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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論的發展歷程

雖然早在18世紀初以前便開始了對具有策略依存特點的決策問題的零星研究,但博弈論真正的發展還是在20世紀。20世紀初期是博弈論的萌芽階段,其研究對象主要是從競賽與遊戲中引申出來的嚴格競爭博弈,即二人零和博弈。這類博弈中不存在合作或聯合行為,對弈兩方的利益嚴格對立,一方所得必意味著存在另一方的等量損失。這符合下棋等二人室內遊戲的情形,但應用在經濟與政治上,則大多數情況並不合適。此時,關於二人零和博弈理論有豐碩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提出了博弈擴展型策略、混合策略等重要概念,為日後研究對象範圍的拓展與研究的深化奠定了基礎。這一階段最重要的成就是澤梅羅定理(1913)與馮·諾伊曼的最小最大定理(1928),後者為二人零和博弈提供了解法,同時對博弈論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例如非合作幾人博弈中的基本概念——納什均衡就是最小最大定理的延伸與推廣。1944年,美國數學家馮·諾伊曼(Von Neumann)和摩根斯坦(Morgensien)合著的《博弈論與經濟行為》一書的出版,標誌著系統的博弈理論的初步形成。該巨著彙集了當時博弈論的研究成果,將其框架首次完整而清晰地表述出來,使其作為一門學科獲得了應有的地位。同時身為經濟學家的摩根斯頓首先清楚而全面地確認,經濟行為者在決策時應考慮到經濟學上的利益衝突性質。該書詳盡地討論了二人零和博弈,並對合作博弈作了深入探討,開闢了一些新的研究領域。更重要的是將博弈論加以空前廣泛的應用,尤其是在經濟學上,由於博弈論數學上的嚴整性與經濟學應用上的廣泛性,一些經濟學家將該巨著的出版視為數理經濟學確立的里程碑。接下來的一段時期對合作博弈的研究有了長足進步。按豪爾紹尼(1966)的觀點,如果一博弈中意願表示——協議、承諾、威脅——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並可強制執行,則該博弈是合作的。如意願表示不可強制執行,則為非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隨後發展起來,納什、澤爾滕和豪爾紹尼因此而獲獎,但當時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合作博弈上。事實上,合作博弈可視為非合作博弈的特殊情況,它略去非合作個體之間建立合作關係的過程而著重研究合作的可能性與形式。由於省去從非合作到合作過程中繁複的難以盡述的細節,合作博弈能對合作問題有更清晰的把握。為了解決合作博弈中所遇到的問題,這一期間提出了聯盟博弈、穩定集、解概念、可轉移效用、核心等重要概念與思想。1950年代是博弈論的成長期,納什為非合作博弈的一般理論奠定了基礎,提出了博弈論中最為重要的概念——納什均衡,開闢了一個全新的研究領域。非合作理論發展起來,如阿爾·塔克的囚徒困境、重複博弈概念等。合作博弈理論在這個階段得到進一步發展,如沙普利值概念、核概念等。博弈論的研究隊伍開始擴大,蘭德公司在聖基尼卡開業,在隨後的許多年裡,這裡成為博弈論的研究中心。此經濟學逐漸成為博弈論最重要的應用領域。1960年代是博弈論的成熟期。不完全信息與非轉移效用聯盟博弈那樣的擴充使理論變得更具廣泛應用性。常識性的基本概念得到了系統闡述與澄清。博弈論成了完整而系統的體系。更重要的是,博弈論與數理經濟及經濟理論建立了牢固而持久的關係。例如,等價性原理說明博弈論與經濟理論間存在競爭市場經濟的價格均衡與相應博弈的重要解概念之間的對應關係。豪爾紹尼與澤爾滕正是在這一時期開始他們的工作,豪爾紹尼提出了不完全信息理論,澤爾滕開始其均衡選擇問題的研究。1970年代至今是博弈論的豐富壯大期。博弈論在所有研究領域都得到重大突破。博弈論開始對其它學科的研究產生強有力的影響,計算機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得研究複雜與涉及大規模計算的博弈模型發展起來。在理論上,博弈論從基本概念到理論推演均形成了一個完整與內容豐富的體系。在應用上,政治與經濟模型有了深入研究,非合作博弈理論應用到大批特殊的經濟模型。同時博弈論應用到生物學、計算機科學、道德哲學等領域,如隨機策略這樣的概念得到了重新解釋。漸漸地,博弈論變得大眾化起來。不再是僅為少數研究者所知。要對每年所發表的有關博弈論數以千計的文獻進行了解已不是件容易的事。至今,博弈論仍在不斷發展與深化,預測其可能出現的創新與成就是很困難的。在博弈論的發展過程中,納什奠定了非合作博弈的理論框架與概念基礎,他的名字與博弈論的中心概念——納什均衡聯在一起;豪爾紹尼與澤爾滕則致力於博弈論的進一步發展與應用。在非合作博弈論和經濟分析里所應用的博弈論思想中,納什均衡都處於核心地位。克雷普斯(D.Kreps)教授認為,如今在每一個經濟學領域及與其相關的金融、會計、市場學甚至政治學等領域,在消化其近期研究成果過程中,對納什均衡概念的理解均起著重要作用。雖然作為先驅者的古諾(Cournot)已在其研究中開創這一思想的先河,但其目前的形式則是納什獨立完成得出的卓越成就。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數學家和統計學家納什。從1950年至1954年,他發表了多篇論述博弈論的文章,為非合作的一般理論和合作博弈的談判理論奠定了基礎。他規定了非合作博弈的形式,並定義了著名的「納什均衡點」。納什最先對合作與非合作進行了區別。納什認為以前的理論包含著某種被稱為合作類型的n人博弈思想,它以一種對能由局中人形成的不同合作之間相互關係的分析為基礎;與此相反,納什認為他自己的理論則「以缺乏合作為基礎,在其中假定每個參與者都各行其是,與其他人之間沒有合作與溝通」。該思想拓展了博弈論的研究範圍,並增強了其應用性。在闡明了合作與非合作之間區別的基礎上,納什定義了著名的「納什均衡點」,並對它的存在進行了證明。納什均衡的定義一般是通過簡單確定一個正常形式的有限局中人和行動的博弈來給出的。在純策略中,它是指這樣一種策略分布:假使其他局中人不變換其策略,則任何一個局中人都不能以單方面變換自己的策略來增加其效用。納什還證明,在一個有限局中人和行動的博弈中,至少總存在一個納什均衡,雖然當我們考察混合策略時才能完全保證其存在,因為有例子表明,存在著沒有純策略均衡的對策。這一定義實際上包含著一個前提假定,即局中人對遊戲結構有充分的了解,也就是說擁有完全信息,以便能夠導出他們自己的預測。納什均衡的意義直到現在仍是探討與爭論的題目。一般認為,它是隨不同情況而變化的一種過程。例如,假設在某種博弈中,局中人通過某些非強制手段就局中人的策略選擇達成協議,這項協議具體確定了每個局中人選擇的策略。由於協議無強制力量,局中人如果能通過違背協議而獲得利益,則該協議無效。所以,為了保證協議有效,必須有一種局中人不可能因單方面違背協議而獲益的機制,即形成一種納什均衡。即,納什均衡使得協議能夠自我約束,無外力作用下也能保證協議的生效。這裡納什均衡的意義在於保證協議的自我強制執行。但這並不是說每個納什均衡都具有自我強制性,就多個局中人背信問題而言可能得出不同的結論。此外,這裡並未討論協議如何實施及無協議時的情況。納什均衡在上述情況中的含義是有差別的。納什均衡刻畫了人們理性選擇的結果:利益衝突達到一種穩態以至無人會單方面加以改變。納什均衡並未對這一結果做出福利上即總體上優與劣的判斷。這就允許存在一種情形:由於人們的不合作使得每個人都達不到可能的最大收益。在囚徒困境中表現得十分明顯,其中唯一的納什均衡是雙方均交待,因為在其它策略組合下均有一方能因改變策略而獲益。但是這一局勢中的帕累托最優是雙方均不交待。這表明,帕累托最優並不一定能在納什均衡點上實現。也即,在存在利益衝突的情況下,利己主義個人理性選擇的結果在總體上可能並不是最有效的。進而,西方經濟學中在經濟人假設下,市場經濟會達到或者趨向帕累托最優這一結論在引入利益衝突後有可能無法成立。在囚徒困境中,雙方雖可在均不交待的情況下達到帕累托最優,卻難以實現這一結果。這是由於缺乏對對方的信任。因對方可把策略改為交待而使自己獲釋得利,故無法信任對方會信守承諾。每個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這個理性人假設更使這種信任失去基礎。這說明,個人利己的理性選擇並不能保證人們的處境都得到改善,結果可能對大家都不利。就此而言,納什均衡揭示了利己理性的弱點。在人人求得自利的同時,如何防止對一切人均不利的結果出現,這已成為今天博弈論和經濟學中研究的熱點問題。實際上,納什的研究是基於「一個時期的模式」而做出的,是靜態的,即在穩定的環境條件下,雙方在不改變策略的情況下進行。但現實卻在不斷變化,並常有重複。後來人們在利用策略均衡分析特定的經濟模型時,發現擴展形式的每一步在給定一局中人信息的情況下,納什定義忽視了「離開均衡路線」的偶然性。為彌補這一不現實假設的缺陷,澤爾滕發展了動態的適應於每個不同時期的博弈,從而以此為開端,促進對策略均衡的各種精細改進的定義的出現。並且,在納什均衡中還有一個完全信息的重要假設,即局中人都了解其對手要採取的策略。這種假設在以下一些情況中看來特別不可信:某些局中人起初擁有其他人所缺乏的關於他們自己的愛好、能力甚至博弈規則方面的知識。如在經濟學的應用中,這種不確定性可能反映為一個廠商起初對其競爭者的財務或人力資本資源等信息的不確定性。因此,要把納什均衡分析運用於那種情景就不明智了。為此,豪爾紹尼建立了所謂不完全信息博弈,從而擴展了納什分析的應用範圍。澤爾滕的研究成果使納什均衡概念進一步精緻化與詳細化,並推動了博弈論在各學科中的應用。針對納什均衡概念的不完善性,納什以後的不少研究者試圖精化原來的概念,附加條件以便排除無說服力的納什均衡點。澤爾滕在這方面提出了兩個著名的新概念:子博弈完美均衡點(或簡稱子博弈完美點)和顫抖手完美均衡點(或簡稱「顫抖手完美點)。子博弈完美點是澤爾滕1965年提出的。他認為在局中人選擇應變計劃的博弈中,並非所有納什均衡點都是同樣合理的,因為某些均衡解要求局中人具有實施「空洞威脅」(empty threat)的能力,即採用事實上無法實施的應變計劃,從而這類均衡解失去實際意義。澤爾滕提出子博弈完美點的概念,是要把依賴於這類威脅的均衡點排除在考慮之外,即在原則上排除直觀不合理的納什均衡。在擴展型模式中,其思想表明了先行者利用其先行地位及後行者必然理性地反應的事實,來達到對其最有利的納什均衡點。求解子博弈完美點的方法是逆向歸納法(倒推法)。這一概念可以推廣到動態多時段博弈的情況。澤爾滕的子博弈完美點概念簡單、直觀,且與經濟學中許多實際情況如寡頭市場等相符合。在許多情景中,由於局中人的策略選擇會引起一系列層次的連鎖反應,在策略選擇時就應對此加以考慮。但子博弈均衡點集合取決於擴展型博弈的細節,同時不能完全排除所有不直觀不合理的納什均衡點。為彌補不足,澤爾滕(1975)提出了「顫抖手完美點」的概念。「顫抖手完美點」概念的意蘊是:在博弈中每個局中人按納什均衡點進行策略選擇時難免會犯錯誤,即偶爾會偏離均衡策略(形象地說,可能手會顫抖)。這樣局中人應該選擇那樣的納什均衡點,使得自己犯錯誤時,其它人按照他們的最佳反應策略,仍如同自己未發生錯誤一樣做出同樣的策略選擇。事實上,這意味著局中人在策略選擇時應考慮到自己有可能做出錯誤選擇,從而會力圖避免因自己的偶然錯誤而蒙受其它局中人改變相應策略給自己帶來的損失。當然這一概念假定對任一方的顫抖概率都是一樣的。其實,在博弈中人們會更小心地避免在損失大的方向上犯錯誤,這樣向不同方向的顫抖概率就會不同。由此麥遜(R. Myerson)提出了「適當均衡點」的概念,進一步完善了顫抖手均衡點。在顫抖手均衡點概念中,澤爾滕利用人類行為包含非理性因素(局中人會犯錯)這一特點,形成對理性概念的一種新理解。這種方法無疑是博弈理論的一個重大突破。此外,澤爾滕在把博弈論應用於具體經濟分析方面做出了卓越成就,如對非合作博弈中的聯盟形成和議價模型等的深入研究。他在把博弈論應用於實驗研究和生物學等方面也有突出貢獻。總之,澤爾滕在納什均衡概念的擴展與深化及博弈論在各學科的應用上都做出突出貢獻,從而與豪爾紹尼一起推動了博弈論理論體系的豐富與完善。在納什博弈中,博弈雙方的信息是完全的,即假定博弈雙方都能認清對方每次對局的情況。而在現實生活中,博弈各方要想獲得完全的信息可能性極小,而且即使可能獲得完全信息也要付出高昂成本。因此,豪爾紹尼就以納什均衡的出發點和以現實的不完全信息為條件,證明了如何分析不完全信息下的博弈,從而為研究信息經濟學奠定了理論基礎。他是在納什均衡的基礎上,吸取了貝葉斯的研究成果,以貝葉斯理性原則為出發點,對納什均衡做了全面廣泛的展開。首先是不完全信息理論。豪爾紹尼對博弈論最大的貢獻在於他在不完全信息問題上的突破。古典經濟模型幾乎無一例外地假設,個人(或廠商)的資源與偏好情況不僅為自己,也為他們的競爭對手所知,即完全信息假設。這顯然不符合實際。不過,這並非模型建立者本身所希望的,而只是因為缺乏解決不完全信息問題的工具而不得不做出的簡化。博弈論的發展也遇到同樣問題。由於對不完全信息問題一度苦無良策,博弈論曾受到嚴厲批評。因為局中人事實上不可能清楚關於對手決策的所有信息。由此導致博弈理論建模的應用範圍也受到了限制。豪爾紹尼對這一問題的解決方法是將不完全信息建模為自然完成的一種抽彩。這種抽彩決定局中人的特徵。而這些特徵是局中人偏好與經驗的總和,其中,每個局中人清楚自己的特徵,但不知道別人的真實特徵。即他對整個博弈局勢只有不完全信息。據其特徵,局中人可分為一些類型。每個局中人知道自己的類型,不知道別人的類型,但知道類型上的聯合分布,從而能對其它局人的類型作出先驗分布判斷。不完全信息的這種博弈局勢把實際中千變萬化的不完全信息都№歸結為局中人對他人的主觀判斷。這種方法成功地將不易建模的不完全信息轉化為數學上可處理的不完善信息:即局中人根據經驗與知識對對手的類型得出關於可能性大小的主觀判斷,即數學上的一種先驗分布。不完全信息博弈的解是由納什均衡概念推廣而來的。其均衡點(貝葉斯均衡點)是一個n重策略,每個局中人每種類型的個人策略均是對其它局中人的(n-1)重策略的那種類型的最佳應對。以類型為基礎的不完全信息博弈是豪爾紹尼(1967~1968年)提出的。他運用這種方法來克服將局中人的信息與偏好以及他對其它局中人信息與偏好的了解進行建模時所遇到的複雜性。這一思路極富創造性,使不完全信息博弈成為解決經濟問題的一個有力工具。其次是關於混合戰略的解釋。混合戰略概念的傳統解釋是,局中人應用一種隨機方法來決定所選擇的純戰略。這種解釋在理論與實際上均不能令人滿意。豪爾紹尼對此提出傑出的解釋方法。他說明在每一真實的博弈形勢中,總受一些微小的隨機波動因素影響。在一標準型博弈模型中,這些影響表現為微小的獨立連續隨機變數,每個局中人的每一策略均對應一個。這些隨機變數的具體取值僅為相關局中人所知,這種知識即成為私有信息;而聯合分布則是博弈者的共有信息。這稱為變動收益博弈。變動收益博弈適用豪爾紹尼的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論,各隨機變數的一種取值類型影響著一個博弈者的收益。在適當的技術條件下,變動收益博弈所形成的純策略組合與對應無隨機影響的標準型博弈的混合戰略組合恰好一致。豪爾紹尼證明,當隨機變數趨於零時,變動收益博弈的純戰略均衡點轉化為對應無隨機影響的標準型博弈的混合戰略均衡點。豪爾紹尼的變動收益博弈理論提供了對混合戰略均衡點具有說服力的解釋。局中人只是表面上以混合戰略博弈,實際上,他們是在各種略為不同的博弈情形中以純戰略博弈。這種重新解釋是一個具有重大意義的概念創新,是豪爾紹尼對博弈論所採用的貝葉斯研究方法的一塊基石。再次就是關於合作博弈的通解。豪爾紹尼關於博弈論的第一篇論文(1956)把納什的合作理論與Zeuthen的議價模型結合,這是他建立n人合作博弈的通用議價模型(1959,1965)的第一步。絕大多數合作解概念基於具有或不具有旁支付(side payment)的特徵方程型博弈。而他的通用議價模型是第一個適用於標準型博弈問題的幾人合作理論。通過對均衡時效用權重與聯盟對局中人分紅具有獨創性的構造,他成功地定義了一種議價解法,與非合作博弈的一種均衡點非常相似。直至現在,他的幾人議價模型仍是合作博弈理論中最為重要的理論之一。最後是關於對合作的非合作形式建模。現在一種觀點已被廣泛接受,即有關一種博弈形勢的充分詳細的模型必為一個非合作博弈理論。而在1960年代以前,一般觀點認為,合作理論比非合作理論更為重要。豪爾紹尼是促使產生這種觀念變遷的博弈論研究者之一。他首先認識到合作機會以非合作博弈形式建模的必要性。由此觀點,合作理論可視為一個簡化形式,需要建立具有更多細節的非合作模型。以這種思路,豪爾紹尼(1974)為特徵方程型博弈中一個重要的合作理論——馮·諾伊曼——摩根斯頓穩定集——進行了創造性的非合作形式重建。豪爾紹尼的議價模型中為一個具有可轉移效用的零和特徵方程型博弈設計了一個收益向量序列,以其序列遞推過程描述聯盟的選擇過程。其理論利用非直接優勢概念形成了修正的穩定集概念。豪爾紹尼對穩定集概念的非合作重建為考察聯盟形成的非合作模型構造提供了方法上的突破。對不可置信威脅的研究引出了博弈論中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即承諾行動。承諾行動是博弈中的主體使自己的威脅戰略變得可置信的行動。一種威脅是否可以置信,取決於當事人在不施行這種威脅時是否會遭受更大的損失。承諾行動意味著當事人要為自己的失信付出成本,儘管這種成本並不一定真的發生,但承諾行動給當事人帶來很大的好處,因為它會改變均衡結果。隨著現代經濟的迅猛發展,博弈論日益為人們所認識,並應用於經濟現象的分析與研究中。博弈論已成為博大精深的體系,廣泛應用於經濟學、政治學、軍事決策、計算機科學、生物演化等研究。同時與數學、心理學、統計學以及認識論、倫理學等學科有重要聯繫。它與各學科之間相互影響、相互促進,一方面借鑒其它學科的思想成果,另一方面也促進了其它學科的發展。博弈論與經濟學的關係尤為密切,其最直接的應用領域是在契約、合作及各種公共產品等領域,博弈論的影響廣及市場理論、契約與合同、政府行為等諸多方面,為研究各種經濟現象開闢了全新視野。博弈論思想也對經濟學家的思維方式產生了深刻影響。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大多數經濟問題可以作為博弈過程來分析。克雷普斯指出,僅就在經濟學上的應用而言,博弈論的主旨是幫助經濟學家理解和預測在經濟環境中已經發生與將要發生的事情。博弈論工具的應用的確加深了對經濟現象的理解。近年來,許多學者嘗試運用博弈論研究微觀和宏觀經濟理論問題,甚至想通過這條途徑重新建構理論框架。這一趨勢已逐漸深入到每一個經濟學及相關的領域。博弈論的傳統應用領域是產業組織或市場結構的研究以及對投票和公共物品供給的分析等。諸如重複囚犯困境、交錯出價的議價模型、時間選擇博弈和先買權博弈,都在產業組織理論分析中得到應用。而豪爾紹尼的貝葉斯納什均衡解,作為許多博弈推理分析的基石,則應用於機制設計問題。其中包括非線性價格歧視、最佳拍賣、對公共物品偏好的顯示以及信息不完備情況下的契約失效等。在對掠奪行為和就業市場信號的分析中所應用的一系列解的概念——完全貝葉斯均衡解、克雷普斯和威爾森序列均衡解、澤爾滕顫抖手完美點均衡解,體現著經擴展的不完全信息博弈中子博弈完美點的思想。近年來,博弈論被應用到對不同拍賣行為的分析、委託人——代理人的關係及激勵機制問題,以及公共財政學領域等。我國學者近年來對博弈論在經濟研究中的應用進行了有益嘗試。如對經濟調整中的社會博弈問題的研究、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博弈關係和規則的探討等。博弈論作為一種有力的分析手段,在經濟學中有著廣泛的應用前景。博弈、合作與經濟制度緊密相聯,諾斯則認為對經濟制度的研究實質上就是對合作的機制的研究。我們認為,近年來經濟學的一系列突出成就和最新進展越來越集中地表現出人們對經濟行為主體認識的深化。作為洞察主體行為規律和分析經濟現象背後機制形成的認識工具,博弈論在研究變革社會的秩序演進與制度創新方面應用潛力巨大。博弈論在西方經濟學及經濟實踐中已得到廣泛應用,顯然我國經濟理論研究引入博弈論理論和研究方法,對於利用新的科學方法和科學成果推動我國經濟學的發展,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經濟改革提供必要的理論指導,具有重要意義。經濟學在為現實經濟提供理論指導的同時其自身也要不斷發展,凱恩斯以後的西方經濟學,在戰後已發展起了一個新的體系,即以研究資本主義經濟運行為對象的宏觀經濟學和微觀經濟學。在改革前,我國的經濟研究原是以生產關係為研究對象的政治經濟學,主要探討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不斷完善的途徑,並不研究經濟運行的過程,在當時計劃經濟體制下人們對經濟活動的關心也主要局限在對政府行為的理解和落實上,而忽視對企業和個人行為的分析、更不考慮各經濟主體之間的相互影響和相互對立,忽視經濟主體在資源配置問題上的矛盾和博弈。我國在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以後,重塑經濟主體、轉變經濟主體的職能、增強各經濟主體的活力,是重要的任務。博弈論分析我國轉型時期宏微觀經濟運行的重要工具,因為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經濟主體存在著信息的不完全、信息不對稱等現實情況,人(政府、企業中的決策者及社會個人)都有自己的效用函數,對信息的加工能力也是有限的,各經濟主體之間的選擇存在著許多相互依賴關係。博弈論在西方經濟學及經濟實踐中已得到廣泛應用,顯然我國經濟理論研究引入博弈論理論和研究方法,對於利用新的科學方法和科學成果推動我國經濟學的發展,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經濟改革提供必要的理論指導,具有重要意義。我國市場經濟經濟運行中,政府制定什麼政策會收到什麼效果,可以通過構建博弈模型進行研究,考慮博弈中各主體的效用函數等,研究不同博弈規則下的均衡。在轉型時期政府的許多政策並不能採取指令性規定強制實施,只能依靠宏觀調控的手段進行,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時必須考慮政策實施的效果,要研究博弈主體決策行為的相互依賴和相互影響,考慮經濟主體的預期以及所獲信息對博弈均衡的制約和影響。個人的各項經濟決策,要考慮到社會經濟活動中其他相關主體的影響。企業作為生產者,目標是利潤極大。從這個目標出發,它對投入、產出的種類和數量進行選擇,對自己的收入轉化為積累與個人的收入分配比例進行選擇,這個過程是一個重大的博弈決策過程。經濟體制改革改變了政府控制整個經濟活動的局面,企業和個人在經濟活動中的獨立性與能動性日益增強,研究各經濟主體在經濟活動中的博弈和均衡是研究經濟運行機制和規律的重要內容,而專門研究相互依賴、相互影響的理性決策行為的博弈論方法,為政府利用經濟理論分析政策問題提供了一種有效的手段。信息經濟學是不對稱信息博弈論在經濟學上的應用,即研究在給定信息結構的條件下,進行最優的契約安排。我國經濟轉型時期的許多工作需要信息經濟學的理論。信息經濟學中信息的不對稱包括不對稱發生的時間和不對稱信息的內容。從不對稱發生的時間看,債轉股的不對稱可能發生在相關利益者簽約之前,也可能發生在簽約之後,分別稱事前不對稱和事後不對稱。研究事前不對稱信息博弈的模型稱為逆向選擇模型,研究事後不對稱的模型稱為道德風險模型。在信息經濟學中,將博弈中擁有私人信息的參與人稱為代理人,不擁有私人信息的參與人稱為委託人。信息經濟學的所有模型都可以在委託人一代理人的框架下分析。債轉股政府、資產管理公司和債轉股國有企業之間的關係就存在特殊的值得深入探討的委託代理關係。博弈論理論的成熟,極大地促進了委託代理理論的發展,委託代理理論可以模型化如下一類的問題:委託人(如政府)想使代理人(如債轉股國有企業的經營者)按照前者的利益選擇行動(如使股權回購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但委託人不能直接觀測到代理人選擇了什麼行動,能觀測到的只是另一些變數(如企業效益、產品的市場佔有率等),這些變數由代理人的行動和其他的外生的隨機因素共同決定,因而充其量只是代理人行動的不完全信息。委託人的問題是如何根據這些觀測到的信息來獎懲代理人,以激勵其選擇對委託人最有利的行動。委託人在簽約時要使自己期望效用極大化,而此時會面臨來自代理人的兩個約束:一個是參與約束,即代理人從接受合同中得到的期望效用不能小於不接受合同時能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另一個是代理人的激勵相容約束,即代理人總是選擇使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動,如果委託人希望的行動正好能使代理人的期望效用最大,那麼代理人就會選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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