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機的劃代及代表機型

現在世界上公認的戰鬥機劃代有:俄羅斯的「五代劃分法」,西方的「四代劃分法」,以及2005年之後美國的「新五代劃分法」。三種劃代雖然結果不同,但劃代依據卻離不開戰鬥機的戰術技術性能,主要指標無非是:一是動力系統,包括發動機與動力控制系統,以及與此相適應的飛行速度和高度、機動性能等;二是火控系統,包括作戰方式、武器配備及操控系統;三是信息系統,包括信息的收集、整合和利用,發現和躲避發現的能力和手段等方面。戰鬥機是否具有「代」的飛躍,就是看戰機在這三個方面是否具有根本性的技術突破和質的飛躍。人們一般認為,通過對現有戰機的技術改造或系統升級而提升甚至大幅度提升戰鬥機的性能,並不會改變戰鬥機所屬的代。同時,戰鬥機劃代,一般不包括武裝直升機和轟炸機,但包括殲轟。

一、蘇聯(俄羅斯)五代及美國新五代劃分第一代:二戰後期至1950年代初期。特點是:裝配噴氣式發動機,亞音速飛行,採用了光學瞄準射擊系統和新型火炮,主要武器為機槍、航炮,作戰方式為視距內近距離格鬥。代表機:二戰末期德國的ME-262,英國的流星,蘇聯米格9/15/17;美國的F80/84/86等。第二代:約20世紀50-60年代(也有人稱為「韓戰戰機」)。特點是:噴氣發動機技術日臻完善,實現了超音速飛行,裝備雷達及近程制導導彈,開始注重飛機的氣動布局設計,出現了戰鬥轟炸機、截擊機等。但是,航炮仍是戰機主要的作戰手段,近距離格鬥仍是主要的作戰方式。代表機種有:蘇聯米格-19、蘇-7/9/11,美國F-2/8/11/100,英國的閃電,中國殲-6等。 第三代:以20世紀60-70年代的技術為基礎(也有人稱為「越戰戰機」),突出制空作戰能力。特點是:強調高空高速高機動性。採用更強勁的渦輪噴氣發動機,裝備了更高性能的航空雷達,以紅外線熱感追蹤為制導方式的近距離空-空導彈為主要武器,航炮成為輔助武器,普遍重視氣動布局設計,採用了更優的後掠翼、三角翼或梯形翼面設計。代表機種有:蘇聯米格21/23/25/27系列、蘇-15/17/24/25等,美國F-4/5/104/105/106等,英德意聯合研製的狂風,中國殲-7/8、飛豹等。 第四代:以20世紀80-90年代的技術為基礎,突出遠距離綜合打擊能力。特點是:超機動性、超音速飛行、超視距作戰和多用途。裝配大推力渦扇發動機、大型航空雷達及先進航電控制系統和火控系統,空優作戰為主、兼顧對地對艦作戰,能夠發射多種制導方式的中近程對空對地導彈,能夠同時跟蹤幾十個空中目標並對多個危險目標實施打擊,實現了超視距作戰。優化外形設計,大量使用複合材料以減輕機體重量和增加機身強度,有的甚至具有一定隱身功能。代表機種有:俄羅斯米格29/31等系列,蘇-27/30/32/33/34/35等系列,美國的F14/15/16/18系列和F-117(實為第一代隱身攻擊機,已停產),法國的陣風、幻影2000系列,歐洲的EF-2000颱風、中國的殲-10/11/15/16系列等。 第五代:以20世紀末-21世紀初技術為基礎,突出隱身性能和先敵發現、超視距綜合打擊能力。俄羅斯和美國對5代機的定義達成一致,主要特點是:超音速巡航、超機動性、高信息整合能力和高隱身性(即4S),尤其強調隱身性能和先敵發現、先敵打擊的綜合作戰能力。擁有超強的動力系統、先進的雷達探測、航電控制和火控系統,以多種制導導彈為主要武器,具有強大的對空、對地作戰能力和信息整合能力。代表機:美國F22、F35及中國即將服役的殲-20 ,俄羅斯還在研製的T-50等。註:各代戰機的時間劃段,以美蘇(俄)戰機最初服役時間為主,中國同代戰機出現的時間要晚許多年。二、西方的四代劃分第一代,是指具有高速高空格鬥能力的戰鬥機。第二代,是指裝有火控系統和使用導彈格鬥的空優戰鬥機。第三代,是指具有超視距遠程打擊作戰能力的戰鬥機。第四代,是指具有雷達不可探測的隱身戰鬥機。目前已經服役的只有美國的F-22和即將服役的F-35。

三、幾點說明

1、戰鬥機的劃代大致出現於上世紀第3代戰機出現之初,開始是為了方便對新老戰機的戰術技術性能進行對比分析,凸顯新戰機的先進和優勢所在,有炫耀武力的成分,並非是為新戰機制定的「工業標準」。隨著這種劃分被普遍接受,「代」也就成為區別戰機先進程度的主要標誌。

2、現在流行的3.5代(西方標準)或4++代(俄標)或5代過渡戰機(中俄標),指的是在3代(或俄4代)機基礎上進行改造和系統升級的戰鬥機。這種劃分主要是藉助人們對代的認知,標明改進後的戰機在戰術技術方面達到的程度,是就作戰能力而言,並不是真正的劃代。代表機種有:美國F-18C/D、F-18E/F,法國陣風、歐洲的EF-2000颱風、中國的殲-10B、殲-16,蘇-35等。

3、在我國,由於人們的習慣不同,對同一代戰機有不同的劃代說法,如殲-20,有的說是4代機,有的說是5代機。這顯然是由選取的劃代標準不同造成的。但在國際機型的對比中,如果把美F-22、F-35作為第4代機,那麼中國的殲-20也應作為第4代機;如果把美F-22、F-35作為第5代機,而把中國的殲-20作為4代機,那就是認知問題了,即故意貶低中國殲-20戰機。

資料:戰鬥機產生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初期。當時飛機主要用於戰場上空指引炮兵射擊、偵察和轟炸。隨後就出現用飛機來阻撓敵機執行上述任務的戰鬥行動,形成空中對抗。開始時只是后座的射擊員用手槍、步槍和機槍在空中互射,後來機槍、航炮固定在機身頭部,由駕駛員負責。到一戰結束時,飛行速度不到200公里/小時、高度5000米以下,載重(含機重)1噸以下。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德國開始使用me-262噴氣式殲擊機,最大飛行速度達96o公里/時。戰後噴氣式殲擊機普遍代替了活塞式殲擊機,飛行速度和高度迅提高,作戰方式和手段也逐步豐富起來。

超音速巡航:一般是指在不開加力的情況下,飛機能夠實現1.5馬赫以上的飛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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