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解答(聖經·神學·護教4)--唐崇榮
07-27
聖經·神學·護教(四)答:良心的功用,是神已經放在人裡面的,這是普遍恩惠(The Common Grace)的一部份。普遍恩惠是連沒有蒙救贖的人都有的,普遍恩惠不因為民族的不同而有差別,而且在每個時代都是一樣的。所以普遍恩惠是在各時代、各民族中,無論信主、不信主,無論男、女,無論有無宗教叫作「救贖恩惠」(The Saving Grace)。聖經對普遍恩惠的記載在太五45,耶穌說:「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這是「普遍恩惠」很重要的一個根據。「良心睡覺」是誰管理的?神使良心本身的功用有它的自然律在裡面。如果把良心當作是自然產生的,那麼你對恩典源頭的統一性就無法找到調和,所以良心還是從神創造出來的。答:那一節聖經並不是在說良心,而是聖靈使人自責,聖靈使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表示聖靈做到了良心所做不到的事。那節聖經是說,聖靈在初步重生的工作中恢復了良心最初的果效;並且扮演宇宙位格際關係錯誤的總修正的角色。「為罪,是因為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為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這樣,聖父、聖子、聖靈、撒旦、人,要修正這些位格彼此關係間的混亂,只有一個位格能做到,就是聖靈。答:所謂「神比我們的心大」,意思就是說當你裡面的良心責備你的時候,你不要以為那就是最後的絕對,因為還有比良心更大的聖靈也在你裡面。如果把良心相對性的看法,當作絕對標準的話,你就不夠順服聖靈。「上帝比你的心更大」,就是你先要有敬畏神的心,你良心的功用才能步人正軌。如果不先讓聖靈引導你的靈,用神的心來處理你的心,你不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只靠你自己的良心,你還是會有錯的。所以最後的標準是神,不是良心。答:聖經說作長老的可以按手,但靈恩派在五、六十年代時出現一種理論:「能力在你裡面,如果你沒有讓它出去,新的就不進來」,所以他們有所謂「活水江河」的理論,當你按手,有能力出去時,神就把新的能力給你,使你變成活水江河,否則就只是死海了。當他們如此去行時,有些人因此得幫助,他們便得著鼓勵,就一直按手,或是隨便奉耶穌的名趕鬼。使徒行傳記載:有幾個遊行各處、念咒趕鬼的猶太人,向那被惡鬼附的人擅自稱主耶穌的名,說:「我奉保羅所傳的耶穌命令你們出來!」……惡鬼回答他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卻是誰呢?」結果被惡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們身上,勝了其中二人,制伏他們,叫他們赤著身子受了傷,從那房子里逃出去了。(徒十九13——16)可見不能隨便拿別人的講章講、不能隨便奉別人的耶穌來趕鬼的,除非你自己與神之間有很密切的關係,有神的能力在你的身上。答:這個問題本身就有許多錯誤,「先知到約翰為止」是指預備彌賽亞來臨、說這方面預言的先知到約翰為止。使徒行傳還有先知亞迦布、腓利的四個女兒也都說預言的,所以在新約還看到一些說預言的先知。哥林多前書十四章提到要切慕「作先知講道」,這表示我們要傳講神的話,代表神說話、發言。原來「先知」這個字就是「神的代言人」,我在過去的講座提過一個原則:「先知的職份現在已經結束了,而代表神講話的先知功用還在教會裡。」所以每一個基督徒成為神的代言人來講神的話,就是作先知講道;但是這和舊約的先知說預言是不同的。舊約先知所領受的特殊啟示,後來就成為舊約聖經的主要內容;而新約使徒所領受的特殊啟示,後來就成為新約聖經的主要內容;這兩種人在建造教會根基的工作是很重要的,因為教會是建立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面。舊約先知所說的預言可以分成四大類:第一,彌賽亞將要來。第二,彌賽亞會第二次再來。第三,神彰顯神公義的本性、神的聖怒、神的審判臨到列國。第四,某些個別事件、個別人物,在最近期間將要發生的事情,比如說:「明天要下雨。我若不禱告,三年就不降雨。」或說:「耶和華說:『亞哈王的血要被噴在一個地方,狗要舔他的血。』」這些預言是最不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彌賽亞第一次來要成就救贖,再來時要審判大地——這一類的預言;次要的是——神是聖潔的、公義的、有怒氣的、審判列國的,他要讓各樣的刑罰臨到巴比倫、臨到埃及、臨到尼尼微——這一類的預言;最不重要的預言就是——你要看見一匹驢,看見兩個人來,你看到的時候要對他講……——這一類的預言是個別事件,並不影響神國度的永恆價值。現在還有沒有預言?還有。第一種預言不需要了,第四種預言是微不足道的,第三種預言也沒那麼重要,所以第二種是新約中唯一存在的最重要的預言。我們今天可以講預言嗎?可以的。我說:「耶穌必要再來!」是不是重要的預言?是。今天我說:「耶穌必要再來!」你們說:「這個誰不知道?我也知道,這個不重要。」但我如果說:「明天下午三點到四點下大雨。」你就說:「哇!先知來了。」這樣,你只有一個討好聽眾、配合他們需要的傳道人,你就會發現,聽眾常常不能分辨聖靈的聲音、良心的聲音、人的聲音、自己的聲音或者仇敵的聲音。最後會變成什麼樣?講最不重要的預言的人,教會認為他是「大先知」;講越重要的預言的人,教會認為他只是「平常人」。其實今天最重要的預言是「基督還要再來,你要迎見你的上帝;你要傳福音直到地極,使地極的人都聽見,主就要再來了!」這個是最大最後的預言!所以我們要作先知講道,一方面代表神傳話,一方面勇敢的講基督再來的道理。今天真正的先知被冷落一旁,講無關緊要小事的先知被認為「大先知」;許多教會信徒的眼睛瞎了,看不見、分辨不出來,這是很可怕的現象。現在有先知的分,沒有先知的職份,對不對呢?我不這樣說,我說:「先知的職份已經沒有了,先知的功用還在聖徒中間。」我們每一個被耶穌拯救成為聖徒的人,按照神給我們智能和對意義的了解,從神啟示的總原則去解釋萬物時,我們就是作先知。中文「先知」這個字產生一種錯覺,好象能夠比別人先看見的就叫做「先知」;其實在希伯來原文里,「先知」這個字是沒有「先」、「後」意思的,先知就是神的代言人。答:聖經沒有提到這個原則,我們只能從聖經得到一個結論:「現在有的是聖靈繼續的光照,使我們明白已經啟示完成的聖經」。因為猶大書3節說:「為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爭辯」,「一次交付」不是指次數的一,乃是指完成的交付。神多次多方把真理曉諭列祖、先知們,基督來之後由使徒再傳下去,所以信仰的根基是建立在先知和使徒的身上。當這些啟示都結束以後,我不能說還有「直接的啟示」,只能說有個別的領受神特別的、或者直接的光照。所以「啟示」(Revelation)已經沒有了,而「光照」(Illumination)還繼續有。答:如果在靈恩運動中有人說:「我來了,我來了,我來到我的兒女中間。」你要問他:「你是誰?」「我來到我的兒女中間。」這一句話在二十多年前就出現在一些講方言的運動里,但它是不對的,為什麼呢?因為聖經從來沒有告訴我們說:我們是聖靈的兒女。也沒有一次說:我們是耶穌的兒女,沒有這回事。現在許多豐富神學、成功神學的人說:「我們是王的兒子,我們是基督的兒子。」這是錯的。我們是藉著聖靈的重生,聖靈把生命賜給我們,在基督的死與他的復活上有份,而一同成為後嗣,成為上帝的兒女。所以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不是聖靈的兒女,也不是聖子的兒女。第二、「我來到我的兒女中間」,它的意思是不是說:我們已經是神的兒女,對不對?神的兒女們聚集在一起時,聖靈就會來訪,對不對?不對!所謂「我們是神的兒女」,是因為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領受了兒子的靈,不是領受奴僕的心,我們呼叫「阿爸父,上帝」的時候,是聖靈在我們裡面我們才會叫他的。第三,聖經從來沒有一個地方記載,在基督徒的聚會中聖靈說:「我來了,我來到我的兒女中間」所以如果你在聚會中求聖靈來、求聖靈的能力降臨在我們中間,這是可以的。有時候你忽略了「能力」,所以求聖靈降臨在我們中間,這表示神臨格、神同在。有一些教會在每年五旬節前十天禁食禱告求聖靈降臨,從程序和現象來看,這樣做似乎很符合使徒行傳第一章的記載,五旬節前十天跪下禱告,對不對呢?從實質來說這是不對的。因為,聖靈如果是要你求,他才來,到了五旬節那天他來了;而明年你再求他來,他又來了。那在第一次跟第二次來之間,他什麼時候走了?所以這是不合聖經的。聖經是不是說:「我要將他賜下與你們同在,直到明年七月」而是直到永遠嘛!以我們求聖靈再來複興我們、再來感動我們、再來教導我們、再來光照我們,這是可以的。但,求聖靈再臨格,從天上再降下來是不對的!因為聖靈從五旬節降下後,一直在預備聖徒成為基督的新婦、成為聖潔榮耀的教會,以後被提升天,他從來沒有離開過真正屬於主的教會的團體。但是使徒行傳講聖靈降臨、降下,共四次:第二章、第八章、第十章、第十九章,這四次可說是指著福音的普世運動,先在耶路撒冷,再往撒瑪利亞、猶太全地直到地極。第十章是哥尼流代表外邦人領受聖靈的開始,十九章以弗所代表遠方的人、地極的人領受聖靈的一個開始。答:神的確用夢對某些人講話,但那些夢不是最要緊的,那些夢如果不是符合聖經原則的,你就不能隨便說:「這是神給他的夢。」傳福音、護教有時要從文化、理性去接觸,但一些民間基層人士,他們不是屬於這個層面,他們是從宗教的一些感應去認識神。所以,在基層人士中間傳福音,比較不是用我這種傳福音的方式。但我們要記得所有異象、異夢等,若是與聖經原則相背的,你就不能接受。答:聽見聖靈的聲音唯一的辦法,就是聖靈透過已經啟示出來的聖經感化、引導我們的思想和帶動我們的感情。所以,如果離開聖經的聖靈工作,你一定要小心,甚至要唾棄它,因為聖經和聖靈不可分開。聖靈是真理的靈,所以凡是說:「我被聖靈感動」,卻不好好照著聖經的原則行,那就不對了。你的問題裡面有一句話說:「如果有經文的感動」,這句話是好的,而「圖像」那就不大好了。因為把你的禱告化成一個圖像,然後看到什麼就見證出來,這很容易給魔鬼留地步。所謂的「圖像」就是把看得見的形像和神引導之間作一種關連,其實這個關連並不是必然的。所以我想應該多多思想上帝的話,把從神的話得到的感動當作是神的聲音。而又有許多人說:「我沒有感動.我沒有負擔」,這是非常冒犯的。為什麼呢?他不是存著敬畏上帝、順服聖靈的心,更不是存著遵行神旨意的原則來說這些話。有一個人每個禮拜都司琴,有一天快要聚會時,她突然跟牧師說:「神感動我今天不要彈。」牧師覺得莫明其妙:神感動你,為什麼不感動我?後來有人告訴牧師:「你知道她為什麼今天不彈?因為她平常沒有好好練琴,今天她的鋼琴老師來作禮拜,她不敢在老師面前彈,怕露出馬腳,就說今天神感動她不彈琴。」這樣的口號、這樣的交待是很可怕的一種風氣。基督徒不應該以此作為隱藏真實動機的藉口,否則就是輕看聖靈的引導,會混亂自己的聲音和神的聲音,甚至會帶來一種非常可怕的錯誤的教導。在印尼瑪琅一個神學院,有一天學生突然對老師說:「上帝感動我們三天不上課。」老師氣得要命,召開教員會議後還是不知該怎樣應付,因為有「上帝」作後盾是很難抵擋的。到了第四天,這些人進到課堂,院長也進到課室:「上帝感動我把你們趕走!」我相信後面的感動比較對,因為凡事要照規矩來,你要上課就上課、不上課就說:「上帝的感動」,像什麼話?連看得見的師長都不順從,你還會順從看不見的上帝嗎?在不違背神旨意的原則里我們要順從人,你連這個都做不到,你的長輩就有資格來審判你、對付你,或者給你一些處罰。答:你不必否認有聖靈的感動,也不可以否認有神感動你的聲音。這些感動和聲音雖是內在的,也應當以外在的聖經作印證。如果一個人不根據聖經的了解去判斷所聽到的聲音,那就很危險了;但是如果一個人常常聽聖經的道、常常背聖經,以後在心靈裡面有一種感動化成有意義的、無聲的聲音,那是聖靈的感動。比如有一次我看到一本色情的書,我很想買,因為它也有很高的藝術價值;但是後來裡面的聲音說:「不能,你不可以買!」我知道這是我讀經的結果,神的話、神真理的靈在我裡面感動,我就不買了。這可說是受聖靈感動、是神的聲音。但如果把聖靈的聲音說得神秘兮兮,使人產生錯誤印象,好象你是現代專業先知。那就不好了。答:神的火在你身上燃燒,使你的理性熱愛神的真理、忠於神的真理,那就是復興了。當你的感情歸回神的聖潔、能照神所恨的去恨、照神所愛的去愛、照神所悲的去悲、照神所樂的去樂,這就叫作感情的復興;意志也是如此。所以「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這一句話,所樂、所憂都是天下事。而基督徒呢?照天上之樂而樂、照天上之憂而憂,我們以天上的事為念。「只顧天上不顧天下,基督徒不就是進了象牙塔嗎?」不是的,因為神也是照顧人的,所以當世人犯罪時,天上是憂的,不過他的憂是以神的本性和聖潔的出發點來憂。所以「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為樂」,只是時間問題,你只不過是比別人更先憂罷了。但是什麼事你應該憂?什麼事你不應該憂?你應當是以天上的感情作為你感情的原本;如果我們能按照神所愛的去愛、恨神所恨的、樂神所樂的,那種感情是特殊而且有最高的原則和價值。答:生命是神所造的,能夠在被造界吸取一些養料維持自己的生存,一旦時候到了就要死的,那就叫作「生命」。而屬靈的生命就是借著神的道靠聖靈活在神旨意之中的那個靈界存在的活物。談「屬靈生命」不可能不提到聖靈和上帝的道。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保羅說:「你們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五:25)又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八:1——3)這就拯救我們脫離神的審判,新的生命就進來了。聖靈重生一個人是藉著道,道拯救一個人是藉著基督死與復活的福音所成就的大能,而這個大能又是透過寶血的洗凈和聖靈的感動把新的生命賜下來,這些是息息相關的。答:人能活著是因為神賜給人生命的能力,因為神創造人使人有生命的功能,人活著是為什麼?要知道這點,你就要在生命的尋求中發現神的旨意和神為我們的生命所定的原則。你要活得有意義,就要從神的道裡面找到智慧,更要找到那有永恆價值的動向和生命的內容。你要得著生命真正豐富的內容,就要用真理來充實自己,再藉著聖靈的動力,是你繼續不斷地靠著他能夠修正自己、進入豐盛,這樣你活著就有意義了。答:你的意思是上帝如果攔阻他犯就好了,所以亞當沒有錯是上帝錯,對不對?犯罪的人的記號,就是不認自己犯罪而以為上帝犯罪。犯罪以後我們就常用罪人的想法來想上帝;神把自由給人,這是神給被造界最大的尊貴與榮耀。尊貴與榮耀是冠冕,而榮耀有關係到道德性的,尊貴有關係到位份與價值觀的,所以人是有尊貴地位,人有尊貴的可能,是因人有價值、敬拜,所以對價值的認同,最高峰產生敬拜的行動,普遍的產生尊敬、佩服的行動。榮耀是道德的基礎,而尊貴與榮耀最基本的條件是自由而不是被逼;為這緣故,神把犯罪的可能也給人了,而犯罪的可能給人,不使上帝成為罪的源頭或罪因。罪乃是因受造者不願把他自己,歸到神自己的義里所產生的必然結果,所以這是自由的誤用。神如果幹涉人,把人所有犯罪的可能割掉了,那也就可以說,上帝為什麼不造一個不會犯罪的人,那問題就更乾脆了;如果上帝造了一個不會犯罪的人,也就是像今天你造了一個洋娃娃一樣,那就不會犯罪了,所有的玩具洋娃娃不會犯罪,但也就沒有道德價值了。所以神造了有道德價值可能的活物,乃是神把自由放在裡面,這件事你只能接受這是事實,在事實中間墮落,你只能接受神所提供給你的救恩之邀請;除此之外,沒有別條路。TOYOTA公司知道汽車會撞車還繼續造,這句話要表達的是某一部份的真理,就是說,汽車不是為相撞而被造的,人也不是為犯罪而被造的,人被造是為了榮耀上帝,但當他不能達到這榮耀的時候,救恩還來到,表示神不是任憑人。答:他看見聖靈降在耶穌的身上,是神給他的一個特別的特權、特別的看見。而「看見」這兩個字,原是一件超物界在物界中間的奇蹟。看見,什麼叫做看見?我把今天所看見的,用照相機拍起來,結果我發現照相機比我看見的更清楚;但是我所說的照相機比我看得更清楚,而照相機從來不知道它看見,照相機也根本沒有看見,不過它就使我的看見變成有憑據的看見,而有憑據的看見的本身,是透過一些好象不是看見的、超物質的行動產生的,這是很奧妙的事情。什麼叫做看?真正研究每一個重要動詞或名詞,你會發現我們正活在一個形上的社會形態中間,但是透過形下的生活表達。有人問奧古斯丁什麼叫做時間,他回答:「你不問我,我就知道什麼叫作時間,但給你一問,我就變成不懂什麼叫作時間。」時間是很具體的存在,但是時間實實在在是形上和形下之間的一個表達。為了創造能看的眼睛,神不得不創造看不見的空氣,如果空氣是看見的,今天你看我、我看你,一定看不到,只看到空氣,因為在能看你的眼睛,與我被看的眼睛中間,看的範圍中間是一層空氣,所以神造了不能看見的物質中,使眼睛可以用這個超乎看而看見那能看見的物質。看見是很奇妙的,你今天在南京東路上走,走完了,有人問你,你看見甚麼?有人說,奇怪了!今天大家穿的鞋子不好看,為什麼?因為下雨天。問另一個人看見甚麼?南京東路最近幾幢大樓建築方法,跟十年前的建築方法完全不同,新的style出現了。為甚麼同樣走過,有的人只看大樓?因為他是建築師,另外一個是專門賣鞋的。所以,你的看,是經過個人的內在選擇性,因此當同樣的場合過後,每個人所述說的,一定受其個人內在選擇性所影響,而作出主觀性的結論。所以看是什麼?耶穌說:當聖靈重生一個人,你就會看見不一樣的事情。神給了我一些負擔,不是佈道就是神學,不是神學就是佈道,為什麼呢?因為雖然這些不暢銷的、不容易聽的,我看到的那個價值,和應該作的,是別人沒有看到的。所以每一個人應好好求主給你一個聖靈的看,看一些人家沒有看的,你就真正看了。答:我認為巴特所講的揀選,就是在基督里,結果這就逃避了很多困難,因為在基督里,誰是揀選的,他不必解釋,就是在基督里揀選。但這若從全本聖經來說,我認為還是不夠負責任。答:耶和華見證人實在不是耶和華的見證,全本舊約有多少處提到你是耶和華的見證:「你們是我的見證人,」那是指以色列說的,不是指他們。而新約時代從來沒有「耶和華的見證人」這句話。所以他們到底是替誰作見證,我是莫名奇妙。他們不信三位一體、不信耶穌是神,說耶穌是被造的,耶和華見證人不信聖靈、不信有地獄,他們要講些什麼?把基督教最重要的道理都丟掉了,然後說耶和華的見證人,我寧可說是撒旦的見證人。耶和華見證人不相信地獄,也不相信魔鬼在地獄裡要永遠受刑罰。誰最不喜歡在地獄裡受永遠的刑罰,就是魔鬼,所以耶和華見證人最怕他們的元首下地獄,所以就說,根本沒有地獄,魔鬼也不會下地獄,這個替魔鬼走一條盼望沒有地獄的道路,已經很明顯了。耶和華見證人曾經對三位一體講過很褻瀆的話語,他說:「創世紀裡面那個壞蛋叫作尼碌,尼碌跟母親結婚,因為跟母親結婚,所以他的身份三重;他是他母親的孩子,又是他母親的丈夫,又是他自己,這個叫作三位一體。」豈有此理!他還說:「凡接受三位一體的都是掉在這種錯誤里。」其實我告訴你神的道不是如此,你清楚看見,耶穌是奉父子聖靈的名:一個名,三個位格,有高低、有被造的在裡面嗎?沒有。耶和華的見證人說:「上帝創造了兩個Logos,一個失敗一個成功;失敗的Logos變成鬼,成功的變成基督」。耶和華見證人不過是諾斯底派(Gnosticism),加上亞流派異端在20世紀初,19世紀末大行其道的一種異端的復活。任何一個錯誤的思想,常常會在歷史裡面多次的復興與重演,你要很謹慎教會的問題。保羅說:提摩太啊,要謹慎你自己與你自己的教訓。因此你可以使自己與別人得救。答:因為聖靈是上帝的靈,聖靈是基督的靈,聖靈來了,聖靈是在父裡面、在子裡面,子在父裡面,而藉著聖靈父子在我們裡面,所以聖靈就把三位一體的豐盛,帶到我們裡面來了。答:若三位一體都死了,那麼那一天一定所有的星球都相撞了,你裡面的細胞全部崩潰了,那麼理性變成碎片了。耶穌基督的死是第二位格在地上肉身的死,透過肉身的死,那個第二位格的神性,就以無限的大能來代替我們對罪宣判。所以基督的死,你甚至不能說他是神性的死,應當是基督在肉身中間為我們死了,基督在肉身中間擔當我們的罪,他在肉身死了,但是他死的時候,他仍舊是用無窮生命的大能,作了祭司與救贖的工作。答:人在肉身中間犯罪,罪就要在肉身中間解決,當我們把罪帶進超肉身的永恆的時候,罪就不得赦免,所以只要你在肉身的範圍裡面解決了罪,不把罪帶進超肉身的永恆,你就是一個得救的人。為這個原故,要在人沒有死以前傳福音給他,為此他不把罪帶到永恆裡面也是一個原因,為什麼在肉身的人可以得救,在永恆中間犯罪的天使,墮落以後沒有得救的機會,因為他是在永恆中間的狀態中犯罪所以他的罪停留在永恆狀態中間。為了解決在肉身中間的犯罪,神的兒子必須親自成了肉身,因為他在肉身中間定了罪案,就在人有罪身的形態中間解決了罪,以致他藉永恒生命無限的大能,透過聖靈把自己獻給上帝,來得勝掌死權的魔鬼。這樣在肉身中間,耶穌基督勝了那在肉身要尋求死據的罪的權柄,這樣耶穌基督就把得勝賜給凡在肉身接受他、承認他,因為他的肉身代替了我們肉身的罪。有一本李常受的書,其中一段說:耶穌的肉身是罪身,有罪在他身上,所以他一定要死。這是非常錯誤的教訓。耶穌基督不是一個罪身,耶穌只有罪身的形狀,他在罪身中間有了像我們這有罪的人的身體的形狀,而他沒有罪,所以他是代罪死。我們的死是因罪而死,基督的死是為罪而死。答:上帝當然不能造一塊石頭大到他不能提起來,為什麼?因為這件事情本身是不正常的人才會提出來,你能否做一個四方形的圓,四方形狀不是圓。所以上帝能,做一個他不能的,能與不能硬拼起來,本身已發生邏輯上的錯誤。上帝許多事情是不能做的,我們現在來說上帝不能做的事:上帝不能背負自己、上帝不能說謊、上帝不能虛假、上帝不能以有罪的為無罪、以無罪的為有罪,只有在基督裡面,他用義者代替不義者,才把我們帶到稱義的地步,上帝有太多事情不能作,因他的本性是他自由的約束。上帝不能作不義的事,因為他是公義的神,他的公義成為他可能不公義的約束。第二個原則,如果上帝不是在這個原則之下、這個定義之下,被認為無所不能的,那麼,什麼叫作上帝的全能;上帝的全能與他本質配合的時候,一切美善的恩賜從他來的。所謂上帝的全能,就是一切的善與聖的能力是從神來的。最後一樣,如果上帝是全能的,他如何表現他的全能?他就照著他的本性,施行他計劃中間合乎於他本性的良善與聖潔、公義、能力所成全的永恆的旨意,在歷史中間這個叫作上帝的全能。不信的人,心眼被撒旦弄瞎了,他們不但看不見上帝,連自己的毛病都看不見,因問題是你怎樣看上帝的全能。上帝的全能常透過我們所認為的軟弱顯現出來,所以在人的觀念中,認為他甚麼都能做,才叫全能。但上帝的全能,包括他不願意做那違背他本性的能力。所以那全能是有義的約束、善的約束、聖的約束、愛的約束,這是神的智慧高過人的智慧。答:父藉著聖靈使主從死里復活,其實很多教義你再思想都不能脫離三位一體的工作,共同執行同樣工作。當創造的時候,是聖父是聖子是聖靈;如果是耶穌復活,是父給他復活的,他自己不能復活的。請你注意,沒有一個人在聖經里的復活是自己的,以利沙、以利亞都是奉主的名叫死人復活的,彼得奉耶穌的名叫多加復活,保羅奉耶穌的名叫猶推古復活。但是作為神性的基督,有復活的大能顯明他是神,基督在人性中間,上帝把他復活過來了,又再高舉他。所以使徒行傳說:上帝將他從死的痛苦中釋放出來,又把他從右手高舉起來,因為死不能得勝生命的主;他們殺了生命的主,但是父叫他復活了,父藉著靈叫他復活了。照樣,聖靈在我們身上,使我們過一個新生活的樣式榮耀上帝。答:其實不是,在舊約聖經裡面已經很清楚的記載,關於有一位你們不聽他的話的,就要被滅絕,那一位要與你們同行。所以在摩西時,已經隱隱約約的把神獨一性中的不同位格的道理,已經慢慢啟示出來,但有多少人明白多少,我們不知道。當逐漸啟示還沒有完全賜下來以前,人不能完全了解,神也不怪他;他們在獨一神中間產生敬畏,那已經是神對他們的要求很足夠了。到了新約,給我們完全啟示後,就應當對神盡更大認知的責任;所以愈多蒙恩的人,神就會向他多要,這叫作上帝的公平。答:人性被造原是好的,犯罪以後尋出許多的巧計,所以每一次你發現理想與現實相背,你完整的思想與確切的世界相對的時候,你只能接受一個聖經重要的教義,就是罪已經存在這個世界上了。但是要對罪產生得勝及樂觀的心態,只有一個辦法,你每次想到罪的時候,要馬上看那已經得勝罪惡的基督,成為你的盼望,成為你的拯救者。答:惟靠聖靈才可以。上帝不是在物質界里,藉著現象給我們看見他是什麼樣子;上帝是藉著聖靈使我們認識「道」,從啟示中間去看見上帝是怎樣的。答:我們是借著聖子在聖靈裡面向聖父祈求,所以禱告生活就是三位一體信仰的應用;一個在神的三位一體裡面的享受。答:這是很好的問題。聖經是包含很多豐盛意義的神的話語。所以聖經的解釋,可能有不同的方面、不同的層次帶來更豐盛的了解,阿們 ?但是,如果不同的層次,不同的角度帶來的了解不是帶到豐富的地步,是帶到真正衝突的地步,怎麼辦呢?那這樣你就要明白聖經的要求,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這是保羅對提摩太的吩咐「你要按正義分解真理的道」(參:提摩太後書:2章15節)。而「分解真理的道 」這個字司可福 (Cyrus Ingerson Scofield, 1843-1921) 又把它誤解了,所以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他用這個字把時代分成七個時代,他說「分解真理的道」,就分成「樂園時代」、然後「良心時代」、「族長時代」、一個一個時代來講下去,「律法時代」.... 等等。更可憐的,把上帝在每個時代用的辦法來對待人的,都把它用不同的辦法來對待人。結果連神自己都不能前後一致,貫徹始終用統一的方法處理對罪人的辦法,所以這是很可憐的。其實保羅所講的「用正義分解真理的道」就是要把全本聖經所啟示的所有的真理所得到的總原則(不能離開的總原則)來去明白。所以, 這樣,我認為,解經應當對全本聖經總了解,然後得到一個正統的結論,做為總鑰匙再去解每一本不同的地方。我問你,加爾文寫《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Christian Religion) 是寫那個後寫解經書?或者先寫解經書後寫《基督教要義》呢?啊?他寫先《基督教要義》。他憑什麼資格寫《基督教要義》?他是憑熟讀聖經寫《基督教要義》。所以我發現加爾文對聖經的了解是全面的,是完備的,不是隨便斷章取義作講章走遍世界那種人。他是從創世記一字一字把那真正相信那是神啟示的全備的話,一直讀到啟示,然後把整個全部消化在他裡面,融匯貫通到一個地步,找到 總原則來寫教義,那這教義就變成總鑰匙去解每一節的聖經。這是很要緊的。所以你聽一個人講道你就知道,他背後的架構是什麼?他解這一段的聖經,他對全本聖經的了解是什麼?若不是這樣的話,很容易解錯。還有一些靈意的解經是很可怕的,我聽過一個人講,「耶穌基督復活的時候,頭巾在哪裡?在墳墓里。耶穌復活的時候,他的衣裳在哪裡?在墳墓里。這表示什麼?表示你要把你的博士學位跟博士袍放在墳墓,你才有復活的大能。」對不對啊?這樣解經對不對?那個哪裡是「博士帽」?這個是亂講一場。他還以為他有「特別的亮光」,「獨特的看見」,結果他所講的是和聖經的意思完全不一樣。我相信他可以講,「你靠神的復活大能,不是依靠學位,不是依靠博士帽子」,這樣講就好了,不必說那個就是「博士帽」,「耶穌基督把博士帽丟掉,你要像耶穌才有復活的大能。」這是「牽強附會」的解經,是很不對的。所以有很多人的解經是亂來的。安息日會的人解經,他說「耶和華給亞當活到九百三十歲」,為什麼呢?因為他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日子」是什麼?一日是千年,所以不到那一千年他就死了,你明白嗎?「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參:彼得後書:3章8節),所以這樣,他就死了。「耶和華見證人」的解釋更離譜了,他說「耶穌不說自己的良善」,因為那少年官到他面前的時候說「良善的夫子」,耶穌說「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良善的只有一位,就是上帝。」所以耶穌承認他不良善,對不對?亂講一場。耶穌說「你為什麼敢稱呼我是良善的?為什麼竟然稱呼我是良善的?良善的只有一位就是上帝,莫非你已經知道我是上帝了嗎?」是那樣的意思。「如果你真的知道我是上帝的話,你才可以向我求永生。如果你知道我不過是先生,向先生求永生是不對的。你既然稱我是「先生」,又向「先生」求永生,這「生」與那「生」沒關係,你懂不懂 ?」然後耶穌說,「你既然敢承認我是上帝,那麼你你又說你是遵行律法的,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又愛人。好,愛神就是遵行神的命令,愛人就是舍自己救人,我現在考你,你愛神嗎?你變賣所有的,我給你命令,神的命令你行嗎?如果你不行,你不要告訴我你從小遵守律法,你是騙人的。如果你真正遵守律法,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那麼,愛神、愛人,你真的分嗎?你是騙人的。所以一考之下,這個少年官完全不及格,這就是有很多人以為我已經從小遵行聖經,我從小明白聖經,我從小傳道,你講的你根本不知道!你多少害人的事情從講台發出來你不知道。所以正解聖經一定要全本聖經融匯貫通,明白,然後用那個總原則去解經。我已經在台北講了幾次了,不是單單用「以經解經」的口號解經,因為對第一節聖經錯誤的觀念,成為你解第二節聖經的原因的時候,你就將錯就錯,一錯再錯,繼續不斷錯。那很是危險的,但是用總原則去解經的時候,你就不偏左右,因為神的總意你已經抓到了。答:我們不知道。但是很清楚的告訴我們,這本聖經是論到這個地球,和這個地球上的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不是論別的星球,也不是論每一件事情。單單論這個地球你都念不完了,還還要論一大堆,你怎麼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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