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孤獨讀書術》
各位書友,大家好,今天我們將一起共讀亞瑟·叔本華的《孤獨讀書術》。這本書一共分為4章,根據我們所拆的10個主題點,每天閱讀半章左右。建議今日早讀閱讀第1-16頁。
請帶著這樣的思考開始今天的早讀:
讀書究竟讀的是思想還是內容?
在閱讀過程中,你能全部接收到作家筆下的思想嗎?
知乎上有人問,「什麼樣的人適合寫作?」有人回答道:想寫,總是想寫,並且動筆寫了的人。
誠然,每個人都會被各種各樣的事情勾起寫作的慾望。去寫,很簡單;寫得好,很難。
錢鍾書曾經說過:「我們常把自己的寫作衝動誤認為自己的寫作才能,自以為要寫就意味著會寫。」
實際上,任何一部作品都是作者思想的複製品。真正會寫作的人必然是有思想的人。
叔本華把作家分為三種。第一種作家寫作時沒有任何思考,他們靠記憶,甚至依靠回想別人的著作而寫作;第二種作家在寫作時才會思考,他們思考的目的是為了寫作;第三種作家在寫作前就進行了思考,他們從事寫作只是因為他們有思想,這種作家最為少見。
如果用星體來比喻這三種作家的作品,第一種作家的作品就像流星,「刷」地一下划過天際,然後就消失得無影無蹤,在划過天際時,你可能看到了,也可能沒看到,可以說,一切都靠運氣。
第二種作家的作品像行星。因為它和我們比較接近,所以看起來比恆星更為明亮,這樣的錯覺讓不少人以為它們是恆星。
但它們只是在反射別處的光,它們的影響範圍僅限於它們同時代的人之間。
第三種作家的作品像恆星,它們高高掛於蒼穹之上,發出自己的閃耀光芒,每個時代都受它們的影響。
作家的思想決定了他的作品是流星、行星還是恆星。
寫作是一種表達。
因此,一位好作家最重要的評判準則就是,他是否有東西可以表達。
你可能也有這樣的感覺,有的人的作品讓你覺得索然無味、如同嚼蠟。究其原因,是這些作家沒有進行充分的思考,他們用文字一知半解地表達自己,他們沒有真正了解自己所用文字的意義。
他們也許對文章結構、言語套路瞭然於心,但也僅限於此。他們的作品沒有任何具備本身特色的明確觀點以及清晰的思路。
寫作,對他們而言,似乎是一場拼圖遊戲。而他們的作品,就像遊戲之下倉促的印刷品。
但反之,你去看魯迅的作品,即便過去了幾十年,他筆下的事、筆下的人,依舊讓人覺得十分鮮活,這就是有東西可以表達的作家。而那些迎合大眾關注點的書籍,即便全然契合你的痛點,你看過也只會覺得是在隔靴搔癢罷了。
對於讀者來說,能否全然獲取作者通過文字吐露的表達尤為關鍵。
一位有思想的作家,他的思想往往會藉助作品的兩個方面傳遞出去。一個方面是內容,還有一個方面是形式。
內容就是故事,也是讀者比較感興趣的方面;而形式包含了處理內容的方式以及作者在構思這些內容時所採用的方式,很多讀者會忽略它,只有一些書迷或是深度鑒賞的人才會嘗試挖開藏在內容之下的形式。
好比說,《紅樓夢》的故事講的就是封建大家族賈家中愛恨情仇以及家族由富貴堂皇走向沒落衰敗的故事。這就是它的內容。
但它的形式是十分多樣的,你可以理解為人生好比一場夢, 這一場夢不在於你得到多少,失掉多少,而在於你在奮鬥中悟出了多少;還可以理解為是中國近代的縮影。
叔本華認為,形式要重於內容。因為作家的思想,主要呈現在作品形式上,這才是一本書真正的價值所在。
因此,他建議,當一部作品成名以後,一定要看清楚,它成名的原因到底是它的內容,還是形式。
一位好作家,在寫作前就會進行思考,他們總能用簡單明了和毫不含糊的文字輕鬆地表達出他們的思想。他們的作品既不冗長乏味,也不會含糊不清,令讀者大呼暢快。
即便他們的主要觀念有些許錯誤,也是經過了明確和仔細的思考。也就是說,至少他們的作品在形式上是對的,因此他們所寫的東西就具有某種價值。
寫作是作者與讀者的對話,而不是作者的獨白。
不少作家認為,寫作是孤獨中的創造,因此,只要自己了解自己的意圖就滿足了。但作家以不關心讀者是否了解自己的寫作意圖為出發點,就會導致作品變成單人獨白。
寫作是一種表達,但不是自我表達。
文學實際上應該是一種對白,而在這種對白中,表達者必須要明確地表達自己,不要使對方產生任何疑問。
這就需要作家在下筆前進行充分的思考。如果在下筆前,腦子是混沌的,那麼就會呈現出一部含糊、不和諧的作品。
反之,如果頭腦中裝著經過明確思考過的東西,自然會更容易找到恰當的表達方式。
但和讀者交流的表達並非是要作者像說話一樣寫作。
因為所有文體的寫作風格都多少保持某種與碑文體相近的痕迹,這樣的書面用語註定了文學作品不是嘮家常。
可見,寫作是一項技術活。它要求作者要有思想,在下筆前要經過充分的思考,要注重形式的表達,以及對白的呈現。
寫作是嚴謹的,唯有抱著這個態度的作者,才會產出至少不壞的作品,產出有價值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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