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壁畫 資料圖片 敦煌文書 資料圖片 一
長期以來,中國學者一直認為敦煌學一詞是陳寅恪先生在1930年首先提出的。1989年,日本學者池田溫在《敦煌學與日本人》一文中,指出日本學者石濱純太郎在1925年已使用敦煌學一詞。池田先生並未直接否定中國學者的說法,只是委婉地指出,在1930年以前,「敦煌學已經部分地使用了」。2000年,王冀青發表《論「敦煌學」一詞的詞源》一文,具體論證了石濱純太郎使用敦煌學一詞要早於陳寅恪。沒有證據表明陳寅恪先生使用敦煌學一詞是否受到了石濱純太郎的影響,其實這個問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經過陳先生振臂一呼,敦煌學才在我國學術界廣泛流傳開來,並激勵幾代中國學人投身敦煌學研究。所以,池田先生所說在1930年陳寅恪使用敦煌學之前,敦煌學一詞只是「部分地使用」(在小範圍內流傳),也是事實。 如果從1925年算起,敦煌學一詞已經流行了85年。80多年來,這個名詞的內涵、性質已發生很大變化。起初,敦煌學不過是指研究敦煌文獻而形成的新的學問或新的學術潮流。以後其範圍逐步擴大,學術積澱也日益深厚。20世紀80年代以後,多數學者逐漸把敦煌學看作一門學科,與此同時,有部分學者不同意把敦煌學當作一門學科,也有學者繼續模糊地使用著敦煌學。 這樣,我們可以把敦煌學分為兩種不同屬性的對象來進行討論。一種是作為歷史名詞或歷史概念的敦煌學,一種是作為學科概念的敦煌學。 作為一個名詞或歷史概念的敦煌學,其內涵具有不確定性,每個使用者在遵守命名學原則的基礎上,可以見仁見智、見人人殊。對敦煌學而言,命名的原則就是它的空間範圍必須限定在歷史時期的敦煌,包括歷史時期敦煌管轄的地區。如果某個地區曾經一度歸敦煌管轄,這個地區在敦煌管轄的時間內可以劃入敦煌學的範圍;反之,則不可。所以,作為一個名詞或歷史概念的敦煌學也是有前提的,即它的空間範圍不能跨越敦煌及其管轄地區。只有在這個前提下,使用者才可以對敦煌學各說各話。比如吐魯番地區,歷史上曾經隸屬敦煌,這一時期吐魯番地區當然可以劃入敦煌學的範圍。但在更長的歷史時期吐魯番並不隸屬敦煌,包括吐魯番文書所歸屬的主要時代,因此把古代的吐魯番和吐魯番文書整體劃入敦煌學的看法就值得重新考慮了。
作為一門學科概念的敦煌學,與作為一個歷史名詞的敦煌學有很大區別,其內涵應該有更加明確和具體的規定,不僅要證明它能夠滿足一門學科概念所需要的基本條件,還要對反對者提出的理由作出合理的回應。 能否成為一門學科似需要滿足以下三個基本條件:一是有無獨立的研究對象;是是否形成自成系統的知識體系;三是有無獨特的理論和方法。雖然具體表述可能有所不同,但敦煌學具有獨立的研究對象似為學界共識,至少未見有人提出異議。 關於敦煌學的理論和方法,已有學者做過論述。據筆者所見,林家平、寧強、羅華慶在《試論敦煌學的概念、範圍及其特點》一文中,最早提出「創立一套具有中國特色的敦煌學理論體系」,並指出探索敦煌學「各個領域之間的聯繫性和共同的規律是建立敦煌學理論體系的重要方面」。當然,在今天看來,對敦煌學理論還可以有更科學的表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敦煌文獻學方法或敦煌學方法也常被提及。如榮新江在《敦煌學十八講》中指出,敦煌學的研究已「逐漸概括出一些有系統的研究方法」。從整體上看,我們對敦煌學的理論和方法還缺乏深入的研究,但敦煌學具有獨特的理論和方法這樣一個論斷,亦未見有人提出異議。 看來,爭論的焦點在於敦煌學是否形成自成系統的知識體系。1984年,周一良先生最早提出「敦煌資料是方面異常廣泛、內容無限豐富的寶藏,而不是一門有系統成體系的學科」。此後,反對敦煌學是一門學科的學者大多採用了周先生的說法。據筆者所見,直接回應周一良先生觀點的仍是上文提到的《試論敦煌學的概念、範圍及其特點》一文。該文認為,「周一良先生等人的觀點,比較多地強調了敦煌資料各部分之間的差異性,否定了這些資料本身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敦煌「文物文獻資料,大都產生於古代敦煌,共同的時空範圍,使它們之間必然地存在著內在的聯繫。遺書與遺書之間、遺書與遺畫以及佛窟之間、佛窟與佛窟之間、佛窟與墓葬以及建築之間、遺書與古城遺址之間、木簡與古碑以及遺書之間緊密交錯地聯繫在一起,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體,比較全面而真實地反映著古代敦煌特有的歷史風貌,同時也可窺見中國古代史、中西陸上交通史、中亞史的一些側影」。以上論述重點強調了敦煌資料之間的聯繫,分析是深刻的,反駁也是有力的,但並未完全回應周先生的問題。周先生的問題是有理論預設的,即是以歷史學、宗教學等依據內容分類的學科作為參照提出敦煌學不是一門有系統成體系的學科,而敦煌學的面貌確實與歷史學、宗教學等學科不同,不解決這個問題,實際上還是沒有正面回應周先生的觀點。 二
總結以往有關敦煌學的各種表述,我對敦煌學試作如下界定,即:敦煌學是以敦煌遺書、敦煌石窟藝術、敦煌史跡和敦煌學理論等為主要研究對象,包括上述研究對象所涉及的歷史、地理、社會、哲學、宗教、考古、藝術、語言、文學、民族、音樂、舞蹈、建築、科技等諸多學科的新興交叉學科。這一表述說明敦煌學的研究對象主要有四個方面。 其一,敦煌遺書。敦煌遺書是敦煌學的主要研究對象,也是使敦煌學成為一門學科的主要因素。其主體部分是1900年敦煌藏經洞出土的五萬多件古寫本和少量印本,也包括古敦煌郡範圍內發現的少量紙本文書和典籍以及吐魯番地區出土的敦煌文書。 其二,敦煌石窟藝術。包括古代敦煌郡、晉昌郡範圍內就岩鐫鑿的敦煌莫高窟、西千佛洞,安西榆林窟、東千佛洞、水峽口下洞子石窟,肅北五個廟石窟、一個廟石窟和玉門昌馬石窟等佛教石窟寺。其內容包括彩塑、壁畫、題記和建築等幾個部分。 其三,敦煌史跡。包括敦煌古郡範圍內的郡縣、關址、長城、烽燧、塔寺、古墓葬、古代居住遺址,以及敦煌地區出土的漢晉簡牘(1906年至今,敦煌地區先後出土了多批漢晉簡牘)、文物、鄉土文獻等。 其四,敦煌學理論。包括敦煌學發展的歷史、現狀、研究方法以及對這門學科的性質、概念、範圍等問題的探索。
以上表述也指明了敦煌學的範圍,即上述主要研究對象所涉及的十幾個學科。 從學科命名的角度來看,敦煌學與歷史學、宗教學等依據內容分類的學科不同,它的主體詞「敦煌」二字不是學科名,而是地名。首先應該說明:敦煌學不是其所涉及那十幾個學科的簡單綜合,更不是把它所涉及的那十幾個學科的全部內容統統包攬收容,變成一個多學科聯合體。 按現代學科分類,敦煌學的主要研究對象之一——敦煌遺書的內容不僅涉及到宗教、歷史、語言、文學、民族等文科的諸多學科,還涉及醫學、數學、天文學等自然科學的一些學科。所以,多科性或多學科交叉是敦煌學的本質特徵。但是,敦煌學與我們一般所說的交叉學科也有明顯的不同。一般所說的交叉學科是指不同學科在認識世界過程中,用不同的角度和方法為解決共同問題產生的學科交融,經過反覆論證和試驗產生的新的學科領域。其核心和實質是兩門以上不同學科的理論和方法互相滲透,滲透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同一問題。而敦煌學的多學科交叉則只是不同學科的材料在同一地域空間(敦煌)的交叉。因為諸多不同學科的資料都是在敦煌發現的,所以敦煌也就成了敦煌學的特定空間範圍,是敦煌學區別於其他學科的特點和標誌。如歷史學是一門獨立的學科,從整體上看,這門學科不屬於敦煌學。但如果用敦煌出土的資料研究敦煌地區古代的歷史問題,就屬於敦煌學的範圍;當然,用敦煌出土的資料研究敦煌地區的古代歷史問題也仍然屬於歷史學的範圍。這樣,敦煌學就與歷史學產生了交叉,其他如宗教、語言、文學等學科的情況可依此類推。所以,敦煌學是由與敦煌有關的諸多學科的相關部分組成的集合體。 首先,敦煌學的研究對象雖然分為四個主要方面,但這些主要對象同時是一個以敦煌為空間範圍的不可分割的整體。以敦煌遺書而論,就其內容來說雖然涉及許多學科,但這些遺書的主體部分出自同一洞窟,所以這些分屬不同學科的資料同時又自成一個系統。各類文書之間存在密切的內在聯繫,是反映當時民眾生活不同側面的斷片。另一方面,敦煌遺書也是敦煌古代文化的組成部分,包括敦煌石窟遺存以及其他敦煌發現物和古遺址統統都是敦煌古代文化的一部分。敦煌出土文獻和敦煌文化遺存是近代學科分類以前的產物,它們作為複合體混雜在一起是有其內在規律、自有其體系、自有其系統的。我們在對這些遺產進行分科整理和研究的同時,也應該尊重並認真對待敦煌文化遺產的原生形態。如果我們把這些分屬不同學科的資料當作整體來考察,從整體上把握它,這些分屬不同學科的資料就成為了解當時民眾的教育、民俗和社會生活的磚瓦。用這樣的眼光來觀察敦煌資料,各個學科的所有資料都可以是了解先民社會生活史的資料。
其次,經過一百多年的積累,敦煌學已經形成了獨特的理論和方法。因為敦煌學的主要研究對象敦煌遺書的絕大部分為古寫本,與傳世印本文獻性質不同,其中保存了很多的俗體字和異體字,還有不少寫本使用河西方音。只有經過特殊的文獻學訓練,才能順利地閱讀、抄錄和利用敦煌遺書。這種多年整理敦煌遺書逐漸形成的敦煌學方法或敦煌文獻學方法包括文字辨認、文字釋錄、文書辨偽等內容。可見,敦煌學雖是由與敦煌有關的諸多學科的相關部分組成的集合體,但這個集合體是具有內在聯繫、具有獨特理論和方法的有機集合體,是一門有內在規律、自成體系的由新材料發現而產生的新興交叉學科。 應該承認,敦煌學的學科面貌與歷史學、宗教學等按門類發展起來的學科確有不同,但這不能成為它是一門學科的障礙。一般情況下,新興學科在開始時都是因為學科面貌不同得不到承認,以後逐步得到承認。所以,學科面貌不應該成為判斷該學科是否是一門學科的標誌。 敦煌學從一門學問發展為一門學科,和我國高等院校招收和培養相關方向的研究生並開設相關課程具有重要關係。20世紀80年代以來,北京大學、蘭州大學等高校相繼開設了有關敦煌學的課程,招收有關敦煌學的研究生。30多年來,不僅在敦煌學課程建設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人才培養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績。在大學開設課程、招收研究生都會遇到把敦煌學放在哪裡的問題,也就會促使人們思考敦煌學的定位和性質。目前,在各大學的研究生招生目錄和課程設置中,一般將敦煌學置於歷史文獻學之下。其實敦煌學的很多內容如敦煌石窟藝術研究等並非歷史文獻學所能容納,恰當的方法是在歷史學門類中單設敦煌學一級學科,即歷史學門類下設四個一級學科:中國歷史學、外國歷史學、考古學與博物館學、敦煌學。而敦煌學一級學科可考慮下設四個二級學科:敦煌文獻學、敦煌石窟藝術學、敦煌史跡、敦煌學理論。當然,以上設計只是初步思考,還可以進一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