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激討債易犯「九宗罪」
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提醒,法治社會,上門討債要注意方式、方法,切莫因一時衝動,採取扣押債務人,甚至闖入債務人家中安營紮寨等極端手段討債,極易引發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9種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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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男子欠債被綁架險遭活埋
2018年1月8日,江西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通報,2017年12月30日凌晨2時許,安源分局後埠派出所接到王某報警稱其丈夫肖某因經濟債務被人綁架。通過聯繫債權人,警方於當日凌晨5時許解救出被拘禁的受害人肖某。
經查,肖某於2000年左右向邱某借款10萬元,2017年10月27日邱某將債權轉讓給「職業討債人」陳某。陳某逼迫肖某重新出具欠條並限期3日,要求其歸還部分本金及利息。2017年11月29日晚,陳某夥同他人將肖某挾持到臘市鎮五峰嶺。陳某等挖坑,將肖某推入坑中掩埋。在肖某求饒後陳某等3人將其帶回至萍鄉市城區某賓館內非法拘禁。目前,陳某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警方提醒,採取非法拘禁債務人等暴力手段討債是犯法行為。
法條:將債務人扣押作為人質,暴力威脅催還欠款。《刑法》第238條規定,構成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
尋釁滋事罪棺材抬進酒店 7人被刑拘
2017年12月18日,有一伙人抬著棺材到廣西柳州市勝利路某酒店,隨之與酒店保安發生衝突。據警方調查,唐某雄2014年在洛維工業園為某集團修建廠房,工程款一直未結清。18日上午,唐某雄召集工友唐某志和唐某華等8人一同來到該集團名下位於勝利路的酒店,將一口棺材抬進酒店大堂,以此要挾集團負責人出面解決欠款,遂與酒店工作人員孫某等人發生肢體衝突。目前,唐某雄等7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辦案警方提醒,採取暴力手段討債,有可能要不到錢,反而把自己送入班房。
法條:債權人心急之下,只顧要錢,要不到錢就採取極端手段討債。《刑法》第293條規定,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行為,破壞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
放火罪討工程款未果放火燒酒店
2017年12月,福州市晉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起討債引發的放火案件。檢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吳某於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期間承包某酒店油漆工程,工程結束後,酒店方一直拖欠約17萬元工程款未支付。吳某多次向酒店討要未果,惱羞成怒,便於2017年1月攜帶易燃液體至酒店四樓,在電梯附近潑灑點燃,酒店員工及時用滅火器撲滅。目前,吳某已被逮捕。辦案檢察官提醒,應以合理合法手段討債,切不可意氣用事。
法條:因債務糾紛,一氣之下鋌而走險,採取過激行為來泄憤。《刑法》第114條和第115條規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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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生產經營罪
拉閘斷電討債致38萬元損失
住在廣東茂名市區的魏某和何某是廣東省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職工。茂名某潤滑油公司拖欠魏某所在公司的工程款,造成其沒有拿到工資,經多次追討無果,魏某與何某等人於2014年5月12日20時許,進入該潤滑油公司變電間拉下該車間的電閘,並更換鎖芯將變電間大門鎖上。造成該公司8條生產線停產2個小時,利潤損失達384510元。2015年7月,茂南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魏某和何某為追討欠款,公然採取斷電的方法破壞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其行為已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分別判處魏某、何某有期徒刑9個月。
法條:以破壞企業的設備來討債,此類案件的被告人一般都是工廠職工。《刑法》第276條規定,無論是泄憤報復還是出於其他目的(包括討債),無論是毀壞機器設備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5
非法侵入住宅罪噴漆鎖門 家中討債被判拘役
被害人汪某因經營公司向某貸款公司貸款。因汪某拖欠貸款本息,2017年1月貸款公司授權委託被告人杜某及其他兩人(另案處理)收取欠款。之後,杜某等人到汪某居住的小區家中要債。2017年3月某日,杜某等人又到汪某家中要債,強行留在其家中,並邀集被告人彭某等人輪流守在其家中至同年4月。杜某在汪某家牆上、門上、地板上用噴漆噴上「無恥」、「還錢」等字樣,並採取將門反鎖、在汪某妻子仲某外出時派人緊跟等方式防止其逃跑。2017年7月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杜某為討債,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長期居住在被害人家中,其行為均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遂判處主犯杜某拘役6個月。
法條:債權人糾集一幫人闖入債務人家中,安營紮寨,堵門討債。《刑法》第245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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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當街將欠債人打成輕傷二級
吳某與朱某存在債務糾紛。朱某向吳某討要欠款,二人約定2016年2月21日晚上見面。當晚8點,朱某駕車載其弟朱某某及吳某行至河北廊坊三河市某醫院北側環島時,吳某突然從車窗鑽出並向北跑。朱某兄弟倆下車追趕,朱某對吳某拳打腳踢。後經鑒定,吳某的受傷程度為輕傷二級。三河市警方於2016年4月28日凌晨,在燕郊鎮某足療店將朱某抓獲。三河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因債務糾紛毆打他人,致人輕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故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零2個月,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吳某經濟損失17487元。
法條:為討債不擇手段,通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來達到討債目的。《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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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討債未果騎走電動車抵債
2013年8月,在湖南懷化打工的陳某兩次向同事黃某借款3200元。但到還款日後,陳某以各種理由賴著不還。2014年1月25日下午,黃某發現陳某將一台電動車停在宿舍門口,鑰匙還插在電動車上沒拔。於是,黃某騎走電動車,以2500元賣給一家回收店。當天下午,警方通過監控將黃某抓獲。據黃某交代,考慮到欠款難要,他就想騎走陳某的電動車用於抵債。2014年2月,黃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批捕。懷化市鶴城區檢察院提醒,在討要欠款無果的情況下,千萬不要走極端,不然觸犯了法律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法條:多次催討未果,便擅自拿走債務人財物抵債,從而觸犯法律。《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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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挾持債務人逼問密碼轉賬還錢
河北農民周勝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緩刑,後在北京開設討債公司。2007年4月27日,周勝夥同他人受孟秀珍僱傭,強行將與孟秀珍有債務糾紛的張某從北京朝陽區劫持到丰台區一家賓館,逼問出其銀行卡密碼。幾天後,周勝等人又挾持張某在一家銀行從銀行卡內取走11萬元,並轉賬28萬元給孟秀珍。北京市二中院審理認為,周勝採用脅迫手段討債,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遂依法以搶劫罪判處周勝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並處罰金2.2萬餘元。
法條:糾集討債人直接採取暴力手段,威逼債務人還債。《刑法》第263條規定犯搶劫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入戶搶劫或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等嚴重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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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殺人罪
上門討債殺人 被執行死刑
2013年1月25日,湖南益陽籍被告人袁某到益陽沅江龔某家討要800元欠債時,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吵廝打,袁某將皮某按倒在沙發上,從茶几上拿起玻璃煙灰缸猛砸其頭部。袁某見皮某因掙扎衣衫不整,遂實施姦淫。而後,袁某將皮某勒死,從其家中竊得耳環、項鏈和現金119元後逃離。1月29日,警方在山西運城抓獲袁某。2015年1月30日,經最高法核准,益陽市中院依法對袁某執行死刑。
法條:討債時一語不和便大打出手,甚至將討債行為演化為故意殺人。《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
華商報記者燕然整理
借錢需謹慎 催賬更需謹慎 法官律師為依法討債支招
保留證據 找擔保人 訴訟維權
債務糾紛中,如何避免因討債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華商報記者日前採訪了相關律師、法官。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諶江濤認為,債權人應當善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第一,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債權憑證。第二,要理清自己的債務性質,採取最有效的維權方式。如屬於用人單位惡意拖欠勞動報酬,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對於因承攬、加工而產生的債務,可以合法地行使留置權。第三,提起訴訟合法維權。通過訴訟先把債權債務確定下來,通過強制執行追討。要相信法律,現在法院的執行力度越來越大,隨著社會信用體系的完善,不守誠信的債務人在社會上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
廣東君和政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歐陽挺認為,首先,在出借的時候就要充分了解對方的還款能力,如果對方沉迷賭博、吸毒,這樣的借款就很難要回;其次,如果借款人是已婚人士,最好在欠條上讓夫妻雙方共同簽字,免得最後夫妻一方轉移了財產導致無法追回借款;再次,借款時最好有一個以上的擔保人,當借款人不還款時,可向擔保人主張歸還。最後,借款人最好能用房產、車輛等提供擔保,這樣的借款收回的概率最高。歐陽挺還建議,討債前應先了解法律法規。通過合法的討債手段都無法討回債權時,可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後,借款人仍不還款的,在申請強制執行時,可要求將其納入失信人員名單。
河南魯山縣法院法官王清青建議,債權形成時要注意保留證據,多採取銀行轉賬或立字為據的形式來保留證據。債權形成後應多注意債務人和擔保人的財務狀況,一旦有財產狀況惡化的情況發生,應採取訴訟或公證等方式確認債權和擔保方式,但要注意勿使用暴力或威脅等方式討債,以防矛盾加劇;在訴訟中可採用訴訟保全等方式先對債務人財產進行保全,減少損失。王清青提醒,借錢需謹慎,催賬更需謹慎,不要採取非法極端方式,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華商報記者陳有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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