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女童:性侵教育必須加強
媒體報道:2013年平均每3天發生一起的女童性侵案被媒體報道,其中受害者8-14歲居多
3位全國政協委員建議:
重視公共監護制度建設;廢除嫖宿幼女罪;將兒童安全教育納入九年義務教育;出台權威的防性侵教育教案。
3月2日,「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女童保護座談會」(下稱「女童保護座談會」)在北京召開。公益項目「女童保護」由全國各地100多名女記者於2013年6月1日聯合發起,希望得到更多的人關注。
當天,「女童保護」項目在會上正式發布:2013年全國共有125起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女童案例,平均每3天就有一起案例曝光,其中受害者以8-14歲居多。
如何保護兒童安全?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曹義孫,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俞金堯,以及中國青年政治學院中國社會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軍、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北京性健康研究會理事黃莉莉等參加了此次座談會並展開了討論。
與會的3位全國政協委員建議,應完善關於兒童權利保護的法律制度,重視公共監護制度建設;廢除嫖宿幼女罪;將兒童安全教育納入九年義務教育課程體系;落實四部委意見,出台權威的防性侵教育教案。
「捨棄生命護羊非常愚蠢」
「中國兒童從小被灌輸的思想就是服從,而很多侵犯他們的正是這些讓他們服從的人,所以孩子們遇到性侵時,連告狀的勇氣都沒有。」
美國電影《身為人母》中有這樣一個片段:因猥褻兒童而入獄的羅納德,由於種種原因獲得保釋,回到了小鎮上。從那刻起,鎮上的居民們無時無刻不在提防著他,警察也把羅納德的居所納入了重點監視範疇,兒童保護工作者印刷羅納德的頭像,分發至每家每戶。一段時間裡,鎮上所有居民對羅納德避之唯恐不及。
一次,羅納德到游泳館去游泳,結果被管理員轟了出去。後來,羅納德在這種陰影下,再也無法生活下去,他做出了小鎮人們曾強烈要求的決定—閹割自己。
其實,以上影視片段是根據《梅根法案》而展開的。
1994年,一名7歲美國小女孩梅根在家附近遭受性侵犯致死,促使美國頒布《梅根法案》,規定在性侵犯者獲釋出獄後,各州可在互聯網上張貼其照片和個人資料,給這些人打上終身「烙印」,以保護周圍鄰居免受侵擾。同時,美國司法部門在全國建立統一的戀童癖者DNA信息庫,記錄戀童癖的姓名、常住地址及DNA信息,並向公眾免費開放。
因此,當一個兒童權利受到侵害時,普通的美國公民、社會福利機構、司法機關都會快速高效地運轉起來,為孩子的權利奔走呼喊。
在此次北京舉行的「女童保護座談會」上,中國青年政治學院中國社會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軍道出了中國國情:目前,國內關於女童性侵的研究還未展開,畢竟這是一個隱性現象,很多學者去調研的時候也不知從何處下手。例如,在未成年人性侵犯案群體中,熟人作案的概率非常大,其中就包括教師、家長,如果自己的父親侵害子女,誰會向學者們透露自己的犯案經歷?遇到來自「熟人」的性侵,很多受害者選擇了閉口不談。因此,國內只有不斷發生的女童性侵案例,並沒有真正的研究結果。
在童小軍看來,要建立完善的兒童保護法律制度,就必須對女童性侵現象進行深入研究,了解把握中國未成年人性侵犯的真實情況,這是前提條件。現在學者們非常需要國家的財政和智力資源等方面的支持。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在分析女童性侵現象之前,講述了一個小故事:數年前,語文教材中有篇文章叫《草原英雄小姐妹》,龍梅和玉榮兩姐妹放羊時遭遇暴風雪,為了不使生產隊的羊群遭到損失,兩人頂風冒雪追趕羊群,直到在雪地里暈倒被凍傷,事後二人都做了不同程度的截肢。她們的英雄事迹後來在中國廣泛傳揚,兩人被譽為「草原英雄小姐妹」。
「一個社會要以人為本,應該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中國千千萬萬家庭中,把孩子看成是私有財產的不在少數。」朱征夫認為,龍梅和玉榮不滿10周歲卻在暴風雪中放羊,就是其監護人未盡責的表現,捨棄生命護羊,是非常愚蠢的做法。
「如果孩子沒有被看成一個獨立的主體,他們永遠都不會有保護自己的意識。中國兒童從小被灌輸的思想就是服從,而很多侵犯他們的正是這些讓他們服從的人,所以孩子們遇到性侵時,連告狀的勇氣都沒有。」朱征夫說,「中國要解決女童性侵現象,必須先建立公共監護制度:對於監護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情況下,政府應該通過法律和相應的司法程序,在一定條件、一定期限內剝奪監護人的監護權,由政府指定的臨時監護人負責監護。在國外,沒有履行監護職責會被剝奪監護權,孩子由社會或政府監護。我國沒有這種制度,但社會確實需要在父母監護之外,設立公共監護制度。」
同時,童小軍也提出了疑問:「我國在兒童權利保護中缺少健全的法律制度,比如什麼叫兒童性侵?如何界定兒童虐待、兒童剝削和兒童暴力?監護人應該履行哪些義務?兒童被性侵時監護人應該負有什麼責任?」
對此,參加座談會的學者們呼籲,中國可以參照美國《梅根法案》的經驗,建立性侵犯罪者姓名、照片、犯罪行為的備案制度。
會上,朱征夫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曹義孫還提到了一個歷年兩會都曾被提及的「老問題」:廢除嫖宿幼女罪。
朱征夫認為,嫖宿幼女罪是將幼女作為「賣淫女」處理,「但實際上,幼女是未成年人,不能表達自己的真實意願」,這是對幼女的極大侮辱。同時,嫖宿幼女罪其實規避了對「輪姦」的認定,成了犯罪者的「免死條款」。因此,朱征夫和曹義孫強烈呼籲,全國人大法工委應儘快立項廢除嫖宿幼女罪,併入強姦罪。
童小軍說,「目前最需要改善的就是兒童保護的法律環境。」在3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她最希望看到「國家真正啟動兒童保護制度的建設」。
政府可嘗試購買專業服務
兒童受到性侵時遇到最尷尬的局面是,一是不知道找誰幫忙,二是即使找到人後也不知道該怎麼幫忙。
為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在辦案程序、準確適用法律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說明,強化了法律對未成年被害人隱私權利的保護。
但朱征夫非常擔憂,在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的任一環節中,難免對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特別是在取證偵查階段。朱征夫說:「本來性侵對兒童的精神傷害很大,會留下常年陰影。由於沒有相應的鑒定機構,受害兒童的精神賠償要求也常常得不到法院支持。」
童小軍贊同朱征夫的看法。她認為,不管是社工、警察還是法官,在處理女童性侵事件前,一律都需要上崗培訓,然後由專門機構頒發證書。警察如何詢問受害兒童?如何在取證過程中保護他們的隱私?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細節。因此,保護女童不受性侵干擾非常棘手,如果在執法過程中處理不當,受害兒童反覆受到傷害也是極有可能的,所謂的「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維護權益」就會落空。
童小軍說,當法律不能足夠保護受害者時,應該讓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其中,例如兒童保護工作者。目前,國內多所高校已經開設了社會工作專業,但此類專業根本不為人所知,發展也非常緩慢。就現狀而言,從業者多不具備相關的專業素養和技能,難以稱為嚴格意義上的社工。
童小軍指出,兒童受到性侵時遇到最尷尬的局面,一是不知道找誰幫忙,二是即使找到人後也不知道該怎麼幫忙。所以,成熟的社工應該是可以根據兒童行為、監護人行為以及家庭、學校生態環境來判斷兒童在家是否安全,在學校是否安全,如果兒童受到威脅,通過何種方式來提供幫助,以保證「兒童最大利益原則」。
「社工不能光靠社會組織、社團來支撐,政府相關部門應儘快加大人員、資金等資源投入,積極進行兒童保護社工的建設。」童小軍強調。
曹義孫建議,政府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社會組織從事社工方面的研究。同時,也要加大對性侵兒童罪犯的懲罰力度,使具有實施性侵犯傾向的人們不能、不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犯。
據記者了解,芬蘭兒童保護社工就隸屬於地方行政部門。其《兒童福利法》規定,所有在社會衛生保障、教育、學生服務、青年服務、警察、刑事制裁、消防、應急中心等系統供職的人,只要在實際工作中發現有兒童需要幫助,或者成長環境險惡,都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市政府社會服務部門報告。
這就意味著芬蘭兒童遇到性侵時,有著廣泛的求援途徑。同時,芬蘭法律還強調,如果家長因故不能提供恰當的照顧並危及孩子的健康成長時,社工可以介入,在極端情況下甚至可以要求家長「遠離」孩子。
將性安全教育納入課程
黃莉莉看到很多年輕女孩進醫院做流產手術後,便毫不猶豫地從心理學教師轉變為一名性健康教育教師。
2013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四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指出,「要通過課堂教學、編髮手冊等形式開展性知識教育,教育女學生了解預防性侵犯的知識,遭遇性侵犯後懂得如何尋求幫助。」
然而,直到今天,我國在課程體系內開設性教育課程的學校依然不多,即使有,在教育內容上也偏重生理方面,往往是在生物課、生理衛生課中含混帶過生殖一章。
「我國還沒有一部經過專家撰寫、科學論證的全國性防性侵教材教案,這一領域在全國仍處於空白。因此,雖然廣東等地方教育部門陸續出台了性教育或防性侵的讀本,但仍缺乏權威性、標準性、可推廣性,導致兒童安全教育的地方實踐只能停留在一地,甚至可能是某屆教育部門主管領導的任上。」曹義孫說。
曹義孫建議,應儘快研究出台全國性的權威防性侵課本、教案,填補教案空白。
與會專家學者建議,將兒童安全教育納入九年義務教育課程體系,讓「安全教育第一課」作為小學新生入學第一課。
「未成年人是防性侵教育最應儘快惠及的人群。很欣慰看到"女童保護"這樣的民間組織在推動防性侵教育,但這不可能只由民間力量來承擔,希望能通過民間力量推動制度的建設。因此,把安全教育作為小學生的入學第一課是最合適的。」童小軍說。
北京性健康研究會理事黃莉莉也表示,「性健康教育課一定要納入兒童教育體系中來,而且越早越好。」1990年,她看到很多年輕女孩進醫院做流產手術後,便毫不猶豫地從心理學教師轉變為一名性健康教育教師。許多家長向她反映,性健康真的很重要,可惜就是課程開得太晚了,「許多發達國家的性教育課程從幼兒園就開始了。」
「女童保護」項目發起人、《京華時報》記者孫雪梅也表示,根據「女童保護」志願者在貴州、雲南、北京、廣東、湖北、福州等省市小學講授防性侵知識的實踐經驗,小學生最容易接受相關防範知識和方法,起到有效預防性侵危險的作用;而初高中生的講授效果明顯弱於小學生。
為建立一份權威、科學又便於小學生理解、接受的「安全防性侵課教案」,孫雪梅和志願者們結合國內外兒童防性侵經驗、成員多地試講經驗的基礎上,起草了一份由10餘名性教育學、心理學、社會學、法界、一線專家多輪建議、修訂,歷經半年時間40多次修改形成的《防性侵教育小學課堂45分鐘標準教案》。
孫雪梅特彆強調說:「教案用於公益用途,絕不用於銷售,希望能為全社會的兒童防性侵教育做一些貢獻。」
童小軍呼籲,政府應當組織專家儘快研究出台全國性、權威性、指導性的教師防性侵未成年人行為準則。比如「教師不得單獨對異性學生留堂、訓誡,如確有教學上的必要,應至少有一名同性教師陪同。如無同性教師陪同,教師與異性學生在室內單獨相處時,不得關門。否則學生可拒絕教師要求或告知監護人」等。
朱征夫認為,性侵兒童案多發的一大重要原因,是兒童性安全教育的極度缺乏。「在很多孩子眼裡,老師家長的話就是權威。當權威人士來侵犯他的時候,他們可能連喊都不知道。」
朱征夫也提出,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是孩子天然的權利。社會應儘可能創造條件,讓孩子和父母在一起生活。要從根本上消除戶籍歧視,讓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能夠就近上學,落實義務教育制度。
責任編輯: 段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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