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說 舊店不開新店太遠不方便 想要退卡被商家拒絕 每日商報
20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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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去年12月,我在杭州市下城區天水巷68號索樂形象辦了會員卡,並且充值了300元。「五一」的時候,我想再去店裡洗頭的時候,發現店面已經關門了,商家已經搬走。
在此之前,我去索樂形象消費過幾次,現在卡里金額還剩餘200元左右。我當初選擇在這家店辦卡,是因為離家比較近,這樣可以方便洗頭。現在,這家店搬到了中山北路靠近慶春路的地方,離家比較遠,我去新店還要坐公交車,去洗個頭就顯得太麻煩了,而且出門坐公車的時候頂著髒的頭髮也不太好。
我就尋思著退卡,但是店裡的員工不允許我退,並表示他們的會員卡上寫著一經售出概不退款。我認為這樣很不合理,首先不是我違約在先,是商家店面搬離了,所以我要求商家退還卡里剩餘金額。
(記者發現在天水巷68號的索樂形象的確已經搬離,目前正在裝修。在現場的趙女士告訴記者,她是旁邊超市的老闆,這個地方索樂形象已經轉租給她,用來擴大她的超市,關於索樂形象的詳情她也不了解。)2
會員卡寫明「一經售出概不退款」合理嗎?
消保委:經營地點也是約定的一部分
商報訊(見習記者 周藝凡)理髮店換了個地方舊店新開,並表示會員可以繼續消費。有些消費者覺得新店距離較遠想退卡,卻受到了理髮店的拒絕。近日,張女士致電本報維權熱線85188518反映:「我在理髮店辦會員卡,是因為這家理髮店離家近,方便去洗頭。現在搬這麼遠,我實在是不方便。所以我提出退卡的要求,但被理髮店拒絕。」
商家說 店面已在中山北路老店新開 消費者可退卡但要扣除優惠金額
索樂形象店長汪先生:店面的確已經搬離,目前在中山北路上,靠近慶春路,算是老店新開,離原來的地方只有兩個紅綠燈。
如果消費者仍然覺得不方便,退款是可以的,但是消費者要將之前享受的會員折扣金額退還,意思就是消費者通過會員卡的每次消費是按照原價的6.5折結算,現在消費者想要退卡,那麼之前的每次消費就要按照原價來計算,之後將卡內剩餘的金額退還。
消保委說 經營地點也是約定的一部分 商家違約在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杭州市消保委相關負責人:商家的說法是不合理的,因為經營地點也是約定的一部分,商家搬離當初的經營地就是屬於違約,消費者可以要求退卡處理。而且,商家提出的返還使用會員卡所享受的折扣金額也是不合理,首先消費者在這裡辦卡是長期消費行為,辦卡並不是為了一兩次優惠消費,然後就退卡。
而商家搬離經營地點屬於違約在先,不應該消費者來承擔責任,所以不僅僅要退還消費者卡內剩餘金額,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對消費者進行一定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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