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教育思想探析 - Qzone日誌
一、《古蘭經》的成書和內容
《古蘭經》成書於公元7 世紀,它是穆罕默德在傳播伊斯蘭教,締造阿拉伯國家的過程中,以真主安拉的名義,頒布的一系列 「啟示」。從穆罕默德開始得到 「天啟」到最後編纂成書,大約經歷了40 余年。有關《古蘭經》的定義,穆斯林較一致的意見是:「《古蘭經》是降示先知的,超絕文辭,記錄在許多冊頁中,在虔誠地恭讀和連續不斷地傳播中成書」。
《古蘭經》的內容不是真主一次性降示的,這點它不同於其它的宗教經典,它是穆罕默德從公元609年至632 年間,以安拉的名義陸續、零星頒示的。為此,《古蘭經》中說:「不信道者曾說:『怎麼不把全部《古蘭經》一次降示它呢』我那樣 [零零星星地降示它]以便我憑它來堅定你的心,我逐漸降示它」。仔細研讀 《古蘭經》,可以看到其內容緊密聯繫著當時阿拉伯社會的變革和發展。穆罕默德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把對當時發生事件的處理意見以安拉的名義陸續頒示,如《古蘭經》中的律例大多和當時所發生的事件相適應,人們有了爭執,請穆罕默德排解,於是便有了啟示下降,用以解釋和斷法。穆罕默德每當接到啟示,便立即傳授給他的弟子,跟隨他身邊的弟子中會寫字的,立刻就把它們記錄下來,不會寫字的就默記心中,事後還背誦給穆罕默德聽看其記得是否正確。後來有了幾位專門負責記錄《古蘭經》經文的書記者,他們在聽到新的啟示後,就記錄在一塊皮子上、一塊木板或駝羊的肩胛骨上。穆罕默德口授啟示時,還將每章中各節的先後順序安排好並告之弟子記錄下來。但《古蘭經》中各章的順序則是在穆罕默德去世後,由弟子們編寫的。)《古蘭經》最後一段是:「今天,我已為你們成全了你們的宗教,全美了我所賜你們的恩典,我已選擇『伊斯蘭』做你們的宗教」, 穆罕默德宣讀這段啟示時,是在他最後一次朝拜「天房」的時候,當時,穆斯林大眾站在阿拉法特山下,穆罕默德面向天空,穆斯林跟著祈禱,此後 81天穆罕默德就去世了。
穆罕默德去世後,其隨身弟子宰德?本?撒比特首次開始收集經文,但並沒形成大範圍的收集和整理。在以後戰爭中,不少能熟習背誦經文的聖門弟子陸續陣亡,歐麥爾覺察到問題的嚴重性,便建議哈里發艾布?伯克爾 (632-634 年在位) 立即彙集和整理全部經文,以免日後散佚失傳。艾布?伯克爾接納了這個意見,經收集、整理、核對和彙編,最後由宰德?本?撒比特抄錄在同樣大小的 「冊頁」上,交艾布?伯克爾保管。艾布?伯克爾去世後,移交給繼任的哈里發歐麥爾 (634-644 年在位),歐麥爾被刺後,由他的女兒,先知的妻子哈福賽保管。但在民間流傳的《古蘭經》因為反覆轉抄的凌亂以及方言的複雜,讀法斷句的歧疑,造成了不少爭議。在遠征軍中敘利亞和伊拉克的穆斯林就曾為《古蘭經》的讀法分歧產生過爭執和衝突。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644-656 年在位)深感問題的嚴重,他意識到,只有統一規範 《古蘭經》,並將它作為一面旗幟才能增進穆斯林之間的團結,鞏固和擴大伊斯蘭教的勝利成果。於是他任命宰德?本?撒比特為《古蘭經》校訂委員會主持人,召集了聖門弟子,從哈福賽那兒取回彙編成冊的《古蘭經》重新進行修訂、整理和抄錄。修訂時針對方言讀音的差異,奧斯曼主張在不妨礙內容主旨的原則下,以古萊氏語為主體,併兼顧社會上已經流通易懂的其他方言,統一了《古蘭經》的內容及章次編排。統一後的新範本被轉抄了幾部,送往各地保存。同時廢除了在此之前私人轉抄,社會流傳的所有抄本。統一後的《古蘭經》便作為唯一的標準範本在全世界通行,迄今 -(&& 多年,世界各地的《古蘭經》無論是手抄本還是印刷本,都以統一定本為依據,不允許有絲毫的篡改。以後,由於《古蘭經》定本的產生,展開了對《古蘭經》的注釋與研究,這就推動了阿拉伯文法學、聖訓學、教法學、法理學、教義學等各學科的發展。
穆罕默德的傳教活動主要是在麥加和麥地那兩地進行的,因此《古蘭經》的全部內容,從時間、內容、地點上劃分作麥加章和麥地那章兩部分。由於活動的內容不同,兩部分經文的重點也有所不同。麥加章的經文側重是勸說阿拉伯人信奉伊斯蘭教,讓人們從偶像崇拜轉向一神教。強調信主獨一、信天使、信使者、信經典、信末日,提倡施捨濟貧、善待孤兒。經文描繪了天國的寧靜與和平,警告了火獄的懲罰,引述了古代先知的故事和傳說。麥加章的經文表述上熱情奔放,富於激情,改革精神很強,主要是致力於創建伊斯蘭教。後部分麥地那章的經文用辭不像麥加章那樣熱烈,其內容除了進行宗教宣傳外,更多的是以政治家的姿態,指導規範人們的生活。因為這個時期穆斯林的力量已經強大,形成了新的伊斯蘭教社會和國家,故經文中較多是為當時政教合一的穆斯林社會確立宗教、政治、經濟、社會、軍事和法律的制度,如對聖戰、天課、婚姻、財產繼承、商業貿易等問題都有具體的規定。因為經文是依據社會的發展需要而產生的,有時會出現經文前後有矛盾,或與當時社會環境不適應的情況,對此,穆罕默德及時進行補充、調整和停止。例如有關天課的規定,在麥加章中只籠統地規定人們要進行不限定額的天課,到麥地那章中就制定了天課的範圍和使用規定。正如《古蘭經》中說的:「凡是我廢除的,或使人們忘記的啟示,我必以更好的或同樣的啟示代替它」。
從內容上來看,《古蘭經》不是一部系統闡述教義的專著,不是一部體系完備的法典,也不是一部傳道講演的文集,但似乎又都兼而有之,在穆斯林世界中這部經典起著「詳解萬事,嚮導信士」的作用,穆斯林們認為,《古蘭經》包羅了一切有價值的知識,是一切精神和倫理問題的最後依據。
《古蘭經》共30 卷, 114章,6200節。其內容可以概括為六個方面:
1. 申述基本信仰的綱領
主要是闡述伊斯蘭教的「五項信條」即信真主、信天使、信經典、信先知、信後世,其中最重要的是信真主。真主安拉在穆斯林們眼中是獨一無二、至高無上的造物主,宇宙萬物的創造者,掌握者。這是伊斯蘭教信仰的核心,也是自始至終貫穿《古蘭經》的主線,其它幾項均是以信真主為前提而派生出來的。
2. 反映與異教徒的論爭
《古蘭經》中有很大比例的經文內容是與多神教徒和其他教徒的爭論有關。《古蘭經》中所說的 「異教徒」主要是指多神教徒,「有經的人」指拜星教徒、拜火教徒,也包括猶太教和基督教徒。穆罕默德初創伊斯蘭教時,阿拉伯半島上多為多神教徒,特別是古萊氏的貴族集團,他們信奉傳統的多神教,並以捍衛多神教的偶像崇拜為名,敵視並迫害穆斯林信徒。穆罕默德與他們作過長期艱苦的鬥爭,並確立了伊斯蘭教的地位。《古蘭經》對待猶太教和基督教的態度與對待其他教徒有所區別。《古蘭經》承認「有經人」猶太教徒與基督教徒的先知穆薩(摩西)和爾薩(耶穌) 是真主委派的使者,也承認他們的經典是真主頒降的,但認為這些經典在流傳中已被篡改過,遠非是原貌了,所以應持謹慎、警惕的態度。《古蘭經》對他們的態度是既有肯定也有否定,既有分歧也承認其共同點。
3. 規定宗教功修與社會義務
《古蘭經》中對穆斯林的宗教功修和社會義務,作過很多原則性的規定,主要包括有:#&) 個人對真主履行的敬拜儀式。有一定經濟條件的穆斯林按比例交納天課。勇於出征,為主而戰的兵役制。
4. 提供製定教法律例的依據
《古蘭經》中提到一些可以作為立法依據的原則,也有一些對具體事例的處理意見,這些都為伊斯蘭教法的制定鋪墊了基礎。也可以說《古蘭經》代表了阿拉伯社會從氏族時期的不成文法向文明社會成文法的一種進步的轉變。例如經文對世人的行為作了五種劃分,並明確了對這五種行為的獎罰態度。它們分別是(1)義務性行為:履行者受獎,違反者受罰;(2)可嘉的行為:遵者受獎,未遵者不罰;(3)無關緊要的行為:不存在獎與罰;(4)受譴責的行為:輿論上認為不受歡迎甚至討厭,但不受懲罰;(5)嚴禁和受罰的行為,必受懲治。但在具體判斷和實施中,某種行為應屬哪一類,經文中沒有逐一的詳述,除了較明確的幾項如:飲酒、吃自死之物及血、豬肉、未誦安拉之名而宰的可食動物,還有通姦、賭博等行為是屬於嚴禁範圍的,對其它的並沒有提出劃分界限的嚴格標準。這就造成了在以後伊斯蘭國家以《古蘭經》為主要依據制定立法時存在了不少的差異。
5. 指明為人處世的倫理道德
《古蘭經》的不少章節中,在命人行善止惡、趨善避惡的前提下,還涉及了大量有關倫理道德的問題。它對穆斯林個人品德的修身養性,社會交往中的人際關係及待人接物的準則,都以命令、倡導、鼓勵的口吻一一作出規定。經文中常把日常生活中穆斯林的倫理道德的培養、鍛煉和自我約制行為,提到敬畏真主、尊崇真主、博得真主喜悅的宗教功修高度來表述,把社會交往中的良好道德表現與虔誠的宗教功修緊密聯繫起來,這種作法既體現出伊斯蘭教對倫理道德的重視,也使得世俗的道德觀在宗教的氛圍中得到強化和鞏固。
6. 講述以「認主獨一」為核心的宗教故事
《古蘭經》中還有相當多的篇幅是講述傳說故事、歷史人物、古代部族興亡歷史的,但最主要的是講述歷代先知在其部族中的傳教活動,其中包括穆罕默德在內的先知共28 位。《古蘭經》通過故事的形式來宣傳真主的萬能與權威,真主的獨一無偶和至高無上,這就便於不同文化層次的穆斯林們都能很好地吸收和理解,這也是《古蘭經》的一大特點。
《古蘭經》是伊斯蘭教的經典,也是伊斯蘭教育的淵源。以後便在《古蘭經》的思想體系基礎上形成了伊斯蘭教育的思想體系,確立了伊斯蘭傳統教育的內容、形式、原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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