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事叫「巫山雲雨」的典故究竟何來?
我們現在大家都知道,「巫山雲雨」是男女之事的另一種含蓄而形象的說法。可是,這個典故究竟是怎麼來的?你就不一定知道,或者你知道的不一定完全正確了。
巫山確有其山,著名的長江三峽即從巫山穿過,形成舉世聞名的巫峽(三峽之一),山上雲霧繚繞,雨水充沛,白茫茫如在仙境,至今是國內外遊客們旅遊攬勝的好去處。
「巫山雲雨」原指古代漢族神話傳說中巫山神女興雲降雨的事。出自戰國楚宋玉的《高唐賦》:「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台之下。」以及《神女賦》。由於《高唐賦》和《神女賦》是先秦古賦,年代久遠,其中的故事比賦文本身流傳更廣,所以很多談論者其實並未讀過兩文,以致訛傳出襄王神女有交合關係的謬誤來。
據傳說故事,楚襄王和宋玉一起遊覽雲夢之台的時候,宋玉說:「以前先王(指楚懷王)曾經遊覽此地,玩累了便睡著了。先王夢見一位美麗動人的女子,她說是巫山之女,願意獻出自己的枕頭席子給楚王享用。楚王知道弦外有音,遂非常高興,立即寵幸那位巫山美女,兩相歡好。巫山女告訴懷王,再想找自己的話,就住就在巫山,早晨是『朝雲』,晚上是『行雨』。」
巫山雲雨是由神女幻化而成的自然現象。根據原始宗教觀念,神女與國王交合是天地交會,能夠產生降雨,進而使穀物豐收、人民富足、國家強盛;且人口繁衍、子孫滿堂、民族興旺。國王與神女交媾致雨並促進豐收、富足和強盛的觀念,是特定民俗背景下的產物,本與男歡女愛無涉。但由於後人對這一古老觀念並不了解,加上封建禮教壓抑下的部分人太過寂寞,將原本神聖莊嚴的國家大事,搬進了風月場合,乃至其成為男歡女愛的代名詞。後來的詩詞、小說、戲曲、故事也常如此效法使用。唐朝李白《清平調》:「一枝紅艷露凝香,雲雨巫山枉斷腸。」清朝錢彩《說岳全傳》第35回:「十二巫山雲雨會,襄王今夜上陽台。」
還有很重要的一點,用巫山雲雨、行雲布雨、雨露雲鬢來比喻男女房事,確實也非常形象、絕妙,所以才能被大家所自然接受,並很快流傳開來,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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