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同居錯戀
作者:木南臣
第一章沒錢的養豬,有錢的養狗。沒錢的想結婚,有錢的想離婚。平淡的日子過久了,小情侶之間滿足不了這種淺嘗輒止的幸福,開始尋求新的制高點。於是乎,兩人向偉大的民政局邁出繼往開來的一大步。平淡的日子過久了,小兩口之間滿足不了這種行屍走肉的空虛,開始尋求新的出發點。於是乎,兩人又向偉大的民政局邁出柳暗花明的一大步。所以,第一種人,他們結婚了;第二種人,他們離婚了……當然,還有第三種人……他們是站在民政局的門外,以一種全新的姿態詮釋著他們所謂的「婚姻」生活……所謂同居,字典中說它多為異性之間出於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恩格斯曾經說過:結婚,那些經過國家批准並在教堂舉行的儀式都是多餘的,沒有必要。在一個川流不息的城市裡,成千上萬的都市男女,兩個人相愛了,他們選擇了住在一起,女人為男人精心打點著生活。男人的臂彎是女人安心地枕頭。就算以後的以後,他們由於種種原因,最終未能步入神聖的婚姻殿堂,可是,不能否認的是,那段執子之手,卻沒有與子偕老的生活片段,獨獨不能讓人後悔與忘懷。可是,並不是所有的同居者都感到幸福與懷念。沒有愛情的婚姻,就像是吸食一種精神鴉片,外表看起來雲來霧繞,內心卻已經破敗不堪。說婚姻是毒品,基於種種原因,兩人產生了一種長期習慣,一旦脫離,卻承受不住戒不掉的麻痹。結果呢?沒有絲毫感情的兩個最熟悉的陌生人,為了保持長期的精神麻痹,選擇了看似光鮮實則不堪的婚後同居。新同居條例中說了——男人有權利找妓女滿足生理需求女人有權利找牛郎滿足生理渴望男人和女人只需維護好雙方家庭的感情互不干涉……荒謬與荒唐對於深受婚姻荼毒的男女來說,已經毫無意義可言。有什麼比為了家族的利益,將兩個毫不知情的陌生人捆綁在一起,孤獨地守著歲月,可笑地度過一生更荒謬更荒唐呢?No.1——王光福男27歲保險公司工作「我和我太太已經結婚兩年了,我們的父母是老戰友,我一直當她是我的妹妹,她也當我如哥哥,當年她被迫和男友分手的時候還找我哭訴一宿呢,呵呵,父母之命,也不好違抗,如今我做保險,她在銀行做小職員,日子倒也算是紅火,現在呢,父母總是催著我們趕快生個孩子,過了年紀就不好了,可是我總是覺得少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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