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刪卜易 ▁▁ 回到過去》例20
07-27
例20 未月戊辰日,占官事罪之輕重,得「巽之渙」
將星-子 華蓋-辰 驛馬-寅 災煞-午 謀星-戌 桃花-酉 劫煞-巳
祿神-巳 羊刃-午 文昌-申 天醫-午 天喜-丑 貴人-丑,未
干支:未月 戊辰日 (旬空:戌亥)
巽宮:巽為風(六衝) 離宮:風水渙
六神 【本 卦】 【變 卦】
朱雀 ▅▅▅▅▅ 兄弟卯木 世 ▅▅▅▅▅ 兄弟卯木
青龍 ▅▅▅▅▅ 子孫巳火 ▅▅▅▅▅ 子孫巳火 世
玄武 ▅▅ ▅▅ 妻財未土 ▅▅ ▅▅ 妻財未土
白虎 ▅▅▅▅▅ 官鬼酉金 應○→ ▅▅ ▅▅ 子孫午火
螣蛇 ▅▅▅▅▅ 父母亥水 ▅▅▅▅▅ 妻財辰土 應
勾陳 ▅▅ ▅▅ 妻財丑土 ▅▅ ▅▅ 兄弟寅木
原註:世臨卯木,既墓於未月,又遇酉金鬼動,衝剋世爻,加臨白虎,謂之白虎銜刀,主罪之凶極。彼問凶在何時?余曰:酉金化午火,目下無礙,秋後防之,果至秋典刑。所謂逢龍更吉,遇虎加凶也。
1、現狀對軌:事主已經被囚多時,目前身份雖然是案中從犯,可容申辯但罪證確鑿罪行深重,而且是數罪併罰。 事主心中是不祈求免罪只盼望免死的心態。
2、慣性預見:但卦象趨勢卻很惡劣,儘管過程中有為事主爭取減罪的人事努力,最終似乎也難逃血光大刑的命運。目前暫且沒有妨礙,而到了入秋的申、酉月令,恐怕就要面臨災禍了。
3、改善建議:卦象顯示官司克之不盡最終傷人,因此若從罪狀罪名這個方向去理論、去入手挽救,趨勢將見徒勞無功。倒不如乞求法外恩典來得實在,這樣或許還有一線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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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一起玩耍,也無法回到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