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鑒寶:上海3000多人上當金額超過1億

新華社3月4日報道,上海市文物局日前在全國率先推出公益性文物鑒定諮詢活動,探索如何規範「民間鑒寶」。

「民間鑒寶」長期以來缺乏法律和制度規範,一些不具備拍賣資質或者一些不守規矩的拍賣行,以鑒定費、保管費、圖錄費的名義騙取收藏家的費用,或以高價出售形形色色的「鑒定證書」。僅在2016年,上海就有3000多人被騙上當,涉案金額高達1億多元。為規範市場,上海市文物局撤銷了4家涉嫌收取高額鑒定費的拍賣企業資質。

上海試水為民間藏寶提供「公益」服務,也對民間收藏做出嚴格規範:鑒定前,每件作品都簽署承諾書。出土文物、出水文物、走私、盜掘、涉案等不合法來源的文物一律不予鑒定。

上海市文物局表示,對民間藏家提供的「高規格」免費鑒定服務,將試運行一年,明年轉為公益性收費的方式並且開具鑒定證書。國家文物局屆時將在上海試點的基礎上,總結「上海經驗」,制定關於民間和社會文物收藏鑒定管理辦法。

以前,古玩的鑒定,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權威部門。上海市文物局的做法,為規範文物市場開了個好頭。

當前,文物鑒定、收藏市場魚龍混雜,處處充滿陷阱。這潭水實在深得很,出現了專家靠不住、證書靠不住、拍賣公司靠不住,令投資收藏者無所適從。面對複雜的收藏市場,百姓應堅持「多學習少購買」的原則,收藏者應擺正心態,不要過分執迷於真與假,更不要急功近利,被一些噱頭所矇騙,為了升值盲目購買收藏品。民間鑒定機構和一些「鑒定專家」更應潔身自好,不要讓荒唐例子一再上演。

亂象一:古玩市場贗品充斥,買到贗品不能退貨

在全民收藏熱的大背景下,古玩贗品市場風風火火,而「不打假」似乎成為圈子裡的「潛規則」。

近年來,我國收藏品市場繁榮,很多人或投資或收藏涉足玉器、陶瓷等藏品市場,「就長春的古玩市場來說,贗品佔九成。低檔次的贗品大概一兩萬元,好點的要三萬元,高仿也得10多萬元以上。」長春市收藏家協會陶瓷、紫砂收藏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呂波說。

有行家表示,如今古玩市場上多是仿品,看上去古色古香,實際價值低劣。許多「文物」是小作坊批量生產出來的。河南、河北、陝西等省份,制假造假的不在少數。

在古玩攤里買到贗品,圈內稱之為「打眼」,就是說一個人沒有眼力。古玩行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不能因為買到贗品而退貨。有藏家認為,賣家和拍賣公司都不用對藏品的真假負責,是當前古玩市場亂象叢生的最大原因。業內人士稱,拍賣行基本上都在拍賣條款中註明「不保真」這一項。拍賣遵循的是落槌成交規則,只要是拍賣行聲明不能保證拍品真偽,拍賣行就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亂象二:造假拍假一條龍,人人都有擋箭牌

在藝術品收藏投資領域為什麼陷阱頻現、步步驚心?

北京榮寶拍賣公司總經理劉尚勇認為,藝術品市場驚人的利益、不斷湧現的財富神話無疑是重要原因。很多東西一兩年升值數倍,加上《鑒寶》等節目的火爆收視,刺激民間收藏越來越火。然而,經年累月下來,真品、精品往往早已「名花有主」,民間玩家光靠「撿漏」已無法滿足。面對龐大的市場需求,拍賣機構與造假者勾結日益密切,逐步形成了完整造假、拍假一條龍。他們有成熟的造假技術,能騙過高科技檢測手段;他們能給贗品編造出離奇的故事,從而身價百倍;他們能請頂級專家出鑒定證書,指鹿為馬。

古玩行業的奸詐現象由來已久:把假的說成真的,坑蒙拐騙牟取暴利;把真的說成假的,意在據為己有。

如2009年9月,鄭州朱氏兄弟家傳的乾隆御筆《嵩陽漢柏圖》,被鑒寶專家鑒定成贗品,先是撮合以17萬元價格賣出,之後又以8736萬元天價拍賣。

過程是這樣的:在某電視台鑒寶節目的海選現場,兄弟倆帶著家傳的乾隆御筆《嵩陽漢柏圖》和該節目邀請的鑒寶專家劉某不期而遇。看兄弟倆的畫,劉某卻什麼都不講,只是仔細看來看去,邀他們晚上帶著畫到自己住宿的酒店見面。劉某說,這畫裱過,畫里有乾隆的章,是個老東西,但不是他的真跡,這種東西在市面上很多,又沒有著錄章,沒啥收藏價值。劉某表示因是贗品,值個三五萬元,如果要賣的話,可以幫他們找個買家,多賣個三五萬。半個多月後,劉某帶來了一位姓程的收藏者,兄弟倆最終以17萬元把家傳的畫賣給程某。

一年後,兄弟倆看到一則新聞,發現那幅《嵩陽漢柏圖》在北京保利公司拍賣會上拍出8736萬元的天價。兄弟倆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買賣合同,追回《嵩陽漢柏圖》。鄭州中院合議庭合議認為,此案涉及刑事詐騙,法院駁回民事起訴,並將該案件移送當地公安機關。

真的說成假的,假的說成真的,皆為一個「利」字。行家告訴記者,因為社會上文物鑒定的收費,按估價的10%收取,估價越高,鑒定費自然就越高。有些人和有關拍賣公司、古玩收藏商人聯手,將贗品說成是真的,或者將真的說成贗品。

業內人士分析,造假、拍假這麼猖獗,根本原因還在於他們手中都不缺少「擋箭牌」。不僅各大拍賣行自行制訂的拍賣規則充斥著自我保護的霸王條款,現行《拍賣法》第61條「拍賣人、委託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真偽或者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更成為拍賣公司逃脫責任的「免死金牌」。同時,拍賣法又明確指出,拍賣公司有權保護委託人信息。這意味著,拍賣公司可以拒絕提供贗品的來源,保護造假者不被曝光。而鑒定專家則稱「鑒定結果只代表個人學術觀點,看錯了東西也不用負法律責任」。

亂象三:「偽專家」滿天飛,專家真假無人鑒定

古玩字畫真偽難辨,專家真假又由誰來鑒定?河南省文物交流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國內文物鑒定從業人員大致有三類:一是國有文物收藏單位的文物專家,主要負責博物館文物徵集鑒定工作;二是通過國家文物局鑒定資格認定考試的責任鑒定員,業務範圍僅限於文物進出境審核;三是在中國藝術品鑒定評估委員會、中國收藏家協會等機構任職,或取得相關機構發放的鑒定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

大眾傳播平台上各類鑒寶活動邀請的嘉賓、專家,多是出自第三類鑒定人員。這類鑒定人員在獲取資格證書時,不少人並未經過嚴格的分類考試、資質審核,鑒定水平良莠不齊,「偽專家」滿天飛。

由於文物鑒定人才奇缺,加上文物鑒定部門的編製短缺,文物系統內部的工作忙不過來,很少有時間為社會提供服務。於是一些所謂的收藏家協會、鑒賞家協會,甚至有個別人幾乎什麼都不懂,也能打起大招牌,自封為著名鑒定師、專家,為人鑒寶。許多搞鑒定的人本身就是古玩交易的幕後操作人。

目前文物藝術品鑒定的無序狀態,已嚴重擾亂了正在發育的文物藝術品市場。一方面,國家還沒有出台文物藝術品鑒定的管理法規,鑒定沒有標準可依,行業資格的管理上也沒有明確規定。另一方面,司法、民政、工商、文化等部門多頭管理,開一家鑒定工作室和俱樂部從事文物鑒定,只要到工商部門登記或在民政部門註冊一個民間團體就可以了,這是目前文物鑒定行業混亂、從業人員五花八門的根源所在,相關法律和政策上的空白亟待彌補。

出招一:治理文物亂象,政府加強監管

2012年4月至5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開展了文物保護法執法檢查。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指出,近年來,民間文物收藏不斷升溫,文物價格持續攀升。由於缺乏有效規範和監管,一些經營者暗中從事非法文物交易活動,有些地方文物造假、售假現象較為嚴重,形成了生產、做舊、銷售的產業鏈。

報告建議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文物流通領域的監管制度,抓緊制定文物鑒定資質、文物拍賣專業人員資格認證、網路文物交易監管等方面的法規或文件。文物、工商、商務、廣電等部門要緊密協作,加強對古玩舊貨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知假拍假等行為,清理、整頓文物鑒定機構,規範電視鑒寶類節目,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要鼓勵、引導、規範民間收藏和民間博物館健康發展。推動行業協會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加強自我約束和自我管理,努力營造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的行業氛圍。

廣電總局、國家文物局行動起來,曾就加強文物鑒定類廣播電視節目管理髮出通知,要求文物鑒定類廣播電視節目不得從事文物的商業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文物鑒定類節目開展模擬交易、廣告推銷等文物商業經營活動。

通知還要求相關節目要科學展示文物鑒定的複雜過程,明確提示投資文物收藏的風險,文物估價要提供市場依據。要求此類節目中的專家必須是省級文物部門審核通過的專家庫成員。不得在節目中編造文物流傳故事、誘導「持寶人」杜撰虛假收藏故事,不得由演員扮演「持寶人」,不得暗示或要求專家修改文物評估結果、高估文物市場價格。

通知提倡各文物收藏單位發揮館藏文物資源優勢,積极參与相關節目製作,提倡各文博單位、文物商店、拍賣公司等具有合法文物收藏和交易資質的機構為此類節目在文物遴選、估價、文物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等方面提供幫助。

陝西省文物局2014年作出規定,要求全省文物系統幹部職工不得參與「鑒寶」、「尋寶」類節目,避免刺激文物犯罪的發展蔓延。

出招二:百姓多多學習,不要盲目購買

面對複雜的收藏市場,百姓應堅持「多學習少購買」的原則,收藏者更應擺正心態,不要過分執迷於真與假,更不要急功近利,被一些噱頭所矇騙,為了升值盲目購買收藏品。民間鑒定機構和一些「鑒定專家」更應潔身自好,不要讓類似《嵩陽漢柏圖》這樣的荒唐例子再次發生。

政府應建立專業的民間收藏評定委員會,由正規專家組成,明確鑒定標準,取締「證出多門」現象;建立鑒定機構准入機制,通過法律和信用機制對文物、藝術品鑒定行為進行制約;修改相關法規,讓知假拍假無處遁形。文物執法隊伍更要嚴格執法,讓假文物越來越少。

文物需要保護,藝術需要傳承。文物不僅僅是為了賺錢,更多的是藝術的傳承與歷史的回顧。只有看待好了這個問題,才能更好地保護文物、收藏文物,才能將文物所承載的歷史信息更好地傳遞給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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