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與《君主論》統治術的比較

《韓非子》與《君主論》統治術的比較
2014.2.14人民法院報
□ 洪泉壽

春秋戰國時期的韓非所寫的《韓非子》與義大利的馬基雅維利所著之書《君主論》雖表達思想不同,但內容卻有共同之處,它們都是描述君主的統治權術在維護國家和平穩定中的作用。柏拉圖認為君主統治之術是一種技術,這種技術只有君主才具有。他說作為政治家的君主治國的技術是對人群的聚合管理的技術。韓非與馬基雅維利都是從管理這一角度來說明其要點的。

君主如何行為

在談到君主自身的時候,韓非在《內儲說》中都有詳盡之說,他認為君主應具備的政治手段應有「眾端參觀」,「必罰明威」,「賞盡能」,「一聽責下」等內容,君主必須掌握賞罰大權,並不可失其一、失則存「使臣用之而不危亡者,則未嘗之有也」,而且要用之有度,不能變幻莫測,要明察秋毫,根據個人的能力、功勞賞罰,嚴懲無功而受祿者,察知臣下權重的人,預防他們「以權謀私」,隨心所欲地違反君主的命令,危及君主的統治地位。他還認為君主為取得人民的信任,必事必躬為,因為「利之所在,民歸之;名之所彰,士死之」、「不躬不親,廉民不信」,「小信成則大信立,故明主積於信」,從而勸奉君主應取信於民。這些,雖顯君主自身的修為,兼微有孔子所說的「溫,良,恭,儉,讓」的作為,但其統治手段仍以法治為主,以德治為輔,而使民歸、臣服。

相反,馬基雅維利在《君主論》中闡述,君主應「毫不介意吝嗇之名」,「被人畏懼比被人愛戴好(恐懼是一切超智慧的開端)」。做事應「立足於自己的意志,而不是他人的意志」,而且「應像狐狸一樣能識別陷阱,又必須像獅子一樣驚駭豺狼」。他的出發點是人性是惡劣的,人們是不會守信義的。君主要注意「不要從口中溜出缺乏美德的隻言片語,並且注意使那些看到君主和聽到君主談話的人都說得君子是滿懷慈悲,篤守信義,十分人道,一心敬佛的人」,同時「置貴族們於絕地,而且使人民得到滿足,安身樂業」,以此來避免來自臣民蔑視與憎恨。在對待軍隊方面,馬基雅維利在《君主論》中分章節來論述,提出君主為了保存自身,必以軍隊為後盾,所以他們全部來自君主國的臣民,並且要經常鍛煉他們,這就要君主自己開動腦筋,思考戰爭的方法,閱讀歷史,從古人的成敗中吸取經驗教訓。韓非亦是如此,他在書中大幅度使用例子證明類似的觀點。韓非與馬基雅維利都主張君主的狡猾之道,用各種手段以獲取維護統治,這一點是相同的。

君主用人方法

韓非著重闡述了使用臣下的基本原則,如「循天順人」,「守法術」,「明賞罰」等。他認為「循天,則用力寡而功立;順人,則刑罰省而令行」,這樣則可「陳力就列,不能者止」,且「人臣皆宜其能,勝其官,輕其為任,而莫不懷餘力於心,其負兼官於君」,就有「內無伏怨之亂,外無馬服之患;爭訟止,技長立,天下莫得相傷」,國家則可長治久安,君主則拱手而治。他還強調君子要明辨是非,慎守法術,力拒隨樂而賞,隨怒而罰;用人要遠小人,樂於旁聽,問治於賢,以法發號施令。在討論君主如何遴選大臣中,馬基雅維利堅持先有名君後有名臣。他認為看一個君主是否賢明,可通過臣民的行為觀察得到。他提出君主識別大臣的方法:當你覺察到一位大臣想著自己更甚於想著君主,那麼這樣的大臣絕不是一位好大臣,君主這時候就要給他財富以使他們感恩戴德,賜予榮譽以使他分擔職責,並使他明白離開君主將無所依傍。為了避開諂媚者,馬基雅維利認為君主應挑選「一些有識之士,讓他們享有說真話的自由」。這樣做無非是為了加強君主的權力,更好地發揮君主的作用。韓非在用人方面多是要求「法治」,而馬基雅維利是以君主為主。然而統治之道確實如此,以婦人之道治天下,難敵奸佞狡猾之人;用人錯誤可能會使國家滅亡。如果君主能夠像伯樂一樣,可以識別千里馬,知人善用,用必盡其能並且給予精神的待遇,這是抓住人心的妙計,就像馬基雅維利所說讓他們感恩戴德,臣民定會服帖的。不過在信任方面,他們對臣下都是難以開懷,因為他們常常不能信賴別人,總是要靠自己的專制力量來統治國家。

君主治國手段

在《君主論》中,馬基雅維利以他對君主國的分類進一步分析,認為在世襲的君主國中,君主主要具備平平常常的勤勉來維護他的統治,但有一個前提就是沿襲先行者的規章制度。他說除非是在某種不同尋常的和極端強大的力量前才可被取而代之。對於新建的君主國他認為「不是依靠他人的武力,就是依靠自己的武力,或是好運,或是因為美德」而獲得。但由於它的不穩定性這一不變的鐵律,君主國還要強化這些有利條件,要不就會造成權力的丟失。另外,他認為依靠僱傭軍或者援軍、招惹人民的怨恨和輕視是各君主國滅亡的根本原因。認為只要世襲性君主國國君不被人民厭恨,任用大臣賢明,他具有勤勉的行為就可以保存地位。另一面,他認識到僱傭軍對維護國家的穩定是不利的,因為它是建立在金錢基礎上的,失去此,他們不會無償為國家賣命的,甚至敵國也可通過提供更多的金錢而使他們對付自己的國家。對韓非來說,他則以過分地寬待大臣、任其枉為、法治沒有通行、大臣曲法、君主未能掌握獎懲大權和任用小人為害。特別是在《亡征》中,他從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外交和風俗等各方面羅列四十七種可使國家滅亡的徵兆,甚為詳盡。以內及外、從上到下,多方面陳述君主國的危機,首推君主必須遵守「法治」的思想治國。他認為「信賞以盡能,必罰以禁邪」,則臣民服,而且要謹識「以罪受罰,人不怨上;以功受賞,人不德君」,「臣以卑儉為行,則不是規察;寵光無節,則臣下侵犯」,由此為記君主無私法制,來知「治強生於法,致亂生於阿」。最後,韓非在《五蠹》中認為,儒生、縱橫家、遊俠刺客、權貴階層私下豢養的門客和工商業者是危害國家利益的五種人,在治理國家時,要慎於而防之,不使它擴大。這樣,國家就能賞罰分明,賢當位而民安,這也是君主治國的最理想狀況。和馬基雅維利比較,韓非更多地注重了法治。但他們的共同點都是忽視了精神的關照,都是從最低層的人的要求,讓人民自覺服從管理,很少對自己進行法治的約束和規避,歸根到底還是一種君主至上的思想。

(作者單位: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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