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 「敦促」的用法(語文信箱)
07-27
原標題:「敦促」的用法(語文信箱)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14年10月18日 第 06 版)
杜老師:
請問「敦促」一詞應怎樣使用?謝謝!
安徽讀者 周文升
周文升先生:
「敦促」的「敦」有「督促」義。《漢語大字典》中對此舉例說:「《易·復》:『敦復,無悔。』高亨今註:『敦本督責促迫之義。敦復者,受人之督責促迫而返。其復雖由於被動,然能復則無悔。』」
「敦促」中的「促」有「催促」義。例如催銑《記王忠肅公翱三事》中說:「公屢促之。」李白《魯郡堯祠送吳王之琅琊》中說「日色促歸人」。其中的「促」都是「催促」的意思。
因此,「敦促」是由語素義相近的「敦」跟「促」以聯合方式構成的一個詞。其義是「催促」。例如:
(1)請你們立即敦促兩位先生早日啟程來京參加會議。
(2)我們敦促雙方就有關問題積極磋商,儘快達成協議。
(3)再次敦促有關方面儘早拿出解決這個問題的具體措施。
(4)檢方敦促有經濟犯罪行為的人員認清形勢,儘快投案自首。
(5)國際社會敦促交戰雙方立即停火併展開對話。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敦促」具有書面語色彩,故「敦促」在書面語中使用較多,口語中使用較少。
《語言文字報》原主編 杜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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