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方言的特點及其學術價值

【轉載自網上】潮汕方言的特點及其學術價值林倫倫  潮汕方言是粵東閩南方言的別稱,亦稱潮州話、潮汕話,也有叫汕頭話的。它屬於閩w方言中的閩南次方言,分布在粵東的汕頭市、潮州市、揭陽市大部分地區,人口約1000萬左右。潮籍港、澳、台同胞及在海外的潮籍華僑、華人,為數也近千萬。潮汕方言既是廣東省境內三大方言(粵、客家、閩)之一,也是在海內外漢語方言學界很有影響的閩南次方言之一,與台灣話、廈門話、泉州話、海南話齊名。至1996年底,據不完全統計,潮汕方言的字典、詞典等工具書竟有20餘種之多(再版或易社重版不計),發行量估計在200萬冊左右。出版的學術專著有10多部,發表的論文有100多篇。林倫倫的《潮汕方言語法研究》和施其生的《汕頭方言語法研究》都是國家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前者還憑此項目的科研成果而榮獲中國社會科學院青年語言學家獎。    那麼,為什麼潮汕方言有如此重要的研究價值,能深受眾多的專家學者的青睞呢?    首先,潮汕方言保留了兩漢六朝時期的不少語音特點,甚至保留了秦漢以前的一些語音遺迹。而它所保留的這些古漢語語音的特點,是古漢語的活化石,是研究漢語語音史的寶貴材料,同時也是解開許多兄弟方言語音特點之謎的寶貴材料。根據研究,潮汕方言的語音在如此下方面有重要的研究價值:     一、 聲母方面     1、 舌頭舌上不分,可證清代學者錢大昕"古無舌上音"之說。     2、 輕重唇音不分,可證錢大昕"古無輕唇音之說。     3、 喻三紐字與匣紐字混讀,可證"喻三歸匣"之說。     4、 曉匣母字讀見溪,可證"曉匣歸見溪群"之說。     二、 韻母方面:     1、 歌韻字的主要母音念[a],可證《切韻》時代歌韻字還念[a],宋代以後才變為[o]。     2、 支韻部分B類字讀合口音[ue]韻母,可以證明中古重紐A、B兩類確有差別,而且B類字有讀為唇化音聲母(例如[pw-]等)的可能。     3、 某些脂韻字讀為[ai]韻母,反映了本韻在中古以前並不讀[i],而是接近於[a]類母音的[]或[e]。同時,也為"古無介音"之說提供了佐證。     4、 佳韻字沒有[i]韻尾,表現了南北朝以前佳韻字還沒有產生[i]韻尾的情況。     5、 模韻字讀為[o],證明後代的[u]是由[o]變來的。     6、 魚、虞韻字讀音有別:魚韻字讀[]為主,虞韻字讀[u]為主,反映了南北朝時期魚、虞有別的情況。     7、 陽韻字主要母音為[o],可證《切韻》時代陽韻主要母音是[o]。     8、 山、刪兩韻讀音有別:山韻字白讀為[],而刪韻字絕無此種讀法,可證魏晉隋唐時代山、刪兩韻讀音不同。     9、 覃韻個別字的主要母音為圓唇(如「蠶」字音[ts ],暗示了覃、談兩韻主要母音之別:覃韻可能是個圓唇的[],而談韻可能是個不圓唇的[a]。     10、 四等韻字不帶[-i-]介音,可作為古四等韻無[-i-]介音的佐證。     三、 聲調方面     1、 四聲各分陰陽,可能與唐代某些方言的實際情況相同。     2、 入聲獨立,可證古人把入聲作為獨立的聲調的合理性。     3、 陽(濁)上調字不變去聲,證明《切韻》把這些字歸為上聲是可靠的。     另外,潮汕方言語音的某些特點跟其他兄弟方言比較起來,對漢語方言某些特點的成因的研究也大有裨益。例如:     1、 潮汕方言中有豐富的鼻化韻母,而粵西的雷州閩語卻有很多陽韻字讀歸陰聲韻。比較研究的結果發現:雷州閩語的陽韻轉陰是由於鼻音韻尾丟失所致;而鼻音韻尾的丟失,則是經過了鼻化階段之後才發生的。這條規律也許是漢語方言的普遍規律。     2、 潮汕方言保留入聲,而且有一個處於弱化狀態的喉塞音韻尾。而雷州閩語中有不少古入聲字已脫落了入聲韻尾而念為陰聲韻母。兩相比較,發現雷州閩語脫落了入聲韻尾的這些字,在潮汕方言中也正是讀喉塞音韻尾[]的那些字。可證漢語入聲韻尾的脫落(入聲的消失)是有階段性的,不可能在某年某月某日便"畢其功於一役",完成了這個歷史性的轉變。這對於研究漢語入聲消失問題是一個很好的啟發材料:企圖斷定漢語入聲在某一個很短的年代消失是很困難的。     其次,潮汕方言辭彙中,保留了大量不同時代、不同歷史層次的古漢語詞語。這些特殊詞語在漢語辭彙史、語法史、古文獻的整理,特別是注釋、箋疏方面作用尤其重要。在潮汕方言中常用的某個詞語,在北方方言中也許已經消失了。而在文獻中看到它時,北方的讀者會視為疑難詞語而加以猜測,而潮汕方言的讀者會覺得這簡直太容易了。因而,不少漢語史或訓詁學的著名專家都強調方言在訓詁、漢語史研究上的重要性。潮汕方言所保留的不同歷史層次的古語詞,便具有活化石的價值,可以成為「考釋古詞古義的活依據」。例如:     1、元雜劇《渭塘奇遇》二:「(酒保白:)更有那五味俱全爐燒的肥鵝,八寶鑲就蒸熟的腯雞。」「腯」字少見,陸澹安《戲曲詞語彙釋》以為「腯雞」是閹過的雞。但從古籍其它用例和潮汕方言看來,陸說不妥。《左傳·桓公六年》:「吾牲牷肥腯。」晉·杜預註:「腯,肥也。」《太平廣記》卷四二九引《廣異記》:「(張魚舟)走出,見一野豕腯甚,幾三百斤。」其實,「腯」即肥也。元雜劇「肥鵝」與「腯雞」互文見義。再以潮汕方言證之,也然。「腯」字今潮汕方言讀為[t『u 5],「肥腯」指胖墩墩。古義指動物,後及人。潮汕方言保留了古義,正好作為「腯」釋為「肥」的活證據。     2、《古小說鉤沉·裴子語林》:「謝萬就安乞裘,云:『畏寒。"答曰:『君妄語,正欲以為豪具耳!若畏寒,無復勝綿者。"」此例中的「正」字有些注家誤為「正要」,其實是「只是」、「只不過」的意思。同書有另一用例:「(孟業肥甚,武帝欲稱其重。)業入見,武帝曰:『朕欲試自稱有幾斤。』業答曰:『陛下正是欲稱臣耳,無煩復勞聖躬。』」其中「正」也是「只不過」、「僅僅」之意。「正」,有些用例寫作「政」,《古小說鉤沉·冥祥記》:「問五人:『有幾人來?"答曰:『政一人耳。』」「政一人耳」,即意為「只一人而已」。潮汕方言今正以「正」為「只」,如說:「伊正十五歲定(他只有十五歲)。」「正來三人定(只來了三個人)。」     3、《論語·鄉黨》「沽酒市脯不食」句,有些訓詁學家多以為「食」只對「脯」而言。如譚世勛說:「古人認為灑不能食,《論語》『沽灑市脯不食"的酒是因脯而言食。」其實,古代是有「食酒」之說法的。如《漢書·於定國傳》:「余病痞不能食酒,至是醉焉。」而且,「食酒」之說,至今還活生生地存在於閩南方言之中。如果訓詁學家是潮汕人(或閩南人),我想,是不會產生上述的錯誤的。     4、丈夫,《辭源》(商務印書館1983年修訂版)釋為「成年男子的通稱」,並引《榖梁傳》及《晏子春秋》例為書證,可通。但證之其他用例和方言,此釋義乃是以偏概全。《國語·越語》上云:「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素問·上古天真論》:「一女子七歲腎盛,齒更髮長……;丈夫八歲腎氣實,髮長齒更。」此兩例中的「丈夫」指嬰兒和兒童,決非成年男子。今潮汕方言稱男子為[ta53pou33],其實「丈夫」的古音便與此音相近。生男子,潮汕方言也說「生丈夫」,與《國語》之例百分之百相同,可證《辭源》之偏漏。     5、 晝,《辭源》列有三個義項:(1)白天;(2)春秋齊邑名;(3)姓。但按此三義,無漢讀通下面兩例:《左傳·昭公元年》:「君子有四時:朝以聽政,晝以訪問,夕以修令,夜以安身。」又《國語·魯語》下:「士朝而受業,晝而講貫,夕而習復,夜而計過。」其實,從例子中不難理解,「晝」置於「朝」、「夕」之中間,乃「中午」之意。朝、晝、夕、晚,便是今天的早、午、晚、夜。再證之潮汕方言,「晝」白讀音為[tau213],"日晝"、"對晝"、"當晝",便都是中午之意,與古義完全吻合。     綜上所述,潮汕方言在語音上和辭彙上都具有特點,在漢語史研究上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很值得繼續深入研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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