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仲容先生:唯識三十頌講記(四)
第五節 釋一切唯識義
上面對三能變識進行了廣分別,此頌總結前面所說而成立一切唯識義。頌云:
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是諸識轉變」,諸識,指初能變阿賴耶識、次能變末那識和三能變前六識。
「分別所分別」,這些諸識所轉變的是見(分別)相(所分別)二分,也就是指能認識的識自體和所認識的法境界。「見」,是指認識能分別的作用。印度十大論師有「四分」說,即相分、見分、自證分和證自證分。古時有頌說:「安難陳護,一二三四。」也就是說安慧和德慧兩位大師,講唯識只有見分;難陀、火辨主張見相二分;陳那主張有三分,即相分、見分、自證分,自證分是識的體,見、相二分是識的用,依體、用來說而立三分;護法菩薩立四分:相分、見分、自證分和證自證分。見分認識相分是否正確,由「自證分」來證;自證分認識的見分是否徹底正確,還須由「證自證分」來證,這樣認識才能準確清楚。例如,公司的營業員,就如「見分」,他賣的貨物就是「相分」,賣東西時營業員要擬一個賬,「自證分」就如公司會計,核證營業員賣的東西是否正確,公司經理就是「證自證分」,他又來核算一下會計是否正確。再舉一例:「相分」就像布,「見分」就是量布的尺子,「自證分」就是人拿尺子去量布,「證自證分」就是量得的結果。玄奘大師就主張護法菩薩的四分說。「分別所分別」,分別是見分,「所分別」是相分。我法二執是依相分、見分而建立的。因為相分見分很明顯,表現在外,眾生就依相分見分以為是真實的。以為「相分」是心外別有之實物,以為「見分」也是實有的東西。執見分為實有,叫「能取執」;執相分為實有,叫「所取執」,總起來就名「能取所取二取執」。然而都不是真實的能取所取,是一識之二分,渾然一體,似乎有「見相」二分。我們把它分為「見相二分」,實際上是「識」所現的一個渾然一體的影像。「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由八識轉變的見相二分,依「見、相二分」,才執著有實我實法。
「由此彼皆無」,由於這個道理(即識變現見、相二分,又依見、相二分假立我法的道理),我種種相,法種種相都沒有。
「故一切唯識」,所以一切都只有識,沒有境。眾生認為有實境,是因為我們不了解,這都是心識所現的「似外境相」。
這裡,見、相二分如幻,自證分和證自證分也是如幻。它是因緣所生法,沒有實體。雖有作用,但都隨因緣勢力生,隨因緣勢力變異,隨因緣勢力滅,抓不住。所以唯識主張識外無境,內識也不可得,同樣是幻相,因此心境俱空。《解深密經》云:「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此中都無少法能見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
唯識主張「主觀決定客觀」,所依據的是什麼道理?即主要是看你如何造業。造業是我們主觀在造,感果卻是客觀的東西,業由自心作,果由自心變。造某種業感某種果,即是此理。唯識還主張「人不屬於宇宙,而宇宙屬於人」,因為阿賴耶識內變根身為正報,外變器界為依報,正報是主要的,依報附屬正報。如果人死了,去了極樂世界,那麼他在我們娑婆世界的這分宇宙,就不存在了。為什麼他的宇宙去了極樂世界,我們這個娑婆世界還依然存在呢?因為他的宇宙去了,而我們這些人的宇宙還在嘛,就像一個屋子裡有一千盞燈,拿走一盞,屋裡同樣有光,是其它燈的光亮。懂得這個道理,人的主動性就大了。
第六節 釋阿賴耶識緣起
前面講了破我法執成立唯識義,下面講阿賴耶識緣起。阿賴耶識緣起主要由二種緣起之所構成,即「自性緣起」和「業感緣起」。如《攝大乘論》說阿賴耶識講緣起,有分別自性緣起(即此處所說自性緣起),又說有愛非愛緣起(即業感緣起)。愛,由善業感生樂果;非愛,由不善業感生苦果。故「愛非愛緣起」就是「業感緣起」。現在來講自性緣起,頌云:
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以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
「由一切種識,如是如是變」,一切種識就是阿賴耶識,能含藏諸法種子,故名一切種子識。它含藏有哪些種子呢?一、名言習氣;二、業習氣;三、二取習氣。名言習氣包括「表義名言」和「顯境名言」。所謂「顯境名言」,如眼識熏的種,就是眼識自種,耳識熏的種名耳識自種,乃至末那識所熏種子,名末那識自種。心所也是這樣,善心所各個熏習善心所的種,煩惱心所各個熏習的是煩惱心所的種。色法的種不由熏習生,而是種子與現行相互轉化,主要是識的力量帶動它生起,帶動它轉化。「二取習氣」就是我法二執的習氣,「業習氣」就是善惡業的習氣。由於阿賴耶識中有這些種子,就「如是如是變」,種子起現行,現行熏種子,就這樣這樣的轉變。識的存在有一定的運動規律,即顯能與潛能相互轉化,佛法稱為種現熏生,沒有窮盡。
「以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分別」指識,「彼彼分別」指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同時也包括心所在內。《成唯識論》云:「此中言識,亦攝心所,定相應故。」
什麼叫「自性緣起」?是說每一種法,其現行熏成自種,自種又生起「自類現行」,各有各的自性,不相混同。如耳識種子不能生眼識,眼識種子由眼識的現行熏習而來,眼識的現行從眼識的種子生起,各從其類而來,不相混淆。《阿毗達磨大乘經》云:「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指一切現行的法,都藏於阿賴耶識中,因為它熏成種子,必藏於阿賴耶識。「識於法亦爾」,阿賴耶識的種子,對於現行法也一樣,種子又生起現行。「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現行法熏成種子,現行法就是因,阿賴耶識種子就為果;種子生現行,種子為因,現行為果。所以「自性緣起」互相因果,各從其類,不相混淆。阿賴耶識的自性緣起,主要表現在種現熏生上,所生起的識也包括心所在內。唯識所現的「似我似法相」,還是有的,所謂破我法二執是要破「實我實法的執著」。
「自性緣起」和「業感緣起」的區別何在?《攝大乘論》雲「愛非愛緣起」,就是「業感緣起」,「自性緣起」必須種現熏生,阿賴耶識為所熏,前七轉識為能熏。能熏要具備四個條件:一、有生滅,即要是有為法才能熏,因為只有有為法才有生滅,才有作用,才能熏。無為法無生無滅,靜止不動,所以不能熏。二、勢力殊勝,即要善性法和惡性法才能熏,無記性的法不能熏。三、有增減,即此法未能熏習圓滿,可時時刻刻進行熏,有增有減才能熏習。如果圓滿了,就無法熏習了。比如一隻空碗,可以往裡倒水,如果一旦裝滿,就不能再倒進去了。所以要有增減才能熏。四、與所熏共和合性,與所熏的法要同時同處,才能熏習。如鍋里燒水,你在東邊燒火,鍋架在西邊,就無法燒成開水,因為沒有「共和合」。七轉識及彼心所具備此四義,所以能熏。佛的無漏善業是圓滿的,不能受熏。如果還能再熏,豈不是佛有高低不同了?!所熏也有四個特點:一、可熏性,阿賴耶識是無覆無記性,沒有執著,本身是彰顯而非隱蔽,所以就可熏。二、無記性,阿賴耶識本身無善惡,善法也能熏,惡法也能熏,如果本身是純善的,惡法就熏不上,反之亦然。三、堅住性,「堅住」並非指阿賴耶識常住不變,而是指它非同前六轉識有間斷、第七識有染污覆蔽,始終是無覆無記性,相似而轉。但它本身還是剎那生滅,相似相續的。四、與能熏共和合性,也須與能熏的前七轉識同時同處。
能熏與所熏諸法相互結合,互有熏習,自然就有習氣,這就是種子。種子有六個特點:一、剎那滅,指種子時時刻刻都在生滅變化,因為種子是「功能差別」,是一種能量,它隨時都在動,不是靜止的。二、果俱有,在生果的時候,種子是好的,不是壞的,所以在生果時,種子與果是同時而有。三、恆隨轉,恆常隨著阿賴耶識而轉,如一個人修有定業,來生可生天道。但在他生天趣之前仍是人,他所修的定業就藏在人趣的阿賴耶識中,人趣中的種子,也還是藏在阿賴耶識中。此人死後,他所修的定業帶他生於色界天。在色界天中,此人一生所造的業種,還是藏在阿賴耶識中,隨本識轉。四、性決定,善性法熏的種是善性種,善性種的現行就是善性法。有漏法熏的種是有漏法,無漏法熏的種是無漏法,不得混淆,叫「性決定」。五、待眾緣,種子常時都存在,但要有現緣與它結合才能生,無現緣就不能生。故有因無緣不能生果,有緣無因也不能生果,一定要因緣具足才能生果。六、引自果,比如同是善法,但分慚、愧、精進、無貪、無嗔等等,各從其類,因果就不會亂。
根據能熏四義、所熏四義和種子六義,熏習就成為「自性緣起」,便形成一切法各從其類。宇宙之大,品類萬殊,互不混淆。所以「自性緣起」建立在熏習上。有漏的熏習形成世間法,無漏的熏習就形成出世間法。成佛也要靠熏習,要多聞熏習,如理作意,勤修加行,這就是「聞、思、修」三慧,熏習智慧資糧;同時,廣度眾生,修施、修戒、修忍,就是在熏習福德資糧。成佛沒有別的,就是在智慧方面「聞思修」,同時廣度眾生,廣積福德,使阿賴耶識中的無漏種子增之又增,增至圓滿;有漏種子減之又減,減至沒有,就成佛。
下面一頌講「業感緣起」。頌云:
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
前面講的自性緣起,即因緣緣起。業感緣起,又名增上緣緣起,也叫分別愛非愛緣起,就是十二因緣。因為八識中,前六識,特別是第六識,著重在造業。《八識規矩頌》說:「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第六意識造業的能力最強。前六識造業,在當時能感現實的果,如士用果、增上果的一部分;同時又在阿賴耶識中熏習成種,這個種子在阿賴耶識中感異熟果。過去造業,現在受報,現在造業,未來受報,叫「異時而熟」。「異熟果」有二部份:異熟和異熟生。業種中由「引業力」感第八識內變根身,外變器界,叫「異熟」。由「滿業力」感前六識受苦樂等別報,依異熟生起,名「異熟生」。所以業種子感的果叫「異熟果」。「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俱,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這個異熟果是由兩種習氣所成,一個是因緣的習氣(即二取習氣),第二個是業習氣(指增上緣的習氣)。但是,業感緣起所生的異熟果,是以業習氣為主而感招;自性緣起所生之果,是以阿賴耶識中的名言習氣為主而感招,業感緣起是協助力量。但講業感緣起,就以業為主,所以開頭就說「由諸業習氣」,然後才說「二取習氣俱」。「二取」指對心的執著,叫「能取」;對所緣境的執著叫「所取」。二取習氣,包括「名言習氣」在內。《成唯識論》說名言習氣包括「表義名言」和「顯境名言」。顯境名言是變現一切法的親因。一切法又有心法、心所有法、色法,這三類基本上是有為法,再加上這三種和合顯現的「不相應行法」。有為法中名言習氣分精神部份和物質部份二類。精神部份就是八識和五十一心所法,各熏習各自種子為它生起的親因。物質部份是阿賴耶識中地水火風四大種,主要指堅濕暖動四種潛能,它沒有質,但隨業力變現的根身器界就有質了。內四大種變現根身,外四大種變現器界,這都是有形質的。物質現象的四大與阿賴耶識中潛能性的四大種,前者是物質,後者是能力,互相轉化,但不是熏習。這個造業相當重要,我們要成佛,首先要發「四無量心」,屬意業;修「四攝」、「六度」,屬身口業,智慧和福德這兩種資糧熏習的種子,就是成佛的條件,但不叫異熟果。異熟果是業力熏的種子感的果,屬有漏範圍。無漏果叫「離系果」,離了世間束縛。由此可見,唯識主張人不屬於宇宙,而宇宙屬於人,世間的形成在於我們造業,出世間的形成也在於我們造業。業感緣起有間、有盡,為什麼呢?前一階段業力感的果享受完時,前一階段的業力就消失了,後一階段的業力又要感果,所有人的生死輪迴就是業果相續,接連不斷。
業感緣起,佛稱為十二緣起,又叫十二有支緣起。「無明緣行」,因為無明就起我法執,有我法執就引起有漏的行為,造有漏的身口意業。「行緣識」,造了有漏的業力熏習成種,就引起異熟識,阿賴耶識就隨業力變現果報。「識緣名色」,名指受、想、行、識四蘊,色指色蘊。有了異熟識,就能生起色、受、想、行、識五蘊,其中有物質性的種子,就能生起色蘊,有精神性的名言習氣,就生起受、想、行、識四蘊。「名色緣六入」,六入即六根。「六入緣觸」,觸包含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的接觸,即六根與六塵接觸。「觸緣受」,接觸就有苦、樂、舍等感受。「受緣愛」,好的境界就貪戀不舍,叫愛;不好的境界就恨,恨中也有個不舍,所有叫愛。「愛緣取」,在愛的過程中,對境界起了執著,總認為境界真實,就有執取。「取」含有「造作」義。「取緣有」,對境界起了身口意的造作,就必然引起「有」,有熏習,有了感後果之因。「有緣生」,有了感後果的因,前業已盡,遇到了緣,後業就要現行。如遇到父母緣,(胎生、卵生也是變相的父母緣,濕生生命就要有濕氣。)就有新的生命生起。生緣老死:有了新的生命,就必然有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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