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女工命喪派出所調查情況:非討薪引發|討薪女工
資料圖:2014年12月13日,事發現場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疑似用腳踩著女農民的頭髮。新華社發
新華網太原1月16日電(晏國政)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龍城派出所民警在處置「龍瑞苑」工地警情期間,發生一起河南籍民工周秀雲非正常死亡案件。案件發生後,一則「警察打死討薪女民工,倒地後仍遭腳踩頭髮」的圖片消息在網路上廣泛傳播,引發廣大網民高度關注。
案發當日,究竟發生了什麼?是否與討薪有關?案件偵辦是否嚴格依法進行?針對連日來社會關注的這些焦點問題,日前山西省和太原市有關方面進行了回應。
案發三個多小時究竟發生了什麼?
太原「12·13」案件雖然發生一月,但關於案發當日在「龍瑞苑」工地門口和派出所內究竟發生了什麼,網上、網下仍眾說紛紜。
記者從太原市政府新聞辦了解到,經相關部門調查,2014年12月13日16時許,周秀雲的兒子王奎林與工友李康、孟林、徐前進四人外出購物返回太原市小店區「龍瑞苑」工地,想從北門進入工地,走近路到位於東門外的生活區。工地保安以王奎林等人沒有佩戴工作牌、安全帽為由拒絕其入內,雙方發生衝突。
王奎林隨後給其父親王友志打電話,其母親周秀雲隨其父親及其他10餘名工友從東門進入工地穿行到北門現場。工地保安隊長也趕至現場。雙方在現場發生肢體衝突,局面混亂,保安隊長撥打110報警。
太原市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接處警記錄顯示,報警時間為2014年12月13日16時19分,一男子報警稱:山西大醫院南門對面山西四建門口,因戴安全帽問題被打,不需要120。
17時05分,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派出所值班民警王文軍帶隊到達現場,欲將王奎林、李康等人帶回派出所詢問時,王友志、周秀雲進行阻攔。王文軍給王友志戴上手銬並推上警車時,周秀雲抱住王文軍大腿抓撓撕扯,王文軍拽住周秀雲頭髮將其摁倒在地,等待警力支援。隨後,民警將周秀雲抬起與王友志、王奎林、李康等人一併帶回龍城派出所。
回到派出所後,王文軍未經請示,個人決定對王友志等4人辦理留置手續,把周秀雲放置在派出所值班室地板上。期間,王友志、王奎林、李康等人遭到民警王文軍、郭鐵偉及協勤任海波等人毆打。
18時20分許,因發現周秀雲身體異常,王文軍安排人撥打120急救電話。18時33分許,120急救人員趕到龍城派出所。19時19分許,周秀雲被送到山西省榮軍醫院急診科搶救,檢查結果為救前呼吸心跳驟停。19時50分許,周秀雲搶救無效被宣告臨床死亡。
案件系治安糾紛引發
案件發生後,「警察打死討薪女民工」的消息在網路上廣泛傳播。年終歲尾,「民工討薪被打死」的說法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經山西省有關部門深入調查認定,此案系治安糾紛所致,並非「討薪」引發。
2014年12月25日,案件經媒體曝光後,有媒體報道,此案是因施工單位拖欠王友志等人工資,王奎林是想進入工地詢問工資情況遭保安阻攔而引發。為此,山西省農民工工資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組成調查組,對「討薪」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調查組分別對施工單位山西四建集團公司,山西友成建築勞務公司有關人員,工地保安、王友志和王奎林父子雙方當事人,王友志木工班組其他農民工等進行了調查,查閱了職工花名冊,工資發放表,並對現場進行了勘驗、走訪。
調查證實:2014年11月7日,山西四建集團友成建築勞務公司為了趕工期,由木工班負責人臨時調來王友志帶隊的13人班組突擊趕工。計劃工期為20天,實際於2014年12月8日完工,共工作31天,施工期間,已預付工資1.3萬元。
從2014年12月12日開始,勞務公司與王友志班組開始核對工程量。13日上午進行了結算,雙方簽字認可。勞務公司再次支付王友志工資6000元,供其提前購買返程車票和生活必需品,同時承諾最晚於12月15日上午支付剩餘工資2.711萬元。
調查組綜合各方證據認為:勞務公司已先後兩次支付農民工工資,雖然還存有尚未支付完畢的工資,但雙方事前有支付時間約定,工程項目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案件的直接起因是王奎林等人和工地保安發生治安糾紛所致,而不是因「討薪」引起。
依法推進案件偵辦
太原市檢察機關介紹說,「12·13」案件發生當晚,接到公安機關報告後,該市小店區檢察院即依法介入初查,並於次日成立了「12·13」專案組。檢察機關依法詢問了涉案民警、農民工、工地保安、項目部負責人等,調取了相關視頻資料、書證、物證,走訪了相關群眾。經過縝密調查,在獲取相關證據的基礎上,2014年12月25日,檢察機關決定先行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對王文軍立案偵查,並分別於12月26日和12月30日依法對其刑事拘留和逮捕。12月30日晚,初步確認龍城派出所11名民警、協勤參與毆打和辱罵王友志等人,對郭鐵偉、任海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2015年1月3日,郭、任二人被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1月14日,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檢察院對「12·13」案件發生時擅離職守的龍城派出所副所長、帶班領導閆某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並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1月5日,經徵求當事人意見,並在家屬和相關人士的見證下,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對周秀雲非正常死亡原因及王友志損傷程度進行了檢驗,檢察機關對檢驗過程進行了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日前,鑒定機構出具了關於王友志損傷程度的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為輕傷一級。周秀雲屍檢工作,鑒定機構正在抓緊進行。
太原市小店區人民檢察院表示,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過程中。檢察機關正在依法繼續收集、固定所有證據,待周秀雲屍檢結果確定後,將對全案性質依法確定並適時公布。
太原市委、市政府和政法機關表示,此案社會高度關注,政法機關一定嚴格依法辦案,對違法犯罪人員一定依法懲處,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嚴肅追究問責,絕不姑息遷就,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體現法律公平正義。
(原標題:山西太原「12·13」案件初步查明 案件系治安糾紛引發)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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