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車賊掐死嬰兒,給我們什麼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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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車賊掐死嬰兒,給我們什麼教訓 回復:6人氣:1395 發表於2013-03-06 09:25:42 --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經公安機關晝夜連續工作,通過多種偵查手段,將周喜軍列為「304」案件重點嫌疑人。迫於公安機關強大壓力,周喜軍於3月5日17時許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初步審訊,周喜軍,男,48歲,吉林省公主嶺市人,住長春市經開區。據周喜軍交待,3月4日上午7時許,將停放在長春市西四環路與隆化路交匯處的為家超市門前的一輛銀灰色RAV4豐田吉普車(車牌號吉AMM102)盜走後,駕車直奔長春至雙遼公路。途中發現被盜車后座上有一名嬰兒,車輛行駛到公主嶺市懷德鎮至永發鄉公路旁,將嬰兒掐死埋於雪中。上午8時20分許,周喜軍將嬰兒衣物和被盜車輛丟棄在公主嶺市永發鄉營城子村後潛逃。目前,案件相關工作正在深入進行中。這是一起震驚全國的大案,犯罪嫌疑人何以如此殘忍?為什麼出動了3500名警察,多警種聯動,以及車載廣播動員全市互動尋找,最後得出的結果卻是嬰兒被害?筆者看了一個視頻,受害嬰兒的「舅爺」(媽媽的舅舅)對一個叫「永發」的派出所」產生質疑,據受害嬰兒舅爺稱,當天9點多,犯罪嫌疑人將被盜車輛拋棄在公主嶺市某養殖場院內,但是要到這裡,首先要經過「永發鄉」,而永發派出所就在路旁。被害嬰兒舅舅爺質問,被害者家屬在當天7點多就報案了,而且案件已全國聯網,為什麼被盜車輛經過「永發鄉」時,派出所不予攔截。在這起案件中,最不可思議的是,犯罪嫌疑人掐死嬰兒後,卻又主動投案。不知這是什麼心理。按報道的內容看,犯罪嫌疑人現年49歲。這個年齡段的人,已經是「爺爺輩」得到人了,怎麼下得起手殘忍掐死孩子。從百度貼吧「長春吧」對本案的討論看,網友懷疑49歲的周某屬於「頂包」,因為人們不相信這個歲數的人會如此殘忍。犯罪嫌疑人為什麼要掐死嬰兒?有網友認為,犯罪嫌疑人目的是偷車,當發現車內有孩子時,害怕孩子啼哭暴露目標,於是產生了殺害孩子的念頭。也有人認為,這是一起預謀作案,犯罪嫌疑人並非單純的偷盜車輛,而是與受害者家屬有過節,或是受人僱傭作案,故意損害受害者家屬利益。本案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出動了幾千名警察和全市市民互動都沒有在第一時間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按理說,在警方接到報案後,應該立即通知全省公安系統設卡堵路,可是,被盜車輛經過「永發派出所」時,卻無警察攔截,此時的永發派出所到底是否接到長春方面的協查通知呢。也包括公主嶺市的公安系統是否在第一時間上路盤查了呢?我們都知道,犯罪嫌疑人在甲地作案,必定要逃到外地,開的又是一輛越野車,其速度可想而知,出了市區一定是瘋狂逃竄,後面再多的人追也是枉然,此時最關鍵的還是攔截,攔截就需要長春市外的公安系統設卡堵截。在7點發案到9點過犯罪嫌疑人拋棄車輛的兩個小時時間裡,長春市外的公安部門都幹了什麼?他們接到全省協查的通知了嗎?他們接到通知後立即部署了嗎?這起案子給天下的父母提了個醒,孩子是最寶貴的,不管什麼時候,都應該把孩子帶在身邊,才能保證安全。我們的人民警察也應該反思,為什麼出動那麼多警力最終卻導致令人悲痛的結果。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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