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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麥迪遜聯邦思想的特點

摘要聯邦制原則是美國憲法的主要原則之一,他的主要設計者就是麥迪遜。本文首先論述了麥迪遜的聯邦制思想與共和制的密不可分;其次,分析了麥迪遜的聯邦制思想與漢密爾頓的區別;再次,探討了麥迪遜設計的聯邦制最大的缺點即允許奴隸制的存在。關鍵詞麥迪遜 憲法 聯邦制 奴隸制中圖分類號:D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0592(2010)07-281-02詹姆士·麥迪遜(JamesMadison),美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活動家。他是《弗吉利亞決議》、《聯邦黨人文集》的作者之一,曾是眾議院議員大陸會議代表、傑斐遜總統的國務卿。1809年,他當選為美國總統,成為美國第四任總統,並連任了兩屆。他為美國政治制度的設計、建立與發展都做出過重要的貢獻,是美國政治制度設計的奠基人,被譽為美國的「憲法之父」。當今世界200多個國家都有各自的政治體制,但就國家的結構形式來說,主要分兩種:單一制與複合制,複合制又按其整合程度分為聯邦制和邦聯制。「聯邦一詞用法接近拉丁文原詞『feodus』(條約)的意義,說明一種建立在忠誠(拉丁文feodus是fides即「忠誠」的同源詞)基礎上的關係。」①任何民族或國家都有多種制度選擇,但國家結構形式的選擇應與該國的國情相適應。美國的聯邦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正是由於麥迪遜正確分析了美國國情,做出了正確的選擇。美國聯邦體制充分體現了麥迪遜的政治哲學。一、聯邦制與共和制的結合——麥迪遜的聯邦論麥迪遜的聯邦論是圍繞著聯邦制、共和制展開的,它們既相互對立,又相互滲透。(一)聯邦製作為聯邦黨人,麥迪遜的憲政思想的首要之處就是主張聯邦制。1784年,第二次當選為弗吉利亞議會會員時,麥迪遜倡導加強邦聯政府的權威。獨立戰爭後,各州之間的貿易摩擦和衝突不斷,麥迪遜看到了這一情況,主張修改《聯邦條例》。他結合美國國情論述了聯邦制優於邦聯的理由:邦聯已不適應美國社會,邦聯制度中的政府缺乏協調性和一致性。外交上,邦聯政府無法形成統一的外交政策;財政上,因為邦聯政府對各州償還債務沒有強有力的手段和方法,且國會無權對人民進行直接徵稅,所以邦聯政府經常發生財政危機;政治上,社會各階層之間的矛盾凸現,導致不穩定。為了維護國家主權,防止各州貿易歧視和保護主義,妥善解決地方利益衝突,緩解社會矛盾,對邦聯的改革勢在必行。聯邦與美國國情相適應。麥迪遜認為:美國的自然條件適合建立聯邦制,幅員遼闊,交通便利。他認為,美國具備建立聯邦制的社會條件:人民團結,相同的語言和宗教信仰,相似的風俗習慣。從歷史角度看,美國通過共同的努力建立了全體的自由和獨立。(二)共和制「共和政體」的概念最早由亞里士多德提出。孟德斯鳩根據與亞里士多德相似的標準,將政體劃分為:共和政體、君主政體和專制政體,其中共和政體依據權利由全體人民還是一部分人掌握又分為民主政體和貴族整體。當時的美國處於政治選擇的十字路口,以傑弗遜為代表的反聯邦黨人強烈主張建立小型民主國家。為了糾正民主的多數主義傾向,美國制憲者採取了共和制。麥迪遜的共和政體的思想與亞里士多德和孟德斯鳩等對共和制的理解有所不同。他認為民主政體是共和政體的一種,但同時他又指出了共和政體與「純粹民主」有所不同。共和政體是一種採取代議制形式的政體,它和民主政體的主要區別在於:第一,共和政體能管轄國土的範圍較大,所管轄的公民的人數也較多;其次,共和政體的政府是其餘公民選舉出少數公民並委託少數公民執行公務活動的機關。麥迪遜主張在美國建立以代議製為基礎的大共和國有著深刻的原因:首先,美國的國土面積、人口數量和面臨的複雜情況都要求實行代議制。其次,以代議製為基礎的聯邦能更有效的抑制黨爭。麥迪遜把共和制中的代議制與聯邦制結合,通過代議制擴大了聯邦制的統治範圍,同時可以防止共和政府最易發生的弊病。代議制通過調節代表與選民的比例,使民主的範圍擴大,為聯邦制奠定了政治基礎,也使「共和國內的派系不那麼可怕」。聯邦制也為保障多元主義作出了重要貢獻。一國的傳統文化、社會現實以及公民的心理認同等方面的因素決定了一個國家的政治結構的選擇。無論是選擇邦聯制、聯邦制或者中央集權,都不是只憑某些個人或群體的主觀臆斷。只有順應社會發展潮流、符合該國國情和體現廣大人民意志的政治選擇才是正確的選擇。二、與漢密爾頓思想的區別麥迪遜在1776年認識了傑斐遜,並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成了一對政治合作者,麥迪遜的思想離不開傑斐遜思想。他們以人性論、契約論為基礎,以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的精神,創立了適合美國國情的系統的聯邦主義憲法學說,極大的推動了美國聯邦國家的建立和聯邦憲法的產生,為世界憲法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麥迪遜思想的最大特點就是務實和妥協精神。第一,雖然二者都是以性惡論作為憲法制度設計的基礎,但是麥迪遜卻顯得比漢密爾頓要溫和許多。二者對人性態度的差別與他們生活背景的不同有很大的關係。漢密爾頓出身貧寒,而麥迪遜出生在一個衣食無憂的殷實的家庭,所以漢密爾頓對人性是完全不信任的,麥迪遜的態度則要溫和許多。第二,麥迪遜的思想帶有極強的實用主義傾向。他認為只要是適合美國國情的、能促進美國憲政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就是好的。在他的視野中,自由與保守、封建主義與資本主義的並沒有多大區,只要是好的,就可以為我所用。正如阿克頓在評價美國政治人物時所言,麥迪遜並不是一個擅長理論的政治家,他是從實踐思想的角度來評價事物是否有效。麥迪遜得出的每一種觀點及其理由都來自與現實情況和實踐狀況,而不是僅僅來自理論。第三,漢密爾頓認為,應該建立一個獨立的、有實權的行政長官。他認為,代議制政府的體制會給一些「格調低俗的人」機會去執掌重大的權力,而這些人常常會成為某些利益集團的代表。他認為,必須建立一個穩定的執法部門,以維護社會穩定。但麥迪遜並不認為執法機關可以長期任職。第四,麥迪遜注意到了黨爭的危害,容易造成「少數人對多數人」甚至「少數人對少數人」的利益侵犯。並指出多元化有助於解決這一問題。他不主張通過消除黨爭存在的原因的方式消除黨爭的危害,主張通過多元化的方式控制黨爭的影響。三、缺陷:奴隸制的存在人民主權和天賦人權被寫進聯邦憲法,然後基本人權的落實問題並沒有完全解決。其中最典型、被人詬病最多的就是奴隸制及與之相伴的種族歧視。麥迪遜出身奴隸主家庭,他的家族擁有一百多個奴隸,因此麥迪遜對奴隸的看法有他的歷史局限性。對他而言,身為奴隸意味著被剝奪所有權利,他覺得剝奪奴隸的權利是他作為統治階級的一員應有的資格。但是,「麥迪遜與其他奴隸主不同的地方就在於他將宗教自由劃入了他所在群體的人們應該擁有的權利。」②麥迪遜的人權主張和三權分立的思想仍是美國憲法的指導原則,他所創建的憲法理論被世界各國普遍接受,他領導寫就的憲法文本成為民主國家制訂憲法的藍本。他和傑斐遜共同創建和領導了民主共和黨,使美國開始形成了兩黨政治。他集各派美國思想,將西方的民主理論、民主精神、殖民地自身特有的民主實踐結合起來,調和各方利益,並付諸實施。他的愛國主義精神、法治原則、理論創新的勇氣、和在實踐中勇於與時俱進自我否定的人格品質,都成為理論家和政治實踐者的學習楷模。對於深愛自己民族傳統,同時又苦苦追尋科學政治模式的中國人來說,麥迪遜所開創的大國民主制度設計的命題具有指導和借鑒意義。注釋:①范亞峰.華盛頓的憲政思想.http://www.92to.comlist.asp?id=624.②[美]加利·威爾士著.劉紅,冉紅英譯.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傳.安徽: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9頁.參考文獻:[1]王希.原則與妥協:美國憲法的精神與實踐.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2]易中天.美國憲法的誕生和我們的反思.山東:山東畫報出版社.2005年版.[3]錢福臣.美國憲法生成的深層次背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4][美]漢密爾頓著.嚴欣淇譯.美國憲法原理.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5]趙寶雲.西方五國憲法通論.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6]葉皓.西方國家權力制約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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