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用藥把握五大原則
用藥不慎可能禍及胎兒北京協和醫院藥劑科藥師李英濤表示,在孕婦、哺乳期婦女用藥方面,目前藥品說明書上普遍採用禁用、慎用、忌用、忌服、暫停哺乳,以及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妊娠用藥分類等說法。「禁用」是對用藥的最嚴厲警告,即禁止使用;「忌用、忌服」說明其不良反應比較明確,發生不良後果的可能性很大,但因個體差異而不能一概而論,故用這些詞語以示警告;「慎用」是指醫師在使用該葯時必須小心謹慎,密切觀察患者的反應,並不是說不能使用。「暫停哺乳」是指給患者使用藥物期間,要求患者停止哺乳,以免對嬰幼兒造成傷害。李英濤表示,孕婦是很多藥物慎用或禁忌的人群之一,因為有一些藥物是可以突破胎盤屏障進入胎兒體內,對胎兒的生長發育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如流產、胎兒畸形,先天性疾病,甚至導致胎兒死亡等。因此,妊娠期用藥安全問題十分重要。切勿矯枉過正李英濤告訴記者,有很多人矯枉過正,過於擔心胎兒安全,就把「孕期不能亂用藥」等同於「孕期不能用藥」。在臨床上,就有一些孕婦或家屬因此放棄了藥物治療,使一些原本可以及早用藥物迅速痊癒或控制的疾病,拖成了大病、重病,甚至因此影響到了胎兒的健康成長。總之,孕婦應該盡量慎用藥,卻並不是在病情需要時仍固執地拒絕使用任何藥物。孕婦在患病後,只有在醫生的指導下,選擇相對安全的藥物來治療,才能保證母嬰的健康,安全地度過整個孕產期。用藥把握五原則李英濤表示,孕婦用藥一定要把握幾大原則。原則一:藥物既不能濫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婦生病同樣會影響胎兒,但不能自選自用藥物,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原則二:可用可不用應盡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前3個月,能不用的葯或暫時可停用的藥物,應考慮不用或暫停使用。原則三:副作用越小越好。當兩種以上的藥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療效時,就考慮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藥物。原則四:避免聯合用藥。能單獨用藥就避免聯合用藥,能用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就不用比較新的葯。原則五:結合孕周用藥。用藥必須注意孕周,嚴格掌握劑量、持續時間。病情控制後及時停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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