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錢、燒錢炫富簡直愚蠢至極,去做公益不好嗎?

撕錢、燒錢炫富簡直愚蠢至極,去做公益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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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貴德縣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查處一起故意毀損人民幣案。

7月5日,河西派出所民警在一案件調解結束後,當事人一方的馬某出於炫耀拿著夏某賠付的1102元人民幣當眾撕毀。

馬某撕毀人民幣的行為已經違法,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是我國經濟主權的象徵,是國家的名片。派出所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之規定,當場給予馬某罰款1800元並處警告的行政處罰。並對其進行法制教育,在民警的講解下,馬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意識到故意撕毀自己的錢也是犯法的。

損毀人民幣的做法似乎在某些人的眼裡是對自己經濟實力的一種炫耀,今年年初就有一起銅城鎮二人在飯局上比賽「燒錢」,這可不是說的商業行為,而是真的用打火機點燃百元鈔票在比賽燒錢。並且燒錢現場有人錄下視頻發到微信群和朋友圈裡,視頻在當地迅速傳播,造成惡劣的影響,引起當地警方注意。

警方調查之後,原來是銅城鎮居民馬某新房落成,親朋好友應邀來到銅城鎮的一家飯店喝酒慶祝。席間的晁某和任某在喝了不少酒之後都認為自己比對方有錢,為此發生爭吵。晁某向任某提議,雙方都拿出一百元面額的人民幣,來個「燒錢比賽」。於是,兩人各自掏出一張百元面值的人民幣,用打火機點燃,當眾焚燒。這時候,同桌的楊某用手機拍下了這段視頻,將兩人「燒錢比賽」的視頻發送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裡,結果,一傳十、十傳百,這段視頻迅速擴散,引發了眾多網友的點擊、下載和轉發,造成不良影響。查清案情後,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43條的規定,對行為人晁某和任某分別處以警告和罰款1000元的處罰。

這幾個人的行為真是荒唐可笑的,而且其行為受到了法律的嚴懲。如果真的有錢拿出來去做公益事業不好嗎?

就在本月10日去世的香港慈善家田家炳,1980年就已是香港知名的億萬富翁,他捐出80%的財產設立慈善基金會,並規定每年至少捐出企業利潤的10%於公益事業。至2018年以來,田家炳先生全國範圍內累計捐助了93所大學、166所中學、41所小學、19所專業學校及幼兒園、大約1800間鄉村學校圖書室。以「田家炳」命名的學校或學院遍及所有省級行政區,他因此被譽為「中國百校之父」。

他經常說「中國的希望在教育」,這才是所有國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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