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校教育的深層危機與整體轉型(中)
作者:劉良華文章來源:「教育敘事研究」網點擊數:701更新時間:2007-2-28
(二)學校教育是否應該立足於人性與人權?
很多人都在發表有關教育的書或文章。凡是寫書或文章的人都會遇到一個問題:書或文章的「開頭」怎麼寫?
這個問題之所以需要認真地提交出來,是因為它實際上牽涉一個很重要的談論教育的路線:人們在談論教育的時候,究竟應該從哪裡談起?從哪裡出發?
1916年,杜威先生髮表了《民主主義與教育》。這本書後來被推舉為20世紀最重要的教育名著。它的開篇很奇特,它看起來像是要給讀者講一個故事,這個故事容易使人想到達爾文的《物種起源》或法布爾的《昆蟲記》。我們可以看看杜威先生是怎樣「開始」的:
生物和無生物之間最明顯的區別,在於前者以更新維持自己。石塊受擊,它抵抗。如果石塊的抵抗大於打擊的力量,它外表保持不變。否則,石塊被砸碎。石塊決不會對打擊做出反應,使它得以保持自己,更不會使打擊成為有助於自己繼續活動的因素。雖然生物容易被優勢力量所壓倒,它仍然設法使作用於它的力量,變為它自己進一步生存的手段。如果它不能這樣做,它不只是被砸得粉碎(至少在高等生物是這樣),而且不成其為生物。
只要生物能忍受,它就努力為它自己利用周圍的力量。它利用光線、空氣、水分和土壤。所謂利用它們,就是說把它們變為保護它自己的手段。只要生物不斷地生長,它在利用環境時所花費的力量,得大於失:它生長著。在這個意義上理解「控制」這個詞,我們可以說,生物為它自己的繼續活動而征服並控制各種力量,如果不控制這些力量,就會耗盡自己。生活就是通過對環境的行動的自我更新過程。
這是一個奇特卻並不奇怪的開篇。這個故事看起來輕描淡寫,它卻舉重若輕地開啟了那麼一部厚重的《民主主義與教育》。這個故事可以作為理解杜威教育理論的一個機關和按鈕。
我們可以再看看另外一篇文章的「開頭」。
1999年,葉瀾先生髮表《把個體精神生命發展的主動權還給學生》。這是一篇比較簡短的文章。這篇文章的開頭也很有趣,也像是在講一個故事:[i]
每個人都只能自己「活」,不能由別人代「活」;每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全部歷程都得自己走,不能由別人代走。這是一個明白到不能再明白的事實,是每一個活著的人都能體會到的樸素真理。然而,基於這一樸素事實作進一步思考後得出的結論,即主動性是生命活動重要本質特徵的結論,卻並非被每個人意識、認同和付之實踐。人們往往只是在自然生命的意義上接受這個結論。因為一個人的自然生命存在的基本表徵,就是他能自動地呼吸;當腸胃發出飢餓信號時,能主動進食和消化;機體能自動地進行複雜的新陳代謝。沒有這些自動和主動,生命就不能自然維持和生長,人就將走向死亡,這是明白無疑的。但是,當問題擴展到人的精神生命發展等領域時,這一結論卻常常被人以往、丟棄,甚至違背、踐踏。學生精神生命發展的主動性被剝奪,在我國幾千年的教育傳統中表現得十分突出,哪怕是在20世紀末的今日的學校里也還頑強地存在,就是一例。……在學校里,課堂和班級都牢牢地掌握在教師手中,學生的成長被教師控制,教師可以決定學生如何發展,甚至恨不得代替他們去活,去成長。……事情的嚴重性還不止於此。人怎樣生活,就會成為怎樣的人。如若幾十年的學校教育、養成了依賴、等待、隨從等對待生命的消極態度,那麼,走上社會以後他們還是依然期待著有決定生命的人來決定自己行動。而且,一旦他們擁有了決定權,還會無視生命發展的主動權應屬於每一個人,還會同樣以主宰者的身份去控制所能管轄的他人。
以我個人對「新基礎教育」的理解,葉瀾先生的這個開頭也可以作為「新基礎教育」(當時「新基礎教育」已經積累了五年的「探索性研究」)的一個機關和樞紐。
這兩份「文件」的開頭究竟提出了什麼?這裡面究竟有什麼玄機?
1.杜威先生的故事顯示:生物的本性是主動追求和主動生長。作為高級生物,人通過對環境的主動行動來促進自我更新。所有生物(尤其是像「人」這樣的生物)都有主動發展、自我更新的本性和潛能。
2.葉瀾先生的故事顯示:主動性是所有生物的自然本性,這是重要的,但還不夠。人的主動性不僅顯示為自然生命的主動生長,而且顯示為精神生命的主動發展。它不僅要求每個人為自己爭取精神生命發展的主動權,而且要求每個人尊重他人的精神生命發展的主動權。為自己爭取主動權呈現出強健的「個體」生命意識,尊重他人的主動權呈現為可貴的「平等意識」和「民主精神」。缺乏基本的「平等意識」和「民主精神」的可能後果是:教師是課堂的主宰者,學生是教師意志的服從者;問題還在於,「表面上開來作為主宰者的教師,也是被規定者。他們被領導規定,被課程規定,被大綱規定,被教科書和教學參考資料規定。在許多情況下教師是指令的執行者、程序的操作者。」[ii]
由此我們可以歸納出有關人性和人權(主要人「人權」)的「第一組教育假設」。
與「人性」相關的結論是:凡人都有主動生長、主動發展的本能。
與「人權」相關的結論是:凡人都有主動做事的自由,這是天賦的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取消他人主動做事的自由。
與「教育」相關的結論是:好的教育總是為兒童創設有利於主動生長、主動發展的環境。壞的教育總是不相信並由此而壓制、剝奪兒童的主動生長和主動發展的自由。
這條結論對中國當下的學校教育提出的疑問是:我們的學校教育究竟在為兒童主動生長、主動發展提供更好的環境呢?還是在有意無意地控制、取消兒童主動生長、主動發展的權利?
實際上,早在兩百多年前,盧梭已經用他的方式提出了這個問題。
1762年,盧梭以教育小說的格式發表《愛彌兒》,這本書從公開發表的那一天起就受到世人的熱情關注,這種閱讀的熱情一直延續到今天。
就在同一年,盧梭發表了《社會契約論》。該書問世後立即遭到禁止,後來卻成為持久地發生影響的政治哲學經典文獻。據說法國國家格言「自由、平等、博愛」便來自《社會契約論》。
我們可以看看在這兩本「曠世奇書」中,盧梭是怎麼寫他的「開頭」的?
《愛彌兒》開篇就說:[iii]
出自造物主之手的東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裡,就全變壞了。(最好翻譯為:「上帝造人,一切皆善;一經人手,便成為惡。」)
盧梭的這句話至今依然是教育界的經典名言。我個人的感受是,這句話乃是整部《愛彌兒》中最可愛最有分量的一句話。
但是,盧梭提出的更經典更有影響的名言不是出自《愛彌兒》,而出自他的與《愛彌兒》同年發表的作品《社會契約論》中。
《社會契約論》開篇第一句便是:[iv]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最好翻譯得更明快一些:「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
與之相關的解釋是:「放棄自己的自由,就是放棄自己做人的資格,就是放棄人類的權利,甚至就是放棄自己的義務。」[v]
從盧梭在《愛彌兒》和《社會契約論》的開篇中提出的這兩句經典名言中,可以歸納出有關人性與人權(主要是「人權」)的「第二組教育假設」:
與「人性」相關的結論是:人的所有本性是美好的(這裡的本性不僅限於「主動發展」的本性)。
與「人權」相關的結論是:自由是每個人的天賦人權,更重要的是,每個人都享有「平等」的自由權,「平等」是「自由」的陪伴者。沒有平等的自由是虛假、殘缺的自由。
與「教育」相關的結論是:好的教育總是尊重每個人的本性、維護每個人的自由,並催促每個人承擔堅守自由的責任;壞的教育總是破壞人的本性、壓制人的自由或聽任人因懶惰與怯懦而放棄自己的自由。
有關人性與人權(主要是「人權」)的「第二組教育假設」中已經暗含了三個有關人性與人權(主要是「人權」)的難題:
第一個難題與「第一組教育結論相關」:人有天賦的自由權,這是有關「自由」的人權假設。但總有人因懶惰與怯懦而傾向於放棄自己的自由。針對這個難題,德國人康德站出來,專門寫《什麼是啟蒙運動》,為「啟蒙運動」辯護和吶喊。他所理解的啟蒙運動,「就是人類脫離自己所加之於自己的不成熟狀態。不成熟狀態就是不經別人的引導,就對運用自己的理智無能為力。」[vi]大量的人因「懶惰和怯懦」而寧願放棄自己的自由。因此,「這一啟蒙運動除了自由而外並不需要任何別的東西,而且還確乎是一切可以稱之為自由的東西之中最無害的東西,那就是在一切事情上都有公開運用自己理性的自由。」[vii]《民主主義與教育》與《把個體精神生命發展的主動權還給學生》的開篇都可以看作是對這個難題的正面回應與解釋。
第二個難題是:人人都享有同等的自由權,任何人都不可以憑藉自己的出身、智力、職業、身體、性別等差異而享有特權。這是有關「平等」的人權假設;可是,在現實生活中,總是有人希望憑藉自己的出身、智力、職業、身體、性別等差異而享有特權。即便康德那樣的人,也曾經相信智慧的人可以蔑視無知的群眾,直到讀了盧梭的作品後,康德才糾正這個傾向:「我渴望知識,不斷地要前進,有所發明才快樂。曾經有一個時期,我相信這就是使人生命有其尊嚴。我輕視無知的大眾。盧梭糾正了我。我意想的優越消失了,我學會了尊重人,認為自己遠不如尋常勞動者那樣有用,除非我相信我的哲學能替一切人恢復其為人的共有的權利。」[viii]
第三個難題是:當某些人的自由行動與另外一些人的自由行動發生衝突時,需要選舉某些「精英」來維護、協調人的自由權。被選舉的精英必須經過競爭。這是有關「民主」的人權假設。可是,在現實社會中,總是有人希望動用自己的出身、智力、職業、身體、性別等差異來享有「專制」的特權。
在現代社會(當然包括學校教育)中,如何維護並擴展人(尤其是「兒童」)的「自由」、「平等」、「民主」精神,依然是一個難題。三者之中,培育「自由」精神與「平等」意識顯得更緊迫而最艱難。人一旦擁有了強大而豪邁的「自由」精神與謙遜而內斂的「平等」意識,他將自然而然地為自己爭取「民主」的權利(這樣看來,法國人提出「自由、平等、博愛」而沒有提出「自由、平等、民主」看來是有意義的)。
如果說有關人性和人權(主要是「人權」)的「第一組教育假設」關注的重點是「自由」,那麼,有關人性和人權(主要是「人權」)的「第二組教育假設」關注的重點乃是「平等」。「自由」與「平等」二者一起構成有關人性與人權(主要是「人權」)類似「太極圖」的合歡形態。
就中國學校教育的現狀而言,既需要為兒童提供更多更大的主動發展的「自由」空間,又需要為兒童提供更多更大的「平等」機會。相比之下,後者的努力將顯得更為艱難。在「不太信任兒童」的中國傳統文化背景下,學校教育究竟可以為兒童提供何種程度的「平等」機會?這實在不是一個容易的轉換。
真正的困難還在於:人們可能承認某些成人享受「自由」選擇、「平等」分配、「民主」管理的權利,卻不願意承認「兒童」也享有同等的「自由」選擇、「平等」分配、「民主」管理的權利。
就學校教育而言,具體的困難是:教育者往往會憑藉自己的智力優勢而不相信兒童具有平等的「對話」、「探索」的權利。教育者會因為兒童頻繁出錯而取消他們自由言論、自由探索的權利。「自由言論」的權利一旦被剝奪,學校里的兒童就不得不「認真聽老師講課」;「自由探索」的權利一旦被取消,學校里的兒童就只剩下「接受」、「記憶」知識,沒有了遊戲和創造的歡樂。
到此為止,有關人性和人權的考慮實際上主要只是涉及了「人權」(比如「自由」、「平等」)的討論。至於學校教育究竟應該如何立足於人的「本性」與「本能」,這是一個更棘手也因此長期受冷落的課題。
我們如何在有關「自由」、「平等」的討論的基礎上再提出有關人性與人權(主要是「人性」)的「第三組教育假設」,這裡面隱含了一系列困難。比較直接的困難在於:人性實際上包含了人的種種慾望,而某些慾望一直被貶斥為「獸性」。當然,傳統的教育學對「獸性」是深惡痛絕的。
可以考慮的思路是:儘可能列舉人的本性與本能,然後再考察哪些本性與本能在學校教育中是應該受到尊重的?
--------------------------------------------------------------------------------
[i] 葉瀾:《把個體精神生命發展的主動權還給學生》,載郝克明主編:《面向21世紀我的教育觀(綜合卷)》,廣東教育出版社1999版,第331-342頁。
[ii] 葉瀾:《把個體精神生命發展的主動權還給學生》,載郝克明主編:《面向21世紀我的教育觀(綜合卷)》,廣東教育出版社1999版,第331-342頁。
[iii] [法]盧梭著,李平漚譯:《愛彌兒——論教育》,商務印書館1996年版,第5頁。
[iv] [法]盧梭著,何兆武譯:《社會契約論》,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4頁。
[v] [法]盧梭著,何兆武譯:《社會契約論》,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第17頁。
[vi] [德]康德著:《什麼是啟蒙運動?》,載康德著,何兆武譯:《歷史理性批判文集》,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年版。
[vii] [德]康德著:《什麼是啟蒙運動?》,載康德著,何兆武譯:《歷史理性批判文集》,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年版。
[viii] 轉引自李澤厚著:《批判哲學的批判》,載《李澤厚哲學文存》(上編),安徽文藝出版社1999年版,第44-45頁。
推薦閱讀:
※轉型期中東政治伊斯蘭的生成與發展探析
※神舟電腦已進死胡同 專家建議上市後迅速轉型
※歐洲危機與中國發展道路轉型
※轉型中國 34
※小米 衝浪智能手機普及潮(轉型發展新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