確限制信託公司不能和銀行就某些理財產品的銷售達成合作。
雖然銀監會沒有說它為什麼叫停這項方興未艾的業務,但明眼人都能看出銀監會的心事,那是它擔心管不好急劇膨脹的銀信合作理財產品,據說這會衝擊銀行資產質量(怎麼會?這和銀行已經不沾邊了,是投資人和信託產品之間的問題)、規避監管(這也不可能,所有的信託產品發行都需要銀監會審批或備案)。但它為什麼叫停呢?也許我們只能設想監管意識極強的銀監會,面對這個極具生命力和爆炸力的銀信合作的市場恐慌了。它真不知道中國的資本市場,會有這樣旺盛的創造力。面對這樣的創造力,只會說貸款這不準、那不行的銀監會(細緻的典型,是上海人到北京買房,就不能享受銀行服務的按揭貸款),還不知道怎麼細化管理信託產品,只好學習傳統電影的日本鬼子,笨笨地說:「你們的,統統的都不許做」。
而目前中國銀信合作理財產品規模已突破2萬億人民幣。去年9月末規模還不足6000億元,今年4月末已升至1.88萬億元。這個快速增長的市場,是市場自然的需要。尤其珍貴的是,這種需要是在目前法律允許範圍內生長起來的。如今中國銀監會的匆匆叫停之舉,是否顯得手段不足呢?
網評:最大的問題是中國老百姓購買信託產品並不清楚其中的"信託責任"。出事了後,他們只有找銀行。BoCom上市之前的1單案例可以說明,最終銀行保底買單。直接融資可以跳開銀行而不佔用信貸配額,是投資者與融資者之間直接的交易模式,這位仁兄想的也有些簡單。保護投資者利益嘛。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哪裡知道信託背後的門門道道,從銀行買了個信託理財產品還以為是低風險保本保收益的呢,其實仔細看合同根本不是那麼回事,所有的風險都是投資者承擔的。銀行收個渠道費,信託公司收個平台費。也就是沒出事而已。那天宏觀經濟真的不行了,這些天量發行的信託產品早晚得出事,到時候吃虧的還是老百姓。很好,周邊人也很關注,作為儲戶,利息太低了,其實是禁止不了的,在浙江,地下的類似信託一直在走,貸款企業找第三方,第三方支付熟識的大儲戶額外的利息,要求定期存入銀行,銀行根據第三方拉來的存款放袋。我們希望真正的建立風險體制,理財信託產品的更陽光。「去年9月末規模還不足6000億元,今年4月末已升至1.88萬億元」。單是這一條信息就足以說明為什麼銀監會可能「市場恐慌」了。任何快速增長的背後都隱藏著風險問題。就算是以監管成熟的美國也會出現次資問題,更不要指望中國的監管就一點毛病沒有。監管不完善,信息不對等。在這種情況下容忍「銀信合作」以「市場化」的方式運作,你怎麼能防止類似高盛賣衍生品的案例發生?明明知道有風險,在監管不健全或是不完善的情況下就只好以行政指令方式來彌補了。「這個快速增長的市場,是市場自然的需要」。出現「去年9月末規模還不足6000億元,今年4月末已升至1.88萬億元」的現象真的是「市場的自然需要」嗎?那是去年超發4萬億的結果吧。再加上政府打壓地產,股市也不活躍,金價一直高位,期貨因需求萎縮也處下行。遊資都炒大蒜、辣椒和綠豆了,超發的錢自然同水銀一樣,哪裡有縫就往哪裡鑽。倘若說政府處理超發的錢如何不影響經濟有點「手段不足」的話,這倒可以理解。因為這確實是個不小的難題。「中國的銀行不缺儲蓄客戶,不缺存款」?完全錯了。中國目前規定存貸比控制在75%的比例上,一大半銀行達不到存款標準。"比如銀行願意向某個客戶貸款,可苦於某些信貸細節的規定無法交易,銀行便將客戶介紹給信託公司,通過信託產品進行這項本來是貸款業務的市場交易,但這並沒有錯,而且好得很。",這樣就把原本作為表內的貸款業務,變成了表外的中間業務,而實質卻依然沒變,你說銀監會能不叫停嗎?作者難道就沒看到這層意義?一直很喜歡FT,可是今天讓我失望了!作者非常不了解目前銀信合作的真實情況,紙上談兵,令人失望。第一,據我所知,目前的銀信合作大部分不是基於產品創新,而是規避國家政策限制,鑽政策的漏洞,不可以發放貸款的項目,就去銀信合作,這不能說是一項創新。第二,「連信託公司履行完信託產品的審核程序,都不應該承擔風險的,哪裡和銀行沾邊了?」,理論上是這樣的,不過,事實是廣大的買銀信合作產品的客戶基本上會以為銀信合作產品是銀行的,要是產品出了問題,處於穩定的考慮,銀行最終都會兜底,比如繼續發產品,和壞賬的展期一樣。類似「據說這會衝擊銀行資產質量(怎麼會?這和銀行已經不沾邊了,是投資人和信託產品之間的問題)」,真實讓人大笑不止。竊以為,目前市場的銀信合作弊大於利,已經成為銀行鑽政策漏洞的手段,且基於客戶的認識,要是銀信合作產品出問題了,銀行肯定是要兜底的,銀行還要承擔很大風險,必須審慎監管。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